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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门楣-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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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说起皮料,顾婉若有所思地按了按头——其实,将来在大庸开一家清洗店,专门负责鞣制皮革,清洗和翻新皮料衣裳,应该挺不错,按照二十一世纪的话说,就是会有不小的市场。

大庸那边,贵人多喜皮料,可皮料的保存,鞣制,都很艰难,现有的鞣剂,肯定比不上她买来的好,质量不是差了一星半点儿。

到时候把鞣剂,复鞣剂分成上中下三等,下等的,中等的,便宜一些,上等的就用从商店里买来的高档药水,下了百两银子不给用,只要效果好,不愁没人追捧。

衣食住行,是赚钱最稳当的行当,他们顾家开铺子,要求稳,自然也是开这方面的铺子比较妥当。食上,贩卖粮食不是一般人能做,开个酒楼饭馆到可以,住和行,将来有了本钱也能尝试,成衣铺,绸缎庄之类,也可涉猎。

可是,这些恐怕都比不得开清洗店,翻新店铺,最方便简单,只要教会几个丫头清洗的方法,再或配置或购买些药水,再有一个能接待客人的小店面,就可以开张了,当然,还需要在店里放置些皮衣样品,以供客人挑选药水,这比直接制作成衣,还得请绣娘,请裁缝,买料子,简单得多。

顾婉越想越觉得可行,下定决定等她家大哥参加完集贤馆的考试,就开始筹办,不过,一开店,家里的人手恐怕就不够用了,恐怕还得再招几个人。

“咦,婉娘在清理衣服?”

顾安然刚才正在书房读书,从王大手里接到外面人送来的信,便急急忙忙来找妹妹,“正好,王世叔寿辰,大哥接到请柬了,婉娘,你赶紧准备一下寿礼,先包几张虎皮吧……哎,还是太减薄,这信儿也来的太晚,一时半会儿,又上哪里去寻上好的礼物?”

顾婉嘴角抽了抽,可不是,五月初五,正是王贤民四十八岁寿辰,她了解自家大哥,现在王贤民还没有露出他的本来面目,这礼物肯定是要送的。

看大哥一脸送礼送的太薄的表情,顾婉暗自咬牙,面上到还一副温温柔柔的样子,“大哥,咱们的虎皮都旧了,我刚清洗过,湿淋淋的,哪能这么送?你呀,就不用担心了,王世叔也不是外人,送礼嘛,心意到了就好,礼轻情意重,我相信,无论咱们送什么,王世叔都会高兴的。”

顾安然一想也是,笑着点点头:“也对,王世叔不会看重这些外在的东西,不过,虽然不是世叔的整寿,咱们也得上上心。”

“那好,我就亲自下厨,做一只寿桃,相信王世叔肯定高兴。”

顾安然一听,亲手做的东西,确实显心意,便笑道:“那就劳烦婉娘了。”

顾婉笑眯眯地应下,寿桃是有,亲自做大可不必,反正那人也不稀罕。

上一世为了给王贤民送寿礼,又不想自家大哥面上不好看,自己做主,把娘亲留给她的一套头面首饰当了,那时候,她可没找着娘亲留下的大批嫁妆,那头面,是娘亲留给她唯一的东西,可她还是高高兴兴,真心真意地拿去当了给那人置办寿礼,这一次,她可不会那般傻!有好东西就是扔了,也比便宜满肚子算计的仇家好。

第四十一章飞鸢

更新时间2012…9…268:01:59字数:2266

几句话打发走大哥,让钱妈妈随意做几个寿桃和四色点心出来,顾婉便回到西厢,端端正正地坐在书桌前,润笔磨墨,开始抄书。

她最喜欢抄写道德经,既能练字,还能平复心绪,这一抄写,就是半日,屋子里点了灯,厨房中炊烟袅袅升起,宝琴才捧着一盒子点心进屋,先是拿起一把小巧的银剪子,替顾婉剪了剪烛花儿,笑道:“小娘子,日头落了,仔细眼睛。”

宝琴近前看到顾婉写的字,不觉满脸艳羡:“小娘子的字儿真好看!”

