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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部分

别约陌生人-第126部分

小说: 别约陌生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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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花阳,这辈子也绝对不要再离开水耀灵的怀抱,不要再放开水耀灵的双手,不要再缺席他的以后。

哪怕是死,我也要死在他怀里。

可惜,我没想到我们的婚礼来得这么快。

结束了留院观察,察觉到这条路是五年前我父母死后,水耀灵说要带我去世界尽头的那条高速,我才缓过劲,坐在车里有些怔忪地提醒他:“怿心和幼清还在家。”

水耀灵专注开车的身体顿了顿,若无其事地哼了声:“半夜你睡觉的时候,吕爽就把他们送去太爷爷太奶奶家了。”

我的身体也一顿,但并没有表现出水耀灵料想中的惊讶和反对,只是整个人都很僵硬。

太爷爷……太奶奶……就是我的爷爷奶奶,是我这个世界上,虽然从来不曾亲近,可却实实在在的仅剩的亲人。

我比他更若无其事地问:“我们去蛟县干嘛?”

“结婚阿。”水耀灵的侧脸透出一股前所未有的倔强,像是生怕我会不从一样,有理有据地解释:“我是孤儿,没有亲人。就那几个朋友,太不风光了。你不用担心,昨天我离开医院,就把一切都安顿好了,不会让你失望。如果你觉得山神庙是墓地,怕不吉利,也可以在爸的渔船里办,刚好旁边的河岸阿、小桥阿,都能摆酒。”

听他像个孩子一样说着这些,我忍不住恶作剧地捣乱:“你的戒指没拿阿!我们要交换什么?”

“你是说这个?”水耀灵变戏法似地从西裤口袋里掏出了那枚红宝石戒指,丢到我手里。

路过第一个收费站的时候,我趁他不注意,一把拉过他的手臂。他身体失衡地栽进我怀里,被我像抱着哈士奇一样牢牢地抱住。

翻身农奴把歌唱似地,我蛮狠地抓起他的左手,粗鲁地在他无名指套上那枚戒指。完事儿还特卖弄轻佻地坏笑着冲他抛了个媚眼:“你以后就是姑奶奶的人了。”

他的哈士奇属性瞬间暴露,蹭着我的肩膀在我耳边轻柔而有力地发誓:“你都这么说了,我这辈子可就松不掉你的手了。死磕到底,别想甩了我。”

搞笑,我为什么要甩了我的水大大?

难道我们吃了那么多苦,受了那么多罪,造了那么多孽,忍耐了那么多情绪,付出了那么多真心,辜负了那么多傻瓜,不是为了最后这一刻的幸福和期待么?

