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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7部分

打个电话给大侠-第6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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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哦!”

昊学追问道:“那我把所有的钱都捐给我佛,建寺庙造佛像,自己也剃度出家,这算是大功德了吧?”

“正是!昊施主若真有如此礼佛之心,善哉善哉!”

“善个屁!”

昊学忽然翻脸道:“说到底,这佛祖也还是个敛财收钱的主啊,只不过换了个方式,说你们自己留着钱是恶业,都给我那就好了!连我上面说的不朽那目标都是高看他们了,说到底,大家都是要钱的,何不说得明白一点!为了钱烧杀掳掠固然不好,难道为了钱忽悠人抛妻弃子,把辛苦赚来的财富丢给这没啥鸟用的地方,就是你们期待的?”

这……

大荒神尼浑身颤抖一下,脸色煞白,手指昊学,战战巍巍却说不出话来。

“别动怒,我随便说说的。”

昊学莞尔一笑,对旁边几个怒目而视的女尼道:“罪过罪过,我不小心把你们师父气着了,还不赶紧端杯水过来,不长眼色!”

啊,有人如梦方醒般地果然弄来一碗水,服侍大荒神尼刚喝了一口,只听昊学忽然断喝一声:

“住嘴!”

啊?

大荒神尼一口水差点没被噎着,心想你让我喝完行不行,咋咋呼呼大呼小叫的又要干啥!

昊学指着那碗水,正色道:“佛观一钵水,八万四千虫!出自大乘经,这可是你们佛教了不起的经典之一。刚才你这一口,杀生足以过万,说什么众生平等?说什么不造杀孽?我来求紫衣随我而去,为的是制造生命,你却在这里残害生命,那么你和我,究竟谁才是佛教徒?”

“释迦牟尼自己有老婆有孩子,一言不合就出家,老婆孩子也不管了!这……这分明是爽过之后嫌那啥丑,实在是太过荒诞!那么问题来了,佛教劝人向佛,劝人出家戒持,就没想到如果人人戒色,不搞那档子事儿,这世上百年之后,它就没人了啊!”

噗!

大荒神尼终于一口逆血狂涌上来,吐得满衣襟都是,脸色惨白如纸,抓着袁紫衣的手,也终于松开。

袁紫衣呆呆地站着没动,没想到昊大哥不但真的远赴苗疆找到自己,更在心月庵前与师尊一场激烈的论佛之辩,居然还把师父气得当场呕血。

她也是从小学佛,已经超过二十年的信徒。

但今天昊学的一系列问题,连大荒神尼都无法解释,何况她这点微末道行。

说到底,佛法原本要表达的东西,未必有错,但再好的东西总也需要人来操作,这个操作者的问题,可就大了去了。

所以,古往今来任何宗教都留下了太多太多足以为人诟病的地方,用来诡辩,简直就是弹药十足,火力凶猛。

昊学不为己甚,送上一颗药丸,把气得不轻的大荒神尼救了过来,要真是把这老太太气死了,将来袁紫衣心里也必然有个化解不开的疙瘩。

现在该说的都说了,只等袁紫衣做出选择,给自己一个结论了。

昊学不再说话,只是目光温柔而坚定地盯着那个光头僧衣的袁紫衣,依稀可见她俗家打扮时的青春亮丽。

其实所有人的目光此刻都落在袁紫衣身上,包括气息微弱目光散乱的老尼姑。

昊学把该做的事情都做了,现在就需要袁紫衣给出一个最终的答案。

是跟他走,还是继续在心月庵修行?

袁紫衣并没有犹豫太久,她缓缓转了个身,向瘫坐在一张软椅上的大荒神尼,向这位养育了自己二十年的师尊,深深鞠躬。

大荒神尼目光一黯,知道这个女弟子,自己终究是留不住了。

不过也好,青春年少,初尝爱情滋味,被自己硬生生地割裂分离,这本身就不公平。

所谓看破红尘,要的是看破,而不是强行与红尘诀别。

既然尘缘未尽,那最好还是顺其自然,在滚滚红尘中走一遭,若是日后与佛有缘,自会再回心月庵,否则的话,世上少了一个圆性,多了一个袁紫衣,并不会有什么不同。

第1323章【飞】自由穿梭的世界

日后与佛有缘?

这个昊学不关心,反正是日后的事,他比较在意的,是……日中。

从苗疆归来,携两女同游,昊学在《飞狐外传》世界中的任务,这才算是圆满完成。

春风几度,袁紫衣从小习武倒还禁受得起,程灵素却身子孱弱连连讨饶,只承担了昊学三分之一的攻伐。

其实不管是胡斐还是昊学,内心深处,这两个女子之间,更喜欢的都是袁紫衣。

一方面,袁紫衣乃是第一个遇到的女孩,所谓初恋都是最美好的,那种深入内心的印象,很难去逆转改变。尤其是袁紫衣后来离别,更是给人留下了爱别离、求不得的那种痛苦,经历痛苦,才更懂得珍惜。

程灵素始终就像是身边的一个小妹子,处处温柔关怀,甚至在原著中不惜一死去救回情郎性命。程胡恋感人至深,但爱情这种东西,从来都不讲道理,袁紫衣占了先机,也就拥有了不可替代的地位。

另一方面,袁紫衣出身名门,从小诵经念佛,谈吐自然有一种超然的气质,而程灵素跟随毒手药王学医,医道固然精湛,却也难免整日与毒物为伍,让人总是心里有点不舒服。

好吧以上都是扯淡的,真正的原因是——

袁紫衣更漂亮!袁紫衣更漂亮!袁紫衣更漂亮!

