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妖孽好多年-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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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疯倦了,感觉像尼采意外丢失的骨头。”江放深沉的补充道。
孙含菲啊了一声,难以置信的问道:“有那么严重?”
“什么骨头啊,我现在看着我家妞买的这些书,就感觉自己像一根可怜的骨头。”荆锋打断道。
秋瓷妍闻言向荆锋堵着嘴:“那我就去牵一条狗来,起码是狼狗级别的。”
“你——你敢,我就是狼狗,非但啃你的骨头,还啃你的嫩肉。”
秋瓷妍继续堵着嘴:“那天你还说自己是老鼠来着,现在怎么变成狼狗了?意志好不坚定。”
荆锋辩驳道:“这还不都为了你,我现在的改变都以你的改变为参照目标。”
江放、孙含菲闻言均笑出声来,灿烂的笑脸背后,江放没忘深有顾忌的瞥着孙含菲手中的“尼采”。
第二十三章 假如羊与狼互换角色
第二十三章 假如羊与狼互换角色
狼真的来了,羊真的被狼吃了
你站在故事的栅栏外,习惯将心拆成怜悯与仇恨
哪半掷给羊,哪半扔给狼,你总毫不犹豫。
那么,假如羊与狼互换角色
而你知道现在的羊是以前的狼
现在的狼是以前的羊,然后你再次看见狼吃了羊。
在真相残忍的背叛自己的意志之时
你一定惊讶于之前的决定
或者干脆转过身,默默不语的走开。
。。。。。。
电影《六楼后座》中有句比较富有哲理的台词:“人生总有这么一个阶段,一个做什么也快乐的阶段,一个说什么也真诚的阶段。笑他们,皆因我们曾经荒唐过,爱他们,皆因我们曾经甜蜜过。”
事实上,这样的阶段,在人生中通常都不止那么一次,哪怕是一个非常平庸的人生。
事实上,从某个角度考虑,人生或许没有什么高贵和平庸之分,高贵也好,平庸也罢,它终究不过是一个小小的人生,前提是剔除人生中所折射出来的现实写照。这恐怕让人比较难以接受,毕竟太多数人过分执着于对人生的追求,归根结底,他们追求的不是什么人生,而是现实写照。
毕竟谁不想在现实中舒舒服服的潇洒一回呢?
随随便便就搬出“人生”这个过于缥缈的修饰词,未免显得有些滑稽。
贯皖大剧院,那个最显富态的包厢,江放刚刚走进来,便看到一张若白莲花开的笑脸。
这是貂亦淑的笑脸,昨天晚上江放可没有看到,也不打算能轻易看到,真的看到了,江放除了兴奋估计也只剩下兴奋了。然而,现在不是兴奋的时候,面对一个与实际年龄完全不相符合的圣洁女孩,江放必须做好充分的准备,以所能展现出的最男人的姿态面对她这朵白莲花。
“你知道《狼来了》的故事吗?”貂亦淑抽着女士香烟问道。
江放闻了闻那清淡的烟雾,先撇开这个突如其来的问题:“我可以在这里抽烟吗?”
貂亦淑回头望着江放,明眸一闪:“当然可以,你没看我正在抽吗?”
江放应声道:“看是看到了,只不过我抽的烟,味道比你那浓了不止百倍。”
“我平日里只抽一种烟,那就是女士香烟,不过我平日里却喜欢两种烟的味道,一种是女士香烟,还有一种就是雪茄。”显然,貂亦淑已经非常聪慧的判断出,江放是要在这里抽雪茄了。
江放闻言很自然很坦荡的从怀中取出一支“王冠”,然后很潇洒的取出了一包火柴。
“怎么?你用火柴?”貂亦淑好奇的问道。
江放嗯了一声:“刚在下面买的,一直都用打火机,忽然换用火柴,感觉有种美妙的感觉。”
“哪里美妙了,是擦然火柴的过程,还是拈着火柴点烟的过程?”
