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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三生有幸-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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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他悄悄在明珠耳边说道,“我们肯定是被人跟踪了。”
“那怎么办?”
“徐校尉,通知后面的大军就地驻扎,叫鹰击司马赵破奴来见我。”他回头下令。
明珠是出征以来第一次遇上大事,更是紧张。
不一会儿,赵破奴来领命。
“你带着前面的人假装迷路,不断徘徊,一个时辰之后再回来领命。”
“诺。”
“明珠。”
“啊?”
“我要磨练你。”他说的云淡风清,明珠听得却是波涛汹涌。他嘴唇一瞥:“不要怕,有我在,你拿出勇气来。”
一个时辰后,赵破奴准时来领命。
“你们假装去探路,赵破奴带一百人向南走,高不识带一百人朝北走,遇到匈奴人就逃,假装落魄。我会带大军慢行,大约一日百里朝延居湖的方向走,装出疲惫的样子。你们明日午时之前与我回合。明珠你跟赵破奴一起。”
“可是,去病,我行吗?我……”
“我的女人,不是养在深闺的娇花弱草,而是一个能与我并肩作战同甘共苦的女人。去吧。”
“诺。”明珠三步一回首的上了马。
赵破奴在明珠前面,他粗壮的身子体贴的为她遮挡些许的寒风。茫茫的戈壁滩上,干燥冷洌,即使如此,明珠的脸还是被吹得生疼。
一百个人行了数十里还是没有见到半个人烟,天色渐渐暗下来,他们选了个地方扎营。
明珠倚在营帐旁边搓脸,赵破奴一拐一拐的走过来。
“放心吧,夫人,将军所言自有他的道理。您不必担心。”
“嗯,我只怕自己会不争气。”
赵破奴哈哈一笑,从怀里掏出一把匕首给明珠:“这是上回和将军打仗的时候将军赏的。送给夫人防身吧。”
明珠接过来,是一把镶金线的弯刀,刀柄上刻着弯弯曲曲的文字。
“是匈奴文字吗?”
“准是吧,上回抢休屠王金人时候拿的。好看又好使。不过样子太娇气,不适合俺。我看倒是夫人是起来更适合。随身匕首,塞进靴子里更好。”
“谢谢你。”明珠对他满是胡桩的粗脸添了几分好感。
篝火兹兹作响,少了霍去病明珠就少了一点安全感,少了一个依靠。赵破奴憨厚的坐在身边天南地北,多多少少给了明珠一点温馨。
说着说着,赵破奴慢慢停住,手慢慢摸起身边的弓箭。
“有人接近了。”他说。
“怎么办?”明珠把金刀塞进靴子里。
“莫慌,”他站起来,“再等一会儿。”
明珠禀住呼吸才听到远处那么一丁点儿絮絮的前进声。声音渐渐清晰,赵破奴估计好了距离,扬声大喝,许多汉军扔下火把四处逃窜,还有一些却急速上马,整装待命。
明珠和赵破奴从营帐中间骑马奔出,带着一批士兵假装向相反的方向逃窜。
几十个匈奴大汉恶浪一般追上来,一路叫嚣,马蹄声和呼喊声交织,在漆黑的戈壁滩上说不出的阴森恐怖。
黑色的风在呼啸,两拨人马在广袤的戈壁上追逐,奔出几十里。
汗血马的颈部渗出啧啧的血汗,明珠手里的缰绳也渐渐变得滑腻。
突然,前方一道红影疾驰。一个红衣女子带着数十个匈奴大汉迎面奔过来。
后面的穷追不舍,前面又突然被劫。
赵破奴和明珠只好渐渐停下来,与红衣女子面对面。月亮升起来,灰蒙蒙的戈壁滩和一众黑甲骑兵的衬托之下,红衣女子站在中间如众星捧月。
她脸上的面纱微微浮动,开口竟是沙哑的汉话:“苍狼在哪里?”
