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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

混沌祖神-第2部分

小说: 混沌祖神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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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始了逃跑生涯!那一天我从早上一直跑到天黑!腿在不停的抖,饿的我头晕眼花,但是恐惧之下我还是坚持着,直到我看到了灯光
从那一天开始,我学会了要饭!学会了忍受饥饿!学会了以努力运动来换取片刻的温暖,学会了忍受旁人那冷漠而嘲讽的白眼我明白了人世的人情冷暖,我也更加努力的锻炼自己的体魄、力量和速度。从前那些奇奇怪怪的想法直到如今我才明白,这是一种自身锻炼的方法——虽然最初是出于为了和狗争夺食物来果腹的目的!
第二章倒霉的童年(2)
就这样我边要饭边毫无目的的走,衣服已经破烂不堪,鞋子早不知道丢在了哪里,唯一剩下的,就只有浑身充满爆炸力的肌肉和一招保命的功夫——我自己给它起名叫“重击”——不讲花俏不谈华丽,只重实效,一招出必伤。一路锻炼一路自行研究琢磨,功夫不负有心人,这三年来被我练习的可谓炉火纯青,无论是力量、速度还是准确性。这从半个月前那群为了一条狗而要教训我的十多个青年身上得到了很好的验证!
直到有一天我到了又一处地方,那是城边的一条街,那时我又饿了三天,一个看去很老的老头儿看我足足有三分钟,然后跑回了屋里。
我正叹气时,他又跑了出来,手里有一套衣裤,一碗热乎乎的米饭那是我吃的最香的一顿。从旁人的对话中我记住了这个人——老王头儿。
从此,我留在了这条街,帮人干干活,换来几顿饭,但我时刻没忘记当初的那个人——老王头儿。
我记得那年那天是我来到这条街的第一个阴雨天,我正蹲在墙边——老王头儿曾经让我和他一起住,但我没同意。忽然起了一片嘈杂声,还有我最熟悉的骂人声,“是王大爷儿的店铺。”我赶紧跑了过去,正看见五六个人踢着地上的人。我仔细一看,不正是我的恩人王大爷儿么?看这几个大汉一身的纹身,一看就不是什么好鸟。王大爷儿浑身是血,随着雨水流的满地都是,我的怒火“腾”一下就燃烧了起来,我一个箭步拦在了王大爷儿身前,泠泠的看着这几个人渣。他们嚣张的大笑!我动了,蓄满全力的双拳带着我的怒火砸到了这几个人的身上,他们还没怎么反映过来,就觉得浑身上下的力道被抽走了。痛,真的痛,钻进了心里。连他们自己都不相信,就是这片刻的功夫,全躺在了被雨水淋湿的地上
之后,我才知道他们被称做“黑社会”,专欺负小老百姓收保护费。自挨打了以后,他们还扬言要弄残废我,弄死拒绝交保护费的老王头儿。当我听到这个消息后,我终于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要去除了这些个垃圾。
第三章故人见(1)
在这条街道上,一共有四大金刚,分别是大龙、老虎、眼镜蛇和胖哥。我开始找他们,是单条是群殴随你的便。没有谁能受的了我的一击重击,我成了他们的恶梦——在被我打击了三个半月之后,他们都消失了。
我怕那些垃圾再回来找王大爷儿麻烦,终于住进了棺材铺!我也终于结束多年的流浪生活,有了一个温暖的家!
街坊四邻们因为我的缘故到底起意给这条街起了个正规的名字——平安街。就这样平安了六年,我也过了六年的幸福生活。直到大龙他们的再次到来,王大爷儿的惨死,我平静的心终于破碎了!我失去了那个温暖的家!怒火支配着我,彻底燃烧了我心中那原本暗淡的杀意!
我忘不了王大爷儿为了救我而挺身替我挨了的那一刀,更忘不了他临终仍担心我的眼神
龙帮!我,丁聪,来了!
