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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部分

千机变-第125部分

小说: 千机变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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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绳短汲长,命不予你。 
  没法子了,他拿出手铐。大爷笑了,“我知道这是铐人的铐子,但我也得让你知道一件事,你今天怎么把我铐走的,明天还怎么把我放回来。咱爷俩就别费这个事了。再说,你当我农民不懂法?你铐我,凭什么?我犯哪条王法了?就因为你想进我不让你进?银行的金库小偷还想进呢,你让吗?姑娘的闺房流氓还想进呢,你让吗?你不警察吗,连这都不懂?小伙子,天下的门儿很多,可归你进的,也就那么几扇,让雨浇浇头,醒醒神儿。我这么大年纪我早认命了,我这辈子就配给人看大门,那我就看好大门。谁要想闯进去,墙上挂门帘子,没门儿!” 
  队副只好──拿出了枪…… 
  水玲珑已经接到了电话,说有公安局的人要闯进来。 
  “想进来?好!”汪寒洋眼中寒光一闪,“水处长,你们的警卫呢?” 
  水玲珑笑了,把汪寒摁着坐下,“不用这么总绷着,我们这可是安乐窝,不是虎狼窝,要警卫做什么?咋咋唬唬有什么好?瞧我的。” 
  妲拉用眼神止住汪寒洋,只听水玲珑在电话中说:“小白啊,你跟红红穿漂亮点儿,什么?去做头发?不,谁要你穿晚装了,就稍稍暴露性感点儿就行了,然后到门口,那儿有一不知深浅的警察想进来,拦着他。啊,具体的就不用我教了吧?你搞定啊,给你三分钟。” 
  听她这一说,汪寒洋就放下心了,那刘正雄是出了名的耿直男子,崇拜关羽关老爷,对女人从不假以辞色,要拦住他,除了性感妹妹,再没别的好法子。 
  妲拉也暗暗点头,“玲珑,真有你的。” 
  “哪儿呀,这都怪刘正雄自己。” 水玲珑坐下拿起颗秋白梨啃了一口。 
  “怪他?”妲拉倒纳闷了。 
  “刘正雄我见过几次,这人一向自诩为正人君子,可他不知道,君子一遇上小人,就全完了。”水玲珑菀尔一笑。 
  妲拉听得感叹,这人真是把事儿琢磨透了。“你可真是人如其名。” 
  “哪里,”水玲珑笑着,“接待处这单位三教九流见得人多,见惯不惯了。盘山路走得久,腿上都带几个弯不是?” 
  “对了,听说你又是要升了?” 
  水玲珑略一诧异,哈哈大笑,“你吓我一跳,我还当是要生孩子呢!” 
  妲拉也笑,“不是,是说你快升官了。” 
  一听这事,水处长一下郑重了,“我也只得了个风儿,不知这批能不能真的赶上,你也知道现在的官场。算了不管它吧,维持现状其实也挺好的。” 
  妲拉听了这话倒用心起来,“你若是有什么需要的话……”说着马上又解释,“我倒没别的意思,外国竞选也要花钱的,只当我投资好了。” 
  “知道你好意,不过,我升官还用花钱?”水玲珑轻轻一笑,“别人是一步一个台阶,我是步步莲花!” 
  妲拉听这话,知道对方是在婉拒,这人虽说口口声声爱财如命,到关键的当口儿,却是寸步不乱。这是个心有成算的人。这朋友可交。也许正因如此,自己是不是显得太热切了些吧?其实想一想,这边有龙琪在,她需要什么,自有那位大老板出面贴补。 
  “我们也坐了不小的时间了,该下去走走了。”她站了起来。 
  “那你去看看龙琪吧,我回头也去。” 
  又剩下汪寒洋和水玲珑了。 
  “对不起水处长,我知道有些话说出来极没意思,但我还是要说,这次,我们怕是连累你连累大了……” 
  “我知道。”水玲珑淡淡的,“其实,从一开头我就知道龙琪是什么人。我自愿的。” 
  “可是……你也许会做不成官的。” 
  “做官?”水玲珑笑了,“我做官为什么?” 
  为什么?汪寒洋也想听听她的高见,想知道她这样的人会有什么抱负。 
  水玲珑说:“千里做官为发财,我的钱已经很多了。” 
  汪寒洋苦笑。 
  扈平一路在想:我能为她做什么? 
  雨,在车顶沙沙作响,进了山,路蜿蜒起来,像人的思念一样,在浓如烟雾的树木中曲折穿行,更添了几分迷离的凄楚…… 
  ──如果她今晚真的“脱不了壳”,我怎么办? 
  我就先把那个方晓飞杀了!扈平恶意顿生。 
  可杀了他又如何?她还是回不来了。没有了她,我不会死,可是,我的心会像一朵枯萎的花……扈平的气一下又全泄了。 
  想一想,自己还在16岁花季时就出来混了,没人关心也没人过问,就像草地里的冬瓜一样,悄然长成,结识过不少朋友,也有过很多女人,但很少有能真正上心的。 
  那年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游自力,不长时间的相处中,他老是说起龙琪这个名字,于是这个人就深深地印在他脑海中,不过,当时她是作为大哥的心上人让他上心的。 
  后来见到了她,她的容貌还在其次,他不是没见美女,白的黄的黑的棕色的五大洲美色他都阅览过,主要的她的气质,让他有种回归的感觉。像多年的浪子突然见到了村头那棵大槐树…… 
  是不是这些年太累了?想休息了? 
