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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小偷日记-第2部分

小说: 小偷日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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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白偷”。

不妨再举一个例子。《小偷日记》里有一个重要人物叫史蒂利达诺,他是一个“断手英雄”,是热内崇拜的哥们。有一次,史蒂利达诺与另外三个流氓发生口角,围观的人都鼓动两边打架。史蒂利达诺处境十分危险,热内为他捏着一把汗。一向盛气凌人的史蒂利达诺却不怕露丑,把断手伤疤一亮,全场为之一震,谁也不再好意思鼓动别人去打一个残疾人。一场可能流血的风波顿时平息了。用瞎眼、伤残、脓疮做武器或花招进行自卫或诈骗,恐怕是叫花子的一个专利。作家有亲身体验,所以写得情真意切,别有一番滋味。

从文学欣赏角度看,《小偷日记》确有不少可取之处。细心的读者阅读时,自可品出一些未曾品尝过的味道来。

最后来说这个“怪”字。《小偷日记》同许多现代派小说一样,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很浓的“怪味”,追求荒诞的艺术效果。

《小偷日记》既不以时间为顺序,也不以人物事件为线索,也不以思维逻辑为脉络,而是顺乎回忆片段的意识流程,想到哪里写到哪里,虽然有些支离破碎,但也有云海飘忽的效果。这也算是一种西方现代派小说时髦的艺术表现手法,有鲜味也有怪味。

《小偷日记》公开宣称,叛卖、偷盗和同性恋是其基本题材,自然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热内所看到的流氓群体,无不充斥着叛卖、偷盗和同性恋行为。但他们叛卖、偷盗和同性恋对象就不仅仅是他们自己,实际上大都是那些逼良为娼的人们,包括警察、军人、富人和政府官员。德国占领巴黎的时候,有多少法国人当了法奸?《小偷日记》不无挪揄地写道:“法国的盖世太保有两大迷人的本领:背叛和盗窃。倘若再加上同性恋,那它就耀眼夺目、十全十美了。法国的盖世太保所具有的这‘三德’,我把它与对神‘三德’等量齐观。如何谴责盖世太保?他们心目中没有世道。他们背叛成性。他们投身抢劫。他们最终以鸡奸为标志,与世隔绝开来。他们作茧自缚,处于无法突破的孤立之中。”天主教把“信、望、爱”视为最高美德,简称对神“三德”。可在热内的心目中,流氓的“三德”与世俗的“三德”和卖国贼的“三德”不过是一样货色。西方社会本来就这么荒诞,经过热内荒诞的艺术处理,就显得更畸形、更变态、更怪诞了。

热内根本不在乎人家骂他小偷、流氓、混蛋、坏蛋、无赖、人妖什么的,因为他知道,那些一肚子男盗女娼的正人君子们在寻欢作乐时,无不被玩弄对象称以流氓、混蛋感到乐不可支。

如果说《小偷日记》中描写的小偷、流氓、男妓、叫花子、流浪汉是西方社会的渣滓,那么制造这些渣滓的工厂恰恰是西方文明本身。热内的心态已经被西方社会挤压到世界的边缘,不得不在苦役营中寻找出路,寻找寄托,寻找属于自己的精神家园,因此他的作品充满绝望中的欢愉,禁锢中的解脱,耻辱中的神圣,污垢中的纯洁。怪诞的社会产生了怪诞的心态,怪诞的心态产生了怪诞的作品。热内对抗西方社会的得力武器和方式就是以毒攻毒,这种毒当然包括病毒、梅毒、鸦片和艾滋病。阅读这样的作品,只要能正确识别其中有毒的成分,说不定还可以增强免疫力,提高现代文学艺术修养,走自己健康的文明之路。