J省的七月天气很热。
胖哥挺着大肚子斜靠在太师椅上享受着夏日的□□,闭目摇着头,不知哼得什么曲。四周围稀稀拉拉或蹲或坐着几个小青年,叼着小烟卷,也有样学样的晃着脑袋。“胖哥,小七回来了。”其中一个小混混儿抬头对胖哥说。
胖哥睁开小眼睛一看,街尾那头一个人影正三步做两步跑的向这边来了,边跑边用手擦着汗水,看那一头的红头发,不正是前几天派回老家打听消息的小七么。
“他们哥几个挺逍遥的吧?都两三个月了也不记得回来报到啦,玩的也太疯了吧?”等小七来到跟前儿胖哥喘吁吁的问。
“出出大事了,胖哥。”小七一脸的汗一想到打听的消息就吓回去了,听到胖哥发问,连忙站在原地回答。
“去,”胖哥懒洋洋的伸了个懒腰,打了个呵欠,“大不了就是弄死那小崽子。能他妈翻了天哪!”“不是,是龙哥虎哥还有五爷他们都死了”小七终于艰难的说完了。胖哥扑棱站了起来,“你说什么?你再说一遍。”小七没想到以胖哥的身材竟然这么利索的就站了起来,咽了口唾沫又重复了一遍。胖哥确信自己没听错后,原本红扑扑的脸霎时变得惨白,斗大的汗珠子劈里啪啦顺脸往下淌,“完了,老五也死了,我可怎么跟少爷交代呀!完了完了。”
第三章故人见(2)
四大金刚当年被一个小孩子打的没处去,不得已都投奔了J省的龙帮。龙帮的少帮主的妻弟外号“尖刀五”,正是胖哥的远方表弟。有这层关系在,他们在省里总算落了脚。省里大人物多的很,想像以前一样风声水起不太可能,还得忍着点儿。只能慢慢来,就这样一忍就是六年整。头几个月听“尖刀五”说起,少爷决定向四周围发展分堂,几个人乐了,便撺掇尖刀五回老家发展分堂顺带解决了心头的那块痛。几个人一合计,胖哥在家坐镇,剩下的伙同尖刀五就杀向了平安街。未曾想,命都搭进去了。
“嘶”胖哥只觉得后脖颈凉飕飕的,“十几条人命啊,丫的你也太胆大也忒狠了吧。”
“你狠我就狠,好久不见了,胖子。”
“谁这么大胆?谁?”胖哥最忌讳别人叫胖子,闻声大怒。几个混混儿也都站了起来,有两个竟拽出了两把匕首。胖哥寻声望去,说话的是个少年模样,就靠在十几米外的树身上,双眼冷冷的盯着自己,那深邃的目光里竟然不带一分人的感情。
“是你,你杀了那么多人还敢来这儿?”
少年不是别人,正是丁聪。这几个月来伤已经养好,还打听清楚了龙帮的势力,原本还有点犯愁该怎么找龙帮的少爷算账,就看见了老相识胖哥。胖哥要是知道,打死他这辈子也不再晒什么狗屁阳光了。真是要倒霉躲也躲不掉,时也,运也,命也!
“给我废了他,死了算我的。”胖哥再也忍受不了丁聪那两道冷厉的目光,叫嚣着手底下的小混混儿围住了丁聪,自己却扭头就跑,还边跑边喊:“都给我上,顶住喽,我去叫人来。”几个混混儿即刻冲了上来,尚未动手,只觉得眼前一花,已失去了丁聪的身影
胖哥刚带着吨位级的身体跑了十几步,就感觉从后边吹来了一阵风——本来在夏日的午后,又过于剧烈运动的时候,应该很爽很舒服,可胖哥现在一点儿也爽不起来——风里裹着一个人,一个让他莫名其妙感到恐惧的人。他就像远古的帝王,不,准确的说是魔鬼,胖哥就是这种直觉。
第三章故人见(3)
“我什么也不知道啊,你去找少爷吧,他现在就在郊外清水大坝附近的观音庙里呢。”只是一个冷漠无情的眼神,不用丁聪问胖哥已经一股脑儿的说了一大堆儿,这时才从身后传来哎呦哎呦的吃痛声
丁聪走了半天,哆嗦的胖哥不哆嗦了,他的嘴角露出了一丝阴笑,“去吧,祝你还有命回来!”