  也许是吧,在见到她的那一刻,他觉得很累很累。尤其是在去桃花岙的路上,她在河边的草地上站着时,他觉得自己就应该过这种生活──蓝天白云,绿草野花,树林溪流,重要的是,有她。跟她一起到处走走,走遍天下。 
  总之,扈平的脆弱就是让龙琪给激发出来的,也说不清为什么,他就是愿意看到她,愿意相信她,更愿意为她做点什么,但他既不敢又不能把这种感觉表达出来,她是冷的,是傲的,是高高在上的。只有,也只有,在见到方晓飞时,不,不用见到,只要提到,她的脸色就会在一刹那间变得柔和,且动人。 
  这真是一种宿命。 
  不认什么都行,六亲不认也行,但人不能不认命! 
  唉,扈平心里叹息。快到疗养院了,已经看到那一道红墙隐着青青翠色,他加快了油门,她在那里,方晓飞也在,但方晓飞能为她做的,我也能;方晓飞不能为她的,我还能。 
  方晓飞在风中站了很久,全身都湿透了,他无知无觉。 
  水玲珑撑着把伞,站在他身后,“进去休息一下吧。” 
  方晓飞回头看着她,轻轻地说:“请你好好照顾她,她怀孕了。别让她吃生冷的,让她尽量多穿件衣服……” 
  水玲珑冷冷地盯着对方,“你懂得挺多的嘛,给女人侍候过月子?”说到最后,她几乎是在痛骂了,“我看你是鬼摸头了。” 
  她收起伞,抄起台阶上放着一个浇花用的小罐子,将里面雨水哗一下浇在他头上,“好好清醒一下!” 
  方晓飞吃了一惊,“你做什么?” 
  “给你大脑清清淤血!” 
  “现在不是我的大脑有淤泥,是她……她怀孕了。”方晓飞在大雨喊着。 
  “对,正像你要结婚一样,她怀孕了。你们各风流各的。”水玲珑把伞扔在他身上。 
  对呀,方晓飞飞快地转动着大脑──她怀孕了,我要结婚,对于我跟她来说,这本是两件别马腿的事情…… 
  这一“别”,接下来的就是分别。 
  ──你们各风流各的! 
  这是我和她结局,她就是这个意思吧? 
  方晓飞这时突然打了个激灵──我为什么会在今天收到那个邮件?谁发来的?用意又何在? 
  他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龙琪她抽烟吗?你们在一起时,她抽吗?” 
  水玲珑是抽烟的,她的手指上有淡淡的黄痕,老烟民都知道那是怎么薰出来的。当女人碰在一起,说着心里话,就会互相跟着学样儿。 
  “她不抽烟,她说她的手漂亮,怕薰黄了。”水玲珑说。 
  手漂亮。对,她的手,手指……方晓飞心思如电,在黑暗混沌中穿梭。不行,我得见见她,他回到龙琪的房间,妲拉把他挡住了,“她睡了,让她休息一下,你呢,去洗个澡,换件衣服,再让玲珑给你碗热姜汤喝,好吗?” 
  声音很舒服,方晓飞不由自主地点了点头。 
  刘正雄眼睁睁地看着扈平的车进了大门,很是气愤,但毫无办法,只好另寻出路。他在红墙外转了半天,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跳进去,他搓了搓手,攀住梧桐树的枝干往上一跃,将要过墙时,脚被人揪住了。 
  “刘正雄同志,这不大好吧?你这就不算入室行窃,也算得上是知法犯法。”上官文华站在墙根儿下,脸上后表情似笑非笑。 
  “你怎么来了。”刘正雄真是个叫骑虎难下,尴尬无比。 
  “来找你啊!”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儿?” 
  “那你又怎么会在这儿?” 
  给问住了,刘正雄只好下来,“走,回去吧。” 
  “回去?你不想进去玩玩吗?” 
  这一问,刘正雄的大脑才清醒下来,我进去作什么?搜查?查什么?龙琪?她犯法了吗?我有证据吗?找方队?我又跟方队说什么?就凭那张小报? 
  他摇了摇头,抹掉额头上的冷汗,幸亏呀,否则让人在里边逮住,那可就丢人丢大了,说不准还得局长亲自来“赎”。看来自己真的是太莽撞了,他默默地看着走在前边的上官文华,这个姑娘真是个人精,她怎么会来这儿? 
