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伤-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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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跟不上身体成长速度的人。这样,任谁也想不到他就是名满天下的鸣剑士洛心吧。说实话,自从知道他是洛心开始,我就没
有一种赚到的感觉,反而有一种亏了的沉重感。
在没钱的日子里,做什么都是要深思熟虑的,但这种情况从没有在某人身上体现过。
吃饭——
没钱吃东西的时候,大叔就蹲在包子摊面前,用他澄澈的眼睛盯着摊子老板,老板在思考再三外加吞一口唾沫壮胆后,才
哆哆嗦嗦地递一个包子,但是大叔还是盯到老板再给一个包子,因为他还有我这个小孩要喂。大叔并不是只吃一个包子就能过
一餐的,他的一餐来源极广,有大酒楼的,有小面摊的,其获得方法都是盯。任谁都没有办法在一个漂亮的人用弱智儿的眼神
期盼地注视下不顺了他的意吧,所以只好早点打发早点了事。在连续几次的行事后,我忍无可忍地爆发了,然后我终于明白了
这方法是大叔的老师的朋友教给大叔的。我抓狂地叫他不要再继续这种勾当了,也没有回答他为什么不能再这样做的疑问。不
过,在很多时候,为了肚子,我还是挺乐意使用这种方法的。
睡觉——
随便找一个地方了事,只要是不危险、能让人感觉舒服的地方就可以了,大叔压根就不管会不会因为头顶上没盖子而接受
夜晚露水或半夜风雨会是怎样的下场。这样的人真好养,真像一条虽是家养但并不需要主人操心吃饭睡觉的狗。这样做的
后果当然是我这个娇嫩的小孩子受寒生了病,因为没钱看病,大叔就去打工赚钱。到了晚上,我不管怎么样都不肯睡街上了,
虽然大叔的怀抱很温暖,但我就是不愿再露宿街头了,于是就发生了一起让我对大叔有了新认知的事。
我吵着要睡床,于是第二天,大叔就顶着一对熊猫眼去找便宜的旅馆了。这世道太乱,如今已经没有什么敢随便收留陌生
人的平常人家了,因为留宿过客,稍有不慎便会丢了性命。于是矢落有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无论剑客要单挑还是群殴都不许
在旅馆闹事。可是再怎么便宜的旅馆都不是我们能付得起住宿费的,所以大叔就去讲价,结果很明显,因为大叔根本就不会讲
价,他只会闹笑话。
后来有一个男人说他可以收留我们一晚,不收钱,具体交易在他家进行。我们去了他家,饱餐了一顿后,那男人终于提出
了他的要求——他要求大叔陪他睡一晚。我想起了一路过来的那些男人盯着大叔的有色眼光,想不到这男人也和那群色男人一
副德行!可恶的是大叔居然在我愤怒出击之前干净利落地答应了。反正不是我吃亏,他爱答应谁都与我无关!
话虽如此,在看着大叔愉快地洗澡、愉快地换上新衣服的过程中,我不知问了大叔多少遍确定了吗、要不要逃走之类的话
,可是脑袋缺活细胞的大叔根本听不下,自顾自地玩得不亦乐乎。不管怎么说,大叔都是我旅游的同伴,我不能丢下他一个人
不管。于是我决定寸步不离地守着大叔,我就不信有我这么一个小孩在,那男人还敢动大叔!
结果人家是敢的,他在与大叔讨论了N久为什么依若不能和他们一起睡之后,他把我丢一边,任我随便。在那个男人贼笑
着说要睡觉后,大叔以他特有的方式摔倒在床上,然后再以他特有的方式进入梦乡。我第一次见他睡得那么快,我终于知道没
有我在时,他是多么容易地入睡了。那个男人一见大叔这副任君采摘的模样就立即扑了上去
我是很想阻止,但某事的结果让我瞠目结舌——某男被大叔极度不雅的睡相折服了。任谁都不能在大叔睡梦中殴了一顿后
还能不折服的吧。那男人鼻青脸肿之后,便灰溜溜地走了。
大叔,你说过你睡相不好也未免太不据实以告了吧。
从今之后,赚钱的途径又多了一条,实在没钱的时候,就叫大叔去陪男人睡觉,反正大叔睡相不好,有没有人打得过他,
他不会吃什么亏的。
洗澡——
在溪边洗澡也就算了,但大叔你就不能考虑一下周围有没有人吗?路过的剑士多得是,女人的话就会尖叫一声红着脸跑掉
,可是男人的话聚众偷窥!要不是看在那些男人会流鼻血外加一脸痛苦忍耐的模样还有不跳出来喊打喊杀的份上,我早就
叫大叔把人打得个稀巴烂了了,跳出来的嘿嘿,死亡是最好的结局。
不过,与一群臭男人共享美景真让我超不爽!
大叔是我一个人的!
