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道-第5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回到家。吃完素素准备的晚餐。已经是夜间八点了。素素这几天在做大扫除。王枫每次回去都会发现素素小脸通红。分外可爱。有时候兴致大起,当下便会忍不住搂着素素跳一段三贴热舞——这是魅儿教王枫的。
所以每当这个时候,魅儿都会气呼呼地躲进房间吃薯片,化悲愤为食量啊!
“哎,可怜的魅儿,又该减肥了。”王枫无可救药地鄙视魅儿的食量。
这几天,莎莎每晚都会与王枫沟通一下。也正是在这几天,王枫接触了不少中环有头有脸的高层人物。有来自商场的,也有来自官场的。更多的,自然是老子中环黑道。
与陈北南的火拼,王枫所需要的必然是中环道上的势力。所谓的官场商场,能给予王枫的帮助,实在没有多大。
“喂。王枫,明晚别忘记了这个宴会。我邀请了不少中环道上的实力派人物。他们对你也很有兴趣。毕竟,现在这个时间段,中海各大势力都极为尴尬与敏感。这关系到接下来五年的经济命脉。虽然陈北南的压迫感对他们而言是十分巨大的。但为了接下来的五年发展。他们蛇鼠一窝跟咱们合作。也不是不可能的事。”
李莎莎早已知道王枫了解了联盟选举,所以对这方面的敏感消息也不做掩饰。反而在沟通上,俩人形成了一股很强的默契。李莎莎心中颇为满足。王枫也懵懂不知,只知道李莎莎对自己的帮助实在太大了。有机会一定得报答这位火爆美女。
“放心吧。忘不了。对了。你说我是该穿一套范思哲呢?还是普通的休闲装。你也知道的,这样的大型场面,如果打扮的太拙,会形象我高昂挺拔的形象,就我个人而言,对形象还是有很大要求的。”
“呃。范思哲吧。反正你穿什么都是一个鸟样。”李莎莎撇嘴说道。
“靠!我先鄙视一下你对我形象的污蔑。另外,我家里没有范思哲,你能不能借一套给我。等用完了我再还给你?”王枫很忐忑地问道。
“……”李莎莎被王枫雷的外焦里嫩,捂着额头道:“明天我来接你,然后陪你去一趟广场吧。认识你,我都怀疑是不是我上辈子干了太多男盗女娼的勾当。”
“不准污蔑我宝贵的人格!”
————
第一更送上。大家投几张推荐票啦。拜谢^_^
第三十六章 美女定律
第三十六章
为了保证以最好的形象出席李莎莎口中所说的这个盛大宴会,王枫早早地上床睡觉。连魅儿都觉得王枫是不是脑子出问题了。居然不熬夜了。
第二天一大早起床,王枫霸占浴室半个多钟头。出门的时候居然给了准备早餐的素素耳目一新的感觉!
“咦。你打扮的这么帅气干什么?要去参加婚礼?”素素被王枫带坏了,真的带坏了。一出口就是调侃的话语。
王枫略一尴尬,严肃道:“今晚有个盛大的宴会,我得出席。所以必须穿的浓重一点。”
“哦。那晚上还回来吃饭吗?”素素温柔问道。
不论什么时候,素素都是一脸的温柔与关切。不管王枫出去做什么,她都会默默地注视着他出门。然后在家忙忙碌碌。以往魅儿还十分吃醋。但到了后来。魅儿自觉地认为,自己跟素素见王枫的时间几乎差不多。所以那份怨念也就越来越小了。直到现在,她很是为素素抱不平。
吃了早点,王枫便早早地出门。
门外李莎莎已经等候良久,香车美人,王枫也忍不住挑了挑眉头。打着哈哈走过去,“李大小姐。你起的这么早?怎么不睡个包养皮肤的懒觉呢?平时这个时候,我都会考虑早上用什么化妆品的。”
李莎莎皱了皱瑶鼻,呸了一声:“臭不要脸,上车吧。我去给你打扮一下。今天很重要,若是能得到他们的支持,对你与陈北南的决斗,有极大帮助。毕竟,他们都是中环乃至于中海有权有势的人物。”
“呃,莎莎,你怎么把那群人都整来的?”王枫摸着下巴,莎莎不是说过不会拉她老爸下水的么?单凭她的号召力,似乎不太可能啊……
“嘿嘿……山人自有妙计。到时你就知道了。走吧,老娘先给你打扮一下。保管你成万人迷。”莎莎挑起王枫下巴,左右打量几眼,“嗯。长的还不耐,就是老了点……”
“喂!不带你这么打击人的……”
“好吧。我承认实话比谎言要残酷。”
驱车来到中环福步行街,李莎莎拖着王枫下车,王枫一见四周挤满了人群。不禁缩了缩脖子,“莎莎。你确定是带我来买衣服的?我怎么觉得像要火拼?”
“你打架打疯了吧?”李莎莎白了他一眼,不屑道:“步行街的人如果不多。那中海也就没人了。跟着我走,别废话。”
不容王枫再胡说八道,李莎莎牵着王枫朝几间名牌店走去。来到一家男士服装店。豪华的大门闪的王枫直哆嗦,暗忖:“妈的,这种地方肯定贼贵吧?”
