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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部分

杀无尽-第54部分

小说: 杀无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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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另一边的恶魔军团却不动声色,他们不欢叫,但也没有因为己方代表被打下马而感到羞惭。也许,魔鬼们就是这样,也许,另有隐情。
    暗骑士站了起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乌金甲上留下的火焰的烙印,满意地点了点头,“很好!你有资格死在我的手下!你面对的是来自地狱最底层的嫉妒之王夫兰沃斯!在冥界,我被称为暴恩大将军!安德尔,受死吧!”。
    大天使回忆着,在他数百年的记忆中,并不记得地狱里有什么有名的恶魔头目叫夫兰沃斯。而冥界,在人间战斗打响之前,他几乎一无所知,在他的印象中,也无非是些白骨与腐肉的组合体,再高级些的也不过是会使些咒术皮包骨。想到这里,他毫不在乎地信步向前走去,毕竟他试探性的一击已经让对方处在了下风。
    “伟大的自由之神,请借给我你的力量,让我的身体变得像风一样灵动!让我插上自由的翅膀!”安德尔的声音有如天籁,他快速地吟唱着咒语,使出了只有大天使才能使用的魔法。他的古代战甲开始阵阵闪光,那对光组成的羽翼又再次展开。
    “受死吧!”安德尔满怀自信,双手挥剑劈出了必杀一击。
    热浪滚滚向四面荡开,地面被热风吹得掉了一层皮。远在塔楼之上的弓箭手都开始擦起汗来,这是冬天,他们却感觉到了盛夏时才有的酷热。但他们的心中都充满了喜悦,因为这一剑下去,战斗即将结束,他们也不用再时时紧绷神精。恶魔们将会在大天使的神威下撤退,他们也可以回家抱老婆孩子,高枕无忧了。
    ‘砰砰砰砰’一连数十声巨响传来,暴恩步步后退,他的脚每退一步都会将地面踏出一个一尺深的脚印。那种火焰的爆炸力,绝对不比炸药或魔法弩来得小。尘烟弥漫,战场中的大天使和暴恩都消失在了炸起的灰团中。
    等到烟尘散去,大天使手持火焰剑精神有些倦怠地站在那里。他长出了一口气,眼看着自己击倒了名不见经传的暗骑士后,他的力量几乎耗尽。他开始收起了轻视之心,一向以小心和残忍出名的恶魔,怎么会派一个小角色出来与自己对战呢?现在大天使才明白,那个暗骑士是在扮猪吃虎,他的实力甚至不在恶魔头领忒门达之下。但现在,担心已经没有必要了,他赢了。
    “忒门达!按照我们的约定!你们输了!滚回地狱去,永远别再让我看到你。”安德尔趾高气扬地大喊着,无论是人类还是魔鬼都真切地听到了他的话语。
    忒门达仍然坐在战车上,他的巨剑已经由四个骷髅战士抬了回来。此刻,他正用大剑的剑尖敲打着战车上方的铁皮,“安德尔!你这个蠢货!你已经死了,还在那里神气什么?”。
    “什么?你这个出尔反尔的家伙!我压根就不应该跟恶魔交易!现在,为你的无耻负出代价吧!”安德尔如梦方醒,他为自己刚刚的愚蠢感到气愤,天使与魔鬼的交易,魔鬼如何能信得?
    “不!你是不应该交易,因为你将为此送命,这才是真的。”说话声是从安德尔身后传来的。
    紧接着,城头上的神使们大喊道:“小心!他在你的身后!”。
    提醒的人反应很快,但还是快不过暴恩。一把突然伸长了一倍的长刀,齐着根部将两个光翼切离了大天使的身体。接着,顺势由下向上斜切,像切豆腐一样将大天使腰斩成两段。
    大天使的上半身在地上用手转了过来,恐惧地看着杀掉自己的人,是暴恩,没错,烧得通红的乌金甲,头盔已经不见了。一又紫色的眼睛发出摄人的寒光,安德尔无法相信自己的双眼,他看到的是一张比天使更加亲切的完美的脸,可它却在一个杀掉了自己的敌人身上。
    “杀呀!为安德尔大人报仇!”神使们疯狂了,他们像魔鬼一样开始反悔。
    最终,人类与魔鬼的战斗还是打响了。愤怒的战士们失去了理智,为了抢回大天使的身体,他们大开城门,骑兵在弓箭的掩护下飞快地冲锋着。而在他们冲跨了第一个骷髅战士团后,从沙地,树林,小河中冲出了数不胜数的魔鬼。他们有的形如小狗,手中拿着斧头,形动快得让人看不清他们的位置。有的长着羊头羊脚,却手拿弓箭百发百中。意识到自己落入陷井的骑兵们再想回头,却发现自己已经入得太深了。