此时的“王冠”已被点燃,江放没有来得及去吸,而是怔怔望着眼前的貂亦淑,望着那张如同白莲花的脸蛋。不知为什么,自打第一眼见到貂亦淑的时候起,江放总能从其身上体会出一种白莲花的姿态,以前江放并未觉得白莲花有什么特别,相反,江放最喜欢的花是罂粟。
当然,倒不是因为江放喜欢“白面”那玩意儿。
江放以为,从此以后,只要自己见到了貂亦淑或者想到了貂亦淑,都很难避开白莲花的姿态了。
“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呢。”被江放的眼神盯得不自在起来,貂亦淑情不自禁习惯性的皱起两弯淡眉。
“哦,两种过程都很美妙,因为这时我觉得火柴是美妙的,自然不会厌恶某一种过程。”
对于这个回答,貂亦淑还算满意,继续皱着两弯淡眉:“你还没回答我的第一个问题呢。”
江放忍不住一阵悲哀,估计属于美丽的悲哀的范畴,大概意思跟所谓善意的谎言雷同,尽管迄今为止江放都没弄明白为什么谎言也有善意和恶意之分,同时也自然没弄明白善意的谎言和恶意的谎言之间的区别。
“抱歉的问一句,你第一个问题是什么?”江放的记忆可没这么糟糕,无非是想争取一些思考的时间罢了。作为一个男人,尤其是擅于沉思的男人,任何场合都必须得擅于给自己争取足够的思考时间。当面对貂亦淑这种难以伺候的“贵人”时,说错一句话,做错一件事,都是很难堪的。
江放一直铭记着上次见到的那个贵妇人,而每次想起都忍不住冒出一阵冷汗。
“你知道《狼来了》的故事吗?”貂亦淑冷哼了一声,抽着女士香烟再次问道。
很明显,往往类似的问题绝对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简单,其背后很可能还拖着一条长长的尾巴。
“呃,自然知道,在中国长大的人估计都知道吧”,江放很肯定的说道,见貂亦淑半晌没有反应,只好兀自补充道,“也就是让小朋友们知道说谎的有害和诚实的可贵,不过,当很多小朋友渐渐发现生活当中往往说谎比诚实更可贵而诚实比说谎更有害的时候,一定会痛恨编故事的人。”
“我不想说那个小孩。”貂亦淑似乎对故事中的小孩很排斥。
江放明悟道:“哦,意思就是你只想说说狼和羊。”
“差不多是吧。”
江放继续道:“那你是不是觉得羊很值得怜悯,而狼很应该仇恨?”
“差不多是吧。”
江放转移道:“好,那么我们来一个假设,假如羊与狼互换角色,而你知道现在的羊是以前的狼,现在的狼是以前的羊,然后你再次看见狼吃了羊。在真相残忍的背叛自己的意志之时,你是不是一定惊讶于之前的决定?或者干脆转过身,默默不语的走开?”
貂亦淑沉思了片刻:“差不多是吧,你觉得不应该?”
原本是貂亦淑提出的问题,说着说着,主导权似乎已经到了江放手里,可见江放的口才当真不是吹的。
“应该,理论上是这样。”
“理论下呢?”貂亦淑眨巴着明媚的眼眸。
“理论下有着如此想法的人都他娘的是笨蛋,因为只有笨蛋才会思考这类很无知的问题,聪明人知道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道理。我们大多时间都是笨蛋,偶尔才成为聪明人,其实,我们一直是聪明人,突然我们觉得自己有点笨,然后,我们开始思考,于是,我们真的变笨蛋了。”
“很熟悉的一段话。”貂亦淑若有所思的静静回味着。
貂亦淑的缄默,直接导致江放必须得将“啰嗦”厚脸皮的继续下去:“怜悯?仇恨?嗯,都属于人类常有的情感范畴,问题是,无论怜悯或仇恨,都是很费脑筋和很伤身体的事情,而且毫无意义可言。好比说,与其怜悯流浪儿童,不如去福利院做义工,与其仇恨杀父仇人,不如给那个人一刀。”
“一刀?能要了杀父仇人的命?”貂亦淑似乎对这样的问题更为好奇一些。
“要不了的话,那就再给他一刀,反正刀在手上”,江放似乎对这样的问题不怎么感冒,“当然,前提是你的这位父亲必须有足够的资格让你为他豁了性命,否则的话,你大可直接让杀父仇人吃枪子。”
“我听你这话怎么感觉很恐怖?”貂亦淑终于对这样的问题不再感到好奇。
“一些话说起来本来就很恐怖的,做起来更恐怖,可说归说,做归做,两码子事。”江放微笑道。
“假如我告诉你,我要从一只羊变成一匹狼呢?”貂亦淑撑起了下巴。
“母狼?”
“嗯,母狼,是比公狼还凶狠的母狼。”貂亦淑肯定的道。
“这才是你的真正目的吧?”江放终于看出了貂亦淑身上的野心,非常可怕的野心,完全能同之前那找到江放的贵妇人媲美。不同处或许在于,比起那贵妇人,貂亦淑要年轻很多,要美貌一些,野心的对象也不同。论年龄和资历,那贵妇人或许更胜一筹,论机遇论前景,那貂亦淑恐怕就占优了。
“算是吧”,貂亦淑深沉的道,“除了《狼来了》,最近我很喜欢一部漫画,叫做《死神》,里面有这么一句话,大概是这个意思——净罪之塔,吱吱作响,就像光一般,贯穿世界。脊背之塔,摇摇晃晃,不断下坠的是我们还是天空?”
江放尴尬一笑,深沉的暗忖,自己当真是遇到对手了。
“真是很深奥的一句话,我想不断下坠的既不是我们也不是天空。”江放不得不给出自己的回答。
“哦,那是什么?”