译者

1999年10月8日

萨特评《小偷日记》

不是那喀索斯①顾影自怜。多少人倾身欣赏自己在水中的倒影,但在水中,只不过看见了人的模糊表面而已。热内却到处看到自己;最粗俗最阴暗的表面都可以照出他的身影;甚至在别人内心他都可以发现自我,并同时把别人埋藏最深的隐秘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令人不安的复制人主题,影像,酷似别人的人,敌对的兄弟,在他的著作中随处可见。他的每部作品都有这种神奇的自我写照和自我反照的属性。热内表现了一群躁动不安的芸芸众生,他们使我们大吃一惊,使我们心荡神驰,他们一个个化作热内目光下的热内。

①希腊神话中的美少年。他只爱自己,不爱别人。回声女神厄科向他求爱,遭到他的拒绝。爱神阿佛洛锹忒惩罚他,使他爱恋自己在水中的倒影。最后他憔悴而死,变成了水仙花。——译注

在《小偷日记》里,复制人的神话已经修炼成形,达到不分彼此、神形兼似、炉火纯青的境界:热内在日记中谈热内,直抒胸臆,无须中间人;他诉说他的经历、他的穷困、他的荣耀、他的爱情;他把他的思想编成故事,人们似乎可以相信,他像蒙田①那样,有自我画像的善良而亲切的设想。但热内从来就没有亲切过,甚至同他自己都未曾亲切过。不错,他什么都说。全都是真实,除了真实别无所有:但这是神圣的真实。他的自传不是自传,自传只不过是其表面,实际上是神圣的天体起源论。他的故事不是故事,这些故事使您感动,使您着迷,但您却觉得他是在给您讲事实,而且您会突然发现,他在给您描绘宗教日常礼仪;即使他是在讲“唐人街”上蓬头垢面的叫花子,也是为了借题发挥。在先权问题和礼仪礼节问题上,他简直就是这个圣迹区里的圣西蒙②。他的回忆录不是回忆录,他的回忆是准确的,但也是神圣的。他谈自己的一生,好像福音传道者,作证令人惊叹……倘若您眼力高明,您就可以看到在被包装的神话和神话之间,有那么一道细线,您就会发现很可怕的真实。

①蒙田(1533—1592)文艺复兴时期法国思想家和散文家,其怀疑论哲学在当时有反封建的意义。其散文影响很大,着有《散文集》。——译注

②圣迹区是旧巴黎下九流集中的叫花子区,乞丐装成残疾人外出乞讨,回来后即恢复正常,仿佛出现了圣迹,因而得名;圣西蒙(1675—1755)法国著名散文家和外交家,深谙宫廷礼节礼仪。——译注

