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情-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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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看了看秋虹,脸上莫名的有了笑意,他在心里说,“这女孩儿真是到底是乡下来的妹子。”
萧就领着秋虹进入了自已的包厢。
萧温柔地褪去秋虹的衣衫。
秋虹那光滑、莹洁、温软如玉的青春胴体就展现在萧的眼前。
萧好一阵惊叹:”天,天!真是绝世无双的佳丽!!!”
春哥萧激动地把绝世佳丽温柔地搂抱在了怀里。
处女血就在秋虹的一声闷哼中迸出
第二章 泣血的心
1
心有千千结。当秋虹离开时,小王子真的是心有千千结。弄不清为什么,他要对她关心起来。也许是一刹那的良心使然。他想到秋虹来找路鸣,肯定是有什么事的,不然,她是不会轻易上门的。
第一次上这儿来,还是路鸣特意请她来的。那天,路鸣买了一只酱板鸭和别的菜,恳请小王子主厨,煎、炒、蒸、煮、烧,几乎都有,把小王子累得个半死不活的。这只是路鸣为了请他的妹子秋虹。虽说小王子一肚子的话要说,可是他能说出来吗?他知道,一旦他对秋虹有半点冷凝,那么路鸣对他小王子的情义就将灰飞烟灭。谁叫自已偏偏喜欢路鸣呢?!小王子知道,对路鸣不能用强攻,只能用温火慢慢生热,如果他是十九度的温热,那就用九九八十一度的情焰促使它沸腾。不是有过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么?八九不离十是用温热的能量慢慢加温才炼成的。俗话说,有志者事竟成,百二秦关终属楚;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只要用情专一、只要用情深深,心中的大卫——路鸣——就是他小王子的终身之恋。如果要说是这般的爱情,最好是用苦恋来形容。世俗在糟蹋这种心灵的爱,爱有何错?小王子是在爱了,他爱得痛苦,爱得痴狂,爱得体无完肤,只要是爱,就值得他歌吟,就值得他刻骨铭心。
因为要上夜晚零点的班,他本要去找找秋虹的,一看时间来不赢,再者他怕会引起秋虹的多心。也因此他就放弃了在那个可利用的几个小时里去看一看秋虹的打算。也许秋虹就不会将处女之身献给一个陌生人的了。
早晨他下了班时,正好看见秋虹从兰格格夜总会出来。小王子很惊讶。就是打死他他也不会相信,那女孩子就是秋虹。他揉揉眼睛,再揉揉眼睛,啊呀,妈也,还真的是秋虹耶!他真的弄不懂秋虹为何要来夜总会,难道是在夜总会找到了工作吗?实在不象。只是看她象是喝醉了酒似的跌跌撞撞走路的情形,小王子觉得其中有异。看她叫了一辆的士,他也跟着叫了一辆的士。
秋虹坐的的士是去建设银行的,小王子也就跟着去了建设银行。他悄悄地跟着她,她到了,他也相跟着到了。
“汇多少?”
“一万。”
小王子听得清清楚楚。这下小王子心里隐隐约约知道秋虹发生了什么事了。小王子心里不觉有寒意如冻云般从心头滚过。
小王子躺进了的士。待秋虹汇完款、上了的士,他也尾随着秋虹的车子走。他在想,自已的的确确是没有尽到责任的。如果路鸣回来了,该如何说?这可是最要命的。早该想到是秋虹家里有什么事的,更何况路鸣临走时也已交待过,要是秋虹有什么困难,就将他路鸣自已存折上的五千元钱取出给秋虹。只因小王子对秋虹在对路鸣的情感的争夺战上一直怀有戒心,也因此就把秋虹来找路鸣当成是情感上的事了,没想到是为了家庭事务。可怕!小王子一直是矛盾的。虽说他也知道路鸣的喜欢他与喜欢秋虹是两个概念,可是他无法自拔。他失去了他所失去的,他不想失去现在能拥有的,虽说很虚幻也很渺茫,可是相对于从网上消失的“同生一世”之类的虚情假意者,路鸣对他远远胜过他们多多。至少在路鸣这儿,他有了家的感觉。他情愿为他做一切,只要他要!可是路鸣仿佛也是怜香惜玉之人,并未要他做什么,而有时做饭也是自已情愿做的,那时是路鸣还未下班。他要的是一种温馨,家的温馨,是吃饭时的嘻闹与相敬如宾。虽未能相濡以沫,但有了路鸣的欢笑,他也知足了。因为那是路鸣从心灵里送来的玫瑰的气息。
“爹,娘;爹,娘”秋虹回到出租屋,扑倒在小床上,大声地哭泣。
“呜呜呜”秋虹哭得好不悲伤。秋虹不再是那个守身如玉的秋虹了,她的处女之身就轻易的卖了,她的灵与肉本是要给她的最爱的人的,可是命运却偏偏将她揉碎,将她的美好一点点的撕毁。
“秋虹,电话;秋虹,电话!”房东蔡嫂子高声扬道。
秋虹一怔,只得忍着悲哀的泪滴踉跄地走到客厅。
“爹,娘”秋虹拿着电话,只知道大放悲声。
“儿呀,都是命,都是命”秋虹的母亲已知道是怎么回事了。过了半晌,秋虹的娘幽幽地叹息道:“儿呵,你爹说了,养你十八年没白养”
秋虹一怔,脑袋轰地象是要炸开:爹能说那样的话吗?爹能说那样的话吗?
