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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恋叔笔记-第18部分

小说: 恋叔笔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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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柠檬树:不在?上qq了回一声哦。我简单说一下吧,你的大纲看了,故事还不错。挺有新意的,文笔也还可以。签约是没有问题的。但是,现在这样的情节设置只能说一般般,你想要很好的成绩是比较难的。我建议你反正是第一次写,可以先签练练笔。
  时间点是一个小时前,我应该正在和周扬撕破脸回家的路上。好在编辑还是在的,所以马上回了过去。
  我:在了~刚刚从外面回来。你是说这篇文可以通过签约吗?
  柠檬树:嗯,是的呢。
  我:嘿嘿,那就好。这也是第一次写,我也想先练练手~
  柠檬树:嗯,可以的。你现在有多少稿子了?
  我:一共6万字左右。
  柠檬树:确定要签约的话,可以接着往下写了。我给你三万字的稿子提了一些意见。你要不拿回去改改,然后再给我看看,觉得ok了就发文。
  我:好的~谢谢编辑了。
  柠檬树:不客气^^
  接收了编辑传回来的文档,打开一看,里面很详细地标注清楚了她给我的意见。主要是进入正题有点慢,叙述上太过慢热。
  三万字的稿,放在文档里也有好几页了。看了看原本的风格,动手修改,也不需要太久的时间。故事是一个小白文,讲的是一段鸡飞狗跳的大学校园爱情。和我真实的生活完全没有联系,只是曾经想象过的一个世界而已。
  文字是很不可思议的。千千万万种排列组合,有的甜蜜温馨,有的灵异恐怖,有的虐心虐肺,看过那么过故事就会发现,文字是个非常广阔的世界,什么样的不可思议都会在那里变成现实。
  现在的我,大概只能做个初级的文字组织者,给读者讲一个完整的故事而已吧。
  云起网站上有好几个大神,真正的大神级别。在我看来,他们的小说已经半只脚迈入了严肃文学。他们的故事里讲人性谈政治,却都是在或幽默或悲壮或温暖的背景下娓娓道来,读者看的欲罢不能,末了还能在结尾的时候感慨一番,已经是作者最大的收获。
  高山仰止,但山也是可以攀爬上去的。
  这么一想,便又冲劲十足。
  
  小木也没能找到宝藏。他被召唤回家了。
  司机来接人的时候,他是板着脸被抗在肩上扛回去的。用司机先生的话来说,就是“夫人说,抗也要把小少爷扛回去”,事实上这位实诚的司机也是这么做了。
  大叔当然没有半路拦截,好笑地目送小木离开,他被抗在肩上动弹不得,只能蹬蹬小腿以示反抗。
  司机看到我了,重重地看了我一眼,像在扫描我的长相,以便回去报备。
  我很想问问,为什么这个夫人对自己两个儿子的态度如此不同。小儿子出门半天都要人来扛回去,大儿子在外几年,也不见有什么表示。
  或许,真是因为不是亲儿子。
  小木一走,房间里的气氛冷掉不少。写了近一下午的文,眼睛酸胀得不行,关了电脑却又不知道干嘛。古寂陪他小木陪了一个下午,这会儿明明只有两个人了,他却对我视而不见,走到窗户边上发呆。
  “叮”的声音,很突兀地响起,如果我没看错,他竟然在吸烟。
  心里冒出一股无名火。中午还好好地接我电话了,现在又一副我对不起他的样子,忍不住跺着脚跺到了他旁边。
  居民楼是老式的木质地板,一跺脚,声音就很清脆。一跺脚,下面的住户就不得安宁。但我忍不了了,管不得那么多了。
  走到他身边,果真是在抽烟。
  他还是没理我,自顾自抽烟。一垫脚,伸手把烟抽了出来。没想到我会这么粗暴,古寂很错愕地看着我。
  我准备了一大堆的话要斥责他,想骂他为什么这么没有良心把我抛弃在这里,想骂他为什么毫无征兆地不理我了,想问他既然不想理我了为什么还叫我回来。
  但我看着他的时候,才知道,我真的是爱上这个人了。纵使千错万错,千怪万怪,还是抵不过因为我爱他。
  扔掉了烟,我抱住了他,埋在他的怀里汲取安全感。
  良久,他才搂住我,叹了口气:“清寒,这是木质房子,别抱得那么紧,让我把烟头给踩灭”
  想不通,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这样一种人的存在,几秒钟的时间把所有的暧昧气氛破坏得一丝不剩,只留下哭笑不得。
  我松了松力道,但还是抱着他。等他一脚踩灭了烟,终于做了实质性的动作——抱我抱了起来。
  靠在他肩头,整个人依附在他身上,我听见自己特别小声地说:“亲亲我”

