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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部分

新宋-权柄-第110部分

小说: 新宋-权柄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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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越听到此言,心中不由一动,他与文彦博之关系,始终是若即若离,不好不坏。纵然是石越倾心结纳,文彦博却始终是爱理不理,对石越并没有特别的好感,反倒是对唐康这个孙女婿青眼有加。而吕惠卿更是口蜜腹剑之李林甫,更不必言。惟独吴充,二人很早就在朝堂之上,互相声援,平时也颇有交往。石越更是听说,吴充曾经有意将一个孙女许给石起之长子,只不过宋人招婿,首重进士,吴夫人疼爱此孙女,不欲太早许人,非要择一榜进士不可,方才作罢。此时自己远离京师,朝中无得力之人,万事不便,不若将此人情,专卖给吴充,既让吴充有机会在皇帝面表露一把,又是去一隐忧,岂非公私两便?他主意既定,便即笑道:“此事本府自有计较。”   
当下又与丰稷商议,如何奏功,如何抚恤,如何补给……却是浑然不知,高遵裕的战报之中,已是将种谊之功夺为己功。   
二人商议完毕后,丰稷无意识的向书案瞥了一眼,看见“乡兵”二字,不由笑道:“帅台又在为乡兵之事操劳?”   
石越点点头,喟然叹道:“乡兵一日不罢,陕西一日不能恢复。”   
“朝廷诸公不能及此。”丰稷略一欠身,微微笑道:“然则帅台操之过急也。”   
“救民于水火,焉能不急?”   
“欲速则不达。帅台为政,虽然不惮革新,却向以持重著称,岂不明是理?本朝之制,虽宰相不能专权。一令之下,政事堂、枢密院、诸部寺台、给事中,行文移牒,反复辩议,旬月不决,亦是常事。陕西乡兵,数以十万计,一朝罢之,朝廷焉能不疑惑?帅台策至之日,圣意固难测,而政事堂诸公则已各执己见。诸相真正支持帅台者,以下官之陋见,实不过司马君实、冯当世二参政而已。恕下官直言,帅台便是写再多的奏折,只恐亦无济于事。”   
石越苦笑数声,道:“李潜光先生亦曾为我言之。然义所当为……哎!”   
“帅台何不折衷缓缓图之?”   
“苦无良策!”   
丰稷起身,轻踱数步,皱眉沉思,忽然停步,俯身向石越说道:“帅台欲罢废乡兵,何不从役法上着手?”   
“从役法着手?!”石越反问一句,霍然眼睛一亮,腾地起身,击掌笑道:“相之所言甚妙!”他在房中反复踱了数   
步,苦苦思索,究竟要从何处寻一个借口,来改革这个弊政。   
丰稷站在那里,望着石越,突然想起一事,忙说道:“免役法不可以再行。”说罢又觉得自己不免杞人忧天,当下不由   
自失地一笑。   
石越闻听此言,猛然一惊,只觉眼前豁然开朗,不由哈哈大笑,伸手指着丰稷,笑道:“相之!相之!”   
丰稷被石越一阵大笑,顿觉莫名其妙,又觉尴尬,只得随着石越哈哈干笑了几声。   
却听石越笑道:“相之知否?古今以来,役未有不扰民者,若欲役不扰民,除非免役!”   
“帅台,万万不可!”   
“相之莫急。”石越缓缓笑道,“王介甫之免役法,本府必不再效颦!”   
丰稷不好意思的一笑,欠身拱手道:“免役法未必不佳,只是若冒然再提,只恐朝廷从此多事。朝中有人欲复此政久矣,惟不得一籍口。毕竟新法诸政,只是‘暂罢’而已。”   
石越摆摆手,笑道:“我岂是孟浪之人。相之,可知役法之弊,最烈者为何事?”   
“下官以为,本朝役法之弊,最烈者为衙前,次为弓手,次为里正、户长。至于州县曹司、壮丁、散从以及拣稻之属,百姓受害甚微,此为难免之事。”   
“正是如此。”石越点点头,叹道:“本府巡视地方,询问乡老,亦颇得其情。衙前本是藩镇割据之遗制,‘衙’者,通‘牙’也。其职为守护官物府库,押纲运。自本朝立国,太祖皇帝罢藩镇,选诸道精兵为禁军,州郡所存厢军,非老即弱,且数额亦锐减。于是地方守牧,点百姓为里正衙前、乡户衙前,而以厢军为长名衙前。其后长名衙前亦渐有百姓充者。逮至今日,长名衙前久习于公门,熟知情弊,上下交通,竟有因此致富者。而国家有酬奖衙前之法,亦为长名衙前所独占,里正衙前与乡户衙前,难分一杯羹。盖真困百姓者,里正衙前与乡户衙前也!”   
