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色隐尊-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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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太阳,照耀着整个大地!
再看他的身板,一米八多的个头。
花花靠近他,恩,透着微微的内力,且这股内力不刚不柔,复杂多变。
可是,为什么他会面色苍白,连个小破孩都追不上?怪哉,怪哉!
花花把荷包丢给他,他便轻巧的接了,说道:“小兄弟真是好身手!”
“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追不了个小毛贼,倒是觉得你才是身负上乘武功的高手,及不了你的万分之一!”花花谦虚的笑了。
“小兄弟说笑了,在下真是最近练功练得走火,刚才失态了。一定要谢谢你呢,额,我请你吃顿饭如何?”
“不用了,举手之劳而已,不是有人说,人生贵相知,何用金与钱。”
“不不不,我若兰文轩,一定要重重感谢你。大丈夫处世处,当交四海英雄。”男人拱手。
“真要吃饭的话,就去湖心小筑吧。”心想,肥水不流外人田嘛,而且这个人给我感觉非常好。
“那敢情好,我前几天刚回来,就听过那个酒楼的。只是,那就楼太过红火,现在还有厢房么?”
“这件事情就交给我!好儿玉儿——”
好儿玉儿听见主子喊她们,一阵小跑,过来:“是,公子。”
花花轻轻在好儿耳边说:“去小筑叫小二准备个天字厢,说是有贵客。我等会子就过去,你们先准备。”
好儿点头,拉着玉儿走了。
那个叫若兰文轩的男子系好荷包,说:“还不知道小兄弟的名字呢。”
“哦,就叫我羽好啦,双习羽。”
“那你以后叫我文轩,我叫你羽兄弟!”
“好!去小筑坐坐?”
吃饭的时候,文轩说:“我怎么觉得小筑像是你开的?”
“哦,何以见得?”花花惊了。
“第一,天字房,说明你身份不一般。”
“第二呢?”花花夹了一片红烧肉,慢慢的嚼。心里想着,看你说出个什么所以然来。
“第二,小筑的所有伙计都对你很热情,包括我。而第三,就是最重要的一点,每张桌子都刻着‘羽‘这个字,如果你只是一般的贵客,小筑何必大费周章?”
“好吧,你说对了,我是老板,怎么,感想如何?”花花真是服了她的眼力,可在桌子腿上的字都被他注意到了。
“我刚从外地回来,就听说小筑的老板是个比女子还美丽的公子,当时差点没笑得岔气了,还听说有个女孩子哭着喊着非君不嫁,天天里坐在小筑固定的位置,每天打扮得跟朵花儿似的,后来病了,才没法子来!要知道,这种情况我是见过的,比方当今太子和四皇子,多少女子未来嫁给他们差点闹出人命来,索性,四皇子上了战场,眼不见心静,而太子,自从立了太子妃,才再也没有掀起为男人争风吃醋的浪潮来!但是现在见了你,和我想象的有点出入。”文轩慢慢说道。
“哦?”花语馨不解。
“你不单单是有色相,谈吐气质都是绝佳的!”
哎呀,花花听到宇文轩这么夸,真开心啊真开心。
说实话,到了蔓萝国之后,脾气倒是收敛不少,偶尔会看看八卦杂志年年佛学,自己都越来越不认识自己了。
快半年了,原来人的心智一天天成熟起来,是很令人愉悦的!
文轩说:“希望我们以后能成为好朋友吧!来,干了!”
花花浅笑:“有道是,海内存知已,天涯若比邻,我啊,先干为敬!”
文轩和羽公子告别。
相约周末见面,把酒畅饮。
惜惜相别,就如同老朋友一般。
自然能够谈天说地,却不觉得尴尬。
曹先生说: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
文轩在门口喊住一个轿夫,上了轿子。
羽公子则被一堆围上来的花痴弄得措手不及。
文轩嘴角浮起一丝笑意,酒逢知已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
纵是相识满天下,知心能几炫?
后来的后来,士为知已者死,竟是一语成真。
文轩从轿子里走出来,越过两头雕刻得十分精致栩栩如生的石狮子,踏着轻快的步伐,走进一个宽阔的大门。
我回来了,文轩心里想着。
若兰文轩,是这里最卑微的人。
表面上风光无限,却忍受着多年鲜为人知的痛。
如果娘还活着,他就不会是这样的了。
文轩把手放在胸口,心想:娘,我会好好活下去。
若兰文轩,他现在的爹,不是他的亲爹。
他爹亲爹本事一介清官,后来被人冤枉搬了脑袋。
娘,一个寡妇,带着他嫁给了现在这个后爹。
后爹和正房很讨厌他,动不动就罚他,连同府里的人都看不起他。
于是,他每时每刻都要小心谨慎,怕自己犯了错,牵连了娘。
这么多年了,这么多年了。
娘也走了十几年了。
可是,他却不能离开。
因为他还有一个妹妹,是娘的孩子,也是后爹的孩子。
娘临终前握着文轩的手,求他一定要照顾好这个同母异父的妹妹。
文轩为了娘的一句话,一直坚持着,坚持了十几年。
不过,好在后爹很欢喜妹妹。
这就好,这就很好了。(炫…书…网)
十几年了,文轩从不能离开这里,到离不开这里了。
原因有两个。
这有母亲生活的痕迹。
他与后爹的相互利用。
这又如何?
