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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部分

林小语的人生-第50部分

小说: 林小语的人生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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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小语只从买了第一双“白巧克力”贾森;威廉姆斯的“街舞风雷”正品球鞋后,林小语就在也没有在耐克阿迪这类贵的要死的体育用品店里买过球鞋了。林小语的父母都是普通的工人职工,虽然生活过得是挺富足的,但是一双阿迪耐克的鞋子基本上要花掉自己父母差不多半个月的工资,林小语已经长大了,知道父母辛苦工作赚钱不容易,林小语便不再像以前小时那般任性无知,总是要求父母给自己买好东西了。林小语知道自己的父母都没有穿过一双比自己买的“街舞风雷”还贵的鞋,林小语觉得当初自己买那双“街舞风雷”时有点奢侈,有点不该。
  近年来随着篮球运动的不断发展,篮球鞋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商店之中,而富有中国特色的仿鞋行业也逐步地走进了市场。林小语也便在这里找到了合适自己的鞋子。
  仿鞋,顾名思义就是仿照真品球鞋而诞生的产物。在专卖店里要买到几百上千的鞋子在这些仿鞋店里却能用一个百元上下的价格买到。当然啦,这种仿鞋的质量是远远不如真鞋那种质量,但是对于无法在正品专卖店里消费的普通学生或篮球爱好者来说,这样的仿鞋店却是一个很不错的地方。
  仿鞋店里的球鞋可谓是琳琅满目,应有尽有。那些平日里在电视上争的头破血流的运动牌子,此时都出现在一间鞋店的架子上,在这些仿鞋店里有着一种和谐社会的完美体现。
  仿鞋店的鞋也分好几个档次。
  最为之低档的球鞋就是那些名字起的稀奇古怪的那类牌子,经常将两个或三个著名运动品牌的名字东拼西凑合在一起的运动牌子,例如什么阿迪王,耐克王之类的。这种一般都是仿鞋店里最不受欢迎的球鞋。因为这些球鞋也像它们的名字一样,取百家所长东拼西凑在一块,但是由于经济实力有所限制,这些仿照著名牌子的厂家公司没有那些上档次的设计师的加盟,也使得这些杂乱牌子的球鞋被生产出来后像一个怪胎一样,不招人喜欢。往往你会在这些杂牌的球鞋上看到阿迪达斯的三道杠旁边会多出一个五颜六色的勾勾,或者是一只又像猫又像狗的黑色豹子······反正若果你认真的观察在这些做工粗略的冒牌鞋子上你会发现很多让你意想不到的笑料。
  档次稍微好一点的就是一般的仿鞋,这样的仿鞋都是原原本本地将真鞋原版地制造出一双,但是这类的球鞋所采用的原料是比较低档的,所以做出来的球鞋质量也可想而知,但是总体上讲是要比那些东拼西凑的杂乱牌子的鞋好好得多。
  这种仿鞋与那种低档的杂牌鞋有着一种本质上的区别。那就是这种仿造的鞋子它会有一些款式上的更新,这种更新却是非常让人喜欢的,因为它是合理的搭配着球鞋的颜色和款式,往往真鞋只有一两种款式的鞋子,而仿造的却会有七八个不一样的款式,而且这些仿造的款式还都符合热爱篮球的人们的审美观,不像那些杂牌厂家生产出的那些怪胎一样的鞋子。
  这也让人们不得不佩服制造这种鞋的那些商家们,居然能默默地模仿,悄悄地超越。这也不得不让人佩服中国的造假事业的伟大。
  还有一档是在这些仿鞋店里价格最为高的鞋子了。
  这种鞋子跟第二档次的鞋子基本一样,但是在材料上和手工的制作上是更加精致了一些。这类的鞋子几乎可以与真品的球鞋来个以假乱真的效果。但是这类鞋子在材料上和一些特殊地尖端技术的加工上还是与真鞋有着差距,不过这种差距一般在外观上是看不出来的,不过一细看鞋子的内部,就会非常明了了。
  虽然和真鞋存在着差距,穿起来的舒适感也肯定没有真鞋的那样好,但是这种鞋只是真鞋的五分之一或四分之一的价格,能在一个这样的价格里买到一双这样的鞋也是不错的。而且还可以穿到那么多双自己喜欢的球星鞋,要知道真品的球星鞋,何乐而不买呢?要知道可是没有一双著名球星的战靴不在千元的价格之上的呢。所以这样的仿鞋也自然受到了广大消费群体的青睐。
  林小语就是买这种做工最好的仿鞋。仿鞋的鞋码也是应有尽有,林小语的四十五,四十六码的鞋子也可在这种仿鞋店随意买到。      
