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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2部分

魔炼大陆游学记-第182部分

小说: 魔炼大陆游学记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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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无法干扰的召唤之术,张渺失望的发现。在自己的连番魔法攻击之下,那魔法咒语的颂念一直没有间断,对手也没有因为外在的打击而发生魔法反噬。按理说,被他的魔法持续轰中以后,那个女门徒应该早就死亡才对。但她不仅没死,反而越发大声的念出咒语。她那般歇斯底里,似乎要用尽她的所有力气。
终于,丽丽丝的身子像破麻袋一般软了下去。一个极亮的巨大金色轮廓蓦然出现在她的身后。这个刚刚出现的不知名生物一落地就大放金光,刺得人完全无法睁眼。
张渺的心头升起一股惧意。那是因为周边的黑暗系魔法元素对于天生对头的自然反应,传递给施法者的心灵之语。他能够感受到其中蕴涵的光明系魔法元素,那么纯粹,那么深重,那么浓厚,那么……可怕。
“是燃烧灵魂而召唤出的光明元素使,不好办了。”青鸟忽的飞离张渺肩头,“赫墨斯,你自己当心。”说完,它就轻盈无比的飞走了。
张渺这会儿可没心思去谴责这位临阵滑脚的“好妹妹”,他的全副精神都放在面前的对手身上。丽丽丝现在已是可以忽略的濒死之人,但她拼死发出的魔法却是不可小觑。这种燃烧灵魂的魔法除了掌管灵魂元素的灵魂女神以外,只有两种人物能够施展:一是拥有坚定信仰的狂信徒,二是能够精神力强悍到足以影响灵魂的精神魔法师。丽丽丝不仅是个真正纯粹的狂信徒,还是个精神力强大的银瞳魔法师。两厢叠加之下,她的拼死一击威力加倍,很是棘手。
更麻烦的是,在燃烧灵魂以后,若是施放的普通魔法还好对付,偏偏丽丽丝选择了召唤元素使这种方式。由于她是以光明神狂信徒的身份使出的召唤魔法,这个刚刚出现的光明元素使拥有近乎半神的力量。若是赫墨斯还是黑暗神之身,对付一个半神自然不在话下。但他现在是张渺,一个百分之百的人类。以人类对抗半神,困难重重。哪怕他早已超出人类魔法师的境界,也终究是个人类。
咒语的尾音还在树林间回荡,缭缭绕绕于风中飘散,丽丽丝终于咽下了最后一口气。她的鲜血已经流干,身躯渐渐化为烟尘,灵魂也燃烧殆尽。数秒之间,从灵到肉,丽丽丝的一切都随风而逝。自此以后,无论现世还是冥界,再也没有丽丽丝这个人的任何存在痕迹。这是燃烧灵魂之术的必然代价,魂消魄散的注定结局。
与之相对的,是那个元素使的浓缩成形。那团让人畏惧的金光渐渐凝结成完整的形体,变得和爱洛斯的模样有几分相似。
元素使并不会说话,这并不妨碍它用行动来表达自己的意思。一个硕大的光幕从天而降,顷刻间涤荡树林中的黑暗系魔法元素。张渺可以清楚的听到那些元素于恐慌中被驱赶的声音。
虽说是半神,但实力似乎已经快要接近神了啊!张渺心里评估着,它连领域也使得和爱洛斯有几分相似。
“好吧,既然如此……”张渺倾听着黑暗系魔法元素的远离之音,心情有些沉重,“我也用光明系魔法吧!没法了,在光明领域之中很难吸收黑暗元素的力量,我也只能拼一拼了。”
他微微眯起眼睛,身子更加挺拔。一团金光渐渐在他身上凝聚。他的灰色头发无风自扬,在金色光团里飘飘荡荡。黑色的身躯和金色的荧光混杂一处,让光团内部看起来半是阴影,半是光明。他默念着魔法咒语,对面的那个光明元素使也是一样。
森林里的时间似乎静止了。森林内,很危险,所有的生物都能察觉到这一点。一时间,各种各样的魔兽、动物、魔法植物纷纷骚动起来。即使在森林边缘,那些触觉敏锐的魔兽也开始恐慌的进行大规模奔逃。像是恐惧病毒席卷了森林,一切有灵觉的生物都在为保命而拼命奔跑。
亮的眩目的森林中央,方方正正的金色领域之内,那两团浓郁得吓人的金色光明系元素,终于碰撞到了一起。
“轰”的一声后,森林中央被炸开了一处直径超过几十公里的大圆洞。爆炸过后,当地只有大片空白,任何生命迹象都不再存在。
此时,远在大陆西部的皮炎,和身处神殿的爱洛斯,同时心头一悸。
“怎,怎么回事……”爱洛斯浑身是伤的瘫软在地,有气无力的说,“我的心,刚才好像痛了一下……”
“主,主人……”基美拉趴在地上完全不能动,大嘴巴忽闪忽闪的,“您,您还好吧?”
