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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部分

嫡女风华之一品鬼医-第41部分

小说: 嫡女风华之一品鬼医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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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娘你别介意啊,我就是想跟你做笔生意,我看你肯定是住在这附近的罢?虽然我没见过你,不过我从刚才就看见你一个人到处走,显然今天只有你一个人来,这么多东西拿不了罢?”少年笑眯眯地问道。

傅之晓警惕地看向他:“你想做什么?”

少年的露齿一笑:“不如我帮你搬东西,你按件数给我算铜板,怎么样?”

傅之晓哭笑不得:“你这可真贵呀。”

城里一个板车也不过两三个铜板一批。

“可我一个人就能给你扛完呀。”少年笑嘻嘻地道,“怎么样姐姐,做这个生意不吃亏罢?你要是找别人,至少也得两个人,一个人两三个铜板,这就多出去六个铜板了,你说是罢?”

傅之晓失笑:“我本来一个人也能扛完的呀,只不过多了点蔬菜和调料我就拿不住了,也委实犯不着请人提的。”

“可姐姐你不是提不动么?”少年眨眨眼。

这倒是事实。

傅之晓略一思忖:“不如我给你三个铜板,你将被子给我扛了罢。”

四床被子还是有些重量的。

闻言少年大大的露齿一笑:“成交。”

说完就接过被细线勒得紧紧的棉絮背到了背上。

少年力气确实大,四床棉絮毫不费力,傅之晓肩头和后背轻松了不少。

“姐姐是住在哪个村的?以前怎么没见过啊?”少年背着棉絮边走边问。

“我才搬到青西村不久。”傅之晓道,铁锅和排骨都不轻,她额间亦是一层密密的汗珠。

“青西村?”少年歪头想了会儿,随即了然,“我知道了,大家都说青西来了天仙一样的漂亮人儿,不会就是说姐姐你罢?”

“……大概不是罢。”傅之晓自认还没漂亮到那种程度,不过家里却有个漂亮得人神共愤的存在。

“那是谁呀?”少年好奇地问。

傅之晓避而不答,只道:“我和邻居约在集市口,你是哪个村儿的?待会回去方便么?”

少年摸摸鼻子憨憨一笑:“方便,我既然帮你扛,自然帮你扛到家啊。”

傅之晓笑着点点头。

到了集市口蒋惠儿已经提着竹篮子在等着了,宋桃花和刘四娘、还有宋香还没回来。

蒋惠儿见她买这么多东西,虽然早有预料,还是大吃一惊:“东西真是多呀。”

傅之晓无奈笑了笑:“是呀,搬一次家一切都得重新添置。”

蒋惠儿摇摇头:“真是麻烦。”

傅之晓又问道:“刘姐宋姐和桃花呢?”

蒋惠儿道:“他们还在卖东西呢,没卖完可不能回家啊,我先卖完了,得早些回去做饭,回头孩子他爹回来没得饭吃,下午干活儿没力气。”

傅之晓点点头:“那咱们先回去罢。”

说完三人便一道往青西村里赶。

傅之晓住的屋子还要村里面一些,两人在宋家门口分道扬镳,少年提着东西跟着傅之晓回家,

到了家门口,傅之晓将三个铜板交给他,随即笑道:“今天谢谢你了。”

少年不好意思地挠头:“是我该谢谢姐姐让我挣钱了。”说着,他漫不经心瞥了一眼屋外的已经荒芜的田地,忍不住叹了口气,“又到秋收了呀。”

傅之晓心念一动,看向那块荒地。

这块荒地现在是属于傅之晓的了,翻地很麻烦,傅之晓不可能做,殷王就更不可能了。

唯一有点可能的袁离此时又不在。

傅之晓略一思忖,问道:“你是哪个村的?”

少年接了铜板,下意识道:“就隔壁峡壶村的。”

“秋收你可有找到工作?”

