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都市言情电子书 > 回到八零年代打排球 >

第9部分

回到八零年代打排球-第9部分

小说: 回到八零年代打排球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走吧。”林燕收起了书,她在书里放了一张小书签,自己午休的时候弄的,其实挺丑的,按照当前的情形来看,似乎没什么人会弄丢这书签的。

她和曾蕾说了,两人决定先跑步,晚上绕着学校跑三圈,这样下来差不多就有五公里了,然后再找个有路灯的地方练球,现在晚上有点凉意了,在外面练球还是挺不错的,而且林燕觉得,黑灯瞎火光照条件不太明朗的情况下都能接起来的球,难道在光照条件充足的条件下会救不起来?

反正九点之前回到宿舍就行了,这一点也就是方勤所说的,现在她们相对自由了。

曾蕾不喜欢跑步,因为那样挺累的。可是她知道自己这个习惯不太好,排球队里二传的活动量相对而言是最大的,因为不知道别人会把什么样的球给二传,而二传必须做好球的处理,给主副攻,六号位甚至后排。

用方勤的话来说,只能在这里传球算什么,你能救球吗?你能确保每个球都不会出现问题吗?不能的话那就给我好好练。

这一个星期来,林燕和曾蕾不止是在练一传,接方勤的扣球,还有一少半的时间在练脚下。

规定时间内在场地内移动,如果做不到那就去做俯卧撑,相比而言场内移动可是比俯卧撑轻松了些,林燕和曾蕾玩命儿似的跑,结果方勤嫌还不够,有时候就是一个球砸了过去,俩人必须要做好救球的准备,谁救不起球就要连坐,一起受惩罚,增加脚下训练时间。

青训大队的场地可以说是下了本钱的,橡胶地面的。起码林燕在地上滚了两圈也没啥事,就是膝盖上有点红了而已。

“其实今天我那个球应该能救起来的。”曾蕾忽然间开口,林燕怔了下,顿时明白了曾蕾说的。

那个球方勤打得很是刁钻,之前林燕没有把球扣出来,直接处理了过去,结果方勤直接就势扣了过来,要是按照上场的说法那就是打探头。

当时林燕没来得及回防,而曾蕾显然更适合救那个球,只是她犹豫了一下,觉得林燕可以救起来,结果那个球就丢了。

一星期下来,这样的丢球可以说是越来越少的,而今天为数不多的丢球里面,这是最不应该的一个。

“是我当时走神了。”方勤一直是三次攻,以致于她都忘了防备方勤的一次,看着曾蕾似乎还要说,林燕连忙道:“曾姐,咱俩也别争相揽错了,丢了就丢了,只要回头别再这样就行了,我觉得方助教回头肯定会越来越多地打探头的。”

有专人训练,再加上两人本来就是下面省队还有各级排球队里摸爬滚打了几年的,很快就是能应对这个强度了。

然而方勤不可能就这么一直下去,他肯定是会变招的,也许今天下午的那个探头就是个试探。

曾蕾喘着粗气,她跑步的时候真心很吃力,当初还在省队的时候就见林燕围绕着排球场地跑,场地那么的小,林燕就一圈圈的跑下来,也不知道哪来的耐心。

“我也觉得,咱回头得好好防备。”曾蕾很是认同,只是说话的时候不免有些气短,林燕倒是还好,“还有一圈,坚持下。”

跑完这三圈,林燕倒是还可以,只是曾蕾却是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她实在是有点累,也许她要是之前就跟林燕一起长跑的话,效果会好点。

林燕伸手,拉起了曾蕾,“累吧?”

其实一开始她也不喜欢长跑,只是慢慢习惯了就觉得挺舒服的,跑步的时候林燕不喜欢去想事情,就像是当初她在网上看到的帖子似的,上厕所的时候不要玩手机,你要享受蹲大便的感觉。

林燕跑步的时候,脑袋有些放空,她不想去想其他的事情,这是她一天之中最轻松的时候,可是今天有些例外,图书馆里老刘头让她想起了她的爷爷。

那个在她高考前夕去世,却又给她准备了后路的老人。她不喜欢那个家庭,可是对于那个始终疼爱她,那个家里唯一给她温暖的老人,林燕有些不知道该如何去办。

贸然去找上门?

她现在还没那个本事,就算是找上门又能如何?该怎么说?

而且现在,她那堪比后爸的亲爹现在好像比她还小几岁吧?

