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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灵异档案之碟仙-第12部分

小说: 灵异档案之碟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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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我们现在都认为阿周只是失踪而已。

我没有继续解释,也没法解释。

关于我的脑海里串着别人的记忆的这件事,我上次去叶梓敏诊所时也没有说过。我总觉得这是一种特殊的记忆,但是每当我记起来之后,在之后的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每当我回想起来,我都会沉浸在这种悲伤里。

杜宾送我和阿彩到公司后就去了N市的家居市场,他说要添置一些家居。而和阿彩则打卡上班,像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那样的回到各自办公室。

隔着玻璃,我看到她正在专心致志的往电脑上输送文件,好像上午和现在的她不是同一个灵魂在操纵着一样。我盯着她发呆,然后回忆起看到Jason的场景。

为什么在看到他和叶梓敏时我都会想起那个散着头发的女人的记忆呢?为什么记忆中的女人,要么很甜蜜,要么很悲伤。为什么那些人要把她活活的烧死呢?太多太多的疑问。

整个下午,我都沉浸在这些记忆和猜想中。时间过得很快,转眼就到了下午五点。当我在公司楼下看到余世伟和阿彩两个人站在那里等我。

“怎么了?”我看着他们问道。

余世伟指着阿彩说:“她想去酒吧喝酒。”

阿彩冲我点了点头。

“喝酒?”我愣住了,因为阿彩一直都是滴酒不沾的。

“其实我自己也想喝。刚才在电梯里碰到她,她提议去酒吧喝个不醉不归。我也很烦,我需要去调节下心情。”余世伟继续说道。

“好吧,去哪个酒吧呢?”

“时间简史吧。”余世伟回答说。

时间简史是N市最有名气的酒吧,在A省省内小有名气。酒吧的装修设计非常有特色,人进去之后,会有一种忘记时间的感觉。

我和阿彩坐着余世伟的车子去的酒吧,在去的路上我给叶梓敏发了个信息,让他下班后到时间简史去找我们。

下午五点半钟,酒吧里还没有什么人。我们三个围着吧台坐下,点了三杯伏特加



“这酒味道好呛。”我喝了一小口说道。

阿彩苦笑着说:“哼,还不错啊。原来这就是酒啊。”

余世伟没有说话,他用力摇着吧台上的骰子。

大概十分钟之后,叶梓敏就赶了过来。此时,阿彩和余世伟都已经喝了好几杯白酒,余世伟的脸上微微泛着酒色,阿彩则开始说胡话。

“天呐……你们怎么已经喝了这么多。”叶梓敏看着桌上的酒杯说道。

“开心,喝酒……不开心,喝酒。哈哈……”阿彩转过脸看着叶梓敏说道。

我本想却阿彩少喝点,但是我觉得酒真的可以解忧愁,至少可以解暂时的忧愁。

至少现在阿彩是在笑着说话的。

第十七节酒吧歌手

快到七点钟的时候,时间简史的狂欢就要开始了。

舞台上,一个不知名的乐队正在预热气氛。节奏感很强的架子鼓配上电吉他的solo,再配上闪烁的灯光,整个酒吧都沉浸在一种开心的气氛之中。

离七点整还差五秒钟的时候,所有的人围着舞台举起左手喊道:“五……四……三……二……一!”

“嘿!男人!”

“嘿!女人!”

在痛快的喊叫声之后,乐队就开始演奏疯狂的摇滚乐。

只见一个染着淡黄色的头发的吉他手边弹吉他边走到话筒边,开始唱到:

穿起一身金衣装

取消今天的工作

挤身缤纷的色彩

来让我去告诉你

派对永无真意义

不管相识不相识

尽管多DSayHello

不需诸多的挑剔

无谓太过有性格

派对你要不缺席

你话唔俾面佢话唔赏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

……

“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只听见余世伟也跟着唱到。

“这是什么歌?”我大声问道。

他们三个转过脸来看着一头雾水的我,都笑了。

“Beyond乐队的《俾面派对》啊!”叶梓敏大声说道。

“这个主唱唱的真的挺不错的,很少听到有人能模仿家驹的声音模仿到这个境界。”余世伟看着叶梓敏说。

“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至惊至惊你地唔俾面……”阿彩从座位上站了起来,也跟着人群一起唱到。

叶梓敏盯着台上的主唱,突然跑到舞台边大声喊道:“嘿!乔森!”