重要的事说三次,毕竟不管胡斐还是昊学,都是很专一的,女人还是喜欢年轻漂亮的,这一点毋庸置疑。

昊学坐拥齐人之福,幸福的生活过了几个月,倒是自在由心,可总不能一直这样下去吧?

昊学本来以为,按照这个手机之前表现出的尿性,甚至可以快进几年的时光,让自己从大雨商家堡时的小屁孩迅速长大成人,那么现在一切完成,会不会也来个快进,让《飞狐外传》里的昊学这一生过完,这才切换世界。

现在看来,好像不是那么回事儿啊。

这一天天过得有滋有味,看样子再过个百八十年都没问题。

可关键在于,还有十三个世界等待自己去一一完成,然后才能回家。

这尼玛要是十四个世界全都过完百年,按照自己内功修为的境界,恐怕还不止百岁,加起来就是特么两千年过去了啊。

虽然现代那边的时间被手机锁定住不会变化,但对自己来说,2000年过后回家,怕是连媳妇儿都认不出来了,人的记忆总是有极限的啊。

现在,该到了离别的时候了。

昊学叹息一声,就把这当成是一场游戏好了。游戏通关,虽然还能在结局之后随便玩玩,却终归有彻底卸载的时候。

当然,他知道神奇手机做事不会太不靠谱,自己走了也不会是造成人间蒸发那种效果,一定会有另一个昊学,或者干脆是胡斐,来替代自己在这个世界里继续生活。

或者说,自己才是那个替代者,帮人家完成了这段人生的重要剧情而已。

现在,该到了还回去的时候了。

昊学摸出手机,点开那个金庸全集的图标,那张飞雪连天射白鹿,笑书神侠倚碧鸳的世界地图,出现在眼前。

袁紫衣的玉凤凰,程灵素的七心海棠种子,全都齐备。

昊学最后望了一眼在厨房忙碌的两个女子,轻轻一叹,手指点上了第二个字。

雪!

骤然间,那个雪字金光大放,从手机里直射出来,将昊学笼罩在内,一瞬间只觉得四周光影变化,模糊之后迅速清晰起来。

换世界了?

昊学呆呆地望着陌生的环境,却忽然无心去探索这究竟是哪里。

他突然间感到心中一阵空落落,仿佛失去了什么很重要的东西。

赆别临歧裹泪痕,最难消受美人恩。

一想到要和袁紫衣、程灵素彻底分别,再也无法见到,昊学尽管回家的心念依然坚定,却也难免为了这两个女子而牵挂。

下意识地点了一下之前的那个飞字,昊学倒也没抱有什么希望。

可是,令昊学兴奋激动的是,白光耀眼,再一次将他包裹吞噬。

下一刻,昊学重新回到药王庄三人隐居的小茅屋里,袁紫衣和程灵素,刚才好像在厨房准备午饭,现在似乎还在那里,动都没动过。

我擦?

昊学瞬间欢乐起来。

时间锁定?这又是一次时间锁定?

也就是说,自己离开之后,这《飞狐外传》的世界就此静止,自己却可以选择随时回来,继续和袁紫衣,程灵素两个人甜甜蜜蜜地生活,想待多久就待多久?

哈哈哈!

不错,这手机这事儿办得不错,真特么给力,够意思!

哎呀,早知道你这么够意思,就不把你丢水里了,这事儿赖我,回头我给你好好做个手机深度清洁,擦擦干净,就当报答恩情啦!

这下昊学可算是完全放下心事,没有了“唯恐情多累美人”的顾虑。

想一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十四个世界,当然不是每个世界都能收下几个女主,但平均算算,每个世界两三个应该问题不大。

这么积累起来……

哇哈哈哈!

我又可以多上好几十个媳妇儿,还都是古代精装版美女,这下爽翻了!

走起走起,去《雪山飞狐》的世界看看。

这回放心大胆地再次点击“雪”字,金光闪过,第二次进入了《雪山飞狐》的世界。

嗯,这是哪里?

昊学左右张望了一下,没认出来。

不过首要任务不是熟悉环境,而是先看看,要去下一个世界“连”,需要什么任务物品?

昊学在手机上点了一下“连”字,果然弹出了一行提示。

“请获取冷月宝刀一把。”

呵呵,原来是这玩意,不难不难!

