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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化 第四卷作者:传承者-第6部分

小说: 神化 第四卷作者:传承者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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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琳道:“这可是说好了的,一定得让罗君先道歉!不然,他还会认为祢为他所做的,是他理所当然能够享受到的。” 

      “那,要不,我们跟在他后面吧?他和小雪相处得那么融洽,我想他也会去找小雪的,凭他的能力,会很快找到小雪的。” 

      “这不行,他能感受到我们体内的火元素。” 

      “那……” 

      思琳带着无奈地道:“用幻形魂环,再加上亡灵族的魔力,罗君是察觉不出的。” 



      第二十一章 我的烦恼 



      我先在一家酒馆里找老板下了几盘棋,再找张靠窗的椅子吹着晚风,看着灯光下的夜景。 

      然后我估计了一下所消耗的时间,这在梨子心中肯定已等同于“失踪”,这时候回去,不仅没有责问,通常还会有关心的问候。 

      等我施施然步回房间时,才发现自己变成了一个快乐并痛苦的单身士族。 

      桌子上只有简短的一张字条:“我们去找小雪。” 

      做一个单身士族有什么好处呢? 

      好处之一,想什么时候吃,就什么时候吃。 

      好处二,想睡就睡,躺在大街上也无人拦你。 

      这是我绞尽脑汁才想出的两大好处,不过,在与某种动物的生活习性进行过一番细致地比较后,我惊讶自己居然没有足够渊博的知识将两者进行区分。 

      相反,坏处实在是太多了: 

      坏处一,没人给你做饭。在城镇里,有钱就可以在饭馆吃,味道也好,可惜心思缜密的思琳早已考虑到了这一点,可能是为了加深我的印象,和将来的悔过程度,她们在付了当晚的房钱后,就没给我留下一件值钱的东西,这是我在翻遍房间的每一个角落后得出的痛苦结论。 


      当我不在意地走向床前时,想起枕头下藏着雪魄魔法石。那可是从矿场大规模开采的第一批矿石中精选出来的,只要一块,我就可以活得潇潇洒洒。 

      翻开枕头后,我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一个金币也行。但结果我只好住普通客房,吃标准套餐,问老板有没有寄存包裹。“没有!”打烊前的老板刚硬有力地回答。 

      实在不行,就算十个银币,我也能大嚼几顿,我问能不能退今天的房钱。 

      老板冷冷地抛过来一句:“客官,已到凌晨二点了,你退昨天的房?” 

      自知理亏,我也就没坚持。罢了罢了,有个铜板是先前的客人掉在床脚边的,我跑出门时还把它踢到墙角,让我将它拾起,明天啃个大饼吧。 

      咦,没有了?不可能吧?女人,残忍的精灵! 

      这直接导致的后果是,第二天,我在大街上徘徊,对着各种各样让人心动不已的食物深深地凝视,但每次凝视都会因第二个坏处而被迫停止。 

      坏处二,没人给你洗衣服。 

      在如此炎热的天气下,半晌,身上的长袍就会被汗浸透,阳光一照,留在衣服上的就是白花花的盐份。身上的长袍被我坚持穿了一天多不洗后,我诧异地发现当我路过一个集市时,卖食物的几个面目善良的老大娘蜂拥而来,半强迫、半哀求地脱下我的长袍给我洗了一番。把长袍还我时,她们再三叮嘱,下次我要路过集市,千万千万要给她们先打个招呼,免得留在食物上的臭气,让食物背上已变质的恶名。 


      坏处三,没有可爱的对象展示自己的才能。 

      当你说出自己最得意的事后,有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及时地、仰慕地看着你,是最惬意的事。这可以说是一种无法用言词彻底表达清楚的快乐,其快乐程度,我可以用另一种方法将之衡量:男生可以理直气壮因心爱女孩用这样的眼神看另外的男孩一眼而要求决斗,人人认为这无半分不妥之处。 


      坏处四,很难产生气吞山河的豪气。 

      当有一个女孩爱慕你,并把你当成唯一的依靠时,你会像中了魔法一样,认为自己无所不能。其所中魔法的深度与女孩爱你的程度、美貌和曼妙的身体等等有密切的关系。 


      坏处五,嘿嘿嘿。 

      无需更多时间的比较,第二天下午,我就决定越早找到她们越好。 

      我那句话虽有转移梨子注意的用意,但思琳也肯定知道雪龙去蜥蜴国可能性最大。 

      敌人的敌人几乎都是自己的朋友,但情人的朋友是自己的朋友的不多。那头雪龙从来就没对我表示过好感,而判断准确地告诉我它肯定对我怀有敌意。 

      敌意只能培养出敌意。它对我没有好感,我们也就心照不宣在梨子面前表现友好。事实上,即使是普普通通的关系也比那种强制按捺的彼此不满要好得多。 

      在失去了“帮它找到塔尔”这根支撑我与它关系的桥梁后,又没有梨子在身边,雪龙肯定不会再维持以前的耐心。雪龙离开后,我对它的离开暗地里有些开心,对寻找它自然有些冷淡。现在要去找梨子,倒可能梨子没碰上,先碰上那条疯龙。 