大叔也太不知脸面为何物了,他经常率性而为,说白一点就是当着我的面,想洗澡就马上脱衣服。我听说男人洗澡至少也
会留一条底裤的,可是大叔什么都没留,这也是偷窥者为什么会流鼻血的原因。
大叔,你究竟是脸皮太厚了还是无脸可丢了呢?
我知道,其实我和那些偷窥者是一副德行的只不过我可以光明正大地观看美人戏水图,还有,我可以唆使美人把他们
都打得稀巴烂。
我想,其实大叔就是属于我一个人的。
大叔无论走到哪里都是有一大群人围着他、看着他的,赤裸裸的不加掩饰的丑恶。我很想扁那些打大叔主意的人,可是我
没证据,大叔虽然会很听我话地打人,但我知道他并不喜(…提供下载)欢打架争斗,所以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我忍!
真想把大叔那张脸刮花,让那些丑陋的目光少一些!
事实上我还真做了。在大叔与路过剑士的比试中,我故意叫了一声大叔,大叔分心了,不长眼的利剑顺利地在他脸上留下
了一道深深的痕迹。我知道大叔的能力,在这处处显危机的比试中只会让大叔受伤而不会让大叔死掉,所以我才叫了。大叔不
用剑,他怕用剑会伤到人。我对此感到可笑,在这个乱世中,你若不杀人,人就会杀你!大叔太仁慈了。
按以往的惯例,大叔不出剑,只一味地躲闪,直到对手倒下就可以了。这也成就了他的名声,说什么没有人能让他出剑,
让所有人都冲着这一点来挑战大叔,好成就自己的名声。
可是,这一次破例了,他快速地解决掉对手,然后跑开了,我感到奇(…提供下载…3uww)怪,但也只能跟了过去。大叔瘫在溪边,他按着脸上
的伤口,看样子脸受伤这一事实让他受打击不清。我刚想过去安慰他,可是他叫我别过去,我只好止住脚步。
不就是脸上多了一条伤嘛,男人怎么会在乎这个?更何况还是这么一个脑里只有一根专管吃喝玩乐与打架的男人。
大叔不住地擦着脸上的血,他很慌张,似乎是想止住血,可是他的方法不对,他这样做只会让伤口处的血小板无法起作用
,只会让伤口不住地流血。他急得快哭了。
我走过去,他慌张地朝我挥手,叫我别过去,我只好用平静的声音告诉他这样做不对,然后用手绢汲取了一点水去擦拭他
伤口周边的血迹,再撕了一小块布捂住他的伤口,让它不再流血。
大叔说,依若,我怕血。
我牵起一丝嘲讽,反问,名满天下的鸣剑士会怕血?
大叔不顾我的嘲讽点头了,他说,我怕血味,那个会让我发狂。
你以前也经常受伤。
这次不同!我有鼻炎,很多时候嗅不到味道,就连最刺激的血腥味也很难闻到,这次受伤的位置离鼻子太近了他的声
音弱下来,似乎连声音都受伤了。
于是,我知晓了鸣剑士最大的弱点。
我让他自己按住伤口,说要去买药,因为我身上的伤药用完了。其实,我什么药都可以没有,但唯独不能没有的就是伤药
,因为大叔总是受伤。我现在不为他涂伤药,因为我要去买药,买毒药,能让伤口腐烂得彻底的毒药。
乱世中,药店什么药都卖,伤药、治病的药、春药、毒药、无伤大雅的整蛊药应有尽有,只要你口袋里有一个铜板。
我不顾药店伙计惊诧的眼光,很用力地在大叔伤口上抹上浓重的药膏,贴上纱布,大功告成!
因为买了药,剩下的钱不足以让我们付一个晚上一间房的住宿费,所以我们只能随便找一个地方休息。事实上我们经常这
样做,我也更乐意这样做,因为只有在这个时候,我才能依在大叔怀里睡大觉——没有枕头,没有被窝,只有大叔。我感觉我
的世界被清空了,一切的一切就只剩大叔而已,大叔成了我的一切,这种感觉真好!
我恋着这种感觉,但我却必须牺牲一两天的良好感觉让大叔睡旅馆,因为他抱着我时从不敢打瞌睡,他的睡相真不是一般
的糟。我必须要让大叔有一两天的时间补补眠,他憔悴,我心疼。
半夜,大叔不舒服的扭动惊醒了我的美梦,大叔说他脸疼,我不耐烦地告诉他那是药在起作用,没事,然后睡觉。一夜安
稳,大叔没有再动过。
几天之后,大叔脸上的纱布渗出了血,我揭开纱布,大量的血夹着丝丝的腐肉流了下来,我冷笑——大叔终于破相了,那
些万恶的眼神终于可以消失了,能用那么炽热赤裸的眼神看大叔的就只剩我一个了。
看着大叔因疼痛而微眯着的双眼,我——虔诚地舔去了从他脸上流下的腐汁。
接下来的几天,我弄清了我对大叔的独占欲究竟有多病态,我总不想有任何人观看大叔,可是却又迫不及待地向别人展示
他的美好,然后骄傲地炫耀——大叔是我的!
