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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部分

药师-第4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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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所谓的成功人士,社会精英,也许,就可以理解那样的人心里的想法了。可是,她从一开始,选择的就是另外一条道路,自然也就没有资格去评论什么。

唐一很伤感,秦卿想,不知道唐一后悔了没有,如果他早一点儿告诉魏小薇,自己的出身,而不是总吊儿郎当的,也许……

可惜,这世间永远不会有‘也许’。

好在都是洒脱人,就算伤感,也只有一瞬间而已。秦卿纵容他喝了两杯白酒,便醺然欲醉。

于是,秦卿关上窗户,给唐一喂了两口清茶醒酒,安顿他在床上躺下,给他盖好被子,端一杯凉开水搁在床头柜上,就开车去学校自习。

因为过两天便是元旦,整个大学校园多多少少带了几分节日的喜庆。红绸招展,彩灯闪烁,道路两旁各系的广告牌都支了起来。

偶尔有吹拉弹唱的声音在学校上空回响。

现在这些大学生们,多才多艺的不少呢,唱歌跳舞,讲笑话,说相声,变魔术,每一次晚会,总能办得红红火火,热热闹闹。

秦卿觉得有趣,傍晚,从图书馆出来,就一个人随走随看,在街边小摊上买了两串烤玉米,要了一罐啤酒。

大学城附近的步行街美食挺多的,秦卿看着木炭烤肉的摊子,还有旁边的肉夹馍的摊子,忽然就想给沈醉打个电话。

她一向想到就行动,从来不会迟疑。

电话那头儿,沈醉正在办公室看文件,一摸手机,发现是卿卿的号码,眼睛里便染了几分暖色。

“今天晚上回家吃饭,我煮了鸡汤。”

“好。”

“再买一些烤肉和肉夹馍吃好不好,大学城附近的还算地道呢。”

“行。”

就这么两句话,沈醉身上的疲惫就仿佛略略消散了些,柔和了眉眼间的棱角。

秦卿去买烤肉,鲜嫩的烤肉吃进嘴里,很香,她却觉得说烤肉,还是容大妈烤的最好,别人的都不行。又掰了一块儿肉夹馍吃,肚子里暖暖的。

一块儿馒头刚下肚,前面的烧烤摊忽然哐当一声,倒了,阴暗的灯光下,七八个人,影影绰绰,刀光,棍影,伴随着呻吟呼痛的声响,随风传来……

“停手,你们干什么,警察”

一个坐在大排档那儿吃羊肉串的小伙子忽然站起身,大喊道。

周围的小商贩们四散逃跑,一时间挡住通路,秦卿皱眉,刚站起身,就听见一声惨叫,抬头,那个警察已经蜷缩着身体倒了下去。

她心里一惊,飞快地穿过人群,向前冲,后面烤肉摊的小老板吓得脸色煞白:“姑娘,你别过去,这些小混混们狠着呢……”

秦卿冲过去,先三下两下把这一群人都放翻,斜眼瞟了一眼,见年纪都很小,有几个看着跟高中生似的,这会儿也顾不上他们,先扯了这帮人的裤腰带,随手栓一块儿,才扑过来看倒在地上的小警察。