      想了一番,我决定在现有条件下尽力地易容,再把身上的电元素精灵收敛一下。那条疯龙涉世不深,当能瞒过它。 

      我很幸运,刚易容完毕,就是将长袍换了一件当地人的衣服,脸上用在集市路边拾起的一个烂西红柿的汁胡乱涂抹一下后,就有几个官员模样的人在集市口贴出告示:吾主,乌猛城主,招募使团卫士一百,身强力壮者,择优选用。 


      我异常顺利地通过了招募人员的目测:在一大堆面目黝黑,身材瘦小的当地人中,一个脸色异常红润,相对高大的人,是非常容易使人相信此人身体强壮的。 

      我和一批顺利通过目测的人,绝大部份面目不善,肌肉发达,看上去就有杀人纵火嫌疑的人,跟着当先的官员来到一座府邸。 

      正门三级台阶上,两边各站着满脸肃容的三个武士,庭院里的五层木塔在这座城市显得鹤立鸡群,远远就可望到。门前旗帜上的单剑上站着一只乌鸦的图徽告诉来人,这是世袭的武士贵族。 


      “用餐完毕即到后面的演武场等待吾主的训导。”这个官员倒也知趣,不过更可能是他也饿了,所以快速地说出了重点:“可以用餐了”。 

      等面前这个官员一离开,刚才表情驯服如羔羊的人,对着面前大木桌上简单粗糙但充裕的饭菜发出了狼才具有的目光。 

      我不得不在大饭厅里与这帮强悍之人展开激烈竞争。 

      胜负的天平晃来晃去,最后终是我取得了胜利。我用极不文雅的姿态换取了效率上的提高,终于在相同的时间里吃下了更多的食物,等我愉快地扔下艰难夺得的碗,也就是桌上那个盛着十个人吃的饭的大盆后,我的良心对九个没吃饱的人也产生了一丝不安。 


      环顾四周的人一眼,他们都用看魔兽的眼神看我。 

      我对着盘底朝天、汤水横流的桌子,伸手比了个请慢用的手势,欣然地去喝大竹筒茶。 

      后花园,蝉噪声中,绿荫遮掩的古朴石亭里,一个衣着翠绿长裙,身材婀娜多姿,淡紫色短发的少女正专心致志地逗弄着亭边树枝上的一只牵牛。 

      她肤色乍看上去,与当地人黝黑的皮肤有些相像,但仔细瞧来,皮肤上还带着一种浅蓝色的光芒。 

      少女的肌肤用人族的审美观,实在难以称赞,但换一种审美观,或在足够昏暗的灯光下,只要看不清她肌肤的颜色,这个少女就是一个绝色佳人。 

      少女突然想起一事,睁着一双琥珀色大眼睛,不解地问道:“爹,为什么不带家里的武士去,那我还能不能找他们比武呢?” 

      站在亭边的武士,神态高傲,目光犀利,一身非金非皮的黑色软甲穿在身上,更显得英气勃发。 

      武士用阳刚有力的声音道:“爹叫祢去老师那里,祢怎么还不去?” 

      “娅儿还没玩够呢!” 

      “一天除了玩就是玩!家传的武功祢不好好学,说什么对魔法感兴趣,给祢找个好老师,祢又天天休息!去祢老师那儿!”武士浓眉一挑,极不耐烦地吼了一声。 

      “今天太累啦!就不学了好吗?”少女眼中都含着泪水了。 

      “快去。” 

      少女撇着嘴,气冲冲地跑出亭子,身形太快,虽看着一个人影步入花园,照样停不下来,一头撞入刚进入花园的女性精灵怀里。 

      少女道:“老师!对不起。” 

      精灵道:“今天不上课了,不过祢不要走出府门哦。” 

      少女喜道:“谢谢老师,谢谢老师。”精灵这句话效果颇佳。 

      少女喜笑颜开地给老师再行了一礼,跑回她房间了。 

      少女的母亲与她十分相像,但母亲具有的精灵族特征将她们区分开来:夫人一双尖尖的耳朵已高过发梢。她用不急不缓的语调说着:“老爷,干嘛对孩子发火啊?今天孩子已学了四小时了,是该休息一下了。” 


      武士叹气道:“我可以给她休息的时间,但时间已不多了。” 

      “陛下已打算对我们下手了?” 

      “夫人,祢怎么知道的?” 