“诚如府台所言。”丰稷愤慨的说道,“朝廷之法,家产值二百贯可充衙前。于是州县差人,若百姓家中,鸡、犬、箕、帚、锄,只须值得一文钱,便要计算入内,又虚报浮增,只待算满家产达到二百贯,便定差为衙前。入衙门后,上下欺压,各种费用,便花去百贯。最苦者是押送纲运至京或者其他州县,雇佣脚力、关津捐纳所动用之钱物,一次至少三五百贯,大都要衙前自己掏钱垫付。万一失落,更要赔偿。又或者一人为衙前,本已充作场务,官府又要他去押纲运,只得让家人来权管场务,自己去押送,而官府或又有差遣,于是一人为衙前,全家要服役。本家之农务,反倒荒废。而若以家人管场务,未免生疏,若有失落官物,又须赔偿……如此全家破败,弃卖田业,父子离散,沦为乞丐者,比比皆是。现今京兆府内的乞丐,十之八九,谁不曾做过衙前?!”   
石越倒料不到丰稷颇知民间疾苦,他却不知道,百姓这般惨状,此前宋之大臣,多有奏折论及,大宋朝凡是关心时务之官员,大多读过。反倒是石越自己没有时间去读宋朝历代大臣的奏章。   
丰稷越说越是愤懑,又道:“帅台可知弓手之苦乎?”他不待石越回答,便即说道:“弓手之苦,在于役期过久,甚至是漫无时限。一朝为弓手,终身为弓手,竟有四五十年为弓手者!此害亦不逊于衙前。衙前、弓手、里正,惟里正为催赋税,略有微利,然若地方有豪强拒不纳租,则不免又有赔垫之苦!本朝百姓受困于役法者,或者寄田于豪门虚报逃亡,以避役法;或者故意浪费不敢勤劳增产;或者为减低户等,亲族分居;更为甚者,有为成为单丁,而宁可孀母改嫁,或者父亲自缢以救儿子者!”   
石越默然无语,为了逃避役法之害,父亲自杀而救儿子,这件事他却听说过,这是韩绛的奏折上所举的事例,本是新党为推行免役法而攻击差役法的口实。宋朝之富裕,石越固然是亲眼所见,亲身体会;然而宋朝之贫穷,也是不可否认之事实。宋朝固然有前所未有的富裕的市民阶层和缙绅阶层,但是宋朝一样有生活困苦不堪的农民!   
既便不谈论一个人类本身应有良知,仅仅从纯粹的功利主义出发,石越也不认为以中国如此庞大的国度,农民不富裕而国家可以真正的强盛。   
无论表面上有多好看,那都只是用沙子堆成的城堡!   
“里中一老妇,行行啼路隅。自悼未亡人,暮年从二夫。寡时十八九,嫁时六十余。昔日遗腹儿,今兹垂白须。子岂不欲养?母定不怀居?徭役及下户,财产无所输。异籍幸可免,嫁母乃良图。牵连送出门,急若盗贼驱。儿孙孙有妇,大小攀且呼。回头与永诀,欲死无刑诛!”   
丰稷背手诵读此诗,言辞凄恻,石越在一旁听来,只觉句句血泪,不忍卒听。侍立一旁的侍剑,早已是泪流满面。   
“这是?”   
丰稷略觉奇怪的望了石越一眼,叹道:“这是盱江先生李觏的《哀老妇诗》。”   
“原来是李泰伯。”   
原来这李觏是建昌军南城盱江书院的创始人,也是庆历新政的著名学者,曾为太学直讲。李觏去逝已久,不过他的学术观点最近却经常被各大学院、《学刊》所引用、阐发。他的《原文》、《富国策》诸文被一再重印。盖是因为李觏早在十几年前,就明确提出“人非利不生”、“治国之实,必本于财用”,不仅受到王安石的赞誉,也被“石学”一派的读书人所重视。石越本来不曾听说此人,因此自是没有听过这首在当时非常著名的《哀老妇诗》,但是却从《西湖学刊》上,看到过此人的生平。   
丰稷虽然略觉奇怪石越不曾听过此诗,但是他也听说过石越的生平,便也不以为异,只是向石越拱手为礼,道:“帅台若果能解民之倒悬,则天下幸甚,百姓幸甚!”   
石越沉吟半晌,忽然抓起案上写到一半的奏章,揉成一团,一把丢进纸篓当中,慨然道:“罢乡兵、改役法,本府必不敢辞!天下之事,当自陕西始!”   
第四章   
落日。   
长安城,驿馆。   
一个灰袍男子背手站立栏边,默默地看着驿馆的人员替一匹黑色的骏马换马蹄铁,夕阳的金光洒在他乌黑的长发上、肩膀上,仅从背面看去,就已知此人俊逸不群。   
“镇卿!”   
灰袍男子转过身去,赫然竟是吴安国。看清唤他之人后,他的脸上不禁闪过一丝讶异之色,道:“田兄!”站在他面前的,竟然是田烈武!   
“你如何会在此处?现在到处在传言,道是平夏城大捷,你不是在高遵裕部下么?”田烈武看起来似乎比他还要惊讶。   
吴安国默默摇了摇头,略带讽刺的说道:“是驻陕西路安抚使司监察虞侯、致果校尉向安北要召见我。”   
“向安北?!”田烈武大吃一惊,问道:“你犯了军法?”   
