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见穿越悍妇霸良夫-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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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的是,个逃跑计划终究还是仓促,只来得及摸清楚金山寺内的地形,可寺外的地形,就陌生得很,没走多远就迷方向,好不容易跑出金山,准备迅速逃离镇江的时候,被隋清泉带着人,在城门口堵个正着。
“姑娘要往何处去?”
隋清泉慢吞吞的声音,真的很荡气回肠,再配上他那张赏心悦目的脸蛋,让莫亚的肚子花花肠子,全部打结,有痛,又有喘不过气,个美真不好对付啊。
眨眨眼,莫亚也没有逃跑失败的沮丧,反而副理直气壮道:“去余杭。”
“为何要去余杭?”
隋清泉似乎很疑惑,只是那个表情来得慢去得也慢,而莫亚也表现出十足的耐心,让隋清泉把疑惑的表情做完,才继续把想好的借口出来。
“适才游览金山寺,听寺中和尚个故事,本姑娘很感兴趣。”金山寺嘛,还有什么故事比白娘子更动人的,莫亚把白蛇产子后法海收妖那段讲得口沫横飞,听得春华眼泪都快留下来,才口气道,“所以本姑娘要去西湖边,看看雷峰塔底下,是不是真的压着白娘子。”
个借口……还真人没办法挑剔。隋清泉看着莫亚,眼中又闪过抹兴味,倒是他身边的那个书童,上窜下跳的道:“胡,在金山边上长大,怎么就没听过什么白娘子的故事。”
难道个时候还没有出现白蛇的传?莫亚虽然样想着,不过嘴上可不饶人,道:“见闻少就算,还当众出来,自己丢脸不要紧,把主人的脸也起丢,羞不羞。”
边边刮刮脸,把个少年气得脸都红。
“色不早,姑娘还是先回舍下休息晚,明日再走,否则若是半夜三更,于郊外遇上不测,清泉心中难安。”
隋清泉得太慢,么长的句话等他完,委实不易。不过莫亚已经没有不的权利,没瞧见人家身后是串冷冰冰死人脸的下人,随便上来个,就能把提着走。
要是温小弟在就好。
个时候,分外想念个听使唤又能干的超级金牌打手。离开莫家,就遇上温如玉,似乎是穿越以来,遇到的最幸运的事情。
可惜,幸运不会永远跟随。发誓,如果温如玉现在出现,救于水火中,定原谅温如玉扮猪吃老虎欺骗的事情。
逼婚?
隋清泉个人没什么不好,好吃好喝的供着,还赏心悦目,唯的缺就是话行动太慢,慢得莫三小姐有时候都想抽他的巴掌,不过看看那些守在门外的死人脸,还是稍稍收敛自己的行为,不抽隋清泉的巴掌,只在别人看不到的角度,偷偷的拧隋清泉腰上的肉。反正隋清泉反应慢,等他露出疼痛的表情,咱们莫三小姐要不是正襟危坐的吃心喝茶,副和无关的模样,要不就是早走得无影无踪。
为此,隋清泉身边的那个小书童隋安,几次来找莫亚的麻烦,当然,小小书童再刁,能刁得过咱们莫三小姐,都犯不着亲自出手,只让春华丫头抛几个媚眼,就把还是童子鸡的小书童给臊走。不过么来二去,倒把春华和隋安之间,给臊出感情来,两个人姐姐弟弟,叫得无比亲热,还把次劫人的原委,给套出来。
果然,美人计就是好用。
隋清泉倒也没有谎,确实是劫错人,只不过人家要劫的对象,居然正是那位赫赫有名的金燕子。起来位金燕子,也有个爱好,就是扮装,偏偏莫亚走的时候图方便,也做装打扮,只是跟春华话的时候,忘掩盖嗓音,被那些早就埋伏在路边的黑衣人们认出儿身。
也不知道事情怎么会么巧合,隋清泉得到的消息是,金燕子也会在个时间走条道,身边也只带个丫环。
于是莫亚就么阴差阳错的被绑。
对此,莫亚很是生气的翻着白眼,有么老相吗?那只金燕子是两个孩的妈耶,就算是扮子,年纪也对不上号啊,再也不会武功,如果真是金燕子,会不反抗就被拿下吗?隋清泉的些手下,真是个个白痴透顶,脑袋里连个弯都转不过来。
至于隋清泉为什么要劫金燕子,就涉及到江湖上的地盘争夺,莫亚不是很感兴趣,其实早就猜得到,江南道么大块地方,那些江湖人怎么可能任由个人骑在头上,种争斗必定时时发生。想来平时金燕子身边定然跟着大批人手,不好下手,次只身出来,十有八九,就是为那个在烟雨楼里被温如玉打伤的李红绮。
想到里,莫三小姐吐吐舌头,心里暗道:如果不是隋清泉劫,指不定跟金燕子正好迎面相撞。也不知到底应该算是隋清泉救条命,还是救金燕子条命。
弄清楚个问题之后,莫亚想跑的心思就淡几分,反正已经得罪金燕子,早晚会被金燕子寻上门来,个隋清泉既然敢打金燕子的主意,想来也是有几分本事的,不失为把保护伞,于是也就安心在向禅山庄住下来,再,有美可以赏心悦目,怎么也不算吃亏呀。
不过,有个问题,咱们莫三小姐没有考虑到,那就是隋清泉不是温如玉,别看人家话慢,行动慢,可是人家做事那叫个雷厉风行,不愧是庄之主,敢打金燕子的主意的人。
“是什么意思?”
