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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亲爱的--别离开我-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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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觉得最确切的词儿应该是——傻冒。当然,时下流行民间的傻逼也不错。 
  我整天喝酒,妄图借千杯酒解万般愁。我整天强说愁,逮着谁都这样。还不够傻冒? 
  其实,哲人的意思,我是明白的——人活着的时候,不该去思考死的问题,正如一个人死后,无法构思活的内容。 
  总之,那些日子里,我的心情糟糕到冰凉的海底,仿佛戴着手铐和脚镣一样活着。 
  夜深了,我常告诫自己——要安静,要冷静,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可天亮醒来,一切照旧。后来,心情稍稍有些好转,但仍旧不能甩去之前的阴影。一个月里,总有那么几天,心情又突发性地糟糕起来,就跟女人的例假一样,周而复始。 
  好了,这糟糕的心情暂且先说到这儿吧,大概你已经厌烦了,我开始接着说故事。 
  故事说到那天晚上,王仲把贺小兰带到我面前,告诉我说,他爱上了那个平凡的姑娘。 
  大概是在凌晨时分,他们才离开。之前,我一直注视着他们昏昏沉沉地相拥而睡,一点困意都没有。 
  我艳羡他们拥抱在一起,觉得那是美得不能再美的黎明图画。那天的第一抹旭日光辉并没有能够阻止我瑟瑟发抖,我就这么一直注视着他们,直到内心好似冰冷的北极。 
  “哥们,我们走了,你不要着急,她会回来的。” 
  醒来后,王仲搂了搂我的肩膀,然后和贺小兰走了。我们都疲惫异常,时不时地打着喷嚏。我孱弱地笑笑,然后跟他们点头。 
  地面满是残留的香烟头和空酒瓶,起早的清洁工正在身旁打扫。 
  “请问这些空酒瓶还要吗?” 
  “不要了,谢谢。” 
  然后,我转身,蹒跚地向小区里挪。一路上脑子里全是冬日的凄冷——小邵,我错了!你为什么不回来啊?你到底在哪儿? 
  回到小屋,里面依旧空空荡荡、凄凄惨惨。见到床,便趴上去,连衣服都没脱。 
  我恍恍惚惚,不由自主地想着小邵。 
  想起她的脸,想起她胸前的两只小苹果,想起她第一次被我骗到床前时赖着不走的样子。 
  ——我不走了,你来糟蹋吧。她羞红着脸说。 
  曾经回味过的画面,一个接一个地在我脑子里漂浮,使我感觉有些疲倦。 
  渐渐地,我见着一个迎面向我走来的漂亮姑娘。那姑娘满头齐肩秀发,一身淡蓝超短连衣裙,颀长而嫩白的大腿几乎全暴露在外。走起路来,屁股左摆右晃,煞是令我垂涎。忽而,风一吹,将她那差不多与屁股末端齐边的裙沿摆弄了两下,又轻悠悠地放下。 
  我就像塑雕一样,注视着她从我身边飘过。良久,才惊得赶紧跟上几步,一路尾随着。再有微风吹去时,我恨不能低头吹上口气儿,好窥知她裙里小裤裤到底是什么颜色,或者是什么花色。 
  就这样,我们一前一后地行走着,像盯梢与被盯梢,又像饿狼与猎物。有好几次,我跟她之间仅有一步距离,几乎伸手就可以揽着她的腰。我是如此贪婪,忘乎所以。 
  梦就是如此荒谬!荒谬得我跟着都跟累了,那漂亮的姑娘还是如前一样精神地摇摆着诱人的屁股。荒谬得我终于停止了跟随的脚步,转身往回走时,却迎面撞上了另一个漂亮的姑娘。这姑娘瞪着杏圆的眼睛,愤愤地怒视着我。 
  啊—— 
  我猛地惊醒。 
  因为,那愤愤地怒视着我的姑娘,居然是小邵! 
  这个梦确实够荒谬的,但却是真实的。说它荒谬,是因为它就如同神话传说一样不按常理罗列情节,甚至幼稚地通过这种梦幻的形式来惩罚我的贪婪。要知道,我已有罪恶,远比这梦中的情形不知严重多少倍。 
  周围的黑暗提醒我,现在已经是夜里了。看看时间,快到半夜了。 
  我慌忙下床,满屋子翻找手机——小邵还没回来,是不是在我睡着时给我打过电话,或发过信息了呢? 
  翻找的过程里,惊喜和失望吵吵嚷攘,谁也做不到安静。 
  终于,在找到手机的刹那间,我用苦笑告诉他们——别吵了!都他妈给我滚蛋! 
  于是,一切重新安静下来,只留我愣在原地。 
  天哪!小邵,你为什么还不回来呢?
