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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部分

七种武器-第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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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万君武十四岁出道,十六岁杀人,十九岁时以一把大朴刀,割大盗冯虎的首级于太行山下,二十三岁将惯用的大朴刀换为鱼鳞紫金刀时已名动江湖,末满三十已被武林中人尊称为河朔大侠。
    他的生肖属“鼠”,今年才四十六岁,年纪还比别人想象中的小得多。
    这次他没有带他的刀来。
    因为他已厌倦江湖,当着天下英雄好汉面前封刀洗手,那柄跟随他多年的鱼鳞紫金刀已用黄布包起,被供在关圣爷泥金神像前的檀木架上。
    可是他另外带来了三把刀。
    他的师兄“万胜刀”许通,他的得意弟子“快刀”方成,和他的死党“如意刀”高风。
    一个象他这样的人,手边如果没有刀,就好象没有穿衣服—样,是绝不会随便走出房门的。
    但是他相信这三个人的三把刀。
    无论谁的身边有了这三把刀,都已足够应付任何紧急局面。
    洛阳三月,花如锦。
    “牡丹山庄”后面的山坡上,开遍了牡丹,山坡下刚用木栏围成的马圈里,处处都有马在腾跃。
    马不懂欣赏牡丹,牡丹也不会欣赏马,但它们却同样是值得人们欣赏的。
    牡丹的端庄富贵,美丽大方,如名门淑女;马的矫健生猛,灵活雄骏,如江湖好汉。
    山坡上下都挤满了人,有的人在欣赏牡丹的华美富态,有的人在欣赏马的英姿焕发,可是让大多数人最感兴趣的还是—个人。
    万君武却好象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了,半闭着眼,斜倚在一张用柔藤编成的软椅上。
    他太累。
    无论谁在一夜间连换三次快马,赶了九百三十三里路之后,都会觉得很累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一直都在他身边,寸步不离。一匹匹好马被带到他面前的木栏里,被人用高价买去,他的眼睛都是半闭着的。
    直到最后有匹很特别的马,单独被带进马栏时,他的眼睛才睁这匹马是裘总管亲手牵进来的,全身毛色如墨,只有鼻尖点雪白。
    人群中立刻发出了惊叹声,谁都看得出这是千选一的好马。
    裘行健轻拍马头,脸上也露出欣喜骄傲之色。
    “它叫神箭,万大侠是今之伯乐,当然看得出这是匹好马。”
    万君武却懒洋洋地摇了摇头。
    “我不是伯乐,这匹马也不是好马。”他说;“只听这名字就知道不好。”
    “为什么?”裘行健问。
    “箭不能及远,而且先急后缓,后劲一定不足。”万君武忽然改变话题:“我少时有个朋友,作风也跟裘总管一样。有次他请我吃一只鸡,却是没有腿的。”
    他忽然说起少年时的朋友和一只没腿的鸡,谁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裘行健也不懂,忍不住问:“鸡怎么没有腿?”““因为那只鸡的两只腿,都已经先被他切下来留给自己吃。”万君武淡淡地说:“裘总管岂非也跟他一样,总是要把好的马藏起来留给自己。”
    裘行健立刻否认:“万大侠法眼无双,在万大侠面前,我怎么会做那种事?”
    万君武眼睛忽然射出了刀锋般的光:“那么裘总管为什么要把那匹马藏起来?”
    他眼睛盯着后面一个马栏,马栏中只有十几匹被人挑剩下的瘦马,其中有一匹毛色黄中带揭,身子瘦如弓背,独立在马栏一角,懒懒的提不起精神,却和别的马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就好像不屑和它们为伍似的。
    裘行健皱了皱眉。
    “万大快说的难道是这一匹?”
    “就是它。”
    裘行健苦笑:“那匹马是个酒鬼,万大侠怎么会看上它呢?”
    万君武的眼睛更亮。
    “酒鬼?它是不是一定要先喝点酒才有精神?”
    “这是这样子的。”裘行健叹息;“如果马料里没有好酒,他连一日也不肯吃。”
    “它叫什么名字?”
    “叫老酒。”
    万君武霍然长身而起,大步走过去,目光炯炯,盯着这匹马,忽然仰面大笑!
    “老酒,好!好极了。”他大笑道:“老酒才有劲,而且越往后面越有劲,我敢打赌,神箭若是跟它共驰五百里,前两百里神箭必定领先,可是跑完全程后,他必定可以超前神箭两百里。”
    他盯着裘行健:“你敢不敢跟我赌?”
    裘行健沉默了半天,忽然也大笑,大笑着挑起了一根大拇指。
    “万大侠果然好眼力,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万大侠的法眼。”。
    人群众中又发出赞叹声,不但佩服万君武的眼力,对这匹看来毫不起眼的瘦马也充刻刮目相看了,甚至有人在抢着要出价竞争,就算明知争不到它,能够和河朔大侠争一争,败了也有光彩。
    最高价喊出的是“九千五百两”,这已经是很大的数字。
    万君武只慢慢地伸出了三根手指,比了个手式,裘总管立刻大声宣布:“万大侠出价三万两,还有没有人出价更高的?”
