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斤后娘-第4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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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好,这是一样倔犟而好胜心强的孩子,所以,无论多苦,他都咬牙坚持着。
“嫂嫂,我们还有多长时间才能到?”
“马上就到了。”费娇娇伸手一指,“你看,那不是灯光吗?”
费娇娇手指的方向,的确是有两盏微弱的绿莹莹的光,慕容天枫刚刚活动了一下手臂,因此没有注意到,费娇娇说话的时候,他也向前方看去,距离他们七八丈远的地方,的确有两道幽光。但那不是灯光,而是野兽的眼睛。
她的视力还真好,只是判断不准确。
不能再往前走了。
慕容天枫低声道:“不要走了。”
费娇娇一怔,不要走了?什么意思?
“那不是灯光,傻子。”是啊,灯光哪有那样小,费娇娇吓住了,她猜到了,那是野兽。
这个世界,没有环境污染,动植物和人类一样,拥有美好的生活空间,以前,没见过,没听过的飞禽走兽,现在,四处可见。
那野兽好像也没动,两下就这样坚持着,两两对望。
费娇娇低声问,“那是什么野兽?会是狼吗?”记忆中,这样绿幽幽的眼睛,应该是属于狼的。
“我也不知道,还是绕道走吧,它怎么会停在路上呢?”
反正有慕容天枫这个高手在,他们应该不用担心的。
慕容天枫的直觉告诉他,那不是因为饥饿跑到乡村的野兽,而是有人畜养的猎犬。
他没有说出来。说了,只会让他们感到更害怕,他放下初晴初阳,对费娇娇说道:“我给你的牛毛针呢?”
费娇娇一直就把那东西带在身上,早在慕容天枫问她,第一感觉就是有危险,他们现在身处旷野,四周并没有可遮蔽的东西,唯一的希望,就是慕容天枫了。
到此时,慕容天枫并没有感到四周有杀气,那个动物,或许只是别人走失的而已。
料理雪雁后事的时候,他顺带把雪雁的软剑据为己有了,这柄剑,就是他这个见过无数名家兵器的人,也是极为羡慕的,做了随葬品,未免太可惜了。
“你们就站在原地别动,我过去看看,如果没有危险。我再过来接你们。”
费娇娇伸手揽住三个孩子,镇定的道:“好,你去吧。”
慕容天枫抽出软剑,蹑手轻脚的朝着那双眼睛走过去。
一步一步靠近,那东西还是一动不动,就像是一个雕塑,如果不是它那双眼睛还在不断眨动,慕容天枫一定以为它已经死了。
距离两三步远的时候,慕容天枫总算听到了它一声低吼,那是犬吠的声音,只是它的声音有些无力,应该是生病或者受伤了。
慕容天枫点亮火折子,借着微弱的火光,他看清了眼前的动物,果真是一头比狼还要大的长毛狗。
它趴在地上,应该是腿受伤了。
现在人还顾不过来,哪有精力去管一条狗,慕容天枫甩灭了火折子,起身准备离开。
就在他转身的一霎那,那条狗发出一声呜咽,那低低的呜咽声,就好象是在哀求自己,不要抛下它。
那一瞬间,慕容天枫好像看到了多年前的自己,他自认是一个无情而忧心冷的人,除了师父,师妹,还有门中的兄弟姐妹,他从来没有对任何一个人心软过。
身在江湖。也容不得你心软。
踟躇片刻,那条狗又是一声呜咽,慕容天枫呼出一口气,转过身弯腰抱起了它。
那条狗很乖顺的任由他抱着,长长的毛,捂在胸口,觉得身体都温暖了许多。
费娇娇没有想到,慕容天枫抱回来一条狗,还是受伤的狗,前方的村庄或许是夜深人静的缘故,没有一盏灯光传来,没有灯光指引,就无法辨别方向,无法知道距离。
慕容天枫若是抱着狗,初晴初阳就得自己走,三岁多的孩子,能走几步?
