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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7部分

女神纪元-第177部分

小说: 女神纪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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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厅外面就是中庭,在一片荒漠之中这里面竟然有丝丝绿意,尤其一潭水池在中,更显得难能可贵,而且雅致。

这里自然是看不到风扫海棠,雨打芭蕉的优雅景致,简单,放在大陆哪个地方都不显得突出,却唯独在这荒漠之中,让人感到美丽。沙漠中的水,那便是希望,有了希望,便有了心安。

残红就躺在这水池的边缘,睁着一双混沌的眼睛,看到天罪来了,努力的抬起头看了他一眼,轻轻打了个响鼻,好似最后的告别,随后歪下头去,死了一般。显然它在坚持,坚持到自己见到这新主人最后一面,然后就带着一生可能不为人知的传奇或者过往,悄无声息的离开。

天罪心中咯噔一声,三步并作两步奔了过去,扑到马头之上。他身体小小,倒是跟这马头差不多大,抱在上面双臂还不能围住脖子。

老马在一旁叹了口气道:“对不起,老奴原以为它还能再坚持个一两年,却不想现在就……”

天罪猛地抬头,眼神中射出一道黑芒,随后一闪而逝,沉声问道:“怎么救?可有办法?!”

老奴愣了一下,想说什么,却又欲言又止,低下头去满脸的悲伤和歉意。

天罪又转过头去,大声问道:“你们谁懂?!”

枯木荣皱了下眉头,走过来蹲下伸手摸了一下残红的脖颈,随后说道:“老朽曾经兵马一生,对马也有一定了解,这匹马……明显是受过极大伤害,能活到现在已经不易了,虽然现在还吊着一口气,但为了减免它的痛苦,还是……”

剩下的话没说,但意思谁都懂。

天罪不想,他怎么可能想?这一路之上,残红其实一直跟在他身边,虽然仅仅是趴着,但大大的眼睛从来都是把天罪的身形映在里面。那种眼神,给天罪一种很安心的感觉,平淡,安静,又温柔。

有时喂它一根萝卜,它咬了一半,会留下一半用嘴唇送到天罪手边,好似要跟他分食一样,天罪自然不吃,但也欣慰。

老马总说,要不要骑一下?这马,应该也希望驼一下你。

天罪却一直不舍得,他并不是把它当作宠物,而是想哪天将它的腿治好,之后再养上一身腱子肉,到那时才骑。可是没想到如今等不到那时候,这马就要死了。

沉声道:“我不信,人也有受重伤的时候,只要阳寿未到,就能通过一些手段救活他,我相信马也一样,甚至马要比人的生命力更强一些!”

枯木荣苦笑道:“办法……倒也不是没有,只是极不划算,像它这种伤势,只有先用一品甚至一品之上的丹药用丹气护住它的心脉,再慢慢调理才会康复,而一品丹药何其难求?便是一个人死了,也不见得有这种东西可以去续命。”

天罪愣了一下,一品丹药?自己上那里去搞一品的丹药啊……呃……

他低下头,看了看自己手中的驻颜丹,随后哈哈大笑,用力掰开马嘴,竟然连一点犹豫都没有,就把驻颜丹给塞了进去,一边塞还一边说道:“也不知道这种不实用的丹药能不能行,唉……还真是死马当活马医啊……”

身后一行人,立即看傻眼了!

这……驻颜丹?!连枯木荣这种大陆顶天的存在都摆明车马了要枪,他小子都打死不往出拿,肯定是心**到了至极,可如今就这一匹普通的马儿要死了,去马上拿出来喂给它吃,暴殄天物到这种程度已经不能为所有人接受了,最主要的是……这根本就是在打枯木荣的脸啊!

大家都在等着枯木荣发火,却不想这老头子也不知道抽什么风,竟然蹲下来用手轻轻抚摸马背,竟用内息给马梳理,以便它快速吸收驻颜丹的丹气!

天罪歪过头看着他,嘿嘿一笑,点了点头。

枯木荣翻了翻白眼道:“老朽可不是在帮你这个臭小子,只是这匹马虽然普通,但却是忠诚之马,死前也要见你一面,有性情,难得。记得当初行伍之中,便是一人一马,若是非战之时让马匹有损伤便要受罚,若是害死了自己的配马,罪到杀头!行百里擦拭其口鼻,行三百里必须饮水,行千里要梳洗鬃毛,若做少了一样,便是军法处置。现在因为破神弩的使用越来越多,骑兵价值反而越来越低,大多不像曾经那样**马如命了。”

天罪嘿嘿笑道:“我才没你那么多大道理,入的我门,管他什么形式,便是我的家人。”

枯木荣又笑了一声,说道:“你小子倒是有趣。当初大家**马,一方面因为它们是我们的腿,是战友,是袍泽。另一方面它们也是我们最亲密的朋友和家人,雨天给它们披上毡子,躲在马身下避雨,寒夜依偎在它们身边睡觉。在不知道何时就会死掉的战场它们是同生共死的伙伴,在寂静而冰冷的行军路上,它们又是我们唯一可以聊天的对象。入我门便是家人?你这小子为什么总说出这种跟你年龄根本就不配的话?若这话由老朽来说才添豪气。”

天罪撇嘴看了老头子一眼,鄙夷道:“你说是好,但你有这才情能说的出来吗?”