“放心,死不了。”爱洛斯咬牙切齿的说,“该死的哈迪斯!我就不信他伤得比我轻!”
话虽如此,他的心中仍然闪过一阵后怕。战斗已经结束一、两天了,但他依然连医治自己的力气都没恢复。冥王的实力果然非同一般,虽说头几个小时两人不分胜负,但再继续战斗下去的话自己恐怕不是他的对手。要不是创世法则的限制,两个主神的战争很可能是以光明神的战败身亡而结束。所幸爱洛斯在这一万年里日日研究着体内的战神神格和智慧神格,终于能同冥王哈迪斯势均力敌的对抗三个小时,斗个双伤。在创世法则到来以后,哈迪斯无法留在现世,被迫回到冥界,这才让爱洛斯逃过一次必死之局。
“哼,只要我能扛过前几个小时,你冥王再厉害又有什么用?”爱洛斯气愤的想着,“等我的封印完全解除,等我得到了灵魂神格,我一定会毁灭你的神格,破坏你的神魂!还要接管你的冥界!”
而此时,黑色盔甲上伤痕累累的冥王回到自己的宫殿。他的伤势也不轻,为了不让帕塞芙看到自己的惨况,他特意在冥界深渊中待了两日,补足力气才回到宫殿。即使如此,他的神力也是损耗巨大,连走路都不太利落。
“帕塞芙……”他惊异的望向门口站着的绿衣身影。接着,他的声音颤抖起来:“你,你全,你全好了?”
“是呀。”娇俏面容的帕塞芙淡淡应道,“我的神格被修补好了,这还要多谢你呢!”
“只要你能恢复……”哈迪斯的话还没说完,帕塞芙就打断了他:“我要告诉你,我要离开你,离开冥界!”
“你,你要用本体去现世?你,可以像以前一样,使用青鸟做身体媒介去现世看看……”
“青鸟?除了能自由来往冥界以外,青鸟什么力量都没有!哼,我为什么要听你的?哈迪斯,我再也不会听你摆布了!”