只要文轩活着,就不会离开这里。绝不!
这个世界有不同的人,各自有着不同的故事。不管岁月的流失,朝代的变迁,有些事情,都在重复。
血缘这种东西,是我们无可奈何的东西。我们无法选择,无法后悔。必须接受,并且坚守!我们累了倦了的时候,只要想起一些人,就会充满了力量,睁开渴睡的眼睛。
把所有的疲惫都抛开,无所顾忌。
比如文轩,他先是为了母亲,再是为了妹妹,用信念支撑着这么多年,都不曾倒下!他是勇敢的,坚强的战士!
第二十八章 逃
文轩前脚走,煜后脚便来了。
煜看见羽被一群女子围着,连忙上前解围。
就在这一天,就在这一刻,所有的一切都开始改变,这就是人生,你永远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而煜,这个不曾为女子动心的众人眼中的怪物,在这一天终于为了女子而倾心。这个女子不是倾城国色,不是才倾天下,她甚至是一个男人的妻子,但是,他动了情。
其中一个围着羽的女子,发现更加帅气的一个男人出现了。
这个男人就是煜。
煜,不同于羽老板的俊秀,但同样是清冷,秀美,却透着阳刚。因着羽的身材娇小,简直是弱不禁风。
女人的通病,都会喜欢有安全感的男子,这群花痴当然是不例外的!
一个花痴尖叫着,喊着:“快看哪,姐妹们,这里有个尤物!”
所有的目光聚焦在煜身上。
花痴的眼里闪着焦灼与炙热。
煜和羽尴尬的对笑。
煜见情况不对,翻身一跃,拉着羽往门外跑去。
后面是跑步不要命,追人不喘气的花痴们。
煜和羽沿着永乐街一路狂奔,从城里跑到了乡下,再跑到一座深山,最后跑进了一座森林,才终于把疯狂的女人们甩掉了。
当这两个人拍着手庆祝成功甩掉花痴的时候,才发现高兴过早,因为,他们找不到出去的路了。这座森林就像是一样,走来走去都是一个样子。
天哪,这是多么恐怖的一件事啊!
深山老林,陷入绝境。
花花,你不会死在这里吧。
花花穿越过来,本想数钱数到手抽筋,看尽帅哥美女,从来没想过会命丧黄泉,即使是中毒,也保持着乐观的心态,积极面对人生。现在大业未成,人之将死,怎么都叫人想不通啊!不公平啊不公平!
花花想起了穿越的时候,仙女姐姐叫自己娘娘,心想,若我真是什么法力高强的娘娘,当真会白白活了九百年,年纪轻轻命丧于此么?那我岂不是依旧心有不甘,再轮回个千百年?同样是经历着人生的生老病死,或者是像现在一样,无缘无故走进个走不出的圈子,饿死渴死冻死。
已经是深秋了,晚上,肯定会很冷很冷的。
花花身上的毒本来就没有完全解除,按照大夫的嘱咐,不能让体温降下来,所以一直穿的不少。
在这待一个晚上,说不定不是冻死,而是毒发身亡罢。
真是死无葬身之地啊。
想一想,心就寒了。
冷不丁打了个寒颤。
并肩而行的煜看见羽发抖的模样,哈哈地笑了:“看来羽的身体不太好啊,一到晚上就发抖。”
花花这才注意到,夜色刚刚降临,而两个人,还是没有走出去。越来越冷了,越来越冷。
煜发觉不对劲了。
身边的人的身体散发的寒气越来越强劲。
到底是怎么了?
煜知道眼前这个人的底细的,从他在小筑见到她的那一刻起。
他知道她是谁!
但是,他选择不拆穿她,不告发她,他想看到她,他亦不确定,她是否记得他。他只知道,他喜欢她的一颦一笑,仅仅看着就够了,他喜欢她的矫情言论,仅仅听着就够了。她的每一句话,记在他心上,她的每一个动作,印在她脑海里。
从来没有过这么强烈的感觉。
但是,他不曾想过得到她。
他只是想,只要可以看到她,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
此时此刻,他很担心她。
他从来没有如此靠近过她,甚至可以闻到她身上若有若无的香气。
如此撩人。
煜一直希望,遇上一个能与他吟诗作对畅谈天下的女人!