“你这臭小子!”

恨不得上去一把将天罪抽死,太气人了。

一刻钟,残红醒了,硕大的眼睛中渐渐透出一点生机的光,又能将天罪的身影完全映在里面。

天罪伸出手在它头上抚摸两下,随后说道:“一会疼,忍着点。”

随后转头对枯木荣道:“枯老头,我送你一首诗,你能不能送我点伤药?要最好的。”

枯木荣抬手便打,直接把天罪脑袋敲出一个包来,随后伸手入怀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一阵兰香飘荡开来。

“你小子就不知道尊老**幼?虽然老朽并不算太老,不过怎么也能做你的哥哥吧?”

“呕!”

“臭小子!”枯木荣翻了翻白眼,自己也被自己的无耻给逗笑了,随后说道:“既然你连驻颜丹之中超一品的丹药都能用出来,老朽也不是吝啬之人,此为‘复肌回春膏’,名字土了点,但却是我们雪峰山最好的伤药,拿去用吧。”

老乞丐站在后面忍不住倒吸口凉气,复肌回春膏?这膏药确实被雪峰山的人这么叫,目的仅仅是为了掩盖它的原料。而江湖上的人却喜欢叫它‘雪融冰蟾膏’,是大陆三大治疗外伤的圣品药膏之一,只有雪峰山一年才产那么一点,量不过一斤,几乎不会流到外面,极为珍贵。

天罪点了点头,从怀中掏出小刀,就伸向残红的那条断腿,小刀轻微晃动一下,仿佛在抗拒,天罪皱了下眉头,它随即变得平稳。

刀入,轻划,顺着马腿上那道巨大的伤疤直接将皮肉切开,先是一阵白,好一会才流出血来。残红身子微微颤动一下,马眼圆睁,显然痛苦的不行,却因为之前天罪的提醒而安然不动,好似那腿不是自己的一样。

天罪双眼眯成一条缝,清晰的感觉伤口中的样貌,手指轻晃,不见什么接触,在伤口中就出现了几块银亮的碎块,仔细一看,却应是某种刀剑的碎片。材质更是难得一见的鸳鸯铁!

这鸳鸯铁是天地圣物,可锻造出一品到三品的兵刃,得到它很难,锻造它更难,而锻造出来的武器,能碎裂成碎片的几率……却更是难上加难,而这残红的马腿之中竟然就有这些碎片。

天罪有些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他也没有在意,再次用奇异神识看了一眼伤口内部,再用控物之法将里面的经脉血管肌腱骨头肌肉皮肉……尽数‘粘’在一起,便将复肌回春膏不要钱一样的糊在上面。这药果然奇效,肉眼可见的那些本已经坏死的组织在重生,在契合。

又是一炷香功夫过去了,北齐国三皇子突然忍不住笑了起来,他自己都有点不敢相信,这么一大群人,可以说是整个北齐最尖端的存在,最高高在上存在,平日里寻常人见到其中任何一个都会回家烧香祭拜了,可如今?却傻傻的站在这小院落之中,呆呆的看着一个小屁孩在救他的马……

第二百七十四章 倒霉金三友

人心达练,人活得久了,就会发现越是高高在上的人,反而越好接触,兜里钱越多的人,反而越是热情,地位越高的人,反而越是平静。用一句臭了大街的话来说,便是‘阎王好见小鬼难缠’,只是大部分人都不知道阎王是谁,小鬼又是谁。

教育程度高了,人就懂礼貌,比如这些老家伙们,一个个可谓是读了成车成车的书,即便看你不顺眼,听着话不顺耳,也会看完,听完,不会摔着膀子骂一句娘来打断,这叫修养。

人活得久了,见的事情多了,就会平静,大风大浪都见过,自然就不会因为一点小风小雨而咋咋呼呼。

地位高了,自己兜里足了,满了,心情就会平复。不会因为一句话两句话不小心被影射了,就一个个跳出来彰显自己嗓门天下最大了,这叫兜里有粮心不慌。

所以不管天罪做出什么样的事情来,他们也只是在好奇的看,并没有出面阻拦或者大喊你他娘的耽搁老子功夫,站的位置不同了。在山下,一个小浪涛吹过来就要哭爹喊娘,站山中,仅仅鞋底被浪花溅上点水,轻轻一笑也就过了。站山顶,看下面海浪滔天,却认为是美景,甚至抒发一下感情。感天地之浩瀚,动日月之奇妙,倒也不失一片风雅。