据傅之晓所知,每到秋收,就有人家聘请工人帮忙收割。

少年摇了摇头:“嫌弃我年纪小,力气小。”说着,忍不住抱怨一句,“我力气很大的呀。”

“不如这样。”傅之晓道,“我家那块地还没有开垦出来,需要人来翻地,我家……夫君体弱多病,身子不爽利,做不了这些事,你瞧瞧你带着谁一块儿来帮我把地翻了,我按时辰给你算钱怎么样?”

少年愣了愣:“只是翻地?”

傅之晓点了点头:“翻完地再看看要不要播种罢,小麦种子还积压了一堆呢。”

少年面露喜色:“真的按时辰给我算?那一个时辰几个铜板?”

对方眸光亮晶晶地看向傅之晓,她失笑道:“一个时辰五个铜板如何?”顿了顿,她又道,“但可不许偷懒啊。”

少年忙不迭地点头:“我肯定不偷懒。”

“你看这块地要多少人 ?”傅之晓指了指屋前那块荒芜的田地。

“这地呀……”少年摸着下巴走到田埂边上左看看右看看,随即道,“如果是我出马,两个人就够了。”

傅之晓挑眉:“你这么自信?那就两个人了?”

少年自豪地点头:“自然是。我从不说谎。”

“好。”傅之晓笑道,“那你明天带个人来给我瞧瞧,我喜欢踏实干活儿的人,不喜欢偷奸耍滑的人,你可要记住了呀,明天辰时过来找我罢。”

少年应下了,美滋滋地离开了。

傅之晓推开门,先将堆在门口的锅碗瓢盆和菜搬到厨房里,又将被子一床一床抱回屋子里。

虽说有两床被褥了,可还是差一张床。

傅之晓摇了摇头,就算两个人分一张床睡,可这床也不够大啊。

简顷自她刚到门前就知道她回来了,斜靠在门口看她忙碌。

傅之晓也基本没指望这尊神能动弹动弹。

将锅碗瓢盆全部清洗了一遍,作为一个大夫,多多少少有些洁癖,她想将这些要进口的东西全部用开水烫一烫,这才发现没有柴火。

后院又一把老旧的斧头,看得出有些年头,但并非不能用,将表面的锈迹刮干净,发现刀口有些钝。

好在傅之晓又从厨房的角落里找出一块磨刀石。

傅之晓用盐水将斧头尖泡了一会儿,搬了条小凳子到院子里磨刀。

听着外面霍霍的磨刀声,简顷慢悠悠地直起身子,透过窗户的间隙,立刻捕捉到院子里纤细忙碌的背影。

他脑海中忽然闪起一句话——

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

简顷看了好半晌,眼眸越发幽深叵测,旋即垂下眼睑,兀自摇着茶杯。**

傅之晓磨完斧头,就将院子里的朽木头全部捡到一块儿,费力地一块一块劈开来。

好在是些朽木,比之完好的木头要轻松太多了。

简单劈了十几块,傅之晓将劈开的木料抱进厨房,折腾得满身臭汗才烧好热水,将锅碗烫好后,傅之晓洗净手,发现好几个地方被划了几个口子。

原身是养在深闺的小姐,皮肤娇嫩自然不用说,却没想到这么三两下折腾就破了皮,傅之晓无奈地摇了摇头,转身回去准备捣腾点药来抹抹。

“受伤了?”刚转过身,就瞧见殷王站在门口,眸光幽幽看着她。

傅之晓下意识道:“没事,小伤而已。”

确实也只不过是小伤,被木料和方才的石头划破了几道口子,连血都没流。

“这些事哪需要你动手。”简顷淡淡地道。

傅之晓一边往屋里走一边无奈地道:“我也不想做,可是我不做就没人做了,我们喝西北风呀。”

简顷优雅地坐回椅子上:“去买两个丫头回来罢。”

“没钱。”傅之晓干脆利落地回答,随即走到屋里,从包袱里翻出一瓶药膏,打开抹了一点在伤口上。

简顷看着她“伤痕累累”的手,若有所思。

上完药,傅之晓对简顷道:“我的手这样不能做饭了,你先做做饭。”

简顷手一顿:“本王从来没做过饭。”

傅之晓点点头:“我知道,就麻烦你这一次,不然咱们得很晚才能吃上饭。”烧柴不比天然气或者电饭煲,时间太长。

“恩。”简顷淡淡应了声,“怎么做?”