秦卿扶着他的脑袋让他躺平,就看到左胸上一刀血口,很深,血像喷出来似的,转眼就把雪白的毛衣染红了一片。

那个年轻的小警察,脸色铁青,嘴唇上也毫无血色,额头上全是虚汗。

秦卿给他把了把脉,一摸口袋,什么都没有,这才想起来今天去唐一那儿的时候,把随身一直带着的银针都搁在特事局宿舍了。

第一卷 归家 第八十三章 戒指

第八十三章 戒指

秦卿皱皱眉,身上没带齐东西,急救可是个问题。把小警察的头,搁在自己的腿上,侧转,清理了一下他的口鼻,用帕子擦拭干净,以免呕吐物造成窒息。

她抬头看了看,周围的人都是面色煞白,人人退避,没有几个敢和她对视的,秦卿叹了口气,也只好自己扯开小警察的上衣,按住伤口上方的穴道,稍微止血。

小警察的呻吟声越来越小,眼看着就要失去意识。

秦卿皱眉,抬手一巴掌不轻不重地扇在他脸上,厉声道:“醒醒,不想死就别睡过去,千万憋口气撑住,你要是一松劲儿,小命……可就交代了有没有人叫救护车?”说着,她摸出一颗养气丹,掰了半颗塞他的嘴里,虽然说小警察不练气,养气丹不会有大用,但能把他的这口气吊住,也是好事。

这时,周围的‘观众们’才想起应该打电话报警,到底有两个责任心强一些,已经叫了救护车。

这半颗丹药进嘴,小警察终于睁开眼,气息也长了些许,喘着气点头,伸出手去指那一帮摊在地上,同样脸色惨白的小混混们。

“他们……他们……两个,十九中的……“

秦卿苦笑:“你还有心思管他们,现在的警察要都像你这么尽职……小子,尽忠职守是好事,只不过,以后可得好好练练功夫,要不然,连几个小混混都能把你撂倒,也就别去逞能了。”

说着,秦卿却是一眼瞥过去,见这帮无法无天的人力,其中有两个小年轻,一脑袋黄毛,脸上花里胡哨的,可隐约还能看出学生模样。

看着他们瑟瑟发抖,其中一个头破血流,另外一个吐出两颗大门牙。秦卿到没觉得自己出手太重,这么小的年纪就舞刀弄棍的,还不是仗着年纪小,是未成年人,就是犯了事儿,罪过也轻得多,这种孩子,不好好教训教训,以后还不知道成什么样儿呢

到底是大学城附近,警察和救护车来的都很快。

学校门口就有110的警点儿,四个执勤的民警带了枪,拿着警棍先到的,结果一看,那群小混混已经被捆地上了,都松了口气。

其中一个听说受伤的是自家同事,脸色顿时就变了,粗鲁地把地上那一伙儿拎起来随便一扔,堆到一块儿,顿时弄的一帮小混混人仰马翻,其他人也板着脸装看不见。

秦卿挑挑眉,心想无论是警察还是军人,看来护短都是本能,变不了。把自己的证件给他们看过,救护车就来了,那个受伤的警察被抬上车。

救护人员看秦卿一身鲜血,连忙问道:“这位同志,你有没有受伤,要不要一起去?”

秦卿愣了愣,她今天穿的雪白的羊毛衫,这会儿连同外面的风衣,全被染成一片血红,不觉呲牙,加起来两千多块呀……

虽然没有受伤,但是怎么也要做笔录,干脆跟救护车一块儿去吧。

一路跟救护车去了医院,秦卿等在急救室外面,就给沈醉打了个电话,告诉他自己要晚一点儿回去,心里也暗自可惜,她辛辛苦苦炖了鸡汤,本来准备和自家未婚夫美美地吃一顿‘烛光晚餐’,然后在做一点儿浪漫的事儿……现在却是全泡汤了。

急救室的灯刚亮了没有三分钟,就有一个个头很高,足足有一米九以上的警察急匆匆赶来,秦卿不待对方发问,连忙先说道:“放心,没有生命危险。”

高个儿的警察一屁股坐在椅子上,拍拍胸口,苦笑:“幸亏没事儿,谢谢你了大姐。阳春是我们局里的网警,今天他休假……”

他这么一说,秦卿才知道,里面的那个叫阳春,是他们分局局长家的公子,性子憨厚,一点儿公子哥儿的脾气都没有,人缘极好,整个局里的同事都很喜欢他,眼前这个高个儿警察是刑警队的,叫明方,两个人平时关系最佳,这一听说出事儿,就火速赶到医院。