  方晓飞洗了个澡出来,龙琪的房间门紧阖着,算了,让她多睡一会儿吧。他来到庭院中,雨停了,空气很新鲜,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带着花木清香的气流直入腑肺。他闭上眼,真静啊,水珠儿在枝叶上滚动。 
  只听啪一声,一块桔皮落在他肩上,谁这么没教养?他回过头,见汪寒洋一个人站在楼廊上向下望,还顺便给他做了个鬼脸。 
  “上来──” 
  这个姑娘给他的感觉一直是神神秘秘的,此时听她叫他,正中下怀。他上了楼,接过她递过的两颗樱桃,鲜灵灵的。 
  “这会儿还有这玩意儿?”他惊叹。樱桃上市都在春天端午前后。 
  “这叫美国樱桃,味道好着呢!”汪寒洋说。 
  “崇洋媚外。”方晓飞不以为然地把樱桃放下。再好还不是樱桃,不吃。 
  “有本事你晚上点蜡烛照明,电是爱迪生发明的。”汪寒洋反驳。然后嘻嘻一笑,“美国人以前用的火药是我们的,人家可没拒绝过更没抵制过,而且还曾用它炸塌了我们的国门。” 
  方晓飞觉得自己有些过分了,但还是不想吃那两颗美国樱桃,便从果盘中拿了个苹果,“我还是吃这个吧。” 
  “那叫富士,日本的。” 
  提起日本,方晓飞更没好感,“现在还有什么是国产的?”放眼四周,从电器到日用品,我们已经国际化了。 
  “人!”汪寒洋一本正经地。 
  方晓飞笑了。 
  汪寒洋接着又说:“可是呢,我们的人在学英语、吃汉堡、喝可乐、看大片、过情人节愚人节圣诞节、染黄头发、去外企去白领……” 
  方晓飞的笑换成苦笑,有钱的就是大爷,就让人艳羡,连文化形式也会成为追捧的潮流。算了,不说这个也罢,他问:“怎么?没有休息啊?” 
  “你睡得着吗?”汪寒洋轻轻地说。 
  睡不着,今晚又是一个不眼之夜。 
  秋雨过后,秋寒更甚,层层叠叠的暗绿如浓云万顷,全压在了心上,沉甸甸的。 
  “对了寒洋,你家是哪儿的?可以说吗?”方晓飞随意地问。这个秋雨夜,混在他乡的游子应该都在想家吧?寒苦、失意会让这种思乡的情绪更上一层楼,此时问问家乡出处,应该是最合适的。 
  “我家是云南的。”汪寒洋叹了口气。 
  “寒洋,你跟陆薇是不是很熟?” 方队长突然问。在服装秀上,他看到她跟陆薇聊得很熟的样子。 
  汪寒洋想了想,“我跟陆星熟,我们是校友。” 
  “是比你高三届的校友中吧?” 
  “你怎么知道?” 
  “猜的呗,他比你年龄大,总不会跟你一届吧?陆星人那么聪明,高考这种小事他应该一击即中才对。” 
  这种解释合情合理,汪寒洋倒不好反驳,“是,比我高三届,我入学时,他都要毕业了。” 
  “他追过你吧?” 
  “这话儿怎么说?”汪寒洋生出几分警觉。 
  “你进校时他快毕业了,你们又不是老乡,又只有一年的相处时间,北大的校友那么多,才俊那么多,你能牢牢记住他,肯定是有点特殊关系吧?想来想去,我就只能想到最浪漫的这种了。” 
  汪寒洋没法回避,但又不想说什么,只好沉默。 
  方晓飞笑了,轻轻叫道:“橙子──” 
  汪寒洋脸色有点变,“你怎么知道我叫──”话音一落,才想着太过急切了。 
  这时,方晓飞从盘中拿起颗橙子,“我是问,你要不要吃橙子?橙子皮不好剥,我一般都是切开来吃,你呢?” 
  汪寒洋这时才领略到了方晓飞的心计,春雨般不经意地,悄悄潜入,你没法设防,也没法回避。 
  “我的小名就叫橙子,因为我喜欢吃橙子。”她说。对方既然都知道了,与其藏着掖着,倒不如痛快些。 
  “哦……”方晓飞专注地剥着橙子的皮,“喜欢吃就等等,我剥给你吃。这种橙子叫脐橙吧?唉,橙子这东西好啊,苏东坡有句诗就是说橙子的:一年好景君须记,正是橙黄橘绿时。橙子正好在秋天吃,煮几只螃蟹,看着几盆菊花,再摆几只橙子,古代有道菜就叫:蟹酿橙。据说极鲜极美……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也夸橙子:其皮可熏衣,可和菹醢,可为酱荠,可蜜煎,可糖制为橙丁,可蜜制为橙膏。嗅之则香,食之则美,诚佳果也。橙子还可以入药,其性凉,可生津止渴,疏肝理气,通乳,对慢性支气炎也有一定疗效……” 
  他说着,将剥好皮的橙子给了汪寒洋,慢慢地,“这么好的佳物,谁都喜欢。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你不能吃。”方晓飞笑着,又从汪寒洋手中拿过橙子。 
  “为什么?”精明的汪寒洋被他绕得有点发愣了。 
  “我突然记起乔烟眉曾给我说过,橙子性凉,所以风寒感冒者不宜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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