“?!”傅之晓惊愕了,“你要做?”

“不然不是会很晚吃饭么?”简顷淡淡瞥了她一眼,“你饿着没关系,本王不能饿着了。”

顿了顿他又道:“本王从昨儿开始就没用过膳了,今天可等不起了。”

说的也是,昨晚嫌弃过那顿农家饭菜后,殷王就一直喝水,再没吃过东西,又是需要补充营养修复伤口的时候,哪儿禁得起这样的折腾。

傅之晓遂起身道:“走罢,咱们去厨房。”

厨房里米已经放进了锅,但是还没淘。

“先放点水进去。”傅之晓吩咐道。

简顷慢条斯理挽起袖子,露出两截手臂,他的皮肤如上好的白玉,傅之晓愣了愣,又道:“放点水进去淘淘,看看有没有脏东西什么的。”

简顷倒了水进去,犹豫片刻,伸出了手。

“你洗手了么?”傅之晓冷不丁地问。

简顷瞥了她一眼,摊了摊手。

好罢,没洗。

“先洗手。”傅之晓道。

简顷慢悠悠瞟了傅之晓一眼,随即又俯身将手伸进铜盆子里洗了洗,这才开始淘米。

“你得把下面的翻上来看看。”傅之晓道,“万一下面的米堆里有什么难以察觉的虫子怎么办?”

简顷手顿了顿,听话的将锅底的米翻上来。

“别搅,搅的话脏东西就不会浮出来了。”

“仔细点呀,虫和大米是一个颜色。”

……

简顷放下锅似笑非笑地道:“这真的能吃?”

“当然能。”傅之晓撇撇嘴,“你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自然不知道这些,来,把水倒掉。”

闻言简顷眸子定定看了傅之晓一会儿,看得她浑身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怎么了?”

简顷似讥非讥地轻笑一声,却答非所问道:“倒掉了。”

“接点水再来一遍。”傅之晓道。

简顷就将刚才的步骤重复了一遍,旋即又倒掉。

第三遍重新装了水放到灶上。

傅之晓将柴添了进去,头也不抬地道:“你先出去罢。”

听了她的话简顷立刻毫不留恋地回了屋。

傅之晓其实也不太熟悉柴火烧饭菜,需要添加多少柴,什么时候做好根本不熟悉,只能一步一步尝试着来。

之前靠着小荷和蒹葭,日子不是很辛苦,可现在一切从头,没办法投机取巧,不过这也是个好机会,远离了京都隐姓埋名,避免了更多的麻烦事。

总算掌握点技巧了,傅之晓将手上的药膏洗掉,开始宰排骨,刀也是今天才买回来的新刀,非常锋利,两三下级将排骨剁成了块儿,洗干净后背放进碗里。

再将大蒜捣碎用各种调料将排骨腌上两柱香的功夫,随后再加入香料和水将排骨放到锅里蒸。

忙活完这边,她又切好茄子,想炒一盘鱼香茄子。

考虑到殷王昨晚没吃饭,又给他多炒了个莴笋。

三个菜也够吃了,饭也差不多该好了。

盛好饭傅之晓将菜和饭碗端进厅里放到桌上:“可以吃饭了。”

简顷之前就闻到香味儿了,心里却是有些疑惑——

照理说傅之晓一个深闺小姐,十指不沾春水,怎么会做菜?