谨以此书献给萨特海狸①

①即西蒙娜·德·波伏瓦。——译注

第一节

苦役犯身穿红白相间的浅色条纹囚衣。如果说我真心地选择了我自鸣得意的囚犯囚衣世界,那是因为我至少有权从中发掘我追求的意义:簇簇鲜花与众多囚犯居然存在着一种密切的联系。鲜花的脆弱柔嫩与囚犯的粗暴冷漠彼此①竟是一样的性质。若问我将如何表现一个囚犯或罪犯,我必用诸多鲜花来加以装扮,让他在花团锦簇里消失,尔后在万花丛中化作另外一朵巨大的新花。朝着有人称为罪恶的方向,我却恋恋不舍地不断进行冒险,最终锒铛入狱。那些委身罪恶的人们并非个个英俊潇洒,但却具有男子汉气派。他们或自行其是,或因祸从天降不得不作出选择,头脑清醒而又无怨无悔地深陷一种受人谴责的不光彩境地,犹如情人②爱到深处饥不择食一样。狱中淫荡的游戏揭示了一个难以启齿的世界,只有情侣们的窃窃私语得以描状。这种言语是无法写成文字的。夜里,情人们在耳边卿卿我我缠绵悱恻。天一亮却早忘了个一干二净。罪犯们否定世界的种种道德,却绝望地受命构筑起另外一个禁区。他们宁愿在禁区中生活。那里的空气令人作呕,但他们呼吸惯了这种空气。不过,罪犯们远离你们,就像欢爱中的恋人躲开人群一样,使我同他们一起远避人世及其法律。罪犯们的世界散发着汗臭、臊臭和血腥味。终于,这个罪犯的世界诱导我献出了饥渴的灵魂和肉体。正是因为它具备这些淫秽的条件,我才沉溺于邪恶之中。我的冒险完全出自从来不加节制的反抗或要求,直到今天,仍然只不过是一段漫长的交尾期,其间充满了繁复沉重的色情婚礼(导向苦役营并广而告之的象征性仪式)。如果说苦役营是对最肮脏的犯罪实施惩罚的场所,而在我眼里,也是对这种罪恶进行辩解的所在,那么,它本身肯定就是极端堕落的标志。这个千夫指骂的极地,对我来说该是纯洁无邪地谈情说爱的理想处境,也就是说,是为死灰举办盛大婚礼的下流所在。我要用美妙绝伦、天然浑成的敏捷文笔,高歌赞颂这一场场隆重的婚礼,红白相间的囚服早已激发起我创作的灵感。囚服的色彩,布料的粗糙,总使人联想到一些花瓣带有绒毛的花朵,这个细节足可以使我把珍贵和柔嫩与暴力和耻辱的概念自然而然地联系在一起。我不把这种出自我亲身体验的联想强加于人,但我的思想却挥之不去。我因此把我的柔情献给苦役犯,要用美丽动听的名字称呼他们,用最微妙的比喻羞涩地暗示他们的罪行(在暗喻的面纱掩饰下,我岂能无视杀人犯发达的肌肉及其性器官的强暴)。难道不正是由于这幕场景历历在目,我才情有独钟将他们与我放在圭亚那③加以表现?那些雄性勃勃的最强健之物,也是最“坚硬”的东西,就隐藏在薄纱蚊帐之中。而我心中的每朵花都寄托着一种刻骨铭心的悲哀,以致朵朵鲜花无不象征着苦恼和死亡。正因为有苦役营老本我才寻求爱情,每次心血来潮时,我总渴望得到爱,似见非见,得到罪犯们的青睐,使我投向他们的怀抱,或驱使我犯罪作案。然而,当我写这本书的时候,最后一批苦役犯正返回法国。报纸报道了这条消息。我像王位继承人被共和国剥夺了加冕登基权那样感到一片空虚。苦役营没有了,我们无法兴致勃勃重涉那一个个神秘莫测的阴暗地区。人们打断了我们最悲壮的运动:想当初我们成群结队被流放,前呼后拥登船,船队乘风破浪在海上漂泊,可我们自始至终低垂着头。现在同样是这群船队逆向返回,却不再有什么意义了。在我的心灵深处,摧毁苦役营简直是一种惩罚中的惩罚:我被人阉割,被人做了最卑鄙的手术。他们为了自己的荣耀,却不惜腰斩我们的美梦,提前把我们唤醒。中心监狱虽然各逞其能,但毕竟不是一回事。二流水平罢了。有点屈尊俯就的温文尔雅已被扫地出门。里面的气氛极其沉重,大家只好拖着步子走。甚至在那里爬行。中心监狱强硬起来更死板,更黑暗,更严厉,而苦役营那种世界末日的极度苦恼,沉重而且缓慢,使无耻下流之花得以更完美地盛开④如今,中心监狱人满为患,尽是恶狠狠的男囚,黑压压一片,像是一滩被二氧化碳窒息了的死血。(我写的是“黑压压”。在押犯——若把我们称为囚徒、囚客乃至阶下囚都未免太高贵了——的深色粗呢囚衣让我刻骨铭心。)不过,我仍然对这些地方心往神驰。我知道,不论在苦役营还是在中心监狱,经常会出现滑稽可笑的场面。刑犯们穿着笨重的木拖鞋,走起路来啪嗒作响,扭扭捏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他们推着独轮车,笨得一塌糊涂,身影像散了架似的东倒西歪。在看守面前,他们耷拉着脑袋,手里紧攥着大草帽(少年犯有时还在草帽上别一朵玫瑰,那是看守偷偷摘来送给他们的,真让我羡慕)。囚犯们个个保持着卑躬屈膝的可怜相。(当他们挨揍时,他们身上固有的某些东西,如怯弱、狡诈、卑劣、奸猾等天然禀性,就不能不经“淬火”而变得顽固起来,硬着头皮挺着,就像任人锻打的热铁淬过火一样。)他们任人宰割,毫不在意。我当然不会忽视那些畸形变态、精神崩溃了的罪犯,但我的温情则是为那些绝代美囚锦上添花。