林燕一直纠结,可最后还是决定先把这事放下,因为她就算是有心,现在也没有能力来帮助他们。

想通了这件事,林燕觉得心中放松了些。

曾蕾并不知道林燕的心情变化,她一直在试图用慢走来平复自己长跑后显然加速的心跳,到了宿舍楼下的时候已经好多了。

“曾姐,这几天还是先别练球了,等你适应下长跑咱们再来。”林燕看着曾蕾脸红彤彤的,忽然间有些担心,233只能调解她的体质,可是对于曾蕾的却是爱莫能助。

“不练了?”曾蕾犹豫了下,到底还是应了下来,“也好,先适应适应。”

不得不说方勤的训练手段让曾蕾的心态平和了许多,量力而为和力争上游并不冲突,懂得协调才是关键,打二传也是这么个道理。

林燕松了口气,她们回去的时候宿舍里曲苗苗并不在,一问才知道,被拉去练球了。

曾蕾哦了一声,就端着脸盆去了公共卫生间洗脸刷牙,林燕松了口气,她还真害怕曾蕾觉得会落下别人的进度,又忍不住出去练球。看来是她小看了曾蕾,到底是比她大了几岁,有些道理也是通透明白的。

林燕看了会儿书这才去的卫生间,她这本英语单词书看得黑够白够的,可是总要装模作样一下来着。

和她一块出去的是上铺的另一个姑娘,和曾蕾对头睡,叫程爱华。

“燕子,你看得懂那书吗?”

林燕刷着牙,“反正字母都学过,记下来什么个意思就行,读的不是很好。”

程爱华一把水泼在了脸上,“你可真用功,不过学这个有什么用。整天看书对眼睛不好的,不如跟我学打毛衣吧?”

林燕笑了下,牙膏被她咽了一口,顿时有点难受,“我又没对象,学那个干嘛?”

青训大队里程爱华属于大龄的,今年已经二十一了,其实在队的话也是最后一年了,要是再没办法选上国家集训队,她要么选择回到原来的省队,要么就是回到家里去。

也是因为大龄的缘故,程爱华和一个地方来的男篮的一个中场走得挺近的,队里知道的人多少林燕说不好,不过宿舍里这是公开的秘密,谁让程爱华张口“秦伟”闭口“秦伟”呢?

毕竟一个宿舍里住着的,想要觉得两人没那么点关系都要费尽力气来劝说自己,当然劝说无效,因为程爱华在宿舍里从不懂得什么叫避嫌。

“你姐不是要结婚吗,可以送给你姐呀,谁说织毛衣就一定要送给对象了?”程爱华觉得自己被林燕调笑了,连忙找话岔开。

“说的也是,不过我不清楚我姐多高,算了,还是送别的吧。”要是她没记错的话,她当初家里来的信里说的就是她姐要在国庆节的时候结婚,而且争取明年国庆的时候生个大胖小子,为建国三十周年献礼。

林燕当时强忍住没笑的,只是说起来还有几天就是要国庆节了,她还真是一忙就忘了这回事了。

“你们是亲姐妹吗?”程爱华有些嫌弃林燕,“话说,你家里人不来看看你吗?”

她记得当初林燕和曾蕾两个人过来的,似乎那边都没有人来送的。

“他们来干嘛?家里事多,哪有空。”林燕笑了笑,程爱华说话有些不中听,不过听听也就罢了,为这个上心实在是不值得。

回到宿舍的时候,林燕一抬头看见曾蕾躺在床上,头朝里,不知道在想什么,“曾姐,睡了?”林燕小声问了句。

“没,就是躺下歇歇。”她在想今天白天的练球,最近养成的习惯,睡前回顾白天的训练,在第二天的训练中争取能够弥补之前的过失。

“我上来跟你说会儿话呗。”林燕不想看书了,宿舍里其他几个吧,她只和曲苗苗比较合得来,偏生曲苗苗又不在,不然肯定是妙语连珠,宿舍里笑声不断的。

曾蕾犹豫了下,那边程爱华笑了起来,“还不如让小蕾子下去,万一你俩把床压塌了怎么办?晚上两个人都睡不了觉了,还不得打地铺?”

林燕背着程爱华吐了吐舌头,这家伙说话真的挺不中听的。

☆、第014章 糖葫芦

其实林燕就是想参考一下曾蕾的意见,问问她该送给林家大姐什么礼物才好,她本身熟悉的东西在这个年代还没出现,而又因为一直在体院的缘故,林燕也不知道这个年代究竟流行什么,尤其是要送结婚礼物。

“你姐姐喜欢什么?”曾蕾也为难住了,她哥结婚的时候她倒是回家了,可是新嫂子进门,她这个当小姑子的又用不着送礼物,所以这问题,林燕还真是没问对人。

不过到底是被林燕依赖着,曾蕾旁观者清,起码帮林燕顺了一下思绪来着。

“我总不能送她书吧?”林家大姐很想读书的,只是林家孩子多起来,就再也没这个机会继续读下去了,再加上当时大环境下不允许,种种缘故都是耽误了的。

“谁送书呀。”曾蕾笑话林燕,不过又要考虑林燕的经济实力,又要送一件贴心的礼物的确是挺难的。

“话说燕子你能送得起啥?我本家一堂哥头几天结婚,我请假回去来着,好家伙,现在结婚都换样式了,手表、自行车和缝纫机,我伯伯家都拉了不少外债,去参加婚礼吃喜宴的,有的给点钱,有的就是给点鸡蛋、奶粉这些东西,你又不在家,给这些都不合适,还不如弄个羊毛毯子什么的送回去,只是羊毛毯子得用工业券,咱们在队里吃喝不愁的,可是哪有什么工业券呀。”

