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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高红海征婚自传-第2部分

小说: 高红海征婚自传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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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担心会有事发生:往轻了想学生的家长会来学校闹;往重了想这孩子可能会辍学,甚至可能会有什么三长两短……事实证明了那位同学还是很坚强的,第二天他又顽强的坐回了原来的座位。可惜老师缺席了,因故住院。私底下我是知道那个‘故’是什么的,这要归功于我庞大的朋友圈。简单说来就是老师在回家的路上被人‘教训’了一顿。被谁?为什么被‘教训’?有谁知道呢,是吧。说的人笑笑,他太猖了。
   初三的时候,我终于找到了当时志同道合的朋友——葛宇;他是从镇上转校过来的学生,那时我们经常在一块喝酒,聊天,逃课等。
  那时我喜欢上一个女生,她很漂亮,成绩又好,有好多男生喜欢她,每当看到她与男生嘻嘻哈哈打闹时,我就开始叹气,乱没形象的趴在课桌上,一声比一声还要大。葛宇就敲敲我的背,从课桌里面拿出一支烟给我,他说:不要叹气了,你不笑的时候看起来很凶的。不过我是听不到后面半句的,因为全部心神都被那支烟吸引了,于是腾出伤心的时间——抽支烟。
  写到这里其实有些艰难了,那段回忆太乱太乱,夹杂着我的心绪起伏,混着七零八落的测验,原本不连贯的故事就更零碎了。中学时期的回忆,就写到这吧。
第五章:徐州打工之行
         97年初中毕业以后,我没有继续读书,决定到徐州打工,我带着理想与好奇,当然也带着赚钱的念头,步入了徐州市,走上繁华的大街,看着高高的大厦,才知道什么是落后。我将成了众多打工者中的一员。然而这座美丽的城市并不欢迎像我这样一无技术、二无经验的外来工。我找了几天的工作, 终于在劳务市场找到了一家快餐的工作,有人说,一个人步入社会第一份工作很重要,这一份工作将影响一个人的一生,按他们的逻辑,从快餐服务员出发的人生,那么这个人也就没有多大出息了。而我当时选择了快餐服务员,与其说我选择了服务员,还不如说服务员选择了我。当时我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人生地不熟的,这是我当时能留在徐州的唯一工作。
   在快餐店工作是很辛苦的,天未亮就要开始工作,洗菜、切菜、炒菜。快到11点的时候推着快餐车至玄武市场里门店售卖。从每天睁开眼睛开始,到晚上收工,工作比较紧,除了上厕所,几乎没有空闲时间,晚上有时还要加班到十一、二点。有时,我的腿都僵硬了,腰也酸涨了,有时背都弯得直不起来了,走路睡觉都是弓形。有时蹲在地上干活时间久了,站都站不起来,起身时得双手扶在墙上,慢慢地悠着点使劲才能站起来,不能突然站起来,弄不好又会伤筋动骨的。
  当环境不能适应我的时候,我就得去适应环境。在刚进入快餐店的那些日子真的很不适应,好在我慢慢的挺过来了。其中有多少辛酸,只有自己知道,我想绝大多数打工仔也都知道,也大都是这样走过来的。
   日子如车轮般向我滚滚辗来,我在不停的往前奔跑,时间在每天里看起来过得很慢,但是当一不留神再回过神时,就会觉得时间又是过得那么快,我在快餐店渡过了3个月的光景。
   突然有一天,与我在一起打工的小张问我,要不要到工地去工作,说工资比快餐店高许多,我也厌倦了快餐店的工作,我毫不犹豫答应了与他一起至工地工作。
   我与小梁来到贾汪区的一处工地,我们找到了刘头(工地的小工头),接着带领我们来到工棚宿舍,我仔细打量一看,我的天哪,这是宿舍吗?没有窗户,只见地上放着木板,从木板的衣物与棉被能猜测到这是“床”,棚里有七、八个这样的“床”,就像垃圾堆,乱七八糟的,什么报纸呀、烟盒、袜子、短裤等等;一进棚里还散发出奇怪的味道,这就是我们睡的地方。
   天还没有亮起来,只听见吵杂声从工地上传来,我想难到工友们起床了,怎么起的这么早呢?
   就在我喊小张起床时,刘头从外面进来了,说带我们去食堂。我们走到工地食堂,只见几十个工人在食堂里进进出出。出来的一手端着碗,一手抓着馒头与咸菜,一边喝一边吃馒头,坐着吃的、蹲着吃的、还有的放到砖头上吃的,什么姿势都有。我走进食堂,一个三十几岁的阿姨给了我一个碗,并给我两个馒头和一个咸蒜头。我知道这就是我的早餐。
   吃过早饭,刘头带到工作区。“你们两个今天跟着那边的老吴他们干,搬运砖块、送灰浆,动作要快,不能拖拖拉拉,知道吗?好好干。”听起来像警告我们不要偷懒似的。
   这楼房看起来有七层高,都是用水泥柱子支撑起来的,然后在从一楼开始砌砖墙。这与老家建造房子是不同的,老家都是一块块砖平地垒起来的,现在这种也许是他们说的“框架式结构”吧。
   中午到了,所有的工人像逃命似的冲进食堂。我也走进食堂,找到一个碗,看到工友们在里面打菜与饭,我也过去打;打好饭菜,我找了一个砖头坐了下来,才发现我的手不听使唤了,有点麻木了,大概是因为搬砖的缘故吧!