一个匈奴头子上来在她身边用匈奴话报告什么。
她点点头,呵呵朗笑,回头即对赵破奴说:“你是领头的是不是?”
“姑娘是何方神圣?怎会与我们为难?”
“笑话。我是谁?怎会与你们为难?我当然是匈奴人,自然是要与你们打仗。明知故问。”
“姑娘的队伍穿的都不是军装,可见姑娘不是匈奴军人。”
“大匈奴老幼皆兵,草木皆兵,没有兵民之分。只有你们汉人才这么斤斤计较。”她冷哼一声,言语之间带着不屑。身下的马匹微微向北动了几下。
赵破奴吃了个闭门羹,不再接话。
“你已经被我围困了,就要听命于我。强者生存。你们互相搏斗,最后赢得那个人就可以走了。”
“不行。”赵破奴看了明珠一眼。
“你敢跟我顶嘴?你活得不耐烦了是不是?”她的额头和下半边脸全都围在纱巾之中,只有两只眼睛楼在外面,像狼一样透出杀气。
赵破奴与明珠对视一眼,马鞭一挥,两人从红衣女子的身边冲出去,一路向南。身后几个顽强的汉兵跟随,为他们挥刀断后。
明珠骑的是汉血宝马,这会儿受惊吓后扬蹄狂奔,速度比起刚才更为迅猛,赵破奴的马匹不算极品,骑术确是首屈一指。不一会儿两人就把匈奴大汉甩在了后面。
转过一个山包,明珠刚要松一口气,谁知道红衣女子却从侧面又杀了过来。她对这片土地念熟在心,赶上明珠和赵破奴不过是抄几个近路而已,自然不在话下。
她直奔赵破奴而去,手里的马鞭一挥,目的是赵破奴的要害。
赵破奴抬起佩剑挥挡,手背便受了她结结实实的一鞭,她回力,他的佩剑被甩出几丈。赵破奴的马嘶叫几声,奔跑的更为急速。红衣女子的第二鞭又从后面上来,缠住赵破奴,企图带他落马。
正纠缠不开的时候,一个骑兵忽然而至,金色的匕首轻轻一划,马鞭断成两截。明珠脚缠马镫,侧身靠近赵破奴从他的后面又是一划,身上的马鞭割成几段依次滑落。
红衣女子看见金匕首大为吃惊,当她看见明珠的脸的时候,更是一幅不能相信的样子。
明珠与赵破奴趁机逃脱。
马蹄声远去,月光下面的戈壁滩渐渐归于平静。
烈日当头,明珠远远的就看见霍去病帅了数千人缓缓前进。
高不识带领的一百人已经完数归队。明珠和赵破奴一行百人因为昨晚的一场追杀,回来的只有二十来人。来不及歇脚,赵破奴便把昨日的详尽一一说给霍去病听。
“红衣女人?”
“是,还口口声声要找苍狼。”
“苍狼?”