“那吱吱作响的净罪之塔和摇摇晃晃的脊背之塔,多半是个假象罢了。事实上,什么也没有发生,我们还在原地,没有下坠,所呈现出来的只是一些虚妄的下坠的痕迹。当然,这种假象的存在并非毫无意义,它很可能象征着我们即将下坠,这就如同我们做的一些噩梦一般,不是毫无依据。”
江放继续侃侃而谈:“我们应该感到幸运,为了能够提前察觉到这种假象,并作出制止。”
“能制止的了吗?”貂亦淑的所有目光,可谓是完完全全带着某些钦佩的因子投落在江放面颊上。
江放无奈的叹息一声:“通常来说,很难,特殊情况来看,也不难。”
“别卖关子了。”貂亦淑忍不住急促道。
“是你一直在卖关子,我就陪着你卖卖,这叫舍命陪君子嘛”,江放觉得自己对这白莲花说的话简直是越来越有品位了,完全不符合他一个漂泊者的身份,“《死神》中还有一句话,想必你应该知道——尊严生了锈,就无法再使用,要是无法再用,我就会碎裂,所谓尊严其实和刀很像。”
“我要说的是,很多事物跟尊严都很像,也就很像刀,但是,别忘了生锈的刀是可以磨亮的。”
“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貂亦淑很有感悟的问道。
江放很有感慨的点头道:“正是如此,所以你需要的是功夫,此功夫非彼功夫。”
“呃,明白了。”白莲花再次盛开,烟雾弥漫的包厢内,竟然隐隐约约显得芬芳起来,烟味也芬芳?
第二十四章 江放日记之捕蝶者
第二十四章 江放日记之捕蝶者
我不小心被迷惑成其中一个捕蝶者
但网上故意放大的漏洞时时证明——
我的心不等于邪恶,沉沦也不等于灭亡。
蝴蝶只惊恐在一瞬间,我是过客
抓了它们再故意通通释放
那些匆匆的色彩却给了我一些新生的希望。
是的,在美丽的事物背后
我通常习惯摈弃悬崖峭壁和刀山火海
不辞辛劳布置出大片汪洋和大片蓝天
为保持畅游和飞翔,以及足够呼吸的空间。
。。。。。。
这个秋天来的似乎比往常慢了一些,去的似乎又比往常快了一些。
这个秋天的尾巴上,越发冷冽的天气,毫无疑问的象征着,那最冷酷的冬季即将来临。
臭气熏天的寝室内,江放将室友的喧嚣甩在脑海,瞥了一眼外面的黑暗,莫名其妙的觉得,这个秋天的自己如同在某个梦幻的国度走了一遭。江放时常会觉得自己的生活如同一场梦幻,所谓梦幻,多半情况下可以解释为似真似幻的感觉,或者说,现实的不太现实,虚拟的不太虚拟。
当然,无论是现实还是虚拟,都无关紧要,很多时候,现实本身就是一种不现实,而华丽的虚拟却能给人一种分外现实的感觉。如果真的要搬出“人生”这个沉重的名词,那么,从这个角度来看,人生无疑还是值得期待和敬畏的,毕竟醉生梦死,实在是一种高超的享受。
从包裹里找出那本似已泛黄的日记本,江放开始为这个秋天写下结束语——
秋天悄悄的走了,冬天俨然已经站在了天空之外,只等着天空大开的那一瞬间,席卷而至。
我们像是表面上的针,不停的转动,一面转,一面看着时间匆匆离去,无能为力。
是的,我自然也是我们中的一员,而除了我自己之外,我也没那个精力去揣度其他人的心态。
毋庸置疑,对我来讲,这个秋天是迅疾的,却又是充实的。印象当中,曾经似乎有人告诉我,当某个人将生活过的又迅疾又充实,那么他的人生便算是成功的了。当时我没有理解这句话,但觉得它十分正确,关于这点无可辩驳,现在我似乎觉得自己应该明白了,却发现它漏洞百出。
我再清楚不过一个十分简单的真理,一个人总要走陌生的路,看陌生的风景,听陌生的歌,然后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你会发现,原本费尽心机想要忘记的事情真的就这么忘记了。或许正因为太清楚这个真理,我才会在迅疾又充实的生活之后,恍然发现自己身上其实一直都带着伤痕。
因为我竟然发现,这个所谓的十分简单的真理,竟然也不那么真了。
原本有一些事情,我真的费尽心机想要忘记,可直到现在,当我面对着苍白的纸页,还是忘不了,甚至于忍不住将它们用文字的形式描绘在纸页上。当然,这些文字注定了会如同素描画一样模糊不清,或者如同达利的超现实主义油画一样,充满神秘和歇斯底里。
还是先说说身边那些琐碎的人和事吧。
首先我必须要提及的是孙含菲那个美人胚子,无论从容貌、身材还是性格上来讲,孙含菲无疑是我最喜欢的类型之一,尤其是她的舞蹈和歌声,总是那么充满魅力。说是天生的天后,未免显得夸张和矫揉造作了一些,当她真正成为乐坛天后的那一天,我便可以大声的说出来了。
或许到了那个时候,我多半会选择沉默不语。
在她没有成为真正的乐团天后前,我唯有默默祈祷她的前途越走越顺利。人的长途基本上都是艰辛和坎坷的,不同之处在于那些艰辛和坎坷的程度不同,而孙含菲选择的必定是一条过于艰辛和过于坎坷的路。每当我看她走的那么辛苦,真的很希望帮助她,但天知道我也是无能为力。
三个多月来,我不断的在向她展开不紧不慢的进攻,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