第七十章 哀伤的日子
       再打过去,电话里的女人变态一样重复着那句令我痛恨的话——对不起,您拨打的用户已关机,对方将在开机后——   “去你妈的——去你妈的短信留言!”没等她说完,我失控一样对着电话吼。 
  随即,手机碎裂的残骸,在光滑的地板上,清脆地跳跃着。 
  数分钟后,我瘫在地板上,自言自语—— 
  闹钟在滴答,屋子在安静。 
  突然,我扶着沙发边沿,一骨碌爬起来,慌忙翻找抽屉。沙发上的外套,在无声地向下滑落。 
  时间已是凌晨三点,我漫无目的地摇晃在开始冷清的街道上。该打的电话都打了,该找的地方都找了,除了一些吸引嫖客的发廊,以及僻远的郊外,可都没见着小邵的影子。 
  而在摇晃于街道之前,我一直坐在出租车的副驾驶上,用眼睛搜索着可能出现人迹的任何一个角落。 
  最后,司机——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他一再恳求我:“大哥——不——大爷,您行行好,饶了我吧。我是真不想挣您钱了。喏,这钱,您别给了,算我孝敬您的。再兜下去,快八十圈了。我老婆孩子都在家等着我呢,喏,喏,这不,又来电话催了,已经是第十三次了。您要再让我这样下去,她非得抱着孩子满街寻我来着,以为我跟哪个小狐狸精在兜风呢。” 
  他最后一句话提醒了我。 
  于是,我让他停车。 
  下来时,我把他还给我的几张钞票放在座位上,并拍拍他肩膀说:“兄弟,对不住了。” 
  其实,我不知道那司机说的是否真实。 
  比如他说已经转了八十圈了,他说这是第十二次电话了。我压根不会像他说的那样去数数。 
  又比如他说电话是老婆打来的,他若再不回去,老婆得抱着孩子满街寻他。他接电话时,我没细听,大概是个女人的声音。但谁又能断定那女人就是他老婆呢?那女人是他相好已久、急着幽会的小情人,也难说。 
  不过,我理解他。倘若他真的只是为了去幽会小情人,我也理解他,理解一个男人偷情的欲望。那欲望就如背后的一处痒痒。你直挺身子,从脖颈向下伸出左手——挠不着。你佝偻着身子,从腰板向上伸出右手——还是挠不着。而它就这样痒痒着,全然不顾你有多难受。 
  你说,这滋味好受吗? 
  比起理解,我更愿意相信他,相信这个于我陌生的男人说的话。 
  我为什么不去相信他呢?我干嘛不相信他呢?即使,他是在骗我。要知道,他的可能的对我的骗,于我没有任何伤害,一星点儿都没有。 
  我想到电影《非诚勿扰》里的那个忏悔者,那个可怜虫,想到他跪在神父面前忏悔到天黑的逗乐情形。是的,那可怜虫需要忏悔的事情太多了,也许他是这么想的,可我们非但没有感觉到厌恶和憎恨,反而因此哈哈大笑。 
  为什么呢?因为他的表演不对任何人构成任何伤害。 
  所以,我与其怀疑那司机,不如相信,相信他说:“您要再让我这样下去,她非得抱着孩子满街寻我来着,以为我跟哪个小狐狸精在兜风呢。” 
  因为这句话让我联想到了小邵,想到了自己所做过的足以跪在神父跟前忏悔的事儿,想到她说过“可别到处乱跑,要是跑丢了,我可没脸满大街地去唤你回来”,想到开机后那串串令我揪心的信息—— 
  小邵,我错了,真知道错了! 
  一个钟头后,我已经坐在一家叫“天堂”的酒吧。挨我旁边坐着的,是答应帮我做托儿的王仲。 
  我不无嘲讽地对王仲说:“哥们,谢谢你答应帮我做托儿。” 
  “放心吧,如果她回来,我就立即跟她解释。” 
  “呵呵——”我苦笑。 
  “别这样,哥们,要相信我,会回来的,她或许是一时想不通。”王仲明显是在安慰我。 
  “别安慰我了,哥们,这次问题严重了,我知道。” 
  酒吧里,喧闹已尽去,只剩下三三两两的情侣,特忘情地抱着。音乐也是轻柔的浪漫,很适合那些拥抱在一起呓语或亲吻的情侣,却完全不适合此刻的我。 
  我们要了两杯伏特加,外加一些麦圈。麦圈是王仲点名要的,他说:“我答应她了,回去时带点儿小吃。不然,她不让出来。” 
  我躺在沙发里,对他笑笑。 
  “兄弟,你说这人活着有意思吗?”我突然发问。 
  “啥叫有意思?反正我跟你想的不一样。别又说我实在老土,你听我说。我呢,下定决心就守着家里那姑娘了。等过两年,攒足了钱,就买房结婚。然后抱儿子,女儿也行,咱不讲究那些。最近吧,我发现她是越来越好——” 
  “不是,我说你们怎么这么快啊?我可从来没听你说起过。” 
  “快吗?我怎么不觉得?实话说,本来我还挺想回德国的,后来就不想了。” 
  “就因为贺小兰那姑娘?” 