他一直坚持不娶妻,是因为,他感觉到,这个女人,快来到他身边了。
是的,他一次次去湖心小筑,只为了那张熟悉却陌生的面孔。
现在,他抱着她,内心澎湃而挣扎。花花的身体越来越凉。
越来越想睡觉,大脑意识开始模糊、
身体开始不听话,再也没有力气走下去,终于脚一滑,软绵绵的倒下。
煜连忙抱住她。
他知道他再也不会放手了。
再也不会。
她不能死,绝对不能!
煜抱起她,她不重,身体却那么的凉。
煜慌了,天已经完全黑下来,这样下去,她怎么受得了呢?
他紧紧地抱着她,希望自己的体温能缓解她的寒冷。可是,还是无济于事,她的唇开始发白。
不行,得赶快找个地方落脚,为她输真气才行。
可是这么黑这么黑,要往哪里走呢?到处都是一样。
但是,起码得找一个比较温暖的地方。
煜迈着步伐,昂着头前进。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前进,不管是黑夜还是森林。
他的心,像烈火一样熊熊的燃烧起来。
如果她不在了,他会很遗憾。
真的。
她未必会记得他,他却是记得的。
他在山脚发现她的时候,她那么虚弱,半睁着眼,气若游丝。他离开她,把她让给另一个男人。
他在殿上看到她的时候,她那么开心,盖反盖头,不怕丢脸。他嘲笑她,只想让那个男人丢脸。
在门外听她唱歌的时候,她那么忧愁,一曲清歌,满目萧索。他看着她,心里怀着莫名的愁绪。
被淋得落花流水的时候,一直到——在小筑看到她的时候……才真正的接触起来,然而,这些,怀里的这个女子,都知道么?
纵然她聪慧过人,但她眼里真的有他么?
为什么,她一直没有认出他来?花花的意识是模糊的清醒的,感觉有人抱着自己,很温暖,可是,还是感到很冷。
想睁开眼睛,看看那个人是谁,可是,眼皮那么中,就像是灌了铅。
花花知道自己不是在做梦,却怎么也醒不过来。
渐渐的,从体外开始涌入一股暖流,身体不再那么冷了。
这股暖流慢慢的流入我的体内,像一股清泉,在自己的身体里流淌,翻滚,交织在五脏六腑,像是想与自己融为一体。
这种感觉很奇妙,前所未有的清新。
然后,花花终于完全失去了意识,不省人事。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花花发现自己一丝不挂的躺在一个山洞里。
山洞很空旷,很安静,安静得可以清晰的听见自己呼吸声。
身旁,是一堆燃尽的柴木。
花花的衣服垫在身下,身上盖着的衣服,是煜的。
没错,这衣服是煜的。
昨天晚上发生什么了么?花花的头有些痛。为什么我的衣服全部垫在身下?为什么煜的衣服盖在我的身上?我懵了。
花花小心翼翼的爬起来,感觉身体很虚弱。煜呢?煜到哪里去了?
把手心贴在脸上,啊,有些烫。
一想起昨天晚上那种奇妙的感觉,脸就有一种发烧的感觉。
花花把衣服穿上,又把煜的衣服叠好。心想,唉,煜把外衣脱给了我,他自己穿什么呢?洞外应该很冷吧。
因为鞋子不见了,花花光着脚走出洞外。花花捧着脸,愤恨的想,要是找到了煜,一定将他千刀万剐。
居然丢下她!
他居然丢下她!
花花不知道该怎么办,前所未有的绝望。
陌生的洞穴、陌生的小道。
一切都是陌生的。
为什么她穿越过来,就得受尽磨难呢?
洞外的阳光微微的打入眼睑,暖暖的。
手里捧着煜的衣服,不知所措。
煜,你在哪儿呢?你把我丢下了么?花花流泪了。
第二十九章 吻
此时此刻的煜,一个人坐在河边,他穿着单薄的白色底衣,手里拿着石头,想打水漂,却又没有心思。
似的,他叫煜,姓凌。
凌煜凌煜,当朝四皇子。
煜想着昨天晚上的事情,嗤嗤地笑了。
他是那么地靠近她,可以看见她熟睡的容颜,那么俏皮可爱,那么天真烂漫。
如果,如果可以的话,他希望可以永远这样。
她的身体是那么的白皙,就像是琼浆玉液,却让人不忍伤害,不忍触碰。
这一刻开始,他承认自己动心了。
义无反顾的爱上她了。
他知道她不是花爷的女儿,但他确实是太子妃。
他所要面对的唯一对手是二哥!
煜想要得到她!但不是现在!他要光明正大!他要打败凌辛!
在煜小时候,二哥对自己是好的,虽然不是一个母亲,却亲如兄弟,二哥甚至不顾一切跳下河去救他。
可是,长大以后,二哥变了,变得有城府有心计,待他不像从前一般,甚至,与他对立起来。
只是因为一个皇位,一切都变了。
煜在武功上的造诣一直很高,所以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