“我,我不是,我没有……”哈迪斯想要上前拉住她的手。但是,一道寒光闪过,哈迪斯低头看去,一柄利剑穿过他的黑色盔甲,透胸而过。
“帕塞芙……”哈迪斯低低叫着,一跤跌倒在地。
帕塞芙扬起头,看也不看的跨过他,稳稳当当的向前走去。她的背影渐渐变小,哈迪斯的嘴边只剩一丝苦笑:“帕塞芙……不,不要离开我……”
但是,已经远离的帕塞芙听不到。冥王呆坐在地,被帕塞芙刺中的胸口满是冰凉,很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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兽血沸腾结束了,惆怅中。为了表达纪念之意,这节特意弄个银瞳出来,哈哈……虽然完全是八竿子打不着的种族……
第二十节 达芙妮的月桂
帕塞芙恨恨的走在终日灰暗无光的冥界,对于哈迪斯的不满和怨愤依然溢满她的心房。
方才的那一剑,帕塞芙下手并没有留情。虽说要不了冥王的性命,但伤上加伤,哈迪斯怕是要将息很久才能动弹了。
离开冥王宫殿之时,帕塞芙没有半分心思去确定哈迪斯的伤情和生死。虽然那个男子是她的丈夫,虽然万年来他对她极好,虽然她能恢复健康和力量全是因为他的缘故,但她丝毫不领情,怒火早已充斥她的大脑。
就在几个小时前,她干了一件在旁人看来有些可耻的事情——临阵脱逃。在她看来,若是她的青鸟分身能发挥神族的一分实力,她也不会丢下赫墨斯一个,独自逃回冥界。因此,此刻她的心里并没有多少自责,只是一味的怨恨着哈迪斯,把自己的逃跑行径都归罪于他。
帕塞芙并不知晓战斗的结果,但她笃定赫墨斯并没有败亡,因为冥界并没有迎来他的灵魂。这样想着,她总算能平复些许情绪。
就这样,她一边慢慢习惯着使用自己的本体,一边向着冥界入口行进。当她接近冥河区域的时候,一个巨大的阴影突兀的投射过来。她抬头望去,拥有三个巨大脑袋的怪物出现在她的面前。那是为冥界看守地狱门户的顶级冥兽——地狱三头犬。
“请您止步,殿下。”地狱三头犬最中间的那个头说道,“身为冥后,您不能离开冥界。”
“让开!”帕塞芙冷冷喝道,“真是令人讨厌的狗头!”万年前帕塞芙曾经和冥界怪物大战一场,三头犬的厉害她很清楚。但她压抑不住对那臭狗的记恨和厌恶,想也不想就要教训对方,尤其是在地狱三头犬固执的拦住她前路的时候。
三头犬正中的那个头还要说话,帕塞芙的魔法已经轰了过来。边上的两个头兴奋的“嗷嗷”直叫,也开始大口大口的喷出地狱之火。那是两个好战份子,有架能打,它们求之不得。
于是,漆黑幽深的冥河之畔,轰隆的巨响四处回荡,帕塞芙和地狱三头犬缠斗起来。
……
大陆西部,莱芜共和国的首都,艺术之都达芙妮城,皮炎等人刚刚找好落脚的旅店。
这里是拟音使的圣殿,大陆著名的歌剧之城,也是美丽的月桂之城。据说此地在上古时代是月桂女神达芙妮的神殿,大地上遍种月桂。莱芜人便以女神之名为自己的都城命名。在大陆各国的历史教材把神族归为恶魔一类的主流思想之下,莱芜国是唯一一个公然把自己和神族传说挂钩的国度。这是因为莱芜人的艺术细胞和浪漫细胞过分丰富。能和神族扯上关系,他们不以为错、反以为荣。
莱芜号称艺术之国,万年前的神族故事成为他们进行艺术创作的最好素材。揪着这个借口,莱芜国硬生生在其他国家的反对声中存活了下来,并且近年来对于神族的传说更是有了追捧、迷恋的趋势。正因为此,许多国家禁止本国国民进入莱芜国,也不许莱芜人在本国进行涉及神族内容的演出。这样一来,在广大民众的心目中,莱芜国反而成了一个高雅而神秘的所在,复古和时尚的完美结合体。尤其是那些喜欢附庸风雅的贵族、高官们,把到莱芜国观看表演作为最有品味、最具格调的一件事情。即使在战火纷飞的现在,莱芜国的各大剧院仍是人满为患。
皮炎之所以选择此地作为自己新旅途的第一站,正是因为莱芜国毫不避讳万年前的神族文明。在这样的氛围下,一个真正的神明想要不着痕迹的隐于人类之中,这里就是最好的地点。或许,在这里能够找到光明神爱洛斯的神殿踪迹。
此时正是七月之末,达芙妮城一片月桂飘香。在众人居住的旅店里,也是随处可见棵棵月桂。
“花花,你在做什么?”清早起来,猪猪发现月桂树下早有一人。花花正仰着头,从枝头摘下一束束狭长的绿叶。
“我请求店老板让我取用一些月桂的叶子,它们是很不错的药材。”花花一边采摘一边解释,“它能助消化,抗菌止痛,对皮肤极好。对了,有种特殊的斑纹月桂叶还有强烈的麻醉效果,西方有些魔法师很喜欢拿它的叶子做魔杖的装饰呢!”