一生一世等一天,付出多少代价,都值得。

我和水耀灵,就这样又走了一次五年前走过的路,又睡了一次五年前睡过的的农村火炕,多了两个粉嫩嫩毛茸茸的小家伙,还有肚子里厚积薄发的新生命。

夜里听着窗外河水潺潺流动的声音,偶然梦想瞥到窗外群山的剪影,我似乎还能依稀看到,那一年,水耀灵抱着我顶风走在凄迷大雪里隐忍包容的模样。

闷热的房间里,四个人挤在一块,分明浑身都是黏糊糊的汗,我却因为身旁的三个人,神清气爽,莫名地安心。

同样奇怪的还有那两个小傻瓜。

本该是我们结婚,怿心和幼清却紧张得一整晚都睡不着,凌晨就自己爬起来穿好了他们各自的燕尾服和公主裙。

我和水耀灵不可避免地被吵醒,跟孩子们一起梳妆打扮。

入乡随俗的中式婚礼,水耀灵老早就找elodie给我订做好了大红的旗袍。几近废弃的山神庙被打扫得干干净净,热闹的空气里完全没有盛夏尘埃腐坏的难闻味道。

神像前面摆满了贡果,整座小庙里里外外都是花,蓝色的花,我爸生前最喜欢送给我妈的蓝色妖姬。

有一面墙上,每朵花下面都坠着一张小卡片,记录着水耀灵在澳大利亚那五年,每一天都是怎样的心情,有些卡片上还画着一个丑丑的女孩,看发型和五官特征,似乎应该就是我。

突然之间,我觉得前所未有的幸福。

虽然年少时曾经像他一样深爱过我的少年,已经永难相见。可如果他知道有人也这样深爱着我,应该也会原谅我把别人刻进脉搏。

山神庙里宾客如云,早晨给我化妆的elodie,给我当伴娘的李玲,陪水耀灵招呼客人的吕爽,统统忙得不行。宋琬也在,仍旧绷着一张女关公的脸,不知道的还以为丫是参加葬礼呢。

这就是我大喜的日子,不然我非把她轰出去不可!

心里暗骂着宋琬,我撂下趁人不注意偷偷撩起的红盖头,被李玲搀着,走到神龛面前,随着县长的声音,一拜龛里的山神像,二拜门外的合葬冢,三拜庙堂中央的爷爷奶奶。

红盖头被掀开的瞬间,两双微湿泛红的眼睛对上视线,彼此都静默着细细凝视,我在抖,他也在抖,谁都没有动。大抵是因为我的戒指早已戴在手上,他的也是。

没有形式可走,elodie带着孩子们在下面起哄:“亲一个!亲一个!”

很快大家就都喊起来了,可水耀灵还是没有动,眼泪就快划过通红的眼角了。

我鼓足勇气踮起脚尖,揪住他的衣领,凑到和他呼吸可闻,却并没有吻上去,而是狡黠地眨着眼睛冲他笑:“我有故事,你有酒么?”

他也笑,声音哽咽艰涩:“花姑娘有多少故事可以说,水大大便又多少酒奉陪。”

话落,他倾身压住了我的嘴唇,比任何一次都更加细腻温柔地轻轻加深这个吻。爆竹声、欢呼声和掌声里,他的容颜遮天蔽日,全世界都是他含泪微笑的眼睛。

“我养你。”

漫长动情的一吻终了,水耀灵鼻端通红地盯着我,说出了当年套路我的那三个字,像个执拗的少年,要多深沉有多深沉,要多笃定有多笃定,旁若无人地狠狠咬上我的耳朵,声音低沉地警告:“只有一点,我不希望你的故事里,再有别的男主角,梦里也不行。”

没有了,再也没有了。

从此以后,我和季阡仇,会把十三岁到二十岁的七年时光,永远锁进对方的胸口。剩下的全部岁月,剩下的整个人生,我都只在水耀灵一个人的怀里躲风。

哪怕这个世界让我遍体鳞伤,花姑娘也依然始终永远相信,水大大会保护我安然无恙。

——正文完——

敬告:番外结束会有一篇后记,交代隐藏结局。接受不了现实的小可爱请慎点,虽然我不觉得虐,只觉得是生活,但我怕你们看完骂我。哈哈哈哈哈。喜欢大团圆,就只在记忆里留着这个结局吧。?

季阡仇:我不曾摊开伤口任宰割(1)