  ☆、四十三什么是爱

  说出这句话之后,脸应该已经烧起来了。这么露骨的索吻,在我看来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但真实地出现在我人生第二十个年头的这一天。下意识地搂紧了古寂的脖子,这种姿势,像小孩子被抱在怀里的感觉。我看过一个经典的电影动作,通常都是在男女主角发生激烈争执的时候,男的会顺势把女方一把抱起,然后强势地亲吻,吵架也就变成了浓情蜜意。
  看的时候,少女心泛滥。
  我看过很多故事读过很多文章,有些人终其一生都没有找到他心中的那个人。我们一直在路上追寻,却总在时空里和他失之交臂。更年少的时候总会怀疑,为什么有人会为了“爱”这么虚无缥缈的感情固守着一方天地,不寂寞不孤独吗?
  如今,明白,只“爱”这一个字,便足以让人穷尽一生而不悔。峨眉纪晓芙爱上魔教杨逍,终其一生仍是不悔,给女儿取名杨不悔。爱情这件事,本就没有那么多道理可讲的。
  但大叔只是抱着我,没有下一步动作。他整个下午都没有做什么事,刚刚抽了烟,和平时的他相去甚远,唯一不变是俊。我应该说过,他长着一双凤眼,是我最看不厌的地方。离得这样近,墨色的瞳仁显得触目惊心——原谅我这样形容,因为他的眼睛又长得跟欧美人一样深邃,黑色的一团,想要把灵魂都吸进去。事实上,我早已经拜倒在他的白衬衫下了。
  然后,我小心翼翼地捧着他的脸,亲了上去。
  大叔的气息明显不稳了。
  我却只能像只小狗一样,对着他的嘴巴乱啃一顿,又不知道下一步应该怎么做。装无辜地看着他他还不领情。
  亲了几下,他都不回应,我生气了:“喂,你干嘛不理我?”
  大叔安抚性地拍拍我的背,眼色暗了暗,手臂松了松,想把我放下去。我不肯,就这么硬拗在他身上。我当然知道现在的动作很不文雅,但那又有什么关系,我只知道现在放手的话,说不定又要经历漫长的冷战。
  他没办法了,低哑着嗓子给了我轻轻的一巴掌:“别乱动!”
  声音很不稳,有我从来没有听到过的缱绻意味。想到了一些少儿不宜的东西,老脸一红,什么雄心壮志都被羞涩给压了回去。
  他也发现了我的窘迫,在我耳边轻笑:“还要亲吗?”好像他就会做什么一样。我也不是被吓大的,当下就回了大叔一句“要”。
  接下来的事情,就真的少儿不宜了。他没有再说什么,义不容辞地吻了起来。
  
  家里没有菜,也懒得买菜做饭了,大叔说去外面小饭馆吃饭。小饭馆就在楼下,上楼的时候总会看到它的招牌。都没在那里吃过,不知道味道如何。下了楼,进去一看,人还挺多。只是个家常小炒的小饭馆,地方也不大,吃饭的大多都是附近的居民,还有一些务工人员。年轻人的身影很少。
  都围坐在一张桌子上吆五喝六,谈天说地。到了北京才发现,这个地方真的是文化积淀非常深厚,路上拉个行人都能跟你讲天文地理,说五行八卦。嘴皮子特别溜不说,还各有各的见底。虽也是一名牌大学的学生,一出来见见世面,才会发现自己的狭隘无知。也就理解了为什么有那么多北漂漂在这个城市里。
  “来啦?吃点什么?”刚一坐下,老板娘上完了别桌的一个菜,轻盈地绕过障碍物,收拾了一下桌子,跟我们打招呼。
  “有菜单吗?”
  “有有有,稍等一下。”老板娘是个中年妇女,长得胖胖的,脸上全是笑容,很乐呵,偏偏动作还很敏捷,拿菜单给我们就眨眼的工夫。
  “菜单哈,是第一次来吃吧?我们家就是些家常小炒菜,味道不敢保证很好,但一定是家里吃的味道!”老板娘精神十足地给我们介绍,“这几个菜点的人多。”
  我坐在大叔的旁边,菜单在我手里,但我有轻微的选择恐惧症,不知道选什么好,又把这个任务推给了大叔。
  这会儿好像也不是很忙,有一个小哥在传菜,老板娘就在一边等我们点菜。边等还边给意见,看到我把菜单推给了大叔,笑着说:“你们两长得可真好,在一起很配。”
  看看大叔,看看老板娘,我觉得我是沾了大叔的光,拍了拍大叔的肩对老板娘说:“他长得帅,我不漂亮。”
  大叔侧目,似是宠溺地看着我。
  老板娘摇摇头:“哪里不漂亮了,长得很清秀咧。”
  被“恭维”的感觉自然是开心的,再说老板娘一副老实巴交的样子,说出这样的话更让人高兴不是。
  “宫保鸡丁,小炒肉,粉丝,番茄蛋汤,清寒,你有哪样不吃的?”
  “都吃。”
  “老板娘,那就这几样。”
  “好嘞,你们稍等,马上就来。”
  点完菜,周围一群人好像对着我们窃窃私语。也不算悄悄话了,声音那么大。大概讨论就是“这小伙子长得真像明星,比明星还好看”。古寂也听到了,并没有多大反应,是我比较激动,笑着捶他:“大叔,你听到没,他们说你长得比明星还好看。”
  古寂冷冷地回了一句:“那你是不是赚了。”
  赚你个鬼哦。
  菜还没上来,我扒拉着筷子,想到宋烟那件事,又有点心事重重,敲打着桌子,被古寂拦了下来,说:“别这么幼稚。”
  我飞过去一个眼神,停下手里的动作,问:“大叔,小烟她?”
  “怎么?”
  “她是不是被宋爸爸拉去相亲了?”偷换了概念,联姻这个词太过沉重。
  他没问我是怎么知道的,反而说:“小烟情商比你高很多,别担心她的事。”
  那么,潜台词就是对的喽,不过俞屏那个人虽然变态,应该还不至于拿这些事情开玩笑。我只是隐约有点担心,他会不会对宋烟做什么。虽然他马上就是她的“未婚夫”,但那天的对话我后来回想了很多遍,总觉得他说到小烟以前就知道这件事的时候,有些咬牙切齿。
  我并不了解俞屏,但心理这么扭曲,好像容不得别人破坏一点他想要的一切,我真的担心宋烟该怎么办。
  “别想那么多了,你也想不出什么东西。”大叔敲了敲我的脑袋,这么安慰我,“你只要知道该相信谁就好。”
  “那我该相信你吗?”我腆着脸问。
  回答的是大叔一脸的傲娇。
  