   在家里的时候,想着外边的世界是多么的精彩,心想徐州是个大城市,是多么美丽、多么可爱的城市。我也怀着梦想来到徐州,可是梦想之外是多么残酷的现实。过着如此艰苦的生活、干着如此沉重的体力活、吃着如此简朴的伙食、住着如此破烂不堪的工棚,想到这,心都酸了。
   到了晚上,我左思右想还是决定离开这坐城市,回到家乡。就这样我结束了徐州打工之行。
第六章:紫禁城大酒店
         离开徐州,回到了老家淮北农村,朋友推荐认识了李磊,他是淮北市“紫禁城大酒店”的一名服务生,他把我带进了紫禁城餐饮部工作,没想到进去的那么顺利。后来,才知道因为过年前是人慌时节,辞职的人特别多;这才让我有了这份工作来到紫禁城工作后,来到市区后住在李磊的宿舍,据说这个房子是他姐姐单位的宿舍,地点在“天鸿渔港”酒店后边,离紫禁城有二百米的左右;上班非常便利。陌生的工作,需要人指导。经理指派了李磊带我;之后我就开始跟着他屁股后面走,他到哪里我就跟到哪里。记得我去的第二天,叫我传菜,我传的第一道菜叫“紫菜蛋花汤”,我很想退却,对我来说,怕端倒了,李磊鼓励说,你现在不练起,到了宴会你怎么能忙的过来呢?然后试着端了起来,确实也不难,后来才了解到,酒店托盘一个都几十元,哪象快餐店的托盘那么滑!接下来的时间里,看到有服务员拿收回来的菜来吃,尽管客人是没有动过的,但那样做一样会得病的呀,病从口入,见他们那样做法,心里很是厌恶。 但李磊的做法要文雅得多了,所谓盗亦有道,他在我传菜时,直接从客人的菜里夹出一些菜,或舀出一勺汤,然后才让我端出去给客人,这样的做法还稍微让我能够接受一点。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而且我在传菜部和厨师接触的比较多,对于他们,我现在已基本都熟悉了,特别是知道凉菜房做水果拼盘后,特意巴结他们两个厨师,后来可以随便进去拿水果吃了,西瓜,梨,葡萄,橘子是每天能吃的上的,从来没想到在酒店可以这样。
   婚宴,是酒店经常发生的事情,想起第一次婚宴是30多桌,要比平时早两个小时到酒店准备。比想象中的繁忙,跑上跑下收拾东西,搬桌子抬凳子,婚宴结束后,带着疲惫的身体去参加餐厅人员聚餐活动,她们喝了许多酒,喝醉的还非要去KTV,我们一行人,有的玩色子,有的玩划拳,有的边聊天边碰杯,我看到同事刘玲咕咚咚喝掉大半瓶啤酒,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述说了她与男友分手的事。原来她与男友是同学,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喜欢上了她,第一次付出,第一次恋爱,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是每个女人都难以忘怀的。她也不例外,刘玲从钱包中拿出一张照片,她说那是男友和她在公园照的,相片中的刘玲那张依然稚嫩的脸上挂着灿烂的微笑,身边依偎着男孩就是她的男友。她说刚来这个陌生的城市,她们一起找房子、租房子。那时是多么的幸福。在她刚上班的日子里,他总来看她,给她带好吃的,给她惊喜。在那些日子里,她相信真爱的两个人是有心灵感应的。少女情窦初开的日子里,会幻想很多浪漫的事情。不久前她的男友认识了其他女孩,抛弃了她。我们本来是为了开心才来KTV的,被她的伤心给搅了,也无心在玩下去了,大家便从KTV出来。准备各自回家,喝醉的刘玲与其他女生在大街上唱歌,她们手足乱舞酒醉了,但心不会醉;也许她们在想,街上霓虹闪烁,应该去向何方?哪里是否有她们的天堂?路过的人都笑出声来;口哨声在身边响起,我怕她们出事,我与李磊把她们各自送回了家。
第七章:第一次恋爱
         我与李磊产生了一点矛盾,我离开了他的宿舍,在南湖(当时叫南湖,现在是步行街了)租了一间十几平方的房子。七十元买了一台二手黑白电视机。开始了我的租房生涯。
   恋爱,估且就用这个词吧,那时虽然已经19岁了,但恋爱这个名词对于当时的我来说太遥远,,可遇不可求的事。一个女孩的出现,改变了我的一切,她叫徐芝兰,比我大3岁,上班后认识的,她真的很漂亮,娇小白皙,有着北方女孩少见的水嫩灵秀,我对她一见钟情。那时把一切想得太美好,太简单,不过正是这种简单,我们在一起的聊天挺开心,无忧无虑,后来因为春节期间酒店不放假,我与刘玲她们一起到徐芝兰宿舍去过春节,当时我有点喝醉了,我说了一句不经意的话(那句话是:你做我女朋友吧)现在回想起来,觉得当时自己好幸福,后来她真的成了我的女友。我开始了人生的第一次恋爱,当时绝对没想到以后会变的如此复杂,虽谈不上轰轰烈烈,但也算波澜起伏。