昊学很放松地笑了笑。

按照这手机的尿性,那么不管自己身在何地,身份应该是无误的,也就是《雪山飞狐》的真正猪脚,胡一刀。

好吧,在这里,胡一刀也是要改名成昊学的。

《雪山飞狐》采取了倒叙的模式,胡一刀的生平事迹,都是通过别人回忆逐渐完善起来的。

但即便是正叙时间线上同样笔墨很多的胡斐,也绝不能和胡一刀争辉。胡斐真正作为猪脚的舞台,是在《飞狐外传》。这次自己穿越而来,附身更大的可能是那位豪气干云的辽东大侠——胡一刀!

第1324章【雪】一血变成了首杀

“大哥。”

昊学刚刚弄清楚这好像是一家客栈,就有人推门而入,怀中还抱了个肥胖可爱的婴儿。

只见这女子少妇打扮,一袭雪白的狐皮裘,映衬得那张娇艳的脸蛋更加楚楚动人。

少女有少女的纯美,少妇有少妇的味道。

昊学刚刚经历过袁紫衣和程灵素这俩年轻的,这刚刚换了世界就送上门一个不同风格的,一时间还有点发愣。

如果自己所料不错,这位美少妇应该就是那位原著当中巾帼不让须眉的胡夫人了。

胡夫人不但武功也是极高,更难得的是对胡一刀倾心爱恋,生死相随。

胡一刀和苗人凤比武时,被阎基在双方兵刃上涂毒,结果一招之差,胡一刀毒发身死。

胡夫人没有半点犹豫,当场就自杀殉情,这段剧情曾经引发过很大的争议。

孩子还小,母亲是否应该殉情?

好吧,以昊学21世纪的人生观,其实觉得就算没有那孩子,这种反应也太过激烈了些。

活下去,应该才是对死者最大的尊重和告慰啊。

既然双方倾心相爱,死去的一方,也未必希望爱人以死相随。

当然,或许数百年前的古代,对这个还是很看重很在意,可以引为佳话美谈的,昊学也表示理解。

那么这个小小婴儿,就是自己刚才扮演过的胡斐了?

嗯,在这里,他应该是叫做……昊斐?

这种时空的错乱感,让昊学好一阵子才适应过来,不过没关系,既然自己在玩一场仿真度极高的武侠游戏,那现在扮演了胡一刀的角色,也没什么不能接受。

这回,自己更省事了,连妞都不用泡,直接就可以进入收获的季节。

都已经是自己夫人了,孩子又睡得很踏实,那么现在……昊夫人,咱就别耽误时间了,好不好?

昊学嘿嘿一笑,上前接过孩子,象征性地晃了晃,放到桌上,然后一转身……

“大哥,今晚去杀那商剑鸣,一路小心!毕竟他家传的八卦掌八卦刀,在江湖上也颇有盛名!”

……

我靠!

昊学刚打算来一波收割的节奏,闻言不由得愣住。

这尼玛,赶上了这个晚上?

好吧,他倒也知道,胡一刀和苗人凤比武,接连打了几天,越打越是惺惺相惜,引为生平知己。

因为误会导致的一点祖上的矛盾,两人这场比武,早就约定不死不休,所以互相交托了后事。

胡一刀说如果自己落败身死,希望苗人凤帮他照顾刚出生的孩儿。

苗人凤的心愿就是这个八卦刀商剑鸣。

商剑鸣曾经无故找上苗人凤家里,将其弟弟妹妹尽数杀死,这个仇一定要报。

所以胡一刀决定连夜帮苗人凤了了这桩恩仇,并且顺利完成了这趟千里奔袭。

昊学没想到,这回自己来的时机好巧,刚好赶上要去干掉商剑鸣这个当口,听夫人的口气,好像是早就计议已定,已经不能临时变卦更改。

玛格吉!

好端端的一血,变成了首杀,见了鬼!

昊学憋了一肚子气,总也不能说话不算,更不能跟这位千娇百媚的夫人先来一盘然后再赶路。

行吧,来日方长,既然我来这个世界了,日总是跑不了,方长,方长……

一路快马加鞭,赶到前不久还曾经来过的商家堡,这会儿却还没那么破旧,毕竟家主商剑鸣没死呢。

昊学气不打一出来,直接就是上门叫阵,反正这商剑鸣平时作恶多端,干掉他也没什么心理负担。

以昊学的武功,那是比原著中的胡一刀更胜了数筹,解决商剑鸣没费半点力气。

不过就算昊学尽量节省时间,毕竟路途太远,待他赶回客栈,天都亮了。

马上还要比武,看来是来不及来一发晨练的。

昊学郁闷地看了看身材窈窕迷人的夫人,分明是自己明媒正娶的老婆,居然过了一宿都还吃不到嘴里。

日了狗!

“昊兄,可养足了精神么?”

门外已经有人叫阵,不问而知,一定是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的金面佛苗人凤。

一想到这个名字,昊学就想笑。

本来当年看《雪山飞狐》的时候,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姓苗,父母希望他成为人中龙凤,起了这个名字很合理。

然而……

架不住无处不在的段子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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