“苍狼就是你。”明珠插口说道。
“我为什么是苍狼?”霍去病不解。
“匈奴人给你起的外号。”
霍去病并不感兴趣:“随她吧。她应该会追随你们过来。现在我们人多势众,她不敢贸然行事。但是在往前走一段就不是戈壁滩了,会有不少山谷。传令下去,军队警惕起来,随时准备迎战。”
“诺。”赵破奴领命退下。
霍去病的五千人前部队先行,高不识带领剩下的主力后部队在后缓进。
戈壁滩的乱石之间渐渐有草树长出,看来要出这片荒芜之地了。明珠突然想起了什么。
“去病,你看着把匕首是怎么回事?”明珠掏出金线刀。
“是上回抢休屠王祭天金人的时候,顺手拿的。”
“红衣裳的女人好象对和把刀有渊源。她当时见了这把刀,眼神就不对了。”
霍去病端量片刻:“我好像想起来了。今年春天,我和一个女人在休屠王的帐子里打过一仗。杀了她一千个手下。这把刀是她的。”
“怪不得,人家来找你算账了。”
“是啊,她说要报仇的。这女人也是条汉子,就是性子太烈了。”霍去病一笑。
说笑间,青绿的颜色逐渐进入视野。草原出现在眼前。
“等一下又一场硬仗要打。你跟在我身后,不要乱跑。”他说。
“诺,将军。”明珠收起金匕首。
果然不出霍去病的预料,出戈壁滩没多远,刚进山谷,便看见山头上人影攒动。估摸着有两千多人,一字排拉弓搭箭,只等一声令下。
“他们在上我们在下,太不利了。”霍去病把明珠揽到身后。他高声下令,只见所有的士兵把盾举至头部,做上袭击防守。金属摩擦撞击的声音让明珠的耳朵微微发震。五千士兵用盾牌组成数十个盾城!盾城成45度角倾斜,迎面对向敌人的方向。
霍去病带着明珠来到其中一个的最后面,这里安固一如城墙。
训练有致的士兵和马匹组成的巨大盾城慢慢前进,箭像雨点一样的落下来,密不可分。偶然有马匹受了惊吓,跳出安全的地带,人和马就立马变成刺猬。落空的位置迅速补上,速度不受影响,甚至也不会有人去理会那血肉模糊的人与畜。这比郭润水的死又不知道残酷了多少倍。
这时候的分心,即是送命。且不得好死。
明珠集中精力躲在霍去病的庇护之下,跟上他的速度。她感激霍去病让她目睹了郭润水的惨死,现在她才能这样理智不至于疯狂。
箭雨戛然而止,千骑马由山包上奔驰而下。
霍去病断然把军队分成两部,只等匈奴人冲下山坡,便把他们包在中间,进行围攻。若是人少,这样就会等于是被敌方分之而逐个攻破;若是人比对方多,尤其是多两倍以上,就是减少我方伤亡的战术。
红衣裳的女子,大喊着匈奴话,直冲过来。
“将军小心,她说她要亲手拿下你!!”赵破奴喊道。
“哈哈,没错!苍狼是我的,任何人不能动!”红衣女子用汉话说。
骑的近了,红衣女子放慢下来:“你还认得我吗?霍去病?”
霍去病不语,策马奔至她身边,拔剑直刺。红衣女子仰身侧开,“我是哲尔索,休屠王的公主。”她拉下面纱,嘴角微笑,像是要等待一个拥抱一般。“啊!”她斜身跳下马,腹部的血从手指流出来。
霍去病手握带血的剑,驾马追上来,“打仗就打仗,哪来这么多废话!”
大眼睛,乌黑的睫毛上卷,睫毛上已经有泪光点点,她宽阔嘴唇的嘴唇似合非合。
“将军,不要!”明珠拦住霍去病。
一道目光直射到明珠的脸上,明珠与她相望。明珠与霍去病……明珠与她……那是女人的直觉,她的直觉,直觉告诉了她难以置信的悲痛。
一个匈奴汉子趁机捞起落地的红衣女子,驾马逃离。
“拿下她。”霍去病喝道。
“不要,不要。”明珠死死抓住霍去病的手不放。
匈奴敌不过霍去病的黑甲骑兵。纷纷跟着主人落荒。
钢铁和男人混合成的群队里,她的一身红衣仍然灿烂如血。只有她不肯转过的脸上写尽了失落。
明珠轻喃:哲尔索……

第 27 章

“说说吧,你怎么想的?”霍去病问道。
明珠跪在他的几案前默然,营帐里只剩下火烛吱吱燃烧的声音。她站起来,“去病……”
“跪下!”
“诺!”
“知道什么是军令如山吗?你不从也就罢了,也敢拦住我!”他火冒三丈,“不要以为你是我妻子就能乱来。不要以为我不会惩罚你!”
“我当然知道,你以前又不是没罚过。”她委屈。“我只是一时忍不住,才伸手拦你的。我本来就不是个军人,你现在把我赶回去还来的及。又不是我非要来的。”
“你威胁我?”