    牺牲了八百多名战士后,人类军团终于将大天使的尸体带回了卡塔尔。刀口很整齐,但时间太长,大天使几乎流尽了鲜血。即使神的教义加身,他也不能再次复原。
    “给天界发消息,强大的亡灵超出了我们的想像……,需要……,支援!”最后的话说完,他终于瞑目。一道圣光从天而降,大天使的身体开始化成碎小的光点,飞向了天空。
地狱诅咒
73 血族
    泊雷池的城门大开,一辆辆拖车被地巨大的六手魔兽拉进城中。那车上挂满了尸体,就像是卖猪的商贩用的方法,而那些人现在可不能用来吃,他们显然刚刚死去,身上的鲜血,将要留给国王的盔甲第一个享用,接下来,那些肉才是恶魔的食物。
    堕落的皇家战士在国王的‘浴室’外徘徊着,犹豫了很长时间,他还是鼓起勇气敲响了大门,“圣皇陛下,有新的消息从前线传来。”。
    “进来!”门被一阵腥风吹来,班特回着话,身着盔甲从充满血的浴池中站了起来。诅咒血甲像是在喝血一样,起身带起的鲜血根本没有向下流,全都渗入了盔甲中,使它的颜色更加鲜亮动人,气味儿也更加让人做呕。
    “那个……,陛下,吸血鬼们背叛了。他们自成一派,同时叛出的还有一些不太好惹的骨龙和暗骑士,黑剑士。”能报的战士越说声音越小,他已经听到了班特变得粗重的喘息声。
    “派人去杀光所有的吸血鬼!”班特很直接,言外之意吸血鬼家族对他而言微不足道。
    “陛下,还有,墨菲斯通大人求见。”战士已经开始发抖,他明白说慢了一句会是什么样的后果,现在的班特已经不再是深明大义的新国王,甚至不能算是一个人。虽然战士们都堕落了,但他们的记忆还在。
    ‘咝’如战士所料,惩罚来了,但比他想像得要快得多。没有疼痛感,堕落的皇家战士的头被切成了无数的碎片。血色的宽剑闪了两下,再次恢复到透明。班特这才对身边的其他战士说道:“去,叫大教皇进来!”。
    片刻之后,仍然占用着大教皇身体的墨菲斯通来到了班特面前。他弯身行礼道:“伟大的圣皇,我想您已经得知了吸血鬼叛变之事。您如何决定?”。
    班特拉下了头盔,原本粉白如玉的脸已经开始变得有些潮红,当年的英气也早被一脸邪相所取代。班特凭着多年来修练皇家秘术得来的力量,不断与那盔甲的力量对抗着,几次下来他都取得了上峰,但他仍然不断让盔甲变强,这都拜默林所赐。被打败的滋味,他这辈子也不想试第二次。
    “你总是知道的多一些不是吗?那么,别假惺惺的了,快说吧。”班特已经明白了墨菲斯通的来意。
    “吸血之王达酷拉,第一个吸血鬼,不愿臣服于神或魔鬼独自靠自己的力量进入了冥界。虽然我们对他了解不多,但从顶级亡灵们的口中,还是不难得知,他本身的实力远超出了同级别的亡灵。也许,是刻意隐藏才让人无法查觉,有人曾相信,只要达酷拉愿意,他随时可以取代冥神之位成为冥界的新主人。”墨菲斯通将道听途说的事像已知的定理一样慢慢讲述着,“吸血鬼们一向自傲,千百年来,他们的种族也不过只有不足千人。在他们的眼中,只有完美无缺的身体,和极其优秀的灵魂,才值得他们拉拢一下。”。
    “那么……”班特一摊手,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那么我们就不用采取任何行动,相信这种人不会蠢到与我们为敌。而您认为一个亡数次占据的城市,会被人类的军队当成什么?”墨菲斯通得意地挑动着自己的眉毛。
    “我是想说,我们该做些什么?”班特已经猜到了他的想法。
    “圣皇陛下,您可以放心地继续提高自己的力量,积累力量,将那些还不太听话的亡灵们归为己用。如果可能,请将威廉姆的招魂术全数学会,这样我们就不用留着那个半死不活的老家伙了。”墨菲斯通眯起了眼,奸险的光从里面一闪闪地放出。
    “哈哈,知我者恐惧魔王!一切就按你的安排,我们收兵,看戏!”。
    玛德拉什,在贝娜尔城偏西的地方,一个中型城镇。说实话,它离贝娜尔并不算近,即使骑着马,也要跑上一天的时间才能走一个单程。但孤单的贝娜尔城,四周根本没什么城镇,玛德拉什与其它更远的城市相比,应该可以算得上是它的邻城了。
    就在两天之前,这里一夜之间出现了许多美貌的年轻男女,随后,成为了吸血鬼的城市。他们并不杀掉这里的人,相反,对他们很友善,除了反对他们居住的城主和士兵们。
    “我认为我们必须再扩大领域,血族的成员太少了,并不足矣与人类或恶魔军团为敌。”一个金发紫眼的吸血鬼右手握拳向上托起,他的讲说已经进入了高潮。