这可不是恭维,宝琴早年跟的胡姬,接触过不少风流名士,虽然胡姬从不曾教她识字,可她的眼力还是有的,她看得出,自家小娘子的字,比很多大名士都不差。

事实上,顾婉现在写的簪花小楷,是后来到了二十一世纪,练了三十年的,加上上辈子的功底,自然不差,让旁人看到,指不定还要说她的字自成一家,很有气象。

看着自家丫头亮晶晶的眼睛,顾婉莞尔一笑:“宝琴要是喜欢,我就教你识字?”

小丫头顿时一愣,脸上浮现出一丝不可思议,也透着十足喜悦,只是还是免不了忐忑不安,脸色憋红,扭扭捏捏地道:“婢子这般愚笨,哪里学的了这个?”

在她的心里,读书习字,都是千金闺秀才能的,以往,她连想都没想过,有一天她也能近距离接触这些充满墨香的书籍,当年跟着胡姬的时候,胡姬虽然对她们姐妹极好,却绝不许她们碰这些东西,事实上,就是胡姬自己,江湖出身,也没读过什么书,所以,每次打扫小娘子的小书房,她都不自觉放轻手脚,生怕碰坏了书页。

顾婉一挑眉,“我们宝琴哪里愚笨了,我看啊,你和宝笙两姐妹,比很多人都聪明的多。”说着,她随手拿了一叠雪白的宣纸,在上面写了两个字——‘宝琴’,笑道,“这就是你的名字。”

一瞬间,宝琴的眼睛熠熠生辉,看着桌子上的纸张,仿佛要把它给吞下去似的,逗得顾婉心情大好,忍不住像个大人似的,伸手胡噜了一下小丫头的脑袋,“以后你和宝笙每天来跟我习字。”

“谢谢姑娘。”

宝琴此时的脸色,简直能称得上是容光焕发,看顾婉的目光,比以往更添了说不出的感激。

顾婉心下一叹,人性还是淳朴,一点儿小小的,算不上什么的恩德,就能让人铭记于心,上辈子她遇到了许许多多的恶人,可同样,贵人也有不少,她完全不用为了那一两个小人伤心烦恼,她要是痛苦,岂不是亲者痛,仇者快了。

视线落在一本说文解字上,顾婉想,不如把汉语拼音整出来教给宝笙和宝琴两姐妹,不用什么拉丁字母,用表声字的古字来代表即可,到时候把汉字注音,她们就能自己读书了,虽然她不觉得这类注音方案能流行,但她只是教给自家的丫头认字而已,到没那么多讲究,怎么方便怎么来吧。

“婉娘又许什么好处给宝琴和宝笙了,有没有大哥的份儿?”

顾婉正沉思,顾安然带着笑意的声音忽然从窗户外面传来,宝琴赶紧打开窗,就看见顾安然站在窗外的芭蕉树旁边。

顾婉勾了勾唇角,笑道:“大哥赶紧进屋,外面日头挺大的。”

宝琴很有眼力地替自家大郎打开门,接过他手里拎的一只鹰形的纸鸢,和一个细藤编织的书箱,又倒了一杯热茶奉上。

顾婉并不曾起身,慢悠悠地整理手里的字帖,只用眼角的余光,瞅了一眼那只绢布做的纸鸢,“大哥,您都多大了,还玩这些?”

顾安然摇摇头:“哪里是我的,明明是有人送来给我家宝贝妹子的。”他一抿嘴,显得有点儿吃味,“婉娘,你年纪还小呢,要是想玩纸鸢,大哥带你去,可不能和别的臭小子出去乱跑!”