只见吉他手愣了一下,然后冲叶梓敏做了一个和平与爱的手势。

我们看着叶梓敏的举动,感到有些奇怪。

叶梓敏笑着从人群中挤了出来然后又回到吧台边坐下。

“熟人?”我问道。

叶梓敏笑了笑说:“是啊,我的好朋友。”

“嗯?怎么没提你提起过。好久没见的么?”我喝了口酒问道。

叶梓敏就开始和我们讲起他和乔森的过去。

1997年的夏末,叶梓敏因父母工作关系,全家从A省的H市搬到A省的省会城市N市。

那一年,叶梓敏刚刚升入高一。开学不久之后,他和乔森就认识了。他们虽然同为高一学生,但却不在一个班级,叶梓敏说和乔森认识是一个巧合。

一天放学后,叶梓敏拿着数学试卷跑到教室去问老师题目。因为已经放学,办公室已经没有什么学生,叶梓敏进去的时候,只看到墙角边站着一个穿着十分个性的男同学站在那里。

那时候的乔森是中分齐耳的卷发,穿着嘻哈的大文化衫和大号的喇叭裤。

他们所读的N市第一中学是一个非常不错的学校,是由新中国成立之前的两所中学合并而来。学校的学习氛围浓厚,校规也很严格。

叶梓敏心想,这个男生肯定是因为头发和那身衣服所以被老师罚站的。

可后来,他发现他错了。

叶梓敏在问老师题目的时候,乔森则在被年级组的主任责骂。办公室里,充斥着两种不同的气氛。

“玩音乐能有什么出息。你们年纪还小,不懂事,要知道只有好好读书,考上个好大学,毕业后还有机会分配到好的工作。”高一年级组主任苦口婆心的说道。

“大学不是已经开始自主择业了吗?不上大学的人都饿死了吗?”叶梓敏听到乔森回答道。

“你这个孩子,怎么就不听话呢?你这样放着课不上跑到江边练吉他,让你父母知道了他们会有多伤心你知道吗?”年级组主任继续却说道。

“我只是做我想做的事情,想过我想过的生活,追求自己想要的未来!这样有什么不对!读书都是他们逼我我来的!我根本就不想读什么破高中!更不想读什么大学!”乔森大声吼道。

他们说话声越来越大,给叶梓敏辅导数学的老师再也听不下去了。他让叶梓敏明天放学再过来,然后就去劝年级组组长,让他先叫乔森放学回家。

叶梓敏无奈的把试卷和笔收进包中,等他出办公室门的时候,乔森也被年级组组长批准不再罚站,准许回家。

叶梓敏着才看到乔森的正面,拿叶梓敏的原话说,是一个清秀英俊的少年。

乔森看着带着眼镜,背着书包的叶梓敏,笑了笑伸出右手说:“你好啊……我叫乔森。是高一八班的,是个坏学生。”

听他这么一说,叶梓敏笑了。他伸出右手握住乔森的手说:“我叫叶梓敏,在高一五班,是个书呆子。”

他们就是这样认识了。那天放学他们是一起骑自行车回家的,在聊天的过程中他发现乔森其实十个很有理想,很有主见的青年,觉得自己误会他了。

叶梓敏说,乔森当时弹的那把吉他是托亲戚从香港带回来的。当时香港刚刚回归,这把来之不易的吉他自然成了乔森的最心爱的宝贝。

乔森当时最喜欢两个乐队,一个是GreenDay,另一个是Beyond。

在学校里总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整天忙碌,但不是为了学习,全都是在发展自己的爱好。在家长和众人眼里。他们都是难以理解的异端,但是他们都是在为自己理想奋斗的青年。

人的出路有很多条,读书并不是唯一的选择。

“那后来呢?你们怎么就断了联系了呢?”余世伟问道。

叶梓敏笑了笑说:“高二的时候,他就辍学在家,没有去过学校了。之后他们家也搬走了,那个时候不像现在,人人都有手机。那时候连电话装的人家也不多。”

“这倒是,我家装电话还是在1999年的时候呢。”我跟着说道。

“最后一次见他那是在高一的暑假。那天他去江边练吉他,把我喊了过去。我只记得他跟我说过这么几句话。他说,小敏啊,大学现在已经不分配工作啦!他们再也没有理由继续把我送到学校了!我终于可以全身心的做自己喜欢的事情了!”叶梓敏回忆着说道。

“很有个性的而一个人啊!”余世伟感叹着说道。

“是啊……不过后来我们再也没有见过,没想到见他会在这里遇见他。”叶梓敏话音未落,就听到我们身后传来一个声音说道:“嘿!小敏!”

我们回头一看,果然是舞台上刚才的吉他手。我看着他,感觉在哪里见过,等他摘下墨镜,我就想起来是谁了。

“Jason?”我看着他惊讶的说道。

Jason看着我也愣住了。“这么巧?”他笑着说道。然后他看着叶梓敏坏坏的笑着。

叶梓敏噗的一声笑了出来;他指着我们三个说:“你想多了,这三个都是我的好朋友。这是阿彩,这是余世伟,这是陈可钦……你们好像已经认识了?”