    没有了。每个人都闭上了嘴。万君武意气飞扬,正准备亲自人栏牵马,忽然听见有个人说:“我出三万零三两。”
    万君武的脸色立刻沉了下去,喃喃地说:“我早就知道这小子一定会来捣乱的。”
    裘行健却喜形于色,大笑道:“想不到狄小侯还是及时赶来了!”
    人丛立刻分开,大家都想瞧瞧这位世袭一等侯、当今天下第一风流侠少的风采。
    —身雪白的衣裳,一尘不染;一张苍白清秀的脸上,总是带着冷冷淡淡的、带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身边总是着带个风姿绰约的绝代佳人,而且每次出现时,带的人又都不同。
    这就是视功名富贵如尘土、却把名马美人视如生命的狄小侯爷狄青麟。
    无论走到什么地方,他都是个最引人注意、最让人羡慕的人。
    今天也不例外。
    今天依偎在他身旁的,是个穿一身鲜红衣裳的美女,白玉般的皮肤,桃花般的腮容,春水般的眼波,酒一般的醉人。
    谁也不知道狄小侯是从什么地方把这么一位美人找来的。
    万君武看到他只有摇头叹气;“你来干什么?你为什么要来?”
    狄小侯冷冷淡淡地笑了笑,简简单单地告诉万君武:“我是来害你的。”
    “害我?你准备怎样害我?”
    “不管你出多少,我都要比你多出三两。”
    万君武盯着他,眼睛里光芒闪动,也不知盯着他看了多久,忽然大笑:“好,好极了。”
    大家都以为这位威震河朔的一方大豪,一定又要出个让人吓跳的高价。
    想不到万君武的笑声忽然停顿,大声道:“这匹马我不买了,你卖给他吧。”
    裘行健怔住,万君武一说完话,掉头就走,想不到狄青麟却叫住了他;“等一等。”
    万君武回头盯了一眼:“你还要我等什么?”
    狄小侯先不回答,却问裘行健:“还有没有人肯出更高的价?”
    “大概没有了。”
    “那么这匹马现在是不是已经可以算是我的?”
    “是。”
    狄小侯转身面对万君武:“那么我就送给你。”
    万君武也怔住。
    “你说什么?你真的要把这匹马送给我?你为什么要做这种事?”
    他不懂别人也不懂,狄青麟只淡淡地说:“我也不为什么,把一匹马送给一位英雄,本来就是天经地义的事,又何必要为了什么?”
    这就是狄青麟做事的标准作风。
    夜,华灯初上,筵席盛开。美酒象流水般被倒进肚子,豪气象泉水般涌了出来。
    万君武—直在不停地喝。
    江湖中人都知道他是海量——“万大侠不但刀法无双,酒量也—样天下无双。”
    今天他当然喝得特别多。
    他不能不接受狄青麟的好意,接受了后又不知道是高兴还是不高兴。
    所以他喝酒,喝点酒之后总是高兴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让他这么喝,因为喝酒的这地方是在花四爷的私室里,客人人并不多,而且他们已经把每个人的来历都调查过了。
    万君武常常告诉他的朋友:“在江湖中成名太快,并不是件好事,成名太快的人,晚上都难免有睡不着的时候。”
    象他这种人无论做什么都不能不特别小心,所以他才能活到现在。就算有人想要他的命,也永远没有机会。
    先退席的是狄青麟。
    他一向不喜欢喝酒,他已很疲倦,主人为他准备的客房中,还有美人在等他——对大多数男人来说,只要有最后一个理由就巳足够。
    大家都带着羡慕的眼光目送他出去,不但羡慕,而且佩服,“这位小侯爷做事真漂亮,难怪女人们都爱死了。”
    花四爷也是海量。
    他高大、肥壮、诚恳、热心,胖嘟嘟的一张脸上,连—点机诈的样子都没有,虽然每年都要上别人几次当,可是他一点都不在乎。
    万君武问他:“这次你买了几匹马?”