“爹,你好狠心哪!”秋虹哭道。
那边早已将电话挂了。
秋虹好难想,她爹的话“咱养你十八年没白养”,分明是把她当一件可以自由买卖的商品。她爹的话好象在说,一担谷子卖了个特高的好价钱,值!
秋虹的爹是全然不顾及女儿的感受的了。秋虹本来还是伤心的哭泣的,可是想到她爹的话,她的哭声就渐渐的小了。此刻的她便有了死的意念。
出租屋里,秋虹就那么躺着,一整天不吃不喝。
到是房东蔡嫂子有些不忍,自然知道昨晚秋虹的事儿。女人太了解女人,蔡嫂子就隔着门窗劝过了秋虹好几回。
待到夜色斓珊,出租屋终于有了动静。秋虹走到小桌边,拿出笔和纸,神情恍惚。秋虹流着泪,在纸上写下——
阿鸣哥
写下了“阿鸣哥”三个字后,秋虹是再也写不下去了。
又坐了不知几个小时,秋虹看了一眼床上的被子,心里一动。她把床单拿下来,撕成长条条,撕好后,开始用力地搓。约摸一个小时过去了,神情恍惚的秋虹终于把绳子搓好了。
秋虹把绳子系在了吊扇上。她把绳子挽了一个圈,刚好可以伸进去一个脑袋。秋虹刚刚要把头伸向那个圈套时,只听“砰”地一声,门开了,随着传来了一声巨喝:
“秋虹,你不能!”
小王子冲了进来,一把抱住了秋虹。
秋虹挣扎不脱,也就不再挣扎,倒是大哭起来。
“秋虹,你不能这样,你要是这样,是要叫阿鸣死呵!”说着说着,小王子竟也哭泣了起来。小王子幽幽怨怨地哭着。
房东蔡嫂子也赶过来了,哆哆嗦嗦地说:“秋虹,傻妹子,你么样这么想不开,你这样去了,你不知你要害多少人呵。不说你爹娘无人照应,你的鸣子怕是也要跟你去了!”
“秋虹,你要想开些,多想想阿鸣”小王子哽咽着说。
秋虹听到他们都在说路鸣,现在真的知道了,路鸣是真爱她的,如果自已真的自尽,说不定路鸣真的也活不成了。泪是渐渐的少了。心依然很痛。不知是谁突然抽空了她的心,她变得不会哭了。她就那么痴呆呆地坐着。她不想说话。她没有话要说。她两眼无神。仿佛有谁把她的灵魂从中摄走。
唯一的是,她的思维还没有停止。秋虹在想,我还有何面目见阿鸣,我还有何面目见我的阿鸣哥?!虽然以前我还没有爱上他,可他对我的一片真情,却让我生死难报。
秋虹不敢往下想,她怕触动心底的痛。这块忧伤的血痕是自已给自已造成的,是自已让自已伤的。不曾想,自已反不如兰兰,兰兰只是人家的二奶,可自已却是卖身!可怜的自已,转眼间竟成了落了毛的凤凰
夜深沉。小王子和蔡嫂子都不敢去睡,俩人竟一直守着秋虹到天明。
2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向北京进发。洪总前来送行,挥挥手仿佛不带走一片云彩,却苦了路鸣。秋虹她并不知道自已要去北京,在喝早茶的时候就想告诉她的,然而又怕她有太多的牵挂。牵挂是一种难得的享受,就象他人所说的幸福,可对路鸣来说是感觉不到的。不是感觉不到,而是因为他有太多的牵挂,对秋虹对小王子还有自已的家。出外闯荡并非说得有小说上所写的那么萧洒,小说毕竟是小说,虽也有真实的成份,但也有渲染的虚构,而自已现时是难得有那份潇洒的心境了。自遇上小王子和秋虹,一切在改变,生活在改变一切。
洪总的老婆珂珂无形中就成了这支广告大军的总指挥。为了节约开支,他们都坐软座,而不是坐卧铺。美其名曰节约闹革命,实际上是珂珂想与路鸣大帅哥多亲近亲近。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而项庄舞剑,意在沛公。也因此珂珂也就恰好坐在了路鸣的对面。
没有人形容男子吹气如兰,可能因为自小路鸣身上有种体香,所以路鸣每当开口时就有一种幽幽的香气逸出。说路鸣吹气如兰,恐怕也恰如其分。珂珂就坐在对面,可就苦了路鸣了。虽说珂珂并非天姿国色,但既然是洪总看中的人,那没有几分姿色怎行,那洪总还要不要做人?自然洪总的老婆珂珂就以自已的姿色征服了也还算是相貌堂堂的洪总。表面上一切都是洪总说了算,其实是洪总所说的一切都上不了算。珂珂掌握了财权和人事权,任你洪总和洪总的一班人马想不和她玩、那再么样玩也玩不转哦。路鸣难受呵,难受的是路鸣的心。他不想看,他又不能不看,低头抬头都是珂珂的媚眼,都是那张穷尽天下玫瑰花熬制的红粉涂抹的青春媚笑的脸。
“哟,这一路上怎这远咧,这车也象是老牛拖慢车慢吞吞的,恁是冇点朝气哩。路鸣呵,这么枯坐着可不行哦,要不你讲个笑话吧。”珂珂聒噪开了。
“讲笑话?嗯,那就讲一个我亲身经历的一个很真实的笑话。”路鸣说道。
“那就讲撒。”珂珂摸出一支摩尔香烟,叼在嘴上,催道。
“路鸣,你就讲吧。”几个同事也跟着起哄。
“有次我去北京去参加一个大学生演讲辩论大赛。这车是趟汉口到京西的快车。在中途刚好上来一个青年人,是河南的。好象是去北京打工。他提着大包小包的东西,看看我身边座位无人,就把大包小包甩上行李架,一屁股坐下来直喘气。过了好大一会儿,他好象也耐不住寂寞似的,和我攀谈起来。你说他问的可笑不可笑?”