明方恨得咬牙切齿:“这一帮小混混闹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只不过他们年纪小,就是抓住了,也关不了几天……现在到好,竟然动了刀子,连警察都不放眼里,这一回要是不能好生整治一下,以后这一群人非成了祸害不可。”

秦卿却是想到了十九中,貌似小苗苗现在就在十九中读初一,听说成绩挺不错的,在年纪里也能排在前五十名,可现在看来,十九中这所学校太乱,里面的学生都是些什么人啊,以后得和王露他们商量一下,给小苗苗转学才好。

小苗苗是沈家的养女,她刚一出生,父母就去世了,因为母亲怀着她的时候,生活很艰难,伤了身体,她生下来不足月,一天到头的生病,沈老爷子亲自出马,这才把小姑娘的命给救了下来。

到现在秦卿还记得,当年那么小小的,只有巴掌大的一个小姑娘,躺在她的怀里,乖巧极了,就像是知道秦卿的意思一般,不让她哭,她就果真一声不出,当年她,唐一,梦泽,王露,沈醉,几个人轮流抱着小姑娘赶路,翻山越岭,何等辛苦,这个孩子却硬生生地活了下来……

两个人各有思虑,还没说几句话,沈醉忽然而至。

秦卿有些意外,看着沈醉一身作训服,眉眼疏朗地出现在医院,忍不住微笑:“下班了?今天怎么这么早?”

沈醉点点头,自然而然地一伸手,替秦卿整理了一下有些凌乱的衣领,动作极温柔小心。

明方也意外,一见到沈醉这一身衣裳,他脸上就闪过一抹笑意:“怪不得大姐你工夫这般好,三下两下就把那帮混蛋给收拾了,军嫂啊”

秦卿无语——功夫好和军嫂有什么必然的联系?天底下军嫂多了去了,可真能一个打七个毫不费力的,又有几个?

不理会这个有点儿无厘头的警察,沈醉咬咬牙,手伸到衣服口袋里摸,他有点儿紧张,手抖,摸了半天,哆哆嗦嗦地,他越是着急,就越是摸不出来……

秦卿惊讶,看他的样子,抿住唇,勉强把笑意咽回去。

等到沈醉满头大汗地把口袋里的一个包装的很俗气,帮着歪歪扭扭的粉红蝴蝶结的小戒指盒子拿出来的时候,秦卿也愣了,半晌,才伸手接过,自己主动把盒子打开。

里面当然是戒指。

不大,白银的,镶嵌了几颗小钻石,可是很漂亮,做工精细,上面还挂了一条银链子。

沈醉半低着头,似乎不敢看秦卿的眼神,低声道:“我把工资卡交公之后,才想起没有买戒指……只能买了一个小的,你看看合适吗?”

“扑哧……”

秦卿再也忍不住,笑出声儿来,一想到沈醉愁眉苦脸地凑钱买戒指,就乐不可支。她一边儿笑,一边儿把戒指递给沈醉,把玉手伸出,让他给帮着戴在手上。

尺寸刚刚好,很合适,秦卿满意地点点头:“观察力过关了。”

明方在一边看的目瞪口呆:就这么个小戒指,老婆到手了……而且,四处张望一下,这是医院,还在急诊室门前,再看看那姑娘,一身的鲜血,触目惊心。

就这环境,也能求婚成功?

