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邪王的小呆妃 >

第169部分

邪王的小呆妃-第169部分

小说: 邪王的小呆妃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姆ㄗ印!�

林曼蓝从桌上拿了一个空杯子,将茶壶里的水倒在了里面,往桌前一推。

“干娘,您说的是真的吗?”

陆轩没想到林曼蓝会说出这么一番话来,他这几年一直在托人找他娘,可都没有一点儿线索,他还以为他娘已经不在这世上了,所以对林曼蓝更加亲近。

可现在林曼蓝说他们俩有可能真的是母子?

这世界也太小了吧?

“是不是真的,试试就知道了。”

林曼蓝转身朝一旁的柜子走去,从里面拿出了一把匕首,二话不说便在自己的指尖割开了一个小口,走到桌前将血滴在装了清水的杯子里,然后便将匕首递给陆轩。

陆轩仍旧跪在地上,看着举在自己面前的匕首有些迟疑,如果林曼蓝真的是他娘,他该怎么办?

他幻想了很多次他和她娘相见的场景,却不知道竟然是在这种场合下,林曼蓝本就不同意他和长公主的事,若她真的是他娘,若她以死相逼让他离开公主,他要怎么选择?

“怎么?你不愿意么?不想知道我是不是你娘?”

林曼蓝看到陆轩眼中的迟疑,知道他在犹豫什么,一定是因为长公主的事左右了他的判断,若是换做以前,他一定会毫不犹豫地接下这把匕首。

“干娘,孩儿不是这个意思。”

陆轩接过匕首,起身走到桌前,割开中指,一滴殷红的血液滴入杯中,也不知有意还是无意,陆轩的血刚好靠着杯沿,离林曼蓝的血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人静静观察着杯中的反应,可两滴血就像两个毫不相干的路人般,各自站在道路两旁张望,谁都没有先往另外一边走去。

林曼蓝越看心中的失望越大,她几欲动手摇晃那杯子,让两滴血融在一起。

她的心里很矛盾,一方面希望陆轩是她儿子,那样韩家还没有绝后,另一方面又不希望陆轩是她儿子,因为她的儿子若是跟长公主不清不楚,她可不敢和太后娘娘做亲家。

而陆轩的心也是七上八下,他一双手掌几乎汗湿,紧握了又松开,松了又紧,额头都渗出汗水了。

约莫过了半刻钟,两人也几乎都没了耐性。

“算了,你走吧……”

林曼蓝揉了揉太阳穴,轻叹了一口气,她不明白问题究竟出在什么地方,陆轩跟她夫君韩卓达那么像,如果陆轩不是她儿子,天底下哪有长得那么像的人?

“干娘……”

陆轩看到林曼蓝眼中的失望,心里突然有些不好受。

“干娘希望你不要和长公主牵扯太多,干娘是为了你好,你不要生干娘的气……”

林曼蓝看着陆轩,不知道如何表达她的心情。

“干娘,您……”

“你走吧,以后你的事干娘也不想管太多,毕竟你有你自己的路要走,干娘也不能陪你一辈子。”

是啊,就算陆轩是她的儿子她又能改变些什么呢?

“干娘,因为孩儿不是您的亲儿子,您这是赶孩儿走了,您不要孩儿了是么?”

陆轩心中不知是什么滋味儿,林曼蓝的话明显是不想认他做干儿子了。

“干娘不是这个意思……”

“干娘,这滴血认亲的说法并不科学……干娘,这血有动静了?”

陆轩说着将杯子端起,才发现杯中的血液开始慢慢扩散,并且有些地方已经逐渐混合,水的颜色也成了淡红色!

“什么?我看看!”

林曼蓝上前,果然见到杯中原本还不相干的两滴血竟然同时往中间慢慢扩散。

这是怎么回事?

“轩儿,你刚才摇动了杯中的水?”

林曼蓝疑惑地看着陆轩,他端起水杯的时候血液就迅速散开了,事情太蹊跷了。

“没有啊,孩子就是端起来的时候才发现,难道就是这瞬间它们就动了?”

陆轩表示很无辜,但林曼蓝说的也不无可能,这种事他也是第一次遇见,并不知道这是什么原因。

“此事先不急,有空干娘去问问大夫,或者有机会咱们再测试一番,今日干娘还有很多事要做,你先回去吧!”

林曼蓝接过他手中的杯子,发现那两滴血融合的速度竟然越来越快。

“好的,孩儿听干娘的!那孩儿就先告辞了,我和公主过几天再来看干娘!”

陆轩说完之后也不等林曼蓝再说君御晓什么,便行礼离开了。

而林曼蓝在书房一直等到那两滴血液彻底融合在一起,才面色凝重地放下茶杯,心事重重地离开书房。

——

金北煊按照吩咐去炎城找它娘亲和妹妹,可这一路上总感觉有什么不对劲,却又说不上来。

好像有什么东西跟着它一样,但它却又找不到那人的影踪,就连它使用转移大法都没能摆脱身后跟着的尾巴,这让小老虎有点小郁闷。

它活了这么多年都没有出现被人盯梢还甩不掉的情况,这简直就是它虎生的一大败笔!