“魔杖的装饰?”猪猪吃吃笑起来,“难道他们想用魔杖上的叶子熏倒对手?哈,这个想法不错,就是效果肯定不如我的‘小猪’!”
“对。”花花抿嘴一笑,“斑纹月桂叶并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麻痹效果,但它胜在隐蔽性好。一般人都不知道那魔杖上的漂亮绿叶装饰会有麻痹作用。你想想,两个人对战的时候,一方于不知不觉中吸入香气,导致施法时精神迷糊,在输了以后还得以为是自己的失误所致呢!比起你那霸道无比的大王花,斑纹月桂叶可是迷人细无声啊!”
猪猪听得两眼放光,一迭声道:“哪里有这种叶子?快些告诉我!我又能多一种厉害武器了!”
“斑纹月桂数量稀少,大多是高门大户私人培植的。而且它和一般的月桂叶几乎没有外形上的区别,外行人很难辨别。”花花为难的说道,“就算是我,也只是知道那斑纹叶的作用,没有见过真货呢!”
猪猪嘟起嘴来,缠着花花询问辨别斑纹月桂的方法。两人正说着,其他人也陆续走入庭院,一起听花花讲述斑纹月桂的特异之处:“那斑纹月桂的与众不同之处就是在强光下它的叶脉中心位置会有细小的斑纹。因为那些斑纹很细小,一定要在最耀眼的阳光下才能发觉,所以用肉眼很难辨别出来。”
“喔……”猪猪一摊手,“要我在大热天里逐一翻看每片叶子,我才不干呢!不找啦!反正我有小猪就够了!”
“我来找找看,反正我有空。”说话的是金笃。他冲着花花温和一笑,“你一定很想研究一下这种叶子的麻*醉药效吧?不知道我们的运气是否好到能在这里碰上一株斑纹月桂。”说完,他就用“飘浮术”升到半空,拧开手头的聚光灯,就着强光一片一片叶子察看起来。
“金笃真是温柔体贴、细心周到啊!”毛毛球促狭的笑道,“花花,你好有福咯!”
花花羞红了脸,低头不语。其他人打趣了几句,见花花的脸已经红得像要滴血一般,这才住了嘴,嘻嘻哈哈的往街上去了。
众人都乔了装,换了厚重的衣服,倒也不怕被人认出来。在达芙妮城的闹市区,猪猪、花花和毛毛球四处游看,大饱眼福。宋槐倒是没心思游玩,跟在几人后面一脸警惕。皮炎有气无力的走在最后,越加轻挽她的胳膊,低声同她说着话。
皮炎身上的伤口已经愈合,精神力却只有平日的十之一二。她拼着仅剩的精神力,给自己和同伴都罩了一层假的精神波动。这样一来,众人等于变成一个全新的身份,安全大有保障。她自个儿却是累得死狗一样,在逛完主要街区以后,便再也走不动了。只是她心里想着,众人的前途艰辛,祸福难测,大家能有一日休闲游览的时光殊为不易。看着朋友的笑脸,她宁可自己多受累,也不愿扫大家的兴致。
“大家休息一下吧!”越加看出了她的疲累,大声招呼道,“我有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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