①我的激动是彼此的振动。——原注

②我说的是理想的苦役犯,是刑犯所有秉性的集大成者。——原注

③指法属圭亚那,那里曾有法国流放苦役犯的苦役营。——译注

④苦役营被废除了,我被剥夺得体无完肤,以至于在我心中,只为我自己,偷偷地重建一座比圭亚那苦役营更败坏的苦役营。还有,提起中心监狱,可以说“阴影笼罩”。苦役营则暴露在阳光下。一切事情都在严酷的光芒照射下进行,我情不自禁地把苦役营当作清醒的象征。——原注

“皮罗杰和太阳天使是干净利索的化身,”我想,“作案之前一定得三思而行。”要完成犯罪(用词严酷),需要许多机缘巧合:脸蛋漂亮,身强力壮,风度翩翩,犯罪有瘾,环境允许,具有承受这种命运的精神强度,能经得起命运的严惩和酷刑,具有不以为耻反引以为荣的内在气质,除此之外,特别要有在阴暗地区行事的心理。英雄一旦与黑夜搏斗并战而胜之,其他都是破衣烂衫、鸡毛蒜皮的小事了。即使是一名地道的警察,若要取得成功,同样需要三思而后行,同样需要种种机缘巧合。罪犯和警察,我都去亲近。不过,若说我喜欢罪犯们的罪行,是因为罪行里包含着惩罚和“徒刑”一类东西(我无法想象罪犯们事先对此一无所闻)。拳击手勒杜笑着回答警察说:“我的罪行嘛,我在犯罪之前早就知道会后悔的。”在服刑期间,我希望与他们厮守,千方百计满足我的爱欲。

在这部日记里,我不想掩饰我沦为小偷的其他种种原因,而最简单的动机就是要吃饭。不过,在我人生选择过程中,未曾掺进任何反抗、痛苦、愤怒或诸如此类的感情。我精心准备我的冒险,生怕考虑不周,惟恐有个“万一”,犹如为了欢爱,少不了安排卧房,铺床叠被。为了犯罪,我早已雄姿勃勃,箭在弦上。

我把好冒险的静态胆量称为暴烈。人们可以从对方的一个眼神、一个动作、一丝微笑中分辨出来,它让你浑身颤动不安。它叫你不知所措。这种暴烈在你心中无风掀大浪。有时会听到这样的话:“多俊的一个小伙子。”皮罗杰细皮嫩脸,眉目传情,暴烈之极。妩媚娇嫩犹显暴烈。史蒂利达诺把唯一的一只手漫不经心地搁在桌子上,一动不动,暴烈入画,宁静的画面被搅得焦躁不安,险象环生。我曾与小偷和皮条客联手作案,他们说一不二,我则言听计从,但他们并没有表现出多少真正的勇气,即使胆大妄为的居伊,也无暴烈可言。史蒂利达诺、皮罗杰、米沙里斯都不过是胆小鬼。还有扎瓦也是。他们在无所事事的时候,总是一动不动,面带微笑,但从他们的眼睛、鼻孔、嘴角、手心里,从他们鼓鼓的裤裆里,在毛毯或被单遮盖下小腿肌肉猛然隆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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