  消灭完确实很家常的饭菜,打了个饱嗝,出门的时候天已经变成了墨蓝色。街灯明明暗暗地亮了起来,小区里的树影婆娑作响,意外地很可爱。已经是秋天了,早晚温差有点大,风一吹,有点凉飕飕。
  很喜欢散步,走啊走的,愁绪都会走散。我转过头跟古寂说:“大叔,我们溜达一圈消消食吧。”
  路灯下,他的轮廓还是那样好看。
  他牵了我的手,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
  “大叔,你喜欢北方还是南方?”
  “都喜欢。”
  “啊那你以前不是说游了大半个中国吗,你最喜欢哪里啊?”
  “最喜欢,”他紧了紧手,“应该是s城吧。”
  嘿嘿一笑,自卖自夸:“因为在那里遇到了我吗?”
  “不知道”
  “大叔。”
  “恩?”
  “我好困,想睡觉了”
  明明睡了很多的,但走着走着,眼皮越来越重,都快要合上了。不知道现在走在哪里了,视野里都是树,树叶已经开始掉了,我们好像已经走到了天荒地老。
  “上来。”
  大叔蹲了下来,我勉强还有些意识,知道他应该要背我,有气无力地爬了上去。
  他身上一直有很好闻的味道,像是从夏天带来的清凉气息。
  “大叔,你爱不爱我啊?”半睡半醒间,我记得我问了这么一个问题,也没有听到回答。可能他说了,也可能没回答。
  装睡这种事是我做不出来的,太容易露出破绽。但今天是因为天时地利人和,被大叔放在床上的时候,可能因为被放倒的缘故,心里咯噔了一下,眼睛还没睁开,但脑子却清醒了过来。眼前不是很亮,应该没开灯,我还枕着大叔的手臂——他还没松开我。接着,脑袋就被微微抬起,他把手臂抽了出来。
  我决定顺从自己的意识,装睡。
  黑暗里,除了看不见,其他的感知能力都超出往常。我听到了他微弱的叹息声,闻到了他的衣服的味道,把我安置好之后,大叔应该是站直了身体,看了我好几秒,遂弯下身来,在我唇上轻啄了一口,又亲亲额头:“晚安,我爱你。”
  说完就走出了房间。
  我躲在被子里偷笑,大叔实在太可爱了。竟然会这么闷骚,有话不好好说,偏要放在心里不让我知道。抚摸过刚刚被他吻过的地方,还残留着温热。
  很多人都愿意相信别人在背后说的话,往往那才是真心话。我也不例外。总觉得能从背后的言行举止里看到一个人的真心。所以,我终于相信,他是真的爱我的。我也终于知道,他到底值不值得相信。

  ☆、四十四此时不作,更待何时

  假期的后半程过得相当惬意。几乎没离开那个被我称之为“小别墅”的家方圆三里。我和大叔都不是特别爱赖床的人——事实上,我很想赖床,只总还是会觉得不好意思。至于睡觉问题,我觉得我们像在仿效英台山伯。
  故事里,祝英台女扮男装去求学,和梁山伯同住一间房。为了不让梁山伯知道她是女人,晚上睡觉的时候就把两人的书箱放在床中央,隔开两人,还在书箱上放盆水,告诉山伯兄睡觉要老实,水撒了便要告知老师重重责罚。
  脑补了一下清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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