  严楠知道林小语要买鞋子后就要求林小语以后买东西一定要叫上她。林小语这才知道叫上严楠一起来买东西是一件多么实惠的事情。一双叫价几乎到三百的鞋子居然让严楠这个漂亮女生砍到了一百来块,还要让店老板送多一双质量最好的鞋垫,这让在一旁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的林小语有点目瞪口呆。
  严楠她那长得漂亮的脸蛋,和甜美的声音搭上她那副伶牙俐齿,不管遇到多么铁公鸡的店主一样都在严楠的杀价面前变成了一张苦瓜脸。林小语觉得似乎严楠她天生就是一个女商人的料。要知道林小语看中那双球红黑版的乔丹十一代球鞋的时候,想着能以两百多的价格买上就算幸运了,谁知道经过严楠的一番讨价还价几乎就等于店主白送了这一双球鞋一般。林小语对严楠佩服得五体投地。
  严楠看着林小语惊奇地看着自己的神情,心里像灌了蜜一样美滋滋的。马上拉着林小语去买她的那些女性专卖店里毫不犹豫地便买了一支标价让林小语咂舌的唇膏。
  ps:今天上传两章  等下十二点过后再上一章  嘿嘿 请支持一下  收藏推荐  
第六十一章 在路上乐队
       在生活上过得拮据的不单单是为了自己频繁跑坏的篮球鞋掏钱的林小语。易历和他们的乐队也出现了经济危机。
  这支乐队的名字叫“在路上”。乐队的名字是大伙一起起的,意思很明确,就是大家都在这条看不到边的人生路上。
  林小语很喜欢这个乐队的名字。林小语从“在路上”这个简单的短语中体会到了很多,在路上,是不停地向前方走着还是在路上的分岔口处徘徊,又或是在路上等待着······林小语觉得“在路上”这个词语包含着太多的含义和未知的命运。林小语无法弄清这个“在路上”的含义,因为林小语此时也在路上······
  乐队里每个人都有着自己的职业,有着自己的生活。因为共同的梦想和对音乐对摇滚的痴恋,他们聚在了一起玩音乐。以摇滚这种奔放自由的旋律让他们在平淡而充满着艰辛的现实生活里建筑起一座属于心灵的美好花园。
  乐队里担负着资金的任务的是那个有点微胖的大智,他开了一间小广告公司,乐队的经费基本是他承担着,他虽然很少参加乐队的训练,但是乐队的很多演出活动都是他去打点的。大智偶尔也会作为一个键盘手参加乐队的演出,但是大多数的时候他都是在外面为生活而忙碌着。
  现在大智的公司正面临着不小的财政危机,所以乐队现在维持的经费出现了问题。
  鼓手磊子是一间出版社的小编辑,也许是经常跟文字打交道,磊子这个人比较沉默寡言,很少听到磊子会在众人聊天的时候会主动说话,但是他偶然蹦出的一句话总会让大家觉得充满着哲理,很有深度。所以磊子也为乐队写了不少很好的歌词和小诗。
  沉默寡言的磊子却有一颗充满着热情和力量的心,如果他在练歌时感觉来到话,你将会看到这个平时安安静静的磊子会以一种让人震惊的速度,将他身前那座架子鼓敲击出一阵阵让人疯狂的节奏。
  与磊子正好是截然相反性格的黄永明,永远都是带着一张喜欢调侃的嘴巴。乐队里数他跟磊子的关系最好,这也让人很差异,后来林小语才知道黄永明跟磊子曾经是高中的同学,他们曾经为着一个一起爱上的女孩子打过不止一回架,后来那个女生去了别的城市,投进了被人的怀抱,而黄永明和磊子也不知道怎么就成了一对生死相交的朋友。
  黄永明似乎总是带着阳光一样的笑脸去面对生活,可是生活却总是对黄永明黑着一张脸。黄永明的双亲因为交通意外离开了人世,黄永明原本不错的家庭也因此变得一蹶不振,但是黄永明在朋友面前总是那样的充满着微笑,在他一个人抱着贝司安静地坐在窗台上看着远方的时候,大家才能在这个总给大伙带来欢笑的朋友身上感觉到一种伤感。
  黄永明在一家汽车维修公司上班,他很少谈自己的工作,即使谈到了也总是笑嘻嘻地说出一些平日工作时遇到的趣事。但是都默默关心着他的大家都早已发现他那原本白净的双手已经慢慢地布满了茧子。
  严楠的表哥张志辉是家庭条件最好的一个了。虽然已经出来工作,有了自己的房子车子,也在为结婚做好了一切的准备。但是他的父母一直反对自己的儿子跟这个这一帮他们认为是游手好闲的家伙一起玩这种乱七八糟的音乐,所以张志辉平时来练歌都是避着自己的父母。张志辉现在是一个公务员,有了家人的势力在单位中支持,张志辉的事业也算是步步高升,但是张志辉却不喜欢这样整天坐在办公室里对着一些自己所不喜欢的文件资料,还得跟这个领导那个同事虚伪地装着笑脸,但是张志辉是个孝顺的儿子,为了让父母安心,张志辉也只能忍受着这样的工作。在张志辉的心里,只有篮球和摇滚能让自己真正地感受到自由和快乐。
  作为乐队的灵魂和大哥,在大学里主修音乐的易历是乐队里唯一一个没有稳定工作的人。