瞪着李莎莎念了一大堆别说穿,连听都没听多的衣服。服务员将一堆衣服送来,李莎莎笑嘻嘻地推王枫进了换衣间,自个儿也钻了进来。
“喂。你进来干嘛?”王枫捂住胸膛,很是委屈地问道。
“换衣服啊?难道你想跟我在这里叉叉?别做梦了。本小姐可不是随便的人!”李莎莎瞪了王枫一眼。
“你随便起来不是人……”王枫嘟囔一句,见李莎莎作势欲打,连忙脱掉皮外套。换了一身亮堂的西装,在换裤子的时候,李莎莎还摸着小巧的下巴。在一旁指指点点,让王枫别把腰身拉的太上。裤脚也别褶皱起来,不然看起来太像农民了。
“你见过像我这么富有朝气的农民?”王枫不满地反驳。
“别得瑟。换好了出去瞅几眼。”李莎莎推搡着王枫出门,顺便帮他整理一下领带跟头型。当王枫站在镜子面前的时候。他不可置信地瞪着镜子,狠狠地摸了摸脸庞,惊叫一声:“妈的。我活了二十几年,今天才发现我原来长的这么帅!太难以置信了。以前我一直自卑,觉得自己没梁朝伟带电,没周润发男人。看来我错了。原来我他妈比贝克汉姆还要有魅力啊!“
李莎莎差点没笑晕过去。旁边几个服务小姐也是面露微笑。不过对王枫这个打扮一下,跟起初完全两个人似的帅哥,也没多少嘲讽的味道。
帅哥在哪都吃香。跟美女一样。假如有一个穷咣当还是丑八怪的女人找你借钱坐公车回家。你肯定一百个不愿意。但若是换成了美女。你不但给她的钱够坐的士。还会亲自送她回家。末了给她的的士费也不让她出,自己再掏的士费。平白无故的让美女赚了一趟的士费。
这就是美女的优势。
反之,帅哥的优势也就是这么离谱了。
现在明白为什么这么多男人喜欢在外面找小姐了吗?现在明白为什么这么多男人包二奶了吗?
还不就是因为作为妻子的你不够漂亮迷人了。
所以很多时候,做妻子的女人们都会不断地改革自己的外形与容貌。大量的化妆品与漂亮性感的服装更新,还不是为了稳住男人那可骚动的心。
王枫摸着下巴,冲镜子里的自己抛了个媚眼,“你是最帅的!”
在一旁作呕不已的李莎莎划卡后便拖着王枫离开了。其它几套不合身的李莎莎也一起抛进了跑车。就在王枫打算钻进车内继续用后视镜照自己那张如花似玉的脸蛋时。李莎莎再次拉着王枫走进了一间女士服装店。
这个牌子王枫在电视里见过。不过忘记究竟是哪个女明星打的广告了。
李莎莎吩咐王枫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等待。便独自挑衣服起来了。
只是这一等待,王枫忽觉李莎莎太过分了。自己买衣服几分钟就搞定了。她倒好,挑衣服的时间比自己试衣服的时间还要长。太悲痛了!
大概过了半个钟头,身穿旗袍的李莎莎终于走了出来。就在王枫一眼看过去的时候。他叼在嘴角的香烟跌落在地,大腿猛地一阵哆嗦,揉了揉眼睛,爆喝一声:“你他妈为什么要冒充李莎莎?”
————
第二更送上了哦。大家投几张推荐票啦!!!还过三四天的样子,流氓等把表姐的婚礼参加了。大致上春节的忙碌就算是过去了。以后就可以很准时的更新啦!
第三十七章 妇女之友—王傻蛋
第三十七
为了搭配柔美旗袍而第一次套上高跟鞋的李莎莎几个踉跄,本就蹑手蹑脚的他险些栽倒。王枫一句爆威力之大,实属惊人。
“鬼叫什么?没见过这么水灵的美女吗?”李莎莎盛气凌人地走到王枫面前,摆动腰肢,模样格外勾魂。
“呃,你确定……你是李莎莎?”王枫摸着下巴,眼珠子转了转,暗忖:“想不到啊……一向假小子打扮的李大小姐居然也有这么女人味的一面。看来我这双毒辣似火的眼睛还有待提高。”
“老娘是沙莎李!”
王枫指指点点,从脑袋评论到脚丫子,围着李莎莎转了几圈,啧啧有声道:“想不到,真是想不到。”
“想不到什么呢?”李莎莎端坐沙发上,捧起一杯咖啡浅尝一口,笑眯眯地问道。
“太丑了。真没想到。最能展现女人知性美一面的旗袍穿在你身上,竟会是这么拙的效果。吓了我的狗眼啊!”