  “是啊,奇怪吗?”他抿了口酒说。 
  “没,就是觉得奇怪。” 
  “奇怪啥啊?你以前不也一直这样吗?”王仲笑,“不过,我这次是真的,感觉自己要彻底交给她了。还记得吗?我们以前交往姑娘,不是漂亮的,就是有钱的,仿佛不那样就丢人,跟拿不出手似的。可现在,我发现不是这样。” 
  “现在啥样?” 
  “中看不中用,能有意思吗?咱不能找一祖宗谈爱情吧?” 
  “呵呵——你不是没操过那祖宗嘛!” 
  “找事儿,是吧?哪壶不开提哪壶。” 
  “谁让你不够意思了?找一姑娘都不跟我说,你以前可不这样。” 
  “那是以前,哥们。我不一直思量着要不要跟你说么?因为她压根就谈不上漂亮。” 
  “你变了,真变了,真让我感觉意外。” 
  “意外?你说我让你意外?那好,说心里话,有些事情,我一直憋着没说,今天全倒给你听。你现在这样不是个事儿。小邵,人多好一姑娘,漂亮不说,还乖巧,谁见了不喜欢?你要不是我兄弟,我都能跟你抢。可你知足吗?咱兄弟感情也不是一年两年了,今儿,不管你能不能听进去,我都得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王仲显出冲动的样子,见我要端杯子,指着我就说,“你别碰酒杯,我喝。喝完了,我接着说。” 
  他一仰头,整杯酒下肚了。
第七十一章 还在寻找
       “那领班,你过来。”我转头说。 
  “别——你别充款儿,我这儿有——自带的——早准备好了,”话说间,王仲从怀里魔术般摸出瓶酒来,“来的时候,从家里偷偷带出来的,不比这洋酒差。” 
  领班笑着退回去。 
  “这两年,我们很少聊了,可我算是想明白了。什么出人头地、一世荣光,都他妈扯淡。你说,我要那东西干吗用啊?以前,我多风光,人前人后,那羡慕啊,以为就是自己想要的。可我觉得自己之前真他妈傻逼!知道吗?谁把咱当宝?只有她,我家那姑娘。别的不说,就说年前我忙招聘那阵子,每天都累海了,一回来,我蹬鞋脱衣,然后大老爷们似的仰面躺着。这时,她保准上来,给我捏捏这里,揉揉那里,接着告诉我,今天煮了我最喜欢吃的红烧肉。那说说笑笑,那舒服,才叫滋味,才叫滋润。我问你,人凭什么这样对我?凭什么这样对我?黄胜,我告诉你——她不漂亮,但我喜欢在床上干她,别的女人,我压根不稀罕,再漂亮再风骚,我都不稀罕。” 
  王仲将右手用力向斜45度挥出去,好似一把可以斩断一切情丝的快刀。 
  晕死!这还是我以前认识的王仲吗?他们这才认识几天啊? 
  我有些惊讶,因为他已经激动了。 
  那瓶白酒“啪”一声被他砸在桌子上,仿佛一枚已经拉开保险的手榴弹。这阵势,让我觉得今天不是他来陪我,而是我来陪他。 
  正要说些什么,王仲抬手止住:“今儿,你没资格说话,因为你把一好姑娘给气跑了。我问你——那晚上,你跟哪个骚狐狸精鬼混去了?现在觉得有意思吗?” 
  我不禁有些感动,又有些想乐。因为王仲的实在而感动,因为王仲的憨厚而想乐。而且,我觉得他说的话,简直可爱极了。 
  “不说没关系,我知道你现在可能不想说。但你是明白人,也许,正后悔着呢,肠子都青了。不过,我比你狗长一岁,哥哥我,今天把心窝里的话全掏给你了。何去何从,你自己掂量着办吧!” 
  离开酒吧时,天已蒙蒙亮。我们分完了那瓶白酒,却谁也没露出半点儿醉意。我想,大概是因为大家心里痛快。因为,我听着王仲说着那番话时,心情并不糟糕,而且,很不错。 
  那天回到家,打开门后,我照例仔细查看门口地板上的印痕。结果,很失望,和出门前完全一样。 
  整个一上午,我都在酣睡,不想活过来。 
  打开门时的期待,转瞬就变成了沮丧。我是多么希望开门时的一刹那,能见到她的身影,或是听到她穿着拖鞋的“搭拉”声,哪怕是一张极度愤怒的脸孔,哪怕有迹象表明——她曾经回来过,在我没回来的时候。 
  可是,屋内的一切都在告诉我——她没回来过。完全没有。没有。 
  我不知道,有多少人,曾有过这样的痛苦——爱一个人,你却背叛了她,而她也许已经感觉到了这一点,而你感觉即将或已经失去了她。 
  错误总是一点一滴积累,泥潭总是越陷越深,虽然你知道自己错了,知道正在做的会使自己下沉——不断下沉。你设身处地过,你扪心自问过,你信誓旦旦过,却终究把这些忘记得干干净净。一切的一切都在告诉你——别痴心妄想——金盆洗手、浪子回头,只是传说,最多是故事。 
  有时,你会发现,你无法控制自己的情感,就如同无法制止火山的爆发。 
  此刻,我想亲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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