  本来有着一间名牌大学的毕业证的易历是可以随便找一份好工作的,但是由于易历的倔强个性,和他那种有点厌世愤俗的态度,让他很难在这个让他觉得虚伪的现实社会中安安稳稳地工作,易历都不知道炒掉了多少个老板,所以现在易历还是将做音乐当作了自己的事业。可是作为一个没有名气的音乐人,他的作品很难得到那些只为商业利益考虑的音乐公司的赏识,所以他现在还得要为自己的三顿饭而费神。
  幸好易历还有一个愿意跟他一起挨苦也毫无怨言的爱人张燕。张燕是易历的大学师妹,因为在大学时看了易历的演出而深深地爱上了这个充满着才气和个性的酷哥,一向活泼的张燕便开始倒追起了易历这个在大学里无数女生心中的黑马王子,而她也最终跟着易历在毕业后来到了翡翠市这个陌生的小城市一起生活。
  张燕现在在一家小公司做着文员,她几乎是靠着自己的一份工资,默默支持着自己爱人的音乐梦想。张燕觉得每天晚上能听到易历抱着吉他在自己的身边唱一段温情的歌曲,这样的生活便足够美好了。
  乐队这几个人都有着同的性格,他们所喜欢的摇滚风格也不尽相同。磊子和黄永明是喜欢涅槃乐队(NIRVANA)的那种带着狂躁的摇滚音乐;张志辉则是喜欢山羊皮乐队(SUEDE)和披头士(BEATLES)这类英伦风格;大智喜欢的是
绿日乐队(GREENDAY)和红辣椒乐队(Red Hot Chili Peppers)之类的朋克;易历则比较喜欢重金属的乐队如金属乐队(Metallica)、空中飞匠(Aerosmith)、枪炮玫瑰(Guns n' roses)等等。
  这样也使得乐队演奏的音乐风格多元化,乐队也没有任何一个风格的定义,什么样的心情就玩什么样风格的摇滚,只要高兴就好。这也让林小语在这个乐队中呆得很快乐,林小语觉得自己什么风格的摇滚都喜欢,除了那些过度极端的死亡摇滚外,林小语感觉每种风格都能给自己带来不一样的感觉。
  为了缓解乐队近来的资金问题,大家都不约而同的节省着自己的开支,平时练歌时都是喝冷饮啤酒解渴的,现在都换成了凉水,还能时常见到易历抽烟的时候总是抽几口后,便将只抽了一半的香烟弄灭,等到下一次的休息时再将这半截烟从新点上抽完······
  乐队的资金单靠节约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所以近期乐队也多了很多的演出,演出大多是在一些酒吧里唱几首歌,一晚上下来能挣个两三百块。林小语的技术还远没有那种能登台亮相的水平,他总是在后台和严楠张燕他们一起为乐队做一些后勤的工作。虽然是做着这种有点跑龙套意味的工作,但是能跟大家在一起享受摇滚,林小语觉得非常快乐和自由。
  本来乐队在酒吧里唱歌可以挣得更多些,可是乐队的人都不愿意按照那些酒吧老板的要求演唱那些时下流行的流行音乐去取悦观众,虽然这样可以挣到更多的钱,但是大家都不愿这样做,因为他们不想唱那些没有灵魂没有内涵的口水歌,唱这些歌曲让他们感觉自己就像马戏团里专门为了逗笑观众的小丑一样,这不是他们玩摇滚的意愿,摇滚是因为原则和个性而伟大的。
  乐队便是这样在大家的努力下,慢慢地艰难地支撑下去,但是现实生活的困难险阻在摇滚乐声响起的那一刻便会被震到九霄云外,在那些之间跳动的琴弦里,不断震动的锣鼓中和那不被现实所束缚的歌声中,有一种精神是永远高于现实生活的······因为那里有着梦想中的天堂······  
  ps:每一个人都有着他们的故事。而每一个人在自己的故事里都会有着不同的体会。生活就是这样变幻莫测,难以琢磨。一句话,生活真的不容易啊。        
第六十二章 与一中的热身赛
       翡翠市第一中学。这个被翡翠市人称作翡翠市高考状元摇篮的学府一直在翡翠师生眼里是一个向往的地方。无数的学生都在为挤进这座拥有翡翠市最悠久教学历史的中学而耕耘不辍。但是毕竟一个学校的生源名额有限,很多向往着这里的学子们都被那条高高悬着的分数线而挡在了这座中学的大门外。
  机会是有的,但是是要争取的。所以能在翡翠市第一中学上学的高中生们都是靠着自己的拼搏后在这里取得了一个座位,这也是将来能上好大学的一个有利条件。
  一辆大巴慢慢地驶进了翡翠市第一中学的大门,细心的路人会发现这辆大巴上的乘客都穿着和翡翠市一中学生身上穿得不一样的校服。这批中学生模样的乘客身上的校服上都绣着“翡翠市实验中学”这几个字和一个校徽。
  “唉,当年就是来这里念书,却没能考上,现在来到这里却是以别的中学的学生身份,唉······”车内有人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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