这年月,礼教大防并不严苛,少女带着仆从,和郎君除外冶游,是常有的事情,尤其是十五六岁的小娘子,经常会有爱慕者邀约。风气开化,一双小儿女相对眼,回家让家长去提亲的情况,也是时有发生的,虽然大多数都是双方家里有意,才特意给孩子们制造相处的机会。

虽然顾婉今年才十一岁,还远不到谈婚论嫁的时候,可在顾安然这个大哥心里,已然早早把所有可能叼走他宝贝妹妹的‘野狼’都当成假想敌对待了。

顾婉闻言一怔,看了一眼那纸鸢,伸手拿过宝琴手里的书箱,打开,入目的是一箱子书籍,她挑出一本翻了翻,脸上不觉带出三分异色——这居然是顾一清顾师的文集,还有岚山书院历年考题,士子的文集,以及各位先生大儒,尤其是顾一清顾师的批注……

竟然这么快!顾婉实在没想到,才过了短短一天,她要的东西,就被送了过来!

顾婉的心里,忽然有一点儿别样的滋味涌现,那是一种奇妙的,酥麻的感觉,止不住让人想弯起唇微笑,大概任何一个女孩儿,知道在远方有一个乐意将你的话放在心里,重视无比的知己在,那种感觉,都会很美妙……

轻轻地从自家大哥手中把纸鸢拿过来,这纸鸢做的并不算好,只是一般,可顾婉还是高兴,那个荷包,他想来是喜欢的吧。

那日,想起自己从来没给那人做什么东西,顾婉便给沐延昭绣了一个小小的,玲珑到只有小半个手掌大的荷包。

脸上一红,顾婉失笑,当时真的只是一时兴起,她裁了最轻薄的‘霞影纱’,精工细作,花了三日,才做成了那个小巧的荷包,上面就绣着一幅春日飞鸢图。还有一首小诗——‘鸢飞蝶舞喜翩翩;远近随心一线牵。如此时光如此地,春风送你上青天。’

霞影纱多为银红,她用的那一匹,却是很稀有的湖蓝色,很是素雅,只买了两匹,足足花了十五点儿积分,换成粮食,够一家子小半年的嚼用了,可下手裁剪时,干净利落,她一点儿都未心疼。

顾婉自己都佩服自己,果真是大家做派!

顾安然鼓着脸看着自家妹子,顾婉掩住唇,轻咳了一声,眼睛里隐约带了几分笑,“大哥,这些东西,你若是不想要,可就是我的了。”

闻言,顾安然挑眉,不在意地笑道,“大哥的还不都是婉娘的,只要婉娘想要……”结果,他刚拿起一本顾一清的文集,就眨眨眼,转了口风,“咳咳,不过嘛,婉娘看这个累眼,还是大哥先看吧。”说着,就拎了书箱起身走人。

“大哥先回书房,婉娘你慢慢练字,只是要注意烛火,千万别伤了眼睛。”

第四十二章求医

更新时间2012…9…278:01:36字数:2273

济民堂的王神医大寿,在整个涯州来说,也是一桩大事件。

一大早,享城济民堂总店门前就张灯结彩,每一个打扮利落的学徒都是喜气洋洋,只可惜,老天爷不大给面子,从半夜就开始落雨,天亮了天还是阴沉沉的,细雨连绵。

当然,下雨也阻不住济民堂飞散出来的喜气,更阻止不了来贺寿的人群。

涯州最好的戏班子吉祥班的胡德伟,胡班主早早就带着手底下当家的戏子们搭台唱戏,济民堂外凉棚搭满了一整条街,热热闹闹的流水席,供应连绵不绝来贺喜的人群。

王贤民的医术高超,在整个丰朝,也是一等一的,宫里的御医,也不一定会比他高明,也就是大国手薛泽,薛神医,还能压他一头。

不过,王贤民的性子比薛神医好,为人圆滑,轻易不得罪人,也不像薛神医那般,看病拿药,随心所欲,医术虽高,但总是在穷乡僻壤行医,开的药也鲜少有很珍贵的,于各大药铺、医馆中,薛神医到还比不得王贤民受欢迎。