“骄横跋扈,目无长官,有违军中阶级之法。”吴安国嘴角微翘,讥讽之情见于言表。   
“战争方起,便是有过,也应当军中处罚,以便效用,如何还要递交帅司处置?”田烈武大摇其头,却不去问吴安国是不是真的“目无长官”。   
吴安国脸色却渐渐黯淡了下去,叹道:“部下都死光了,呆在平夏城,又有何益?”   
“啊?不是大捷吗?”   
“什么大捷!”吴安国冷笑道,“双方死伤差不多,不过是击退了西贼的进攻而已。两个翊麾校尉殉国……”说到这里,吴安国突然想起薛文臣平素对自己的关照,王傥战死前说的话,“忠烈祠相会!”他不禁轻声的念了出来。   
“什么?”田烈武显然是没有听清。   
吴安国猛地一惊,回过神,目光又移到那匹黑色的骏马身上,淡淡说道:“没什么。”沉默了一会,终于想起田烈武本来应当在京师,便又问道:“田兄如何也到了京兆府?”提起此事,田烈武不由得兴高采烈起来,笑道:“我是调至龙卫军任权军行军参军,准备先至帅司报到。”   
“军行军参军?”吴安国不觉愕然,军行军参军,最低也需要正八品上的宣节校尉才可以担任,而自己与田烈武在军中资历相俦,却不过是从八品上的御武校尉,文焕以武状元从军,也不过是正八品下的宣节副尉,这田烈武如何却是官运亨通至此!   
“只是代理而已。”田烈武不好意思地笑了笑,道:“还有个‘权’字,我只是宣节副尉,资历不足。因金将军竭力推荐,才有这次机会。”   
“恭喜。”吴安国淡淡地抬了抬手,他对田烈武的官运,倒并不嫉妒。军行军参军的确是升官之途,按大宋禁军转迁之制,一般来说,指挥使不能直接升为营副都挥使,而须先至军一级担任军行军参军,然后方得升迁。田烈武一朝至此,升迁自然是指日可待。不过他却不知道,田烈武之所以能调任龙卫军行军参军,很大的原因是因为田烈武深得其长官金彦的欣赏,兼之又有薛奕的推荐信。   
田烈武没在意吴安国的神态,挠了挠头,笑道:“论打仗的本事,我远不及你,若是镇卿你也能来龙卫军就好了。”   
此时正值吴安国倒霉之际,若是换作别人口出此言,他必然要以为是讥讽之言,立刻便要变色。但这话由田烈武来说,吴安国却知是出于至诚,当下只是微微一笑,道:“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   
“什么伯乐?千里马?”田烈武哪里又读过韩愈的文章?一时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想了一会,方笑道:“若说马,听说龙卫军的马倒全是好马。镇卿,你看这匹马怎样?”他手指的,正是不远的处那匹黑马。   
“此马头高而颊瘦,耳小而向上有力,眼大而鼓,嘴鼻宽大,马鬃不厚,腰肢不长不短,马肚亦不大,后腿微曲,马蹄不大不小,毛色纯黑而亮,额头更有白斑,真是好马!”吴安国一向少言寡语,此时却是一口气赞来,显然对这匹马已是观察良久,又甚是喜爱。   
田烈武听了个目瞪口呆,半晌方笑道:“镇卿真是知马。我虽知道这是匹好马,但却说不出这许多好处来。可惜这匹马不是我的座骑,否则当送给镇卿。”   
“这是谁的马?”   
“是种谔将军的马,皇上这次任命种将军为龙卫军都指挥使。”   
“种谔吗?”吴安国点点头,道:“不知比之其幼弟种谊如何?”   
“这……”田烈武别说是不知二人高下,纵然是知道,也不敢乱说。   
吴安国却毫无顾忌,“种谊将军治军严整,临阵对决,料敌先机,实是国之良将。只是用兵太过保守,有点不思进取。此国朝名将之通弊。种谔几年前曾败于西夏,因此关中传言,种子正虽与其兄种古、弟种诊并称‘三种’,然只怕尚皆不及其幼弟种谊,更不及乃父种团练多矣……”   
“镇卿不可造次胡言……军中严阶级之法,诽议长官,其罪非小。”   
“大丈夫何必畏畏缩缩!”吴安国哼了一声,讥道:“种家久在西军,天下皆道‘种家将’,久闻种子正之志,是想占据横山。然我料定其今虽为龙卫军都指挥使,亦无能为也!”他话音刚落,就听到背后有冷冷的说道:“是吗?”   
吴安国与田烈武不料有人偷听,不由吃了一惊,忙回头望去,却见是一个身着布衣的中年汉子,挽了衣袖,露出了结实的小臂。一张国字脸上,剑眉入鬓,双目炯炯,颇见豪气。他虽然粗衣布服,但站在那里,不知怎地,竟有一股领袖群雄的风范,倒似是统率过千军万马一般的人物。只是打量吴安国的眼神,却颇为不善。二人皆不认得这是何人,吴安国便冷笑道:“足下有何指教?”   
中年汉子冷哼了一声,道:“我刚才听你说种家将名不副实,又说种子正不能成其志,便想问个端的。”   
“我为何要对你说?”   
“莫不成阁下只是个只会背后嚼舌根的小人?!”中年汉子淡淡说道,神色之中便隐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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