清水大坝旁,观音大士庙外。
丁聪面对面站着一个女孩,那女孩一头飘逸的青丝披散在脑后,樱桃小口紧闭,左嘴角边一颗醒目的美人痣,原本俏皮灵动的双眼此时带着一丝冷漠、一丝疑惑,还隐隐有一丝兴奋。若不是她手里还有一把闪烁寒光的利刃,丁聪几乎忍不住扑了上来。
“是喜儿吗?”丁聪强压抑着冲动颤着声问出了一句。
“你是豆丁哥!”喜儿的眼泪啪嗒啪嗒的流了下来。虽然已经分别十来年,但二人的面貌不无太大改变,相认的两个人终于拥抱在了一起
当年丁聪跑出孤儿院以后,院长等人找了好几天没找到,渐渐就死了心。喜儿趁者大家不注意,自己偷跑出来继续寻找她的豆丁哥哥。谁料几岁的孩子也迷了路回不了孤儿院了,一饿就饿了好几天。快不行的时候,正巧一个过路人无意中看到了蜷缩在垃圾桶里的喜儿
从此;喜儿跟着恩人——后来认了的干爹“走南闯北”,直到几年后她长大了跟随干爹回到了J省才明了其中原由。她的这位干爹可不是一般人物——J省最大的黑道帮派的堂主唐天宝。早几年老帮主临死前把龙头的位子传给了唐天宝,没想到兵堂的堂主沈阳魁认为自己劳苦功高,为龙帮立过汗马功劳,命都差点搭进去,怎么说也该把位子传给他而不是刑堂的堂主唐天宝。于是起了内斗,沈阳魁掌管兵堂,手下人多势力大,唐天宝无奈开始了逃亡。一路上收养了六个孤儿——其一便是喜儿,并将他(她)们训练成了杀手,又联合其他几个被沈阳魁压迫的堂主到底打败了沈阳魁,做上了龙帮的第一把交椅。因为在内斗之时沈阳魁请过一个修真的高手,差点要了唐天宝的命,幸亏他的女儿——修真界大派观音门门主的关门弟子唐傲雪出现收了那个高手,才得以成功。所以特别感激观音门,就在J省郊外立了座观音庙,而他的儿子唐宝宝也经常来这里看他姐姐——如今的观音门门主唐傲雪。为了保护少爷,喜儿、内刀堂堂主邵云和供奉酒中仙都常年跟在身边形影不离,——沈阳魁虽死,他儿子沈彪仍活着,手底下也有一群忠于沈阳魁的人,经常派人来暗杀少爷。偏偏唐宝宝生性洒脱好动,不派些好手保护怎么成?