看着摆在自己面前东西,莫亚有些糊涂。
今是住在向禅山庄第十,大早,隋清泉就派人送来五大箱衣服,两大盒首饰,屋里家具物什也焕然新,大红的被褥看上去有些喜气洋洋。
“庄主请莫小姐换新衣,梳头开脸,上前院敬茶。”来送些东西的是山庄的总管。
莫亚还是没反应过来,反而是春华机灵些,在旁边道:“小姐,是……纳妾的仪式!”
纳妾?!
终于明白是怎么回事的莫三小姐下子火,脚踹翻箱衣物,破口大骂道:“去妈的,能让老娘为妾的人,不是死绝就是还没出生,去跟隋清泉,要么他刀抹脖子,要么他把自己塞回娘胎去,老娘还可以考虑考虑……”
气,消失许久的自称也冒出来,把总管听得愣,好会儿才回过神来,重重的哼声,道:“庄主定下的事,可由不得,来人,替莫小姐更衣梳头。”
几个庄里的丫环围过来,还着什么“庄主看上小姐,是小姐百年修来的福气”,“不要不知好歹,惹庄主生气没有好果子吃”,听得莫亚火气又冒三丈高,手往袖子里摸,就摸出大包时刻不离身的面粉来,往空中那么洒。
些丫环可不是那些冷冰冰的死人脸,顿时被面粉洒得满头满脸,个个尖叫起来,莫亚毫不客气的把些眼睛被面粉迷住的丫环往那个总管身上推,趁着总管手忙脚乱的时候,拉春华,闪身出房间,边跑边恨声道:“就知道个隋清泉不是好东西,敢打本姑娘的主意,早晚别落到本姑娘的手上,定把他扒光衣服扔进尼姑庵,让他爽个够。”
“扔、扔进烟雨楼不就可以吗?”春华边跑边脸红红道,像隋清泉种美,放在妓院里,恐怕能让众姐妹吸干精血。
“跟尼姑比起来,楼里的那些姑娘太温柔,要如狼似虎才好。”莫亚其心不可谓不毒。
“……小姐,您真不怕冲撞菩萨啊……”春华很无语,就算是出身青楼,也不如莫亚样生荦不忌。
“本姑娘不信鬼神……”
莫亚还没有完,猛听到耳边传来阵轻笑,那慢吞吞的音调,还有拖得回肠荡气的声线,不是隋清泉又是谁。
“隋清泉,出来。”
前方拐角处,显露出隋清泉慢吞吞的身影。混蛋今居然穿身喜气红衣,看上去十分的招摇,好像树枝上已经成熟的果子,让人垂涎欲滴。
“莫姑娘果然不同于旁人,清泉没有看走眼,不知……”
“闭嘴。”莫亚可没有兴趣听他慢吞吞的完,给他个大大的白眼,“姓隋的,要不是看有几分姿色,本姑娘今定要扒的皮,有什么目的就直,少跟姑娘来套。”
“清泉只是爱慕姑娘而已。”隋清泉缓缓道,不过双眼睛却眨也不眨的看着莫亚,眼中的兴味,也越来越浓。
“真的?”
“清泉此心,可昭日月。”
“那就挖出来本姑娘瞧瞧。”
“……姑娘如何心狠至此?”
“是其行不端,其心可诛,本姑娘可不是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千金小姐,被三言两语就能骗过去。”
“清泉冤枉……”
音调拖得更长,听上去也更加荡气回肠,简直堪比余音绕梁三日不散。再配上副缓缓浮现的委屈表情,把莫亚寒得背上的毛都快竖起来。
“停停停,别再枉,好像狗叫……好吧,就算本姑娘相信,爱慕本姑娘是不是,既然如此,为什么要样委屈,本姑娘就不配当正室,居然用妾室来埋汰本姑娘?”莫亚气势汹汹。
隋清泉愣下:“姑娘想要明媒正娶?”
“怎么,本姑娘不配吗?”