于是它路上耽误了不少时间,一会儿左拐,一会儿右拐,然后猛地回头;一会儿上树,一会儿腾空,然后猛地下看;一会儿爬坡,一会儿钻狗洞,然后猛地朝后看……

可折腾了不少法子,却都没有看到身后有人,就连一只迷路的小兔子都没有瞧见,真是气死虎也!

“后面的人听着,有本事出来跟小爷单挑,咱们干干脆脆地打一架,偷偷摸摸算什么本事?!”

金北煊实在受不了了,它觉得再这样下去,它肯定会疯掉的!

小老虎双手叉腰,瞪大虎目,金黄头发全部直立,做足气势,一副要吃人的模样。

“……”

嘎嘎!

四周一片寂静,两只乌鸦嘎嘎两声从头顶飞过,金北煊额头掉下三根黑线,若是它会弹指神功,一定将那该死的乌鸦打下来烤了吃肉!

“你不出来是不是?信不信小爷抓到你之后将你抽筋拔骨,炖个三天三夜,将骨头渣晒干烧了,将肉汤拿去喂狗!”

金北煊敞开嗓门儿,确定方圆五里的所有活物包括地上的蚂蚁和洞里的老鼠都能听到他的声音。

“啊啊……啊啊……”

尖利刺耳略微有些熟悉的哭声从西北方向传来,金北煊小身板儿一闪就找到了哭源。

“原来是你这个臭冬瓜!”

某只小老虎飞起一脚直接将丸丸踢飞,丸丸在地上打了好几个滚儿,根本停不下来!

“啊啊……啊啊……疼……疼……”

丸丸好不容易稳住身子,站起身来,火红的眼睛竟然水汪汪的,头上唯一一跟头发打了个结,身上弄得全都是泥灰不说,还有个小脚印,可怜兮兮小心翼翼地看着暴力小老虎。

刚刚金懋虎可是卯足了劲,它浑身都要散架了,呜呜……

“你还知道疼?你这家伙不好好藏在爹爹府上,跟着小爷想干嘛?”

金北煊走近丸丸,用小脚嫌弃地踢了踢丸丸脏兮兮的身子。

“吃吃……”

丸丸在原地跳跳的,眼中的可怜变成了兴奋。

“吃?你个小怪物该不是想吃了小爷我?你有那么大本事吗?再说了,小爷谅你也没长那胆儿!”

金北煊承认,丸丸能跟上它的确有些本事,但要想吃了它,那还没那能耐。

“不吃你……吃火……火!”

你这样儿俺还不稀罕呢!

“火?你早说啊,小爷带你去找个火种,随便放一片林子,够你吃个肚满肠圆的!”

它差点儿忘了,丸丸这小变态根本不吃人间食物,而是吃火,那多简单,还挺好养的。

“不吃……那个……”

丸丸火红的眼睛变得暗红,红色的嘴巴微抿,好似很不开森。

“嘿!你这小冬瓜还挑?你别给脸不要脸啊!小爷可不会走哪儿都带着油灯,更何况油灯那油还要钱呢!小爷我没钱,爹爹教过我,不能去偷人家的,所以咯,你还挑啥挑?不吃直接饿死,省了小爷的心!”

金北煊见丸丸一副傲娇的模样,直接提起它的独辫儿,在空中使劲儿荡了好几荡,语气和眼神中都带着浓浓的威胁。

这家伙连吃个火都挑三拣四的,真该好好教育教育!

“啊啊……晕……晕……”

丸丸蹬着两条小短腿,直接被晃蒙圈了。

“晕就对了,你说说你要吃什么火?”

金北煊用一只小爪子戳戳丸丸的肚皮,之后嫌弃地抖了抖爪子上沾染的灰尘。

“火……核……晕晕……”

“火核?什么东西?”

金北煊第一次听这个说法,不知道火核是什么东西,揪着它的独辫又晃了晃。

“火核……火……核……核……”

丸丸被那一晃,小嘴里说着火核便彻底晕了过去。

“喂!喂!你个小冬瓜,等小爷找到娘亲再跟你算账!”

——

揽月城一处偏僻的民宅。

“大皇兄!大皇兄!”

咚咚咚!

咚咚咚!

隆芙清和隆泽二人并没有离开揽月城,这几日隆芙清见隆泽都是早出晚归,不知道他究竟去了什么地方,还是他在谋划什么。

这让她计划已久的勾引计划都不能实施,因为隆泽根本就不让她靠近,她每晚都坚持着不睡,可最后还是抵挡不住困意,本以为隆泽晚上没有回来,可早上她起来的时候,隆泽正好给她打个招呼就出门。

事情过于蹊跷,她准备今天到隆泽的屋里去瞧瞧,或者直接睡在隆泽的床上,这样的话无论他多晚回来,她都能知道,而且说不定那时二人干柴烈火就成了好事。

她敲门没人应,见门锁着,便从窗户那里跳了进去。

虽然是白天,可这个屋子隐蔽在许多树木下,光线十分昏暗,她悄悄将窗户关上却并不打算点灯,而是从口中吐出一颗细小的珠子。

那珠子刚吐出来时就像一颗小花生,没有丝毫光亮,隆芙清在黑暗中用手将那小花生似的珠子一阵揉捏,珠子便逐渐露出夺目的光华,几乎将整间屋子照得明亮不已,好似比夜明珠还有闪耀。