    “连一匹都没有买。”
    花四爷嘻嘻地解释:“因为金大老板和裘总管都是我的朋友,我不能害朋友,要他们让我上当,所以我只有上别人的当,不上朋友的当。”
    万君武大笑。
    “说得好,好极了,我敬你三杯。”
    三杯之后,花四爷又回敬三杯,万君武就要去“方便”一下了。
    他的酒量好,因为他喝酒有个秘诀…他能吐。喝多了就去吐,吐完了马上就能回来再喝。
    这是他的秘密。
    虽然他的师兄、弟子、死党,都知道这个秘密,他却以为他们不知道,他们也只有装作不知道,所以他要去“方便”,他们只有让他一个人去。
    很深的坑上面,用紫檀木做成个架子,架上铺着锦垫,坑底铺满鹅毛。
    花四爷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一切都力求完美,连“方便”的地方也不例外。
    万君武走进来,带③Z出赞赏之色,决定回去后也照样做一间。
    于是他开始吐了。
    这并不难——把食指伸进嘴里,在舌根上用力一压,就会吐了出来了。
    这次他没有吐出来。
    他刚把食指伸进嘴里,就有只手从后面伸过来,托住了他的下颚,用他自己的两排牙齿,咬住了他自己的指头。
    他痛极,可是叫不出,他用力以肘拳撞后面这个人的肋骨,可是这个人已经先点了他肘上的“曲池穴”。
    他苦练武功廿八年,可是现在的全身功夫力气,连一点都使不出来。
    他身经百战,杀人无数,要杀他的人也不少,只有这个人才能抓住最好的时机,把握住最好的机会。
    他只想知道这个人是谁。
    这个人也愿意让他知道,在他耳畔轻轻地说:“我告诉过你,我是来害你的,我已调查你很久,对你的每件事我都很清楚,也许你比自己还清楚,我也知道你一定要来吐。”这个人声音冷冷淡淡:“所以你死得并不冤。”
    万君武知道这个人是谁了,只可惜他已永远没有机会说出来。
    最后他只看见一道淡淡的刀光,淡得就象是黎明时出现的那一抹曙色。
    然后他觉得心口一阵剧痛,一柄刀已刺入他的左胸肋骨间,刺入他的心脏。
    一柄其薄如纸的刀。
    没有人形容这把刀出于的速度。
    拔出时也同样快。
    一柄太薄太快的刀刺入再拔出后,伤口是不会留下任何痕迹来的。
    所以没有人会替万君武复仇。
    因为他的死,只不过因为他的酒喝得太多,在大多数人的观念中,都认为如果一个人酒喝得太多,往往就会忽然暴毙。
    大家当然更不会想到刚送了一匹名马给他的狄小侯,和这件事有任何关系。
    所以名马还是随灵柩而去,狄小侯还是陪伴着他的美人走了。
    等到他下次出现时,大家还是会用一种既羡慕又佩服的眼光去看他,还是没有人会相信他曾经杀过人,在无声无息无形无影间杀人于一刹那中。
    这就是狄青麟杀人的标准方法。
    车箱宽大舒服,马匹训练有素,车夫善于驾驭,坐在狄小侯的这辆用一斛明珠向某一位王妃换来的马车上,就像是坐在水平如镜的西湖画舫上那么平稳,甚至感觉不出来马在行走。
    思思穿一件鲜红柔软的丝袍,像猫—样蜷曲在车厢的一角,用一双指甲上染了鲜红凤仙花汁的纤纤玉手,剥了颗在温室中培养成的葡萄,喂到他男人的嘴里。
    她是个温柔的女人,聪明美丽,懂得享受人生,也懂得男人享受她。
    她不愿失去现在在她身边的这个男人,可是她知道现在已经快失去他了。
    狄小侯从来不会在任何一个女人身上留恋太久。
    可是她下定决心,一定要想法子留住他。
    狄青麟看看他身边的这个女人,看看她露在丝袍外一双纤柔完美的脚。
    他知道她在丝袍里的肉体是完美而赤裸的。
    她的肉体丰满光滑柔软,在真正兴奋时,全身都会变得冰凉,而且会不停地颤抖。
    她懂得怎样才能让男人知道她已完全被征服。
    想到她完美的肉体,狄青麟身体里忽然有一股热流升起。
    他经历过太多女人,只有这个女人才能完全配合她,让他充分满足。
    他决定让她多留一段时候,他身体里的热意竞使他作下这个决定。他的手轻轻潜入了她丝饱宽大的衣袖,她的胸膛结实坚挺,盈盈一握。想不到她却忽然间了他一句很奇怪的话。“我知道你跟万君武早就认得了。”思思问狄小侯:“你们之间有没有仇恨?”
    “没有。”
    “他以前有没有得罪过你?”
    “没有。”、思思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问:“那么你为什么要杀他?”
    狄青田身上的热意立刻凉透。思思还在继续说:“我知道一定是你杀了他,因为他死的时候,恰巧就是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你回来后又特别兴奋;;—个晚上要了三次,比你第一次得到我时还要得多。以前我曾经听我一个大婶说过,有些人只有在杀了人之后才会变成这样子,变得特别疯,特别野,就象是你昨晚上一样。”
    狄青麟静静地听着,一点儿反应都没有。
    思思又说:“我还知道你贴身总是藏着把很薄很薄的刀。我那个大姐也告诉我,用这种刀杀了人后,很不容易看出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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