只手叉在腰上,十足茶壶状,谁看到莫亚副样子会声配呀。
“配,当然配……”隋清泉好像被泥巴糊眼,慢吞吞的头,“那就明媒正娶吧,来人,准备八抬大轿,凤冠霞披,今日就拜堂成亲。”
“今?”莫亚吃惊,“喂,怎么诚心也没有,起码也要选个良辰吉日,再找个算命先生看过生辰八字,还有下聘啊,回礼啊,互换婚书啊,大摊子事。”
隋清泉缓缓眯起眼睛,笑下,慢吞吞道:“今日便是吉日,八字已然合过,至于聘礼婚书,日后再补也样,若是错过今日,下次吉日要等半年才行,清泉性急,等不得。”
就他样的,还敢性子急。莫亚没好气的想着,却知道自己的缓兵之计泡汤,时间也想不出别的借口,只得恶声恶气道:“本姑娘要回房梳洗更衣,有春华伺候就够,别的人都撤吧。”
隋清泉笑眯眯的做出个请便的姿态,莫亚就拉着春华,头也不回的走。
回到房间里,被踢翻的衣箱,还有那些撒地的面粉,已经全部被人收拾干净。莫亚把门关,在屋里绕来绕去,副完全想不明白的样子。
“春华,个隋清泉到底有什么阴谋?”
“阴谋?”春华摇摇头,“庄主好像是真的想娶小姐呀。”
莫亚白眼,道:“跟他才认识几?”
“见钟情啊。”春华倒是挺乐观,完全不像是从青楼里出来,还懂得做梦。
“胡扯,那混蛋表面无害,其实是个腹黑,他么急冲冲的想娶,肯定有阴谋。”
莫亚捏捏拳头,又想起温如玉。要是温小弟在就好,直接打出山庄去,还在里费什么脑筋,可恶,到底还是没有人不行,次要是能脱险,定要找个高手当保镖。
“小姐……”春华扭扭捏捏,好会儿才道,“恕春华多嘴,您有什么地方值得利用吗?”
“……”
莫亚哑然,得也是,要色没色,要钱没钱,更没有什么可利用的背景,难道那个隋清泉是真的想娶?
呸呸呸,才不信,平空会有张长期饭票落到头顶上,而且还是财色兼备的长期饭票。
几乎同时,书童隋安也正在隋清泉身边嘀嘀咕咕:“庄主,您个计划真的能行吗?金燕子会为个人来闯庄?”
隋清泉站在池塘边上,慢吞吞的洒下把鱼饵,然后淡淡的笑。
金燕子
向禅山庄的那些死人脸们,办事效率还真是挺高,才半时间,就已经把花堂布置好,当隋清泉再次请人来让梳头换装的时候,莫亚张脸都黑。
此时此刻,莫三小姐深刻的意识到什么叫做暴力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但是却能让所有问题立刻从眼前消失。如果现在手中有把枪……那也没用,不会使,如果现在手中有根防狼电棒,再配上用之不尽的电源,就有信心带着春华路电出去,就不知道些死人脸被电流电过以后,还能不能保持副瞧就心烦的死人脸。
还有那贼慢贼慢的隋清泉,用百伏的电流电他下,看他还慢吞吞不。
想像是很美好的,而现实是残酷的,莫亚此时也只能捏着拳头意淫下,然后让春华给梳头换衣服。
形势比人强,莫三小姐还是很有墙头草潜质的,至少在目前,胳膊拧不过大腿。
在春华给梳头的时候,拿着把剪子在研究,看上去挺锋利,不过会不会在没戳到别人之前,就先戳到自己?
想想,莫亚放下剪子,又拿起支金簪。簪尖很锋利,不过簪头很漂亮,用金丝绕成的只蝴蝶上面,缀着两颗米粒大小的珍珠,看就知道是纯正的然海水珠,那光泽比后世满大街都随处可见的养殖珠温润百倍。的
拿玩意儿去自卫,是不是有些暴殄物?莫三小姐思考再三,没舍得。
翻来翻去,最后,从抽屉的角落里,翻出几根绣花针,贼笑着全插在喜服的衣带上,然后放下衣带,垂下手用宽大的袖口挡住露在外面的针尖。
嘿嘿嘿,本姑娘虽然不是什么三贞九烈,不过如果姓隋的真的要霸王硬上弓的话,也得也吃姑娘刺。
到上轿的时候。
八抬大轿抬,跟白痴似的,就在镇江城绕三圈,绕得莫亚昏昏欲睡,不自觉的就回想起当初从莫家出嫁到温家的时候,在路上不也么昏昏沉沉,然后就碰上山贼,再然后温如玉那笨蛋就跑过来不知道是救人还是劫亲。
哎……想温小弟。
温小弟,就再来劫次亲吧。
发誓,谁来劫亲,就嫁给谁,呃……当然,依旧保留收纳面首的权利,不会多的,到目前为止,还只有个温小弟让起收藏的心思,的眼光还是很高的,不是谁都能让看上眼,例如那姓隋的。
正在边信誓坦坦,八抬大轿猛的停下来。
莫亚眼睛亮,真有人劫亲?赶紧掀开轿帘,看之下,顿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