这珠子名为月光神珠,据说凡间仅有一颗,它是从月神娘娘的耳环上遗落下的。

在隆芙清十岁那年,她的父皇隆光不知用什么方法从嵇岛使者手上得到了这颗月光神珠,并将其作为生日礼物送给了她。

但月光神珠的光华太甚,就算用黑布都包裹不住它的光,因而很容易招惹贼人惦记,更何况隆芙清远嫁揽月王朝,将月光神珠带在身上很容易被人发现。

于是她来揽月王朝之前便苦心研究了一种可以遮住其光华的方法,那便是利用人眼中的黑色眼球来装月光神珠,并且将其藏于舌下,一般人很难发现。

当她欲和男人行欢之时,便将月光神珠悄然取出,提前藏于腰带之内,她的每根腰带都是特制的,而且是从隆国带来的,上面有小机关,除了她和绣娘,就连清羽女卫都不知情,不过那个绣娘如今已没在世上了。

第二百三十章 我喜欢冰清玉洁的女子

——

隆芙清将月光神珠拿在手中,即使不是第一次见到神珠的光华,但她的眼中还是有着无法抑制的狂热和喜悦,真的是件宝贝啊!

不过不知它除了很亮之外,还有没有别的用处呢?

突然,隆芙清盯着神珠有些不对劲,上面好似有些黑色的东西萦绕。

不应该呀!

她记得第一次见到月光神珠的时候,上面洁白无瑕,一尘不染的,现在为什么会有黑色的东西在上面?难道是那蒙住它的黑色眼球有问题?

隆芙清有种不好的预感,若是月光神珠出了什么问题,她会不会受到影响?毕竟她每日都将其带在身边的……

此刻隆芙清没心思再放在勾引隆泽上面了,毕竟自己的性命比男人更重要,她想收拾东西尽快回隆国,去问问巫师或者她父皇到底该怎么办。

隆芙清思及此便准备收起珠子离开,抬头一扫四周,发现隆泽的屋里竟然摆满了各式各样的古琴,桌子椅子凳子上,包括床头都有,墙上还挂了几把琴。

隆芙清不解,隆泽什么时候对古琴这么有研究了,甚至还专门买回来收藏?

他难道不知道在揽月王朝搞这么多琴是很难拿回隆国的,这简直就是浪费时间和财力,隆泽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隆芙清拿着月光神珠,一一将屋内的琴看了过去,发现居然没有重样的,每把琴的样式都还十分特别,有些琴上还有图案。

虽然她对琴不是十分在行,但至少会弹,而且这些琴看起来便价值不菲。

难道他这些天早出晚归就是出去买这些琴?

隆芙清以前没有发现隆泽那么喜欢琴,早知道就可以讨好他了,不过不愧是她的大皇兄,只要一想到他身姿翩然地在林中弹琴,她就止不住眼冒红心,她的眼光果然不错,这样的男人真是太有魅力了……

隆芙清见时间尚早,便打算先去沐浴更衣,等隆泽回来,她要给他一个大大的惊喜,毕竟回隆国也不急在这一时嘛。

……

约莫三更时分,隆泽才回了住处,他悄然开门,进屋后便闻到一股淡淡的芳香,以为是隆芙清倒腾了什么玩意儿,倒也没有多在意。

他的怀中又抱了一把古琴,将灯点亮后便轻手轻脚地放在屋内的桌子上,对着古琴翻来覆去几番打量,眉头紧锁,好似郁结了什么闷气般,舒展不开。

后来他轻吐一口气,将琴放好便脱衣沐浴。

他有个习惯,即使再晚回来,也要沐浴更衣之后才睡觉,就算用冷水也必须要洗漱一番。

三下五除二将衣服褪尽后,隆泽长身跨入浴桶,冰凉的水让他心中的燥意略为削减了些。

他来揽月王朝的目的并非救隆芙清那么简单,他在找一把琴,一把绝世古琴,据说那琴可以治愈世上所有的病痛。

他来之前问过巫师,那琴如今就在揽月王朝,有个好听的名字——月澜琴。

他要找到那琴,救那个生了他却只能苟延残喘活着的女人,他不想让自己失了为人子的本性,他要先治好她,然后再向所有害她的人一一讨债。

……

隆芙清躲在隆泽的床上已经睡了一觉,她是被隆泽入水的声音惊醒的,那水声她再熟悉不过。

他在沐浴了?

天啦天啦!

好想去偷看!

她知道隆泽的身材虽然看起来清瘦,但实际上很棒很棒,她曾幻想过很多次与那结实高大的身子亲密接触,如今终于要实现了。

只要一想到接下来要发生的事,隆芙清就觉得浑身都热了起来。

可是等了老半天都没有听到动静,隆芙清实在是心急如焚,真是的,一个大男人为什么洗澡都要洗那么久,难道睡着了?

不是吧?

她筹划了那么长时间,隆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