      “你从政有二十五年了吧,哎……”夫人避开不答。 

      武士叹了一口气,道:“是啊,二十五年,从遵照父亲的遗愿当御前侍卫,到现在一晃就二十五年。陛下称病退位后,已经两年没有宣我进见了。储君等不及我们这批老将退下去喽。” 


      “你还称陛下为储君,也难怪陛下对你是耿耿于怀。”“叫惯了而已,改不了口。”武士用说笑的口气道,但表情却绝不像是在开玩笑。 

      见紫发精灵走近,两人热情地招呼道:“墨菲妹妹,快进亭子来,外面阳光大。” 

      精灵的长发与面容用一层不透光的绿纱遮住,只露出一双似幻似真的浅绿色眼睛,神秘而幽静。 

      一身紫色的魔法师长袍罩住了她的身躯,微风过处,长袍轻动,贴上身的法师袍把她娉婷的身姿勾画了一丝出来,就堪称优美动人。 

      “爱情的力量真是惊人,能叫一个徘徊精灵心甘情愿地呆在这个阳光高照的地方。” 

      短发少女回到她屋内。如果有人与她一道走进房间,还能相信这是一个少女闺房,那只有一种可能性,进去的人是个瞎子。 

      枕头跑到了地上,一面大铜镜,两三个小镜子,四五把梳子,几十本英雄小说,一盘瓜子散乱地放在被子上,被子勉强算得上干净,上面带有明显的擦过手的痕迹,吃了一半就被扔下的苹果在墙角哀伤自己的不幸。 


      木几上茶壶侧倒着,可以从壶口看见里面喝剩下的茶叶。十来把长剑零乱地靠在木几边,一把还刺了一半进墙壁,可能是这个少女在某晚发愤图强时的力作。 

      少女进屋后,随手拣起一把长剑,就兴冲冲地出门,沿着院墙,跑向后面的演武场。 

      此刻,我提着竹筒苦丁茶,在离入口十来步远的一排剃剪得整整齐齐的杨树下,伴着凉风习习,惬意地躺下,刚把腿舒服地伸开,入口一个身影一晃,我右腿就被一物击中。 


      我反手一撑,飘浮术脱口念出,随风飘上大树,看着底下。 

      地上趴着一个紫色短发的少女,手里只握着一把剑鞘,长剑扔出老远。 

      “绊倒了一个少女!”我有些羞愧于这个结论。 

      这少女的速度,是我所见过的人中最快的,还来不及看清人影,她就已到了,恐怕只有使用魔法刺激才能看清她的动作。 

      我飘落在少女身边,弯腰去扶她,手未伸直,少女就一跃而起,以一个穿裙子的女孩万万不可能使出的动作:凌空一腿,踢在我胸前。 

      少女速度快得惊人,春光一现我也没能看清,就胸口一紧,坐在地上。 

      她的力量如果有库奘的四分之一,我的身体恐怕就需要去神殿复活了。 

      少女一落地,腿就下沉发疼,刚才被这个脸色红润得像西红柿的人绊倒,腿就疼得难受,勉强跃起踢了一脚后,就再也无力发动更进一步的攻击。 

      她只好杏眼圆瞪地看着我,愤愤不平地道:“你是什么人?一声不吭就耍赖偷袭!” 

      听了这句质问,我只好苦笑,把面前的少女打量一下后,我就知道免费的饭票快没了。 

      少女裙子正面虽然粘满了黄土,但也看得出裙子正中,她一双高挺的蓓蕾间的徽章图案与门前旗帜上的图案一模一样。毫无疑问,这少女是乌猛的家人。 

      “可恶,还要取笑我。”少女学魔法时间不长,但咒语的念动倒也颇为娴熟,水系的三级魔法“凝固术”脱口而出。 

      水元素在四周汇聚,想形成粘稠的水球包裹我,我心念一动,身上的火元素一下就将她驱使的淡薄的水元素赶开。 

      少女念了一遍,见应该出现的粘稠水球迟迟没有踪影,可能对自己魔法的信心不是很足,以为是记错了咒语,当下换了一个,“寒冰箭”,二级的魔法,威力可怜,但可靠无比。 


      我看着空中慢慢聚起的一支冰锥,也不去打断少女的咒语,有一块冰放进竹筒,就可以喝上冰茶了。 

      冰锥射来,我用四级的空气魔法缓慢术将冰锥速度一减,伸手摘下,我一边将冰锥捏碎放入竹筒,一边道谢。 

      少女这时才知道自己要击败面前这个恶徒并不容易,表情从单纯的不甘心,渐渐加上了不屑,气冲冲地说:“靠偷袭赢我,算什么英雄!” 

      我比划了一番刚才发生的事情,正色道:“让祢摔倒,我万分抱歉。但请注意,女生,我躺在那里,是静止的,且这么大个人,算得上是有明显标志吧?祢移动过来,是运动的,后来摔倒,难道责任在我吗?” 


      少女恐怕没经历过这种风格的谈话,一怔之下,用她的方式开始争论:“你赖皮,是小狗,小狗汪汪叫,就是想撒尿!喂,我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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