Jason看着我点了点头。

“他是我的邻居,今天刚搬过来的。”我有些尴尬的说道。

“啊?邻居?你的意思是说他也搬到了山南公寓?”叶梓敏惊讶的看着我问道。

本来很轻松的气氛顿时就消失的无影无踪,阿彩低下头,又开始喝酒。

Jason点了点头,他看着叶梓敏的反应,觉得有些莫名其妙。他后问道:“怎么了?山南公寓有什么不对劲还是……”

叶梓敏连忙解释道:“没事……没有什么不对劲。只是太巧了,我也住在那,我在五零五室。”

“哦?我在五零六室!”Jason惊讶的说道。

“那你也是我的心邻居了,来来来……握下手。”叶梓敏说完就伸出手拉着Jason的右手用力的摇晃着。

Jason笑着笑着就停了下来,他一脸严肃的表情说:“不过,今天到真有意见怪事我想问一下你们……”

“嗯,你说……”叶梓敏喝了一口酒说道。

Jason皱起眉头,从服务生那里要了一小瓶啤酒喝了一大口,慢慢说道:“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今天下午在公寓收到快递公司的一个未署名的包裹。”

什么?包裹!我们四个人顿时都愣住了。难道又是碟子?

“你有没有打开来看?是什么?”叶梓敏问道。

Jason点了点头说:“我打开之后,发现是一张黑白的报纸,像是包着什么东西所以我就小心翼翼的一层层的打开它,发现里面居然是一张写满字符的纸。”

听完他的话,大家又慢慢缓过神来。不是碟子,是纸。我们互相看了看,就像是在交流着一样。

“是1961年8月21日的报纸么?”我问道。

这回换Jason愣住了,他睁大眼睛看着我说:“你怎么知道?难道是你寄得?或者说是别人寄给你的,填错了地址?”

我无奈的笑了笑。

“纸的中间画着一个八卦,上面写着一个大大的‘臁帧H缓笪ё诺囊蝗π醋偶滓冶 映笠鹉舅鹜痢币惰髅艚幼盼业幕八档馈

余世伟抿嘴一笑,冷冷的说:“第二圈上面写着东南西北中……上下左右……还有一到十”

Jason越听越糊涂,他打断他们俩的话充满疑惑的说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我们都没用回答他,只有已经喝醉的阿彩笑着说:“笨蛋!这都不知道!这是请碟仙用的纸啊!”

“什么?碟仙?”Jason长大嘴巴说道。

第十八节一袭白衣

下午我隔着玻璃看阿彩专心致志的往电脑上输送文件的时候,还接到过叶梓敏的一个电话。

原来在中午休息的时间,叶梓敏去了一趟N市的公安局,但是因为我们没有阿周失踪的证据,而且阿周失踪的时间才20个小时,所以警察说他们暂时也不能帮忙。

他在下午两点多的时候打电话告诉我这件事,当时,我很意外。

“谢谢你!”我在电话里说道。

“没事,这件事我也很着急。只是没有帮到你们什么忙……”叶梓敏低声说道。

关于阿周的失踪,我也觉得疑点太多了。

为什么淑雯、余世伟还有阿彩没事,失踪的人会是阿周呢?如果说真的是碟仙来报复,失踪的人应该是淑雯。余世伟给她算过,淑雯的八字很软。而且淑雯又是女人,女属阴,而阿周是男人,男属阳,所以碟仙更没有可能会找阳气重的阿周下手了。

可是如果阿周的失踪和碟仙没有关系,那现在在哪里?那个碟子是他拿走的吗?他拿走那个碟子又有什么用呢?

“你觉得那个尸体会是阿周的吗?”我在电话里轻声问道。

叶梓敏长长的叹了口气说:“如果按照余世伟的世界观去看,我觉得那个尸体就是他。但是,身为一个心理医生,我觉得这个只是一个巧合罢了。”

他在电话里说,人死后三天左右才会开始腐烂,而根据早上的那具男尸的腐烂程度来看,至少已经死了一个星期。

2011年8月27日,农历七月二十八,是处暑之后的第四天。虽然山上的湿度很大,但是气温却不高,所以尸体是不可能会在六个小时左右的时间腐烂到那个程度。

“可是,那阿周会去了哪里?楼管说昨晚十一点到我们从公寓出去的时间段都没用人出去过?”我在电话里问道。

“看楼的大爷已经六十多岁了,或许因为年纪大了,他只是忘记了。”叶梓敏猜测着说道。

“可是我实不出阿周有什么理由会在我们睡着的离开,还有那个碟子到底是不是她带走的。。”

叶梓敏说:“至于阿周为什么会偷偷的走然后消失掉,我也百思不得其解。至于碟子,那就未必是他拿走的。”

“为什么?你的意思是我们之中的一个拿走的?”我惊讶的问道。

“我也不能确定,但是我们在好好回想一下今天早晨醒来发生的一切。”叶梓敏说道。

首先,我们是在淑雯的叫喊中醒来的。也就是说,淑雯是我们之中第一个嫌疑人。如果她拿走了碟子,原因是什么呢?她没有必要自己偷偷的把碟子藏起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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