第一次,花阳说会让怿心和幼清叫我爹地。

第一次,花阳抱着我的头哭着求我别离开。

在我生命……燃烧到最后一刻的时候。

距离花阳最近的时刻,居然也是距离死亡最近的时刻。

我很希望,她以后不要怪我自私。因为,我知道,只有死,才能让我在她心里占据一席之地。所以,我没有恐惧,也不觉得痛,甚至觉得前所未有的幸福。

吃力地抬手给花阳擦眼泪的时候,我还在心里天真地幻想,幻想我的鲜血所过之处,能够温暖如春,能够开出花朵,能够让花阳……再也不寂寞。

在世人眼里,花阳,等同于孤僻、偏执、任性、自私的代名词,遇到事情从来想到的只有自己。可在我眼里,她只是太过孤独,和我一样孤独。

同样的孤独,让我比她更自私。

因为找不到其它任何人事物比她更能拯救我的孤独,所以,我想一直留在她身边,哪怕最后会变成她的累赘。

没错,最初相遇的时候,我以为,我们能够手牵着手走到最后。

十三年前,我十三岁。某个秋老虎来势汹汹的清晨,我遇见花阳,从此陷入这场逃不脱的宿命。

那会儿我爸我妈还是背着我各种吵,在我面前各种秀恩爱。我也懒得揭穿他们,在他们面前同样装作少年不知愁滋味的样子,笑起来恨不得把嘴咧到耳根,恨不得露出后槽牙。

我想一直这样笑到脸都抽筋了,我应该就真能做到不知愁滋味。可事实证明,我想得太乐观了。在家里笑得太多,我似乎得了一种特怪的后遗症,基本出了家门就笑不出来了。

那个清晨也不例外。我面无表情地骑着我爸新给我买的山地车,出门去学校报道。绿化带里的碧桃树一棵接一棵退后,灼人的阳光照得体表温度陡然增加。

刚巧红灯亮了,我揩了揩汗,单脚撑地,斜斜地跨在山地车上,回手掏出书包侧袋里我妈亲手煮的绿豆水猛灌一口。

一切,就发生在我抹着嘴巴把水瓶放回去的时候。身旁公交车窗背后藏着的浓黑眉目,居高临下淬不及防地闯进我的眼睛。

戴着白色耳机的女孩似乎在看我,阳光直直地照进她亮得说幕辽⑼祝馊裣趾孟衩挥薪沟悖彰C5囊黄氯粑缫购砻致墓钜旎纳健�

忽然,女孩干净没有表情的脸开始缓慢前进,四周响起了催促的喇叭声。

缓神发现绿灯亮了的我,狼狈不堪地匆匆放好绿豆水,猛踩着踏板前行。

我依然满头大汗。身旁的公交车窗,依然在树影和阳光的交替中,一晃一晃地浮现出刚刚那个女孩精致桀骜的脸。

后来的许多年里,我总是忍不住问自己——

如果当初我就知道那个女孩会成为我这辈子最爱的女人,如果当初我就知道我会和那个女孩演绎“我爱你但你爱他”的烂俗纠葛,我还会不会一路追着公交车到校门口的车站?

我还会不会……因为发现那个女孩和我同班,发现那个女孩抢了我最喜欢的角落坐着,走过去想跟她搭讪?

我还会不会……在听见别人夸那个女孩漂亮打断我的时候,大煞风景地说上那句“傻大个”?

不得不说,这真是全世界最烂的开场白。

其实也就几秒钟的事儿,可我竟然记得每一个细枝末节。我局促地板着脸,让自己看起来的确像在挑衅,贪婪地盯着女孩浓黑的眉毛,犀利的眼睛,细窄的鼻梁。

女孩除了微微皱眉,依旧没有其它表情。就在我功败垂成,不知道该如何收场的时候,一本书横空飞来。

也许,爱情大概就是这种被狠狠击中脑袋,头晕目眩的感觉吧?

反正,我缺氧得厉害,只听见轻飘飘冷冰冰但是又格外好听的声音,不屑一顾地传出:“就你好,脸拉得跟驴一样长!”