简顷蹙了蹙眉。

傅之晓将筷子放到他面前的碗上:“吃罢。”

简顷这才慢条斯理拿起筷子:“如果不好吃,本王可是不会继续吃的。”

傅之晓没好气地给他夹了个排骨:“赶紧吃点肉补补。”顺便塞了那张讨人厌的嘴。

简顷看着那青瓷碗里,白花花的米饭上搁着的排骨,色泽十分饱满,肉与骨头仿佛都被分开了一般,能直接看见骨头。

她用青色的菜叶做了点缀,衬得这深色的排骨倒叫人垂涎欲滴。

简顷慢吞吞夹起排骨,说是不会吃,可这是傅之晓做的,就算难吃,他大概勉强也能吃下去。

这么想着,他咬了一口【。。】,顿时微微一怔。

肉质非常嫩滑,调料已经渗入了每一寸排骨肉,味道均匀,让人胃口大开。

“怎么样?”傅之晓扬眉笑道,“味道还行罢?”

岂止行。

“还行。”简顷淡声答道,随即夹了茄子继续吃。

傅之晓见他没有说话,也专心吃起饭来,殷王吃得不疾不徐,动作优雅得紧,搞得傅之晓吃相也不敢太粗鲁。

用过午饭,傅之晓将碗收拾了去洗。

手上的伤口沾了油水还是有些麻烦,洗完碗,傅之晓回屋继续擦药。

简顷忽然道:“买两个丫头回来帮你罢。”

傅之晓摇了摇头,若是蒹葭那样的丫头也罢了,可若是只是买回来洗洗衣服做做饭,可真是浪费人力物力,还白养一个人。

“不是说了会算在袁离头上么?”简顷声音低柔地道,隐隐有哄骗之意,“本王也被人伺候惯了,现在倒挺不适应,你总不可能来伺候我罢?”

------题外话------

爆发得不够…╮(╯▽╰)╭

☆、第六十九章 养家糊口

傅之晓确实不可能伺候他,现在看来,平时的家务活儿,买菜洗衣做饭等等她都得自己做,这其中还包括给这位爷的看病,哪里还可能劳神费力去伺候他呀。

她想了想,觉得还是在理的,遂道:“我下午去隔壁问问哪儿有牙行,给你寻两个丫鬟来罢。”

简顷浅浅淡淡地应了声,不知想起了什么,语带嘲意地道:“昨晚上那个邋遢丫头今天可有缠着你?”

闻言傅之晓尴尬了一瞬,人人都喜欢追求美好的事物,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而殷王的容貌算是佼佼者了,而青春期的少女难免有那么点旖旎心思,她虽然不确定宋桃花这是好感还是纯粹想着要嫁了进来,可对殷王怀了些心思是肯定的。

而今日她这般热情,昨晚仿佛什么事也没发生,更显得这姑娘不简单。

简顷冷嗤一声:“你这丫头只怕被那邋遢丫头啃得骨头都不剩。”顿了顿,又长叹一声,“不过你放心,本王是看不上她的。”

“……你看不看得上她和我有关系么?”傅之晓瞪了他一眼,又赶忙退出去好几步,“我去问问蒋大姐哪儿有牙行。”

说完就出门去隔壁宋家。

彼时宋家下地干活儿的男人们还没回来,几个女人在屋里将晒在院子里的玉米粒摊得匀匀的,一抬眼就看见傅之晓站在门口的篱笆边上。

“傅姑娘。”首先开口的是宋香,她微微一笑,“吃过午饭了么?没吃要不要来我家吃点?”

“就是呀姐姐,来尝尝婶婶做的菜,可好吃了。”宋桃花说完,又要故技重施走上来挽傅之晓胳膊。

傅之晓不动声色抬手去扶住篱笆,顺势绕开了她的手:“吃过了,因为对这里不太熟悉,所以特地过来问问几位大姐一些小事儿的。”

“什么小事呀?说来听听。”刘四娘一听,顿时直起腰身。

傅之晓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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