路鸣卖了一个关子,顿了顿。
“卖什么关子,快说!”几个同事异口同声地说道。
“他问,‘同志,首都在北京的哪里?’”
“哈哈,哈哈,哈哈哈”几个同事以及珂珂都笑了起来。
“你们说我是么样回答的?”
“你说你是怎么回答的?”
“我看了这个小青年一眼,见他很正常,看来只是冇见过世面,又不忍心泼他的面子,我呢绞尽脑汁的一想,居然给我想出来了,我还回答得挺那个的。”
“说呀,哥哥,把话说完撒!”
“嗯,我说。我想了一会儿,郑重其事地告诉那个小伙子,‘小兄弟,首都在北京的中南海。毛主席住的地方呵!’”
“哈哈哈,真有你的,一句狗屁话哆嗦了大半天,臭了一车厢。”几个同事笑着对路鸣口诛笔伐。
这次上北京,珂珂和她的一班人马好象极为开心,而路鸣则是苦中作乐。
路鸣他们在北京借大型文艺体育联欢活动这个绝佳的机会打了一个大翻身仗,当然洪总的老婆珂珂功不可没。至少她在公关方面就胜过路鸣他们几许。原来中国的市场经济说穿了就是美女经济。美女是经济行为成功与否的决定因素,小看美女在市场经济的重要作用,小的方面来讲是栽个小跟头,摇摇尾甩两甩又可以复活了;大的方面来说,那就是让你一蹶不振,永无翻身之日,想摇摇尾巴重新站起也轮不到你的份了。
另一方面,路鸣作为总策划,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神来之笔。在北京哈里王子大酒店,珂珂签协议的手都签酸了。比那些狗屁畅销小说的先锋小作家签名相差不了几许。珂珂奖赏路鸣他们的是:去北京香山看红叶。
在北京正是枫叶飘红的最好的季节。路鸣他们赶上了。
登长城,从香山看红叶回来,个个喊累,包括珂珂在内。于是就有了一个对路鸣来说是一个相对宁静的夜晚。思念在一刹那间象飓风一般袭来。秋虹的微笑就浮现在他的眼前,就从他的眼中步入他愁苦的心灵。止不住的思念让他从包里拿出纸和笔来。对,他要给牵挂的人写信。
写什么好呢?路鸣记不清自已写没写过情书,在他的记忆中好象写过,好象并没有写过。仿佛有一次没事的时候,他给同班同桌的女孩写过一张字条,大约是这么几个字:梅子,我家后院的葡萄熟了,今晚我请你去我家吃葡萄
思绪如潮涌,临到提笔时却无法写下心中所感所想。很久很久,路鸣的笔下还只有三个字:——
虹妹妹。
一封情书真还难倒了路鸣。他抓耳挠腮,当零点的钟声敲响后,他开始了他的情书生涯。
虹妹妹:
北京的秋色的确很美,美到极致。登长城,游香山看红叶,总算是不虚此行。到北京不来观赏红叶、不登长城,那就不能算是到过北京。如果是和你一同来看红叶、登长城,那自有一番风味,人在画中、景为人美,自是看风景的人看你,说不出的感触。
本想和你说来北京一个月公干的,可是我怕你对我有太多的牵挂,几经考虑,还是不告诉你的好。真没想到我也要用一日不见如隔三秋这个用得滥得不能再滥的成语,只因在我的心中习惯了有你的感觉。从见你第一眼开始,我就觉得你是我想要寻找的心中的玫瑰。不要怪我尽是俗言俗语,因为只有用玫瑰才最为贴切。我想就让我俗一回吧,我喜欢这般的俗,是逃不过的俗,是一份梦中萦回缠绕的不世的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