见李莎莎脸色刹那变为绛紫色,王枫哈哈大笑,被结账完毕的李莎莎追了三条街才落败。
两人寻觅一间火锅店,这是王枫要求的。
“喂。干嘛要吃火锅?奔来打算请你吃西餐的。”李莎莎紧绷着笑脸,瞥了几眼四周的污秽,忍不住皱了皱眉。
“哎。作为中国人。为啥要崇洋媚外?火锅不好吃吗?这么一大锅,才几十块钱,既省钱又好吃。真不明白你们为什么喜欢吃西餐。又少又吃不饱。”王枫抽出一双筷子,待得锅底上来,夹了几筷子羊肉进入。
滚烫的汤汁沸腾着,一阵阵热气直往外喷,王枫斟满一杯啤酒,一口气喝完,夹出一片羊肉放进李莎莎碗中。刚要自顾着吃。却发现李莎莎一动不动,颇为含糊的盯着自己。不禁古怪道:“我的筷子没吃过。你不会嫌我脏吧?”
李莎莎回过神,嘿嘿笑道:“反正艾滋也不会通过口水传染,我勉为其难了。”
王枫比了个中指,两人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李莎莎作为青龙帮千金小姐。可从未在这种地方吃过东西。不但人多嘴杂。环境也很邋遢。只是见王枫吃的这么带劲。她也只能尽量让自己融入进来。但这样的环境。李莎莎的心态可不会像韩剧那么狗血,真喜欢这样的地方。这么大一个火锅。百分之九十都是王枫吃掉的。李莎莎只吃了一点就再也吃不下去了。
“嗯。这个火锅吃的太爽了。莎莎,接下来我们干什么去?”王枫贼眉鼠眼地笑道。
“我怎么知道。平时这个时候我才起床。”李莎莎撇嘴道:“要不是为你拉拢这些人物,我才不会浪费美容时间。”
“……”
吃完午餐,俩人在大街上压了一下午的马路。直到下午六点。才换好礼服上了李莎莎的轿车朝中环最大的酒店,中南皇家酒店而去。
……
沈若雨驱车来到中南黄酒酒店,冰冷的俏脸上挂着生人勿近。跟她有生意上来往的人都知道这位沈家的大小姐最近脾气不好。而且很臭。动不动就发怒。更是喜怒无常,令人难以捉摸。
进入酒店大厅,与沈若雨熟悉的男士小姐们给她打招呼。她也只是冷淡地回应一声,目光飘忽不定。不知在想什么。
“小姐。看你的心情似乎很不好?”
一个略显沧桑的声音从侧面响起,沈若雨黛眉微皱,以她的头脑。可以清楚地判断这个声音是自己第一次听见。回过头,见到的是一张白皙略带一丝病态的脸庞。他穿着一套褶皱的西装。至于是什么牌子,沈若雨没看出来。头发杂乱不堪,却难以遮盖那双深邃的眼眸。
见沈若雨迷惑地盯着自己,男子尴尬地莞尔一笑,“你可能不认识我。我叫王傻蛋。嗯。不要惊讶的看着我。这个名字的确很狗屎。但没办法,小时候一出生就是这个名字。村里的老大爷们也觉得这名字够拉风。哦,不好意思。光顾着说我了。这位小姐,我看你脸色难看,是否有什么心事?不妨说给我听听。以前在村里的时候,那些大姨大妈有心事都会找我解决的。所以我号称妇女之友。”
哪怕心情再沉重的沈若雨在听到最后一个词语的时候,也有点忍俊不禁,俏脸上浮现一抹淡淡的笑意,“你也是来参加今晚这个晚会的?”
“你说的太对了!”男子整理了一下衣领,又揉了揉凌乱不堪的头发,略显佝偻的背微微直了直,认真道:“但没人邀请我。所以我打算一会儿蒙混进去。找点吃的。”
“你多久没吃东西了?”沈若雨几乎是下意识问的这句话。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对这个男人。她居然生不出一丝厌恶。按理说。一个陌生男人上前打扰自己,而且长的也并不是那么惹人喜欢。不到二十岁的年纪。没多少男人味。但也不知道是心灵的悸动还是鬼使神差,他居然觉得眼前的男人,竟有点像……王枫?
“三天。今天刚到中海。从乡下带的干粮三天前吃完了。”男子很直白的笑了笑。
三天没吃东西了……
沈若雨黛眉微蹙,升起的一丝好感慢慢冷却,“我从不喜欢说谎的人。而且还是睁眼说瞎话。”
“这位小姐,我用不着骗你吧?”王傻蛋再次笑了笑,笑的很干净,也很纯真。“我的确三天没吃了。饿的时候就喝点自来水。”
“你家在哪?我想你就算横穿整个祖国,做客车也只需要一两天吧?”沈若雨冷漠地质问。
“我家乡在犁牛村,我没钱坐车。是走来的。”王傻蛋憨厚地笑了笑,主动找她,是因为这个女人的身上,有她熟悉的味道。王傻蛋想……跟着眼前这个女人,应该能找到他吧?
这个长相不出众,身高也不出众,连气质也不出众的男人。
就这么在沈若雨无比震撼的心情下,带进了电梯。沈若雨相信王傻蛋,是因为他那双布鞋已经磨破地板和边缘了。脚丫子都露了出来。搭配这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