费娇娇有些无奈,慕容天枫帮助她们,纯属因为云翘楚,他和自己一样,那颗心,只温暖家人,其实。他们才是同一类人。
“你来抱着狗,它并不重。”慕容天枫不管费娇娇是否同意,就把狗塞进了她的怀里。
前世的时候,费娇娇对带毛的动物过敏,所以,从来不养猫狗。
穆佳琪在知道这个秘密以后,偷偷从同学家抱了一条博美犬回来,并放进了费娇娇的房间。
住校的费娇娇很少回家住,那次回家,也是因为要拿东西,家里的佣人被穆佳琪威胁。没敢告诉她,进了房间,就开始不舒服。
结果,她在床上躺了三天。
后来,管家放假归来,得知此事,审问佣人,才知道是穆佳琪搞的鬼。
后来,穆佳琪放学的时候,被人拦在学校门口,一顿暴打,左腿骨折,在医院躺了两个多月。
父亲气得去学校找她,结果是,父亲的工资降了百分之二十,那个小三,被公司辞退,能让他们住在大宅,已是恩赐,耍一些小手段,倒霉的定是他们。
费娇娇从内心排斥养动物,当初燕长卿让她看小白狐的时候,她很不得逃的远远的,还是燕长卿硬让她摸了一下,事后,她并没有任何不良反应,说明这一世,不用惧怕这些猫狗。
费娇娇一个趔趄,这条狗,太重了,绝不比初阳轻。
“你那个药膏呢,给它上点药,我抱不动它,再说还有包袱。”
慕容天枫抢过那条狗,放在地上,然后到路边拽了几把野草,点亮后查看狗的伤情。
它的右后腿有刀伤。很明显,是人为的,只是,众人不明白,它是怎么拖着残腿跑到荒郊野外的呢?
初晴初阳很喜欢这条狗,三个孩子困意全消,哀求的眼神看着慕容天枫,意思让他医治这条狗。
慕容天枫失笑道:“好了,别看了,我们先医好这条狗,只是不能在路边,我们抱着狗到路边的林子里去,然后再找根木头给它绑上,过些日子它就可以跑了。”
夜很冷,此时,他们的心却异常温暖,温暖的心帮助他们在周身筑起一道无形的屏障,抵御着寒风的侵袭。
费娇娇看着他们紧张的神情,也不好无动于衷的躲在一旁,只好去多捡些干柴,把火堆燃得更旺一些,也好让慕容天枫看得更清楚一些。
慕容天枫的动作很熟练,初晴柔柔的问道:“慕容大侠,你以前是不是经常受伤?”
“怎么?”
“我看您的动作很熟练,一定是经常做这种事情。”
慕容天枫的心头一柔,点点她的鼻子,笑道:“是啊,因为我练武的时候经常受伤,所以就会了。”
“慕容大侠,您能不能做我们的师父,我们现在也在学习武功,只是没学多久,师父就走了。”
“那你们都学了什么?”
“师父说我们还小,所以只教会我们扎马步,爹爹命人给我们做了小木剑,我们也会一点剑法,其他的,就不会了。我很想学武功,等我们学会武功,就可以保护娘亲了。”
慕容天枫的余光扫过费娇娇,这两天的相处,他发现费娇娇对两个孩子的确不一样,好的让人不能理解。
天底下的后娘,没有几个能够做到善待别的女人生下的孩子,更何况,这两个孩子的娘亲好像还是越国皇上赐给燕长卿的,于情于理,她都没有带着他们离开的理由,带着长锦是正常的,这两个孩子?太不正常了,其中一定有问题。
费娇娇感受到了他异样的目光,一怔,他有疑问?
“慕容,我看我们还是继续赶路的好,现在天这么冷,就算有火堆,孩子们也受不了的,如果我们的方向没有错的话,那个村庄应该不会远了吧?”
慕容天枫背起包袱,又抱起伤狗,沉声道:“应该就在前面不远了,初晴,初阳,你们先自己走一会儿。”
为了留住这条狗,就算是住在这里,他们也不会抱怨的。
费娇娇领着初晴初阳,长锦拽着慕容天枫,上了大路,继续寻找村落。
果然不算远了,走了不到半个时辰,就听到犬吠声,是在大路的左边听到的,也就是说,下了大路,就是村庄了。
费娇娇抱起初阳,有点费力,勉强能抱得动。
“娘亲,我自己能走,让我自己走吧。”
“没关系,马上就到了,娘亲只当这是在减肥了。”
慕容天枫笑道,“我们走上十天半月,你肯定会瘦下来。”
“免了,我们还是尽快到码头去,我还是比较想坐船。”
慕容天枫笑道:“坐船就舒服吗?如果是在路上遇到危险,还可躲藏,若是在船上遇险,我可是保不住你们的。”
费娇娇一震,对啊,坐船远比走大路危险的多,如果对方追上他们,不用动手,只需把船凿漏了,他们几人,决无生还的可能。
借着微弱的星光,几个人终于看到了房屋,再走几步,就是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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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回 唐州
第九回 唐州
这个村落很稀疏。邻居之间相隔非常远,最近的一家,似乎养了好几条狗,他们还没有走近,犬吠声便没再断过。
接着,灯亮了。
说话的人是一个老妪,声音沙哑,“谁啊?”
慕容天枫一听是个老妪,自觉不方便,便让费娇娇前去打招呼。
费娇娇尽量放柔声音说道:”婆婆,我们是过路的,错过了宿头,所以,想在您家借宿一晚,可以吗?”