    “你太天真了,如果现在扩张领土,扩展成员,那我们成了什么?人类的公敌!如果我们保持现状,至少会少了一个敌人,也许,还能跟人类联合起来对抗恶魔!”另一个同样金发,看起来比刚说话之人更秀气些的紫眼吸血鬼反对着,他的头已经歪向了一侧,对主攻的吸血鬼不屑一顾。
    “歌坦候爵,你认为你的计划比我的更高明吗?那你说出如何让人类与我们同盟?贪婪的人类,肮脏的人类,他们只会对我们的女人感到垂涎,同盟,我们根本无法满足他们的野心!”争论激化了。
    “琼森!你简直不可理喻!”歌坦候爵的脸涨成了紫色,指着与自己做对的人大吼大叫起来。
    “够了!”终于,比他们更年轻,更英俊的紫眼吸血鬼阻止了他们。
    在整个议事厅里,拥有紫色眼睛的也只有他们三个人。眼睛的颜色像征着灵魂的力量,紫色,是远高于其它吸血鬼的绝对的权利的代表。但同样是紫色,最后这个人说起话来,另外两人却连愤怒都不敢,他们都退回了各自的位置,低下了头。因为他就是他们的王,吸血鬼的始祖达酷拉。
    “墨菲斯通没有那么简单,他一定会算计我们。我们现在只能随机应变,任何一个详尽的计划,都将成为我们的死结。”吸血之王摸着自己的下巴,下属的争吵并没能打断他的思考,他已经想得很明白,很透彻。带着血族在冥界里寄人离下地过活了数百年,使他练就了一身过硬的计谋与反计谋的本领。
    “那么我们应该怎么做?”歌坦期望地看着达酷拉,他希望自己的想法得到王的肯定。
    “什么也不用做!我们只要保持在这城内的关系和睦,暗中寻访可以利用的力量。并且,随时准备逃跑。”达酷拉已经想到了最坏的地步。
    “尊命睿智的陛下!”歌坦只能失望地向达酷拉行礼,他并没得到肯定的答案,但也不算是否定了自己的提议,至少,还有个暗中寻访力量在他的话中。
    众人散去,达酷拉的眼神开始飘乎不定,他暗自叹息着,“看来我又算错了一步,应该进行得更秘密一些才对。”。
    玛德拉什的城门之外,歌坦拿着一袋沉甸甸的金币焦急地等着。与他接头的刺客已经来晚了半个小时了,他预感到将会有些不好的事发生,但却说不上来到底是什么。
    “歌坦!你在干什么?”是琼森,他从城外的方向走了回来,原本散会后就应该回家的他,如何会出现在城外?
    歌坦的心一下凉了半截,当琼森手提着血淋淋的人头进入了城门处火光照亮的范围,歌坦几乎用吼的叫道:“你杀了这个刺客?!”。
    琼森得意地举着手中的头颅,“有什么不可以吗?他明显是不是斯巴达克人,战争的年代,我杀掉了一个异国的间谍,这里的人并不会感到反感不是吗?而且,我需要进食,他的血虽然难喝,但总比没得喝要强!”。
    “唉!我跟你没法说下去了,他的尸体在哪?你有没有在上面发现什么?”歌坦连忙追问着,他只希望自己还能找到自己想要的。
    “尸体?这家伙不接受我给他舒服的簇拥,我当然把他撕成了几片。至少这头,我正想把他作成标本,如果你要,就给你好了。”琼森对歌坦仍然保持着会上的态度,他还在嫉恨。
    “你这个混蛋!你耽误了大事!”歌坦恨恨地将手中的袋子扔在了地上,袋子被摔露了,金币洒了一地。接着,歌坦化成蝙蝠状愤然离去,向着琼森来的方向飞去。
    看着歌坦飞远,琼森扔掉了手中的头颅,“大事?我当然不会耽误大事,不过这件大事,将由我来完成,而不是你。”,从怀里掏出了一个信封,那上面的蜡封印已经被打开,显然他知道里面的内容。微笑的琼森再次打开信在灯光下仔细阅读后,笑着将信燃成了灰烬。
    当天夜里,歌坦因为自己好不容易得来的信息丢失而懊悔着。琼森则整理好了行囊出发向邻城走去,完成那信中所说的大事。
    走在路上,琼森暗自得意着,“歌坦,你还说自己不想扩张领域。原来私下里已经准备好了一切,可惜呀,可惜现在这个功劳将是我的了,贝娜尔城里的一个普通人,有什么不好办的?我将用我的智慧证明给你们看。”。
74 麻烦
    英雄们总是想过平凡的生活,但拥有的力量注定使他们具有非凡的遭遇。
    ——《萨伯威诗集》
    贝娜尔,远离战火纷争,远离恶魔的威胁,这里的人相对过得很平静,而平静,也正是默林想要的。
    “您好,请问,这里有没有一个人有一把杀……,不会沾血的刀。”拥有着高贵气质又长得十分英俊的琼森到处打听着,根据他的情报,能够换来和平的仅仅是一把刀,一把杀人不沾血的刀。但他开始注意自己的用词,跟普通人说杀人,并不是个好话题。
    一个接一个的人用奇怪的目光送走了琼森,而他们的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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