就像现在天罪治疗着残红,小舞小灵两个丫头唧唧咋咋就没停过,又是捶胸顿足又是好奇观望,而其他那些老家伙们,仅仅是好奇罢了。

看天罪一个玉雕一样的可**小人在那里摆弄,简单一个会心一笑罢了。

大家自由自在,天罪也无所顾忌,治好了残红,拍着它的大脑袋嘻嘻傻笑,随后说一句你安心养伤,不过可别让其他公马给骗走喽的玩笑话,周围又是一阵莞尔。

唯有枯无双气不顺,明明到手的驻颜丹,或者说明明会是自己的青春永驻,就这样被一匹马给弄去了,她有一种挫败感,而且对手还是一匹母马,这让她既是崩溃也是气恼。而仇恨的核心,自然是这讨厌到极点的臭小鬼。

万幸,抱着跟她同样想法的不止她一个。

五大宗门之间其实都有联系,甚至之间的走动也很频繁,很多人天生就能凑到一起成为朋友,比如枯无双和陆璐。

“你的名字真奇怪。”

“你的名字才不要脸!”

两个小丫头便在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就打在了一起,三五十个回合竟然不分胜负,不知为何,竟然在鼻青脸肿之后成了朋友。

“啥?你是那个天下第一懒虫四皇子的未婚妻?!”

“是啊。”

“好可怜。”

“可不是嘛……唉。”

这就是理由。

成为好朋友跟打起架来的理由同样简单。不过枯无双也觉得自己的名字有些……不够低调了,自己是天下无双……这自己知道就行了,犯不着让全天下的人都知道。他们心里知道也就罢了,犯不着要说出来让这天地都知道。所以她也想过给自己改名字,什么呐?想了好几天,琢磨出来一个‘枯唯一’,总觉得没有无双好听,便作罢了。

此时那种仿佛永无休止的讨价还价还在继续,她这样的小辈就溜了出来,正好撞见‘一生挚友’的陆璐,两个人才聊了两句天,就把今天的目标给定了。

“哎,陆璐啊,最近我遇到一个小屁孩,那熊孩子才讨厌呐!我现在特别后悔没有在第一时间就把他给掐死,弄得现在无缘无故的来气我。”

“唔……哎,别提了,我也有个讨厌的小师弟,打了他一顿,他竟然……哼!我原本是不把他弄死不罢休的,可无奈他却成了我们天机门的长老,这样他身份高高在上了,我要是打他杀他就算欺师灭祖……唉,这可怎么办呐?”

“要不……我们换吧!那个臭小子不过是说了一句破诗,竟然让我祖爷爷对他另眼相看,我是不好动手了,你那个仇敌自然也不太好动手对不对?那就我去杀了你那个,你来杀了我这个,怎么样?”

“好办法!”

“嗯,我这边这个该死的臭小子叫什么小天,屁大点不到十岁的样子,很明显,明明是男孩子皮肤却很水嫩的样子,明明最开始我是准备把他带回去当成宠物养来着,你的那个叫什么?咦?你怎么不说话了?你张这么大的嘴干什么?喂喂,怎么了?”

“我……我的仇敌……就是他!”

两人互相看了好久,然后突然伸出自己的手,重重的握在了一起。同志啊!

当真是姐妹情深,连仇敌都是一个,这下……就好办多了。再说这小子得有多可恶?隔着几千里地的两个小姐妹竟然都被他一个人欺负了,这还有天理吗?

两个人鬼鬼祟祟的商量了好久,便制定下一个万无一失的计划,准备把天罪神不知鬼不觉的给料理了。

会议之中,通过百十多遍的商讨,最后还是用了枯木荣的法子,转了一大圈最后又转回到原点。但凡一大堆人商讨一件事,往往就是这么一个结果。

宽广的荒漠之中,鸟不拉屎,真的是不拉,好不容易有一只鸟飞过,也是绝不停留的从天空飞走,饿的就算看到了屎肯定也捏着鼻子吃下去,用啥往出拉?

这就不像是金三友,他认为这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就是拉屎了。在他看来,只有吃的进东西,才能往出拉,这是一个粗俗易懂的道理,浅显,深刻。

此时的金三友带着把脑袋缠的严严实实的小花,正同骑一匹马向南方赶去,他劫后余生,实在不想再来这里了,却又舍不得小花,于是做了回采花大盗,特意赶回村落将小花给劫了出来,也是直到这时候,他才发现小花是懂功夫的,而且修为比他还高!要不是小花想看看到底是那个不要命的来惹她这么个姑奶奶,解开了金三友的面巾,怕是现在金三友就真的成了死人了。

“小花啊,你藏的可真深呐……”

金三友眼泪吧擦的,显然是痛哭流涕过。

小花坐在他背后,双手环绕着他的腰间,脑袋贴着他的脖颈说道:“哼!知道姑奶奶的厉害了吧?那以后就对姑奶奶好点。”

金三友苦笑道:“我对你还不好啊?”

“更好点。”

“遵旨……”

“对了,你到底是被谁抓走的?为什么又把你放回来了?”

金三友眼角一阵抽动,脸苦的好似黄莲,摇头苦笑道:“哎……我也不知道啊,是个衣着邋遢满身毛的家伙,他……他他他太他娘的不讲理了。”

小花忍不住巧笑,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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