“不敢。”
“怎么忍不住了?”他语气缓和下来。
“她对你有情意。”
“谁?”霍去病皱皱眉头。
“哲尔索,红衣裳的女人。”
“她是休屠公主!”
“不管她是什么,我看得出来她对你情深意重,都无心出手。抓你不过是一个借口,我看她更想你能记得她,能对她生好感。我也是女人,我看的出来。她看见我的时候脸色都变了。她一定知道我是一个女人,一个你身边的女人。”
“所以呢?”
“所以,你可以不爱她,但是也不应该对她出手。杀死一个正在向你表达爱意的女人,……这个女人就太可怜了。”
霍去病到抽一口凉气:“你居然在想这个。明珠,你这颗脑袋是用什么做的?”
明珠睁大眼睛:“这是很正常的想法。是你想不到而已。”
“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只能想到怎样搏倒对方!”
“她都没有出手!”
“战场出手只是快慢的问题。”
“如果你不出手,她就绝不出手。甚至你伤了她,她都没有要还手的意思!……
“打住!”霍去病过来拉起她。“好啦!这不是应该想的问题。一切如你所说又怎么样呢?要我娶了她还是杀了她?”
明珠哑口无言。“至少……”
“放了她?放虎归山?这个女人本事不小,这次我们把她引出来叫她挫败而归,她一定会怀恨在心,卷土重来。我们没有精力一路上和她周旋。最好的办法就是斩草除根。你不用睁这么大的眼睛,敌人就是敌人,对手就是对手,我没有怜悯心的。”
明珠认输,毕竟他的话有道理,在战场上他是战神。“随你吧。”她淡淡的说。
“行了,你出去在我的营帐门口扎两个时辰的马步。”
明珠傻掉。
一路上虽然会不断的碰到一些匈奴小部队的小打小闹,但是丝毫不影响行军速度。
霍去病的部队按原定时间行至河水腹地,等待与合骑候公孙敖的汇合。
一天过去了,公孙敖的部队还没有出现。
两天过去了,公孙敖还没出现。
第三天,霍去病就地做了鞠城,与将领们蹴鞠。
第四天,霍去病把明珠也拉下了蹴鞠场,想一血他当年的“耻辱”。
第五天的时候,霍去病等不下去了。
因为军队庞大,并且速度奇快,又有赵破奴这样的人才辨别方向和路途,大军能够一直神出鬼没的行走在这些荒漠草原上。即使遇上匈奴小部队也不足为患。首先他们与汉军实力悬殊,硬打打不过。其次汉军的速度不允许他们纠结其它部落的实力。
可是现在停了下来,几万人驻扎在这河水水地,实在是太危险。
不能再等,霍去病放弃与公孙敖会合,决定立即启程进入右贤王地。
孤军深入。
没有了公孙敖的支援,霍去病以两万骑兵与匈奴硬打硬是不可能了。一路北上,老蹄子在明珠身边嘟嘟囔囔。
“咱们这可怎么打,不如你劝劝将军?你和将军亲密,你劝劝他,咱们不能去送死啊,找个保全的法不好吗?”老蹄子掏着袖子,吸着鼻涕。
越来越向北,气候也越来越冷,明珠里铠甲面早就穿上了粗布棉衣还冻得微微打着寒战。她揉一揉冻的通红的鼻头:“他打仗你还不放心?听他的没错的!”
老蹄子歪着脑袋:“将军也是个刚长毛的娃娃。这俗话说的好,姜还是老的辣。想那元朔五年的时候,我老蹄子也来过这片地儿,当时是跟的卫大将军。不是我说,卫将军打仗叫人放心,稳打稳扎,步步为营。你看看这骠骑将军,长安城里都说啊他原是纨绔子弟中的纨绔子弟,天天带着羽林军扫荡长安城,如今出了兵也还是横断独行的性子。前几天居然还蹴鞠!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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