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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杀无尽-第79部分

小说: 杀无尽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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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手拿针,一个大汉不一会儿就被她刺得呲牙咧嘴。片刻后,大汉的针下掉了,伸了个懒腰,回身连忙道谢。可施术的女孩儿放下医疗器械后,却变成了一个害羞到有些自闭的人。她只点了一下头,便连忙跑回了屋子里。
    不一会儿,她拿着些包好的药,放在桌上,又跑了。
    大汉**着头,将玛斯盾放在了桌上,笑着拎着药走出了医馆。
    “这位……,先生!”萨伯威看了半天,没认出那大汉是干什么的,只能随口叫了句先生,最少这样叫不会得罪人。
    “干嘛?”大汉声如闷雷,对萨伯威说话可没刚刚在医馆里那么和气。
    “请问,医王的直系,是不是在这里?”萨伯威明知故问着。
    “啊?你是来看病的呀,刚刚那小姑娘就是。哈哈,维维安总是这么害羞。”大汉说完向两个陌生人告别,匆匆走了。
    萨伯威也愣了好一会儿,他想问的,那人自己就说出来了。
    “好吧,按原计划行事。我先来这里查看几天,你尽快让自己变成富翁,最少看起来要像贵族。”萨伯威有些为难,他开始怀疑默林有没有这个能力,要说打架,他绝对相信默林是第一名。可说起贵族,身为贵族的萨伯威对一直做杂工的默林并不抱太大的希望。
    “嗯。”默林的话不多,直接与萨伯威分开了。
    行走在新斯格瑞姆的大街上,路边到处都是乞丐,贫民满地,怨声载道。看来,和平时期,又是一个贪婪的城主,又是一个新的‘战争’。
    默林故意装做什么也不在乎,像一个司空见惯的原驻民一样。但这里的乞丐们却很在乎他,饥饿让他们将一切穿得起衣服,能站直了走路的人当成了食物的来源。
    “可怜可怜我吧,好心人,愿神保佑你。”一个老头子走了过来,一把就拉住了默林的裤角,那双老手用尽了最后的力气,上面的青筋都显现了出来。
    默林低头看着皮肤因为缺水少吃则变得皱巴巴的脸,眼神中露出了一丝的不忍。但他明白,如果自己现在给了这人钱,那将无法从这里脱身。他的身后,身侧,正有无数双渴望的眼睛窥视着,一旦发现有人肯给吃的或钱,就会蜂拥而至。
    “请你让开!”默林用冷漠无情的声调说着,抬起了头,表情冷得像冰一样。
    “该死的人呀,有吃有穿却没有心,没有肝,诅咒你,诅咒你早早死掉!”老人摇着头,在地上几乎用爬行回到了路边。
    默林强忍着内心的痛苦,走向了一家裁缝店。现在,他有更重要的事要做,他心爱的人还处在生死门的边缘。
    “老板,有没有上好的黑色布料?”默林的脚刚一进门就问了起来。
    初春时节,诈暖还寒,而默林则只穿着一件单衣,淡蓝色的布衣因为洗的次数多,已经显得有些陈旧。皮靴也许是默林身上最值钱的物件了,但上面掉下的表皮形成了一块块的斑记,也只能用穷酸来形容。
    “先生,上好的布料是很名贵的,一般只有贵族才订它们。您……?”裁缝有些怀疑地看着默林,但语气却并不坏,因为默林的气质相貌都隐隐地透着一股子贵族的味儿。常与上流人士量体裁衣的他,已经有了些察觉。
    “是的,我刚刚从战场回来,需要一身新衣服。”默林从怀中掏出了几个银币,那是他从萨伯威的包里顺手‘拿’来的,也是他所有的财产。
    “啊!明白,明白,您没去成衣店就对了,我是全斯格瑞姆最有名的裁缝,我保证,让您今天就能拿到衣服。”讨好地自夸着,裁缝已经伸手去接钱了。可到最后,他却接了个空。
    默林缩回了手,“怎么?你不能让我在与城主见面前就穿得体面一些吗?”,默林有些急燥了,他的样子看起来就像是家里着了火一样。
    “那么……,一个小时如何?”善于察言观色的裁缝立即开始讨价还价起来。
    “半个小时,我只要简单的缝制,能穿就行,不要特别样式,必须全黑。”默林挺直腰板,板