老妪一听是个女子的声音,打开门,把油灯举高照了照,原来是一家人,看到三个孩子,老妪所有的疑心都没有了,赶紧打开门迎着他们进屋里来。
家中只有老妪一人。晚上也不便多问,天冷,就给他们多拿了几床被子,让他们先睡下。
费娇娇再也顾不上自己的洁癖,匆匆用冷水洗了脸,就上床睡了。
房间很大,除了一张大床,还有一张竹榻,长锦和慕容天枫睡在竹榻上,费娇娇陪着两个孩子睡在床上。
布帐放下的那一刻,慕容天枫低笑道:“费娇娇,你还真不像是一个大家闺秀。”
费娇娇自是明白他为何讥讽自己,奈何现在双腿酸软,浑身无力,只想躺在床上睡觉,他爱说什么,就由他去了。
不一会儿,费娇娇就进入了你梦乡,甚至微微打起了鼾声,这是之前她的生活中绝对不可能出现的事情。
慕容天枫表面上对她总是嘻哈讽刺,内心里,对这个不满十六岁的女孩的好感与日俱增,对她,有种与师妹不一样的敬佩,因为,虽然她没有武功,却远比一般的女子从容沉静。你永远看不到她最狼狈的一面。
现在,连他自己也搞不清楚,他是为了师妹,还是因为感动。
天还未亮,公鸡就开始呼唤朝阳,费娇娇睁开眼,眼皮沉重的像是灌了铅,翻个身,又迷迷糊糊睡着了,再次醒来,是被初晴推醒的。
初阳抱着衣服去找慕容,慕容帮着初阳,长锦穿好衣服,可不能帮初晴穿衣服,毕竟她是一个小女孩。
费娇娇穿好衣服,又帮初晴穿上衣服,外间已经传来饭菜的香味,好像是红薯粥,有种甜甜的味道。
费娇娇有些不好意思,想着一会儿多给老人家留一些银两好了。
不对,她们现在除了金叶子。再无一个铜板,想要兑换,必须要大一些的城镇,村子里是不可能有兑换金银的地方。
费娇娇是从来不喜欢欠人人情的,这次,头疼了。
照顾三个孩子洗漱后,老妪招呼他们吃饭。
“婆婆,怎么只有您一个人在家?”
老妪端着饭碗的手一抖,落下泪来,“自从老头子死后,我就跟着儿子媳妇度日,去年大孙子做生意赚了钱,就把他们夫妻俩接走了,现在家中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他们为何不接走您?”
“他们说我年纪大了,城里开销大,等到死了以后,就是买棺材也比村子里贵很多,所以,他们给我留了点银子,就再也没有回来。”
老妪其实年龄并不大,或许是因为农村生活的比较清苦,再加上操劳,五十几岁的人,看起来像是七十岁的。
费娇娇看她手脚很利索,房间收拾得也很干净,不由的心中一动,“老人家,您愿意跟我们走吗?我自己照顾三个孩子,有点困难。如果您能跟我们走,我愿意给您养老。”
老妪摇摇头,苦笑道:“夫人一片好心,我本应领情,奈何故土难离,人老了,就越发惦记家,就算是是一个人,也不愿离家远走,更何况,老头子也需要我给他送纸钱,上香,不瞒夫人,后院的柴房里,已经预备好了棺材,我也跟街坊邻居说好了,日后死了,就帮我葬在他身边,这辈子,也就心满意足了。”
这种事情,是强求不来的,更何况他们现在还不能稳定,或许。带走老妪,并不是好事。
费娇娇没再坚持,吃过饭,又请老妪做了一些干粮,准备出发。
老妪听说他们要去唐州,便说村子里有户人家正好也要去唐州,家里有两架马车,或许可以稍他们一路,不过要出些银两。
对他们来说,这绝对是一个好消息。
费娇娇自然是求之不得,慕容天枫跟着老妪去那家询问。费娇娇坐在家中等候,趁此机会,费娇娇拿了一片金叶子偷偷放在老妪的枕头下面,刚刚老妪说过,他们的儿子走的时候,给她留了一贯钱,虽说吃的粮食都是自家田地产的,但老人家的年龄一天天增大,走不动路的时候又当如何呢?在这个忠孝仁义的时代,居然也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着实让人齿冷。
等了足足一个时辰,才看到他们回来,看慕容天枫的脸色,这件事情,应该是成了。
这回,很顺利的上了马车,他们的马车很简陋,车棚是那种用芦苇编织的圆顶,两边用兰花布做成帘子,勉强挡风而已。
他们的行李,除了衣物,都留给了上一个村子借宿的那户人家,唯今之计,也只有多穿几件衣服了。
两架马车,男人坐在一起,女人坐在一起,费娇娇抱着初晴,听着两个农妇说着不着边际的八卦,真恨不得捂住初晴的耳朵才好,两世为人,她依然是个女儿身,听到这些,真的无法接受。
最初,他们还会和费娇娇了聊一两句,后来看她兴趣缺缺,便不再理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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