第三章故人见(4)
丁聪也述说了别后情景,二人俱唏嘘不已。感慨过后喜儿对丁聪说:“豆丁哥哥,你怀疑害王大爷是少爷所为恐怕错了,少爷不是那种嗜血的人。”看丁聪仍有所疑虑的神情,喜儿又解释说:“少爷除了游山玩水就是待在观音娘娘庙,根本不参与龙帮的事物的,怕是这里面有些误会了。”
“误会?”丁聪心里也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判断错了。“干脆,豆丁哥哥你去见见少爷吧,这事妹妹马上让人调查,一定给你个满意的答复。”“好吧。”暂时也无其他办法,只能相信喜儿的话。毕竟龙帮势力大,查件事可比自己一个人强多了,而且喜儿总不会骗自己害自己。
像个古代的书生,鼻梁上卡着一副金丝眼镜,笑起来两个酒涡,绝对的人畜无害形。留着长头发,随意的便装,自然散发一种亲近之意。这就是丁聪见到唐宝宝的第一印象。
绝对的霸王本色!不规则的发型却不显乱,几缕头发垂于额前,刚毅的国字脸,虎目不睁而自威,一脸的风尘疲惫却一点也遮掩不了傲然无惧本色。唐宝宝立刻对丁聪燃起了兴趣。
旁边喜儿趁着二人相互打量之际,把事情的经过和唐宝宝说了一遍。唐宝宝略皱了皱眉,“那就麻烦妹妹过个话,务必三天内查清楚,给这位朋友一个交代。”喜儿应了声走到一边打了两个电话,交代了下去。
唐宝宝笑着走近伸出右手,“你好,我叫唐宝宝。”
“丁聪。”二人握了握手。
“呵呵”丁聪发现唐宝宝很爱笑,后来才知道这家伙自以为笑起来非常迷人——属于自恋狂人那种。
“放心在这住几天吧,很快就会有结果了。反正我也要等姐姐出关。
于是丁聪就住在了观音庙,真的等了三天。
这三天是丁聪无法忘怀的日子。他终于知道并见识了唐宝宝的语言威力。每天天还没亮,唐宝宝大少就进到丁聪的房间里,开始了每天的演讲。先是询问住的好不好,再是吃的怎么样,然后又东家话西家语南方腔北地调,大有治国之策,小到鸡毛蒜皮,或者评评古时哪个美女更漂亮,哪种衣服配哪种首饰
第三章故人见(5)
“天哪!!”丁聪终于领教了什么是用语言来杀人,“他怎么就自来熟呢?他怎么就这么多话呢?”丁聪痛苦的想。可偏偏其中还有一丝奇怪而熟悉的东西,“难道是友情?不能吧?怎么说也只是认识了没几天哪!我想哭。”
不过,从谈话里也了解了一些事儿。唐宝宝出生时嘴里叼着块宝玉,他母亲就直接自己做主起了个名儿叫宝宝,贯以姓连起来就成了——唐宝宝。小时候还好,但他从能说话开始,就逐渐成了家里人的“恶梦”。他太能说了!也不知道在哪学会的知识。无可奈何的长辈们只能连连感叹:“此子必非池中物!能言善辩者,奇才也!”再无二话!
如今唐宝宝已婚,闲来无事——其实是家里没谁和他说话,加上为了躲避他的妻子,只要见她靠近立马以有事为由统统躲开,有多远躲多远!
“我是那种爱说话的人么?你看我一天才说几句话呀!他们这样说我我多冤枉啊。我郁闷哪!我不是爱唠叨的人,我只和熟儿人说说话,聊聊天谈谈理想什么的。我其实挺内向个人!再说,说几句话有什么呀,难道一天到头一句话也不说,像个哑巴似的活着,那也太没意思了。”
最后,唐宝宝同学总结说:“不管怎么说,不让痛快说话活着也就没啥意思了!
丁聪无言以对。真不知道他上辈子是什么投的胎,这个怪胎!
还好,这种罪并没遭太久。三天时光“眨眨眼”就过去了。第四天早上,J省回来信儿了,事情已经水落石出!整件事的经过是这样的:大龙和老虎他们跟随胖哥投奔到龙帮后,就依附在唐宝宝的妻弟尖刀五门下,唐宝宝的妻子正是沈阳魁的亲女儿。虽然唐父掌管龙帮以后,大势已归,却仍有不少沈阳魁的亲信拥戴其子沈彪,并时刻想推翻唐天宝。自胖哥等人投如尖刀五后,这些人得到了一条有用的信息:有一个小子,非常厉害,下手狠。其中有人就想出了一计——栽脏嫁祸,移花接木。你唐天宝不是厉害嘛,我就害你的儿子。又怕丁聪年幼不顶事,于是等了几年。期间唐天宝为了拢住这些人,不顾众人反对,定下了儿子与沈阳魁之女沈金梅的婚事。
直到4个月前,唐宝宝满了24岁和大他3岁的沈金梅结了婚。虽然不愿意,唐宝宝也只能应了,因为他老爹说了一句话:“儿子呀,你也不小了,总要结婚的吧?金梅这孩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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