明方恶狠狠地撞墙——他想起去年自己娶婆娘的时候经过的那九曲十八弯……

戒指要买大的,漂亮的,名贵的,求婚要有诚意,得在五星级酒店,点最贵的红酒,听着浪漫的小提琴,得把老婆打扮得漂漂亮亮,得想出各种花样,还得下跪求婚……

就是这般,他一个月求了不下二十次的婚,这才算把老婆求到手。

“二位……走吧走吧,事情很明显,用不着你们做笔录了……”明方‘嫉恨’地苦着脸把这对儿‘鸳鸯’送走,“留一下电话就成。”

既然如此,那就走吧。

沈醉搂着媳妇的腰身,一出医院大门,冰凉的风衣吹,脑袋上的热气散了,他这才觉得有些不对,这求婚也未免过于简陋了些,不禁眨眨眼,笑道:“要不……咱们去酒店吃?不回家了。”

秦卿一低头,看了看自己这一身儿,挑眉道:“哪家酒店敢让我这么进去?”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个杀人犯呢,别说,就秦卿这通身的气派,若有人编排她是个冷血杀手,还真不一定会没人相信

酒店去不成,时间太晚了,唐一恐怕早就休息,他病着,两个人也不想去打扰,就干脆开车回家,回家的路上,沐浴着月光,忽见道边有一个小小的糕点屋。

糕点屋很平常,只是,秦卿喜欢空气里甜而不腻的味道,沈醉便去买了一个双层的巧克力蛋糕回来。

秦卿捧在手里眉开眼笑,回家的路上,就用手指抹了一块儿,自己尝了尝,味道不算特别甜,有些苦涩,却香醇可口。于是也喂了沈醉一口,不过,嘴里含着媳妇白嫩嫩的,修长的手指,再苦的巧克力,恐怕也要变成甜蜜的味道……

第一卷 归家 第八十四章 不巧

第八十四章 不巧

过了元旦,新的一年来到,说来也怪,这几日异常的冷,早早便落了雪,大片大片的雪花给校舍高楼镀了一层银装。

北风呼啸,阴沉沉的天,看不见一丝阳光。

中医大学堂黄色的警戒线外,密密麻麻的人群,男女老少,一个个在冷风下依旧汗流浃背。

高考的气氛秦卿没有感受过,但研究生考试,想必也不会有所逊色。

笑眯眯地和满头乌发的老大娘哈拉两句,打发掉六个凑过来问考题难不难的学生家长,上车,直奔家里。

都说今年的考题很难,可对她来说,确实不算太难,今天最后一科专业课中医综合,提前半个小时把题目答完,还认认真真地检查了一遍,往常秦卿都会老老实实待到结束。

可是今天,秦卿却有些坐立不安,到底还是忍不住提前交卷了——今天她约了沈醉一块儿去民政局。

看见自家的大门。秦卿整了整衣裳,蓝条纹的羊毛衫,白色的那个现在还在干洗店,把车开进车库,一抬头就看见苏零正在水库上滑冰,一张巴掌大的小脸,红扑扑的,双目有神,精神甚好,登时就乐了。

苏零这家伙以前最大的喜好是睡觉,最多被拉着看看电视剧,最近更是连练剑习武的时间都越来越少,整个变成一宅男,虽然说希望他安生些,可是总不运动,身体哪能好,还是活泼些更可爱。

“沈醉呢?”

苏零一扬眉,在水库上划了一个三周跳的小花样儿,才抹了一把汗珠,道:“还没回来。”

秦卿观望了几眼,也不以为意,没回来,那就等一等吧。

推开房门进屋,刚把门关好,忽然感到背后风声,她猛地一扭身,伸手一拍,力道却在下一瞬转柔,变拍为托——

一条长足有二十米的金花蟒被她抱了一个满怀。

掐着蟒蛇的脖子,任由这条聪明的大家伙在耳边吐着蛇信,秦卿顿时一头黑线。

这条蟒蛇有小腿粗细,身上的云纹非常美丽,双目有神采,看起来相当的机灵。

秦卿哭笑不得,隔着门大吼一声:“苏零,把你家蟒蛇赶紧弄走。”

家里忽然出现这种东西,只能是苏零的,沈醉最讨厌这些东西。可苏零爱蛇,尤其喜欢毒蛇,秦卿叹了口气,幸亏没有一进屋便看见地板上爬满毒蛇……蟒蛇这种东西好歹无毒,还很聪明,他喜欢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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