虽然这位王神医,最近甚少踏足大庸,似乎有远离京师的征兆,可他的名声,还是四海传扬,而且,这几年随着他到各地义诊施药,名声更好,只涯州一地,就不知有多少富贵人家,供奉他的长生牌位,把他奉若上宾,要不是薛神医出身薛家,母亲还是郡主,身份实在不同,恐怕就连他,对上王贤民,也得甘拜下风。

顾安然和顾婉兄妹俩来的时候,天色已经不早,王大赶车,王二拎着寿礼。

寿礼就是厨房里做出来的寿桃,绝对是外表光鲜,至于内里,顾婉就不那么在意了,反正这玩意,那位王神医也不会吃。

顾安然和顾婉实在不是那种容易让人忽视的人,有些人,天生就能让众人瞩目,他们俩一下车,不只是来往贺寿的行人都忍不住停步窥视,在门口迎宾的王贤民的大公子,王宇,也第一时间迎了过来,寒暄两句,看了顾安然手中的请帖,略微惊疑,恍惚了片刻,才堆起笑容,热情地道:“顾贤弟你可来了,我爹前几日一回来,就念叨你们,听说贤兄妹来了涯州,大为高兴呢。”

这位大公子一副自来熟的做派,对顾婉初到涯州时和济民堂的冲突,半个字也没有提,顾婉面上不动声色,心里却暗自揣度,王宇将来的成就,比他爹还高,原来是随了他的爹这笑面虎的性子,果真是有其父必有其子。

她可不相信,王家会没调查过他们兄妹俩。

上一世自己识人不清也就罢了,这一世她哪里还能不知,王家一家人都对大哥和自己有一种莫名的敌意,逮住机会就下绊子,哪怕是损人不利己,也绝不肯让他们好过。

顾婉现今对王家的人,可是抱有十二万分的警惕心,若非一不好和大哥解释,二来也想趁着双方没正式交手,试探虚实,她是连这次的寿宴,也不想参加的。

不知道自家妹子正编排对方,顾安然脸上一红,到真对自己这么多长时间硬是忘了拜望故人,觉得颇为不安,笑道:“是小弟不是,早该拜望世叔,只是初来乍到,诸事纷杂,一直没有抽出空暇……”

“不要紧,以后贤兄妹于涯州定居,咱们兄弟,有的是亲近的机会。”

两个人正说得热切,外面忽然起了骚乱,无数客人惊呼尖叫,一个蓝衣打扮的家丁,踉踉跄跄冲进门,大喊道:“大公子,不好了,有人来求医。”

王宇一愣,随即皱眉,怒道:“咱们济民堂是医馆,有人来求医,有何不对,吵嚷什么!”

话虽如此,他还是从手下的表现中察觉出异样,冲顾安然略表歉意,一振衣袖,向外面走去。顾安然略略迟疑,顾婉已经扯着他的胳膊,笑道:“走,咱们也去看看。”

顾安然刚刚十九岁,在丰朝已经算是长大成人,可毕竟一直读书,没经历过世事,还是少年心性,好奇心依旧很重,让宝贝妹子一扯,也就乖乖地领着她一起去‘看热闹’。

济民堂的大门外,已经能算得上是兵荒马乱,喧闹声震天动地,顾安然一来到门前,就不觉愣了愣,迟疑道:“这是……咱们遇上的那个少年?好像是杀手来着?”

也不怪他迟疑,事实上,顾婉也差点儿认不出人来——他还是只身孤剑,怀里抱着个女子,形容却比上一次见时狼狈许多,一身的灰尘,胸口鲜血淋漓,筋肉翻起,血肉和他的黑衣粘在一块儿,看起来触目惊心,那一张甚至可称为漂亮的面孔上,从左唇角至眉梢,多了一道狰狞的伤疤。

他怀中的女子情况也很不好,脸上的面纱早就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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