姜婷婷从上铺探下头来,看着下铺的俩人,“要我说,你姐会织毛衣吗?你要么自己学织毛衣寄一件回去,要么买点毛线送她,反正毛线也不是很贵,大不了我们接济你点钱来着,华子这里有关系,买毛线也不用这券那券的,也省事。”

原本还是俩人的悄悄话,顿时就成了整个宿舍讨论的问题了,林燕有一会儿懵,看着上铺探下来的三个脑袋,还有下铺的几个人都够着头看着自己这边,她忽然间松了口气。

来到体院时间也不短了,可是宿舍里除了和曲苗苗玩得好之外,其他的五个舍友关系只能用一般来形容了,忽然间都群策群力来讨论她该送什么礼物,送多少,林燕竟是有一种奇妙的融合进入这个群体的感觉。

听着宿舍里几个人叽叽喳喳在讨论,甚至在说要买多少颜色,买多少合适的时候,林燕忽然间想笑。

尤其是程爱华,甚至打算要不要画个图纸,把自己会的针法一并带着交给林家大姐。

周末下午队里放半天假,程爱华带着林燕去买毛线,曾蕾陪着一起过去的。

程爱华家庭条件挺不错的,本就是本地人,算是小地头蛇一个,林燕手里捏着的是宿舍里的几个姑娘给她凑的钱,还别说,她真心么什么积蓄来着,在省队的时候每月的补贴都给家里了,也就勉强攒下了两个月的补贴而已。

来到体院后,也就是一天一块五毛钱的伙食补贴,虽然花不完,可是这才来多久呀,林燕手头真没啥钱。

宿舍里的几个人各自摸出点钱,凑给了林燕,反正她们花钱的机会也不多,都是一个队里又住在一个宿舍里,自然是能贴补下就贴补下,反正林燕又不是不还。

程爱华的一个小姑姑在商店里上班,侄女带人来了,自然是能帮忙就帮忙,到最后林燕买了两样毛线,正好可以男女各来一件,送给林家大姐和大姐夫还算是合适。

程家小姑姑建议林燕买点布,她们商店里新进的货,叫的确良,今年夏天可是卖疯了呢。这不,因为买的人多少不整的,每批布都有点零头,一般来买的人也都想买个整的做衣服,这零头越攒越多也就剩下了。

“燕子,你家里不是人多吗?买了这个让你妈给你弟弟妹妹做个衣服啥的,夏天穿着凉快,送你姐当贺礼就算了。”程爱华脑子转得快,林燕觉得这个办法也挺好的。

林家大姐要嫁人,可是嫁到哪个村里去她也不清楚,这点毛线寄回去也是寄到林家,用最大的恶意去揣测,这贺礼能不能到林家大姐手里也是另一说,再说给嫁出去的姑娘花钱买东西,却是不想着家里的爸妈弟妹什么的,这一个办得不妥当林燕就得收到一封满是批评的家书。

“行,就听你的。”程爱华人挺热情的,也很聪明,和曲苗苗有点像,但是说话就没曲苗苗那么好听了,不过也不是带恶意的,而且人家帮了挺大的忙的,林燕很是感激。

买毛线加上买布花了林燕十块七毛钱,宿舍里给她凑的二十多块钱也就没花着,林燕准备回头还给大家去。

她买的毛线和布都托着曾蕾的七拐八拐的关系让人捎带回家,再三道谢后三个人这才离开这家大院,胡同口那边有个卖糖葫芦的。

“哟,我都忘了,现在山楂都熟透了,要是在家里,肯定能吃的嘴巴酸牙齿软都吃不下去饭。”进队之后,虽然吃饭上从来不愁,可是省队饭菜也好,体院的饭菜也好都是中规中矩的,这点在家里吃的小零食反倒是不见了。

林燕摸了下左裤兜,想想当初花钱都是用一百一百的,现在是一分分一毛毛的,手里捏这个大团结,那一看就是有钱人。林燕感慨了一下,抢先一步走到了卖糖葫芦的老头身边。

老头头上裹着块白毛巾,只是估计用的久了,颜色有点脏兮兮的,“大爷,糖葫芦怎么卖的?”

“五分一串,你要是买三个,我算你一毛。”他是家里种了棵山楂树,树又长得好,结出来的山楂吃不完,干脆弄了点糖来趁着周末来街上挣点小钱。

“我买八串,按两毛钱呗。”林燕讨价还价,一旁程爱华和曾蕾傻了眼了,买这么多干什么,总不能带回宿舍去吧?

老头上了年纪,背有点佝偻着,被三个人围着,像是要被揍似的,“姑娘,吃多了回头被家里人知道了,还不得打你?”虽然嘴上唠叨着,老头还是弄出了几串,程爱华和曾蕾连忙接过去。

林燕笑眯眯地拿钱,“没事,偷偷吃。”她挺喜欢酸酸甜甜的口味的,只可惜来到之后都没怎么吃过这些小零食。

曾蕾埋怨林燕,“到学校还得会儿走,到时候还不都得化了?”虽然现在这天凉快了些,可是这样不禁放呀。

“这是燕子的一片�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0) 踩(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