说完这句话,女孩叼着棒棒糖起身走出了教室,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

这让我有点吃惊,而且生出了些许莫名其妙的失望。当时我自己都不清楚在失望什么,只是她的反应平淡得让我很泄气。好歹可以骂我几句,实在不行跟我打一架阿。我一个男生,又不会还手。

夹杂着怄气的情绪,我故意在班会自我介绍时,讲述了一遍我名字的由来。可早上公交车里的那个女孩,被分到我前桌的那个女孩,叫花阳的那个女孩,始终没有像大家一样笑,始终自顾自埋头看着那本破书。

也许是斗志被激发,为了引起花阳的注意,我开始偷偷学起了租来的“大书”里那些霸道总裁。

每天放学回家,我就对着镜子各种练习“狷狂邪魅的森然微笑”,可怎么练也练不出“琥珀色的深邃眼眸”、“上帝雕刻般的精致轮廓”和“冷清肃杀的阴鸷气场”。

关于花阳坐在我前桌还对我视而不见,甚至每次传卷子那些东西给我的时候也不看我,我统统归咎于那些未完成的描写。

长大以后再回想,我每次都觉得自己傻得不得了。

曾经我一度以为我和花阳不会有任何交集,直到……期中考试以前,我听说夏烛安休学。

我是在饭桌上听我妈说起这件事的,也是听说这件事,我才知道花阳居然有个跺一跺脚海城就要震三震的爸爸。具体的事情我不是很清楚,只是听我妈说花阳她爸在学校安插了“眼线”,而夏烛安很不凑巧地惹了花阳,被迫休学一年。

说到一半,我妈忽然停下筷子问:“你跟那个花阳同班吧?”

被问得一愣,我木讷地点头“嗯”了一声。

我妈神色如常地往我碗里夹了一块红烧肉,语重心长地叹气:“在班上离她远一点儿,得罪了她,我和你爸都帮不了你。”

把肉叼进嘴里,我若无其事地小声嘀咕了句:“我还可以跟她交朋友阿。”

明明我声音跟蚊子哼哼一样,我妈却急得摔下筷子,瞪圆了眼睛:“你说什么?”

“没什么。开个玩笑。”我尴尬地赔着笑,忙把筷子捡起来递给我妈。

结果我妈却不买账,表情厌恶地教训我:“反正你记住,那种贪玩好奇不定性的野丫头,总归是不讨人喜欢的。且不说她那个爹人品有多差,就光冲着你跟夏家的娃娃亲,你也不准给我靠近她。”

瞬间被戳中敏感的神经,我也撂下筷子,抓狂地挠着头哀嚎:“又来了!我才几岁阿?您就老说什么娃娃亲!”

“好,我不说。”我妈没辙地撇撇嘴,又给我夹了一块红烧肉,了然地斜睨着我,“我也是从你这个年纪过来的,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想什么。”

像被抓到什么把柄一样,接下来那顿饭我吃得如坐针毡,味同嚼蜡地匆忙往嘴里扒拉完那碗饭,回到房间我根本没心情写作业,而且还失眠了。

我不想一直过着这种被规划好的生活——早晚一杯没有味道的纯牛奶,衬衫的纽扣要系到勒得几乎不能呼吸,牛仔裤的裤脚要掖进鞋子,甚至从出生就被决定了要从事什么职业、要跟谁结婚。

当时我真的没想过跟花阳谈恋爱什么的,仅仅是想要跟我妈对着干,她越不让接近花阳,我就越要街景花园。

于是,我在辗转反侧三天后,找上了开学那天夸花阳漂亮的那个女孩——何晓雅。在我眼里,她就是花阳的跟班。不,在所有人眼里,她都是花阳的跟班。

一切进行得超乎寻常地顺利,我轻而易举就从何晓雅嘴里套出了接近花阳的方法。期中考试结束后是元旦假期,我练习了很多次要如何霸道邪魅地跟花阳重新搭讪。

“我很无聊,想看书,你有么?”

不行!她搞不好会揍我!

“喂,你最近在看什么书?借来看看。”

也不行!像打劫的!

“美女,听说你爱看书写东西,有没有什么好书推荐?”

还是不行!太贱了!

对着镜子经历了无数次演绎失败,我最终还是迎来了再次开学坐到花阳后桌的那一天。盯着她乌溜溜的后脑勺,我紧张得手心都冒汗了。

上课的时候我不敢开口,怕被老师发现跟我妈告状。下课的时候我又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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