   后来我经常早上约徐芝兰一起去公园爬山,早上的公园,空气中弥漫着清新,我们漫步在山间,我们在人工湖散步,我们在”将军亭”互刻名字,当我们在”相山庙”时她拉着我要我在神像前许愿,我自己给自己定下了一个目标,说我要和她走完这一辈子,我要爱她一辈子。现在回忆起来那时真的很幸福。写到这里,内心久久不能平静,因为对于她,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情,“悔恨”,太多的时候她更像是姐姐一样的照顾我,她细心,体贴,周到,她让我感动的地方,太多太多,细细想起来都能让我热泪盈眶,我没有房子;没有汽车;也没有票子;甚至工作还是个服务生;可是你却一直在鼓励我;在包容我;可是我们还是坚定不移的相爱着;因为我是一支潜力股么?很奇怪如此一个漂亮的女孩会被一个个方面都很不突出的男人吸引;至少那时。就象我父亲说的;芝兰配我那是绰绰有余;街坊邻居也都那么说;尽管这是一句极其打击我自信的话;可是我还是乐意听到。
   记的有一次,我告诉芝兰想要她到宿舍帮我洗衣服,芝兰没有拒绝,晚上下班以后我带着芝兰来到宿舍,芝兰看到简陋又脏乱的房间,她放下手提包开始打扫起来,打扫完房间,拿起脏衣服与衣架清洗去了,我在房间打开电视看了起来,过了一个小时左右,芝兰走进了房间说“衣服洗完了,给我杯水,好渴”我倒了杯水端给了她;她接过水杯喝了口,把水杯放到茶几上,轻轻的走到床边做了下来(我房间里没有沙发)我就挨着她坐了下来,她不自然的挪了下,我轻轻的抱住了她,她突然僵直在那里,我旋环着她的腰, “芝兰,我喜欢你”她不敢抬头,怕接触到我炽热的目光,只感到她的气息扑到我的脸上,此时此刻,芝兰的脸红得像苹果,我用嘴唇覆在她的脸上,我的舌头在探索着,她慢慢的放松了下来,生疏的回应着我,原来只是在电视中看到,现在亲身体验,这种感觉让我陶醉,我吻她的额头、眉毛、眼睛、鼻子、耳朵。这一夜她没有离开我的宿舍,我们度过了一个难忘的夜晚。
   芝兰是一个娇气但又温柔的女人,也是一个细心的女人; 她为人相当好,对人随和,对父母孝顺;同时她还是个小心眼的女人;她是一个总喜欢装的很男人的女人;虽说有时装的挺象;但是我想告诉她;她在我的世界里是一个象姐姐那样的;很女人的女人;当然不是象姐姐对于我的感觉;只是想说她是一个很女人的女人;我总觉得和他在一起让我是以一个姐姐的身份对待一样,就这样半年多下来,我们有过不少的争吵,但是,我感觉我还是喜欢他的。无论每次吵架,其实大部分都是我所造成的,但都是我主动认错,然后她象征性惩罚一下我又和好了。
第八章:同居
         我们的爱情在不断升温,而我们找不到别的方式来与之匹配,只剩下同居了。可以同吃同睡,同进同出;同居可以省一份房租,可以互相照顾互相依赖,很自然的,我们就在一起了,于是同居顺着生活自然展开.当初我们决定同居的时候,是因为我们彼此相爱着,我们都愿意为对方付出。从同居那天开始,我们的钱就都放到了一起,那时候挣钱都不多,两个人的收入也差不多的,不论是逛街、吃饭、买衣服,花的都是我们共同的钱。什么肯德基,什么麦当劳,什么生猛海鲜,什么名贵小吃,我们根本都不舍得吃的,根本就不存在谁花钱的问题。漂亮衣服也根本都不去想的,我们的理想就是能好好的在一起生活。当然了,一起生活就要一起面对很多事情,家务是避免不了的,我们家的家务(就是洗衣服,打扫房间)基本上都是她打理,她对我一直都是非常照顾非常好的。
   长时期的相处使人产生一种相互依赖的感觉。我记得有一次,与芝兰下班后在一起吃方便面,芝兰突然开玩笑说:“红海,我们像不像两个相依为命的孤儿。”我觉得家的感觉越来越强烈了。比如,我丢在床头柜上的衣服突然不见了,一找,原来已经被洗好晾在外边了。牙膏用完了,我正准备去买,却发现已经有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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