恼人的是大叔的自我恢复力实在是太好了,几个月后,大叔惨不忍睹的左脸又恢复了原来的白净,只余一条淡淡的伤疤调
皮地留在上面。
恼人!亏我还那么费尽心思!
看吧看吧,反正你们再怎样做也只能做到这一步了,随你们怎么看好了,反正大叔是我的!
大叔爱吃东西,但怎么吃也不能让脑子再多长出一根有用的筋。倒是我,吃得多,但至少把个提高了。虽说大叔潜在的人
格会偶尔跑出来玩几天,虽然这个人格和大叔一样贪玩,但重点是这个人格似乎多长了一根筋,但可悲的是这人格能力仅
在捉摸人心方面而已,对人类肮脏的感情一窍不通——和本尊一样。相较而言,我还是比较喜(…提供下载)欢本尊,傻傻的,又乖宝宝,多
可爱啊!——除了经常给我惹麻烦外。
鉴于大叔脑里只长了一根专管吃喝玩乐不搞兼职的筋,于是乎,我必须时时刻刻盯紧大叔,免得他被人吃豆腐。在人潮中
心的大街上最要防狼手,我告诉大叔如果有人摸他屁股就要毫不犹豫地揍那个人,因为那个人是小偷。我只能这样说了,我实
在没办法告诉他事实,因为他接下来要问的问题会让我的脑筋也变得像他一样迷糊。不过大叔纳闷了很久——钱袋是挂在腰上
的而不是挂在屁股上啊,小偷咋就老摸他屁股呢?更何况钱财还是由我来管的来着。话虽如此,但大叔还是很乖地照我的话第
一反应揍摸他屁股的人,这成了他的自然反应。
但我总有疏忽的时候,所以我制定了一系列要求给大叔背,当然,我并不指望大叔那根不干兼职的脑筋能把我的话记录在
案,但不要紧,三四年后这就会成为大叔身体的本能。
路过村子的时候,爱看热闹的大叔自然是拉着我往人多的地方跑了,不过这一回热闹的地方有点儿不详——村民们在执行
火刑。
于是,我知道了矢落一条残酷的行文——相爱之人的年龄不得相差十岁之多!
于是,我明白了我对大叔所谓的独占、所谓的心疼、所谓的骄傲究竟为何物了,是爱情,相差了二十岁的禁忌爱情。
大叔说那场面很不详,想拉我走,可是我不动,我想要知道那对恋人的下场——那也许将会是我和大叔的下场。村民们脸
上尽是扭曲的快乐,他们叫喧着快点执行火刑。大叔不解,他一直都认为死亡是痛苦的。他讨厌死亡,因为人死前都会露出他
最讨厌的痛苦表情,更多的,大叔希望所有人都能平和地活着。因此,大叔不明白那些村民为什么会那么欢快地叫喧,他也不
明白刑台上被捆绑的那对恋人为什么会在火起时凝视、微笑,于是他就站着,不明地看着那个熊熊的烈焰。
他们会微笑,是因为他们生不同时,却依旧能死在一块,这或许对他们这队苦难的恋人而言会是一个很安心地结局吧。生
不能相依,死却相依。焰未灭,人未倒,我便拉着大叔离开了,因为我不能像他们那样洒脱地面对死亡!
我怕会有一日站在那刑台上的人是我和大叔,如果有那么一天,大叔肯定是被我拖累的,因为凭大叔的能力是没有人能奈
何得了他的,更何况,不管大叔爱不爱我,他都不会丢下我不管的。
我越想就越想哭。
可是我还会想,会想着有一天会被别人发现我对大叔的爱,愤怒的人们会包围我们,大叔还会像以前一样挺身而出保护我
,他还会承认他爱我。一想到这,我就会笑,可是一想到在往后的结局,我就笑不出了——大叔会反抗,会带着我逃,会浑身
是伤惹我心疼,再然后,就是我拖累了大叔,和那队苦命的恋人一样站在刑场上接受火刑。
我想我唯一可以对我的幻想微笑的就是幻想中的大叔会说爱我,可是那简直是奢望!大叔的爱已经给别人了,给了他故事
里的女主角。呵,我不是傻瓜,我听得出他的故事,故事中的主角就是大叔。我讨厌听那个故事,所以我推掉了那个故事,我
把它推进深渊,连同自己的心。
大叔是那么地爱那个人,我根本比不上她!
可是我还是自私地霸占大叔,把自己的感情埋藏得很深。也许我的爱会让大叔受伤,也也许不会,因为他永远都不明白那
对恋人是为何而被处于死刑的!
大叔根本就不知道那禁忌是什么。
哈,就这样子沉默地守着大叔过一辈子也不错,反正没了我,大叔一定会被人骗得很惨,虽然他偶尔会精明一点。
命运之轮回到了起点,我和大叔又回到了相遇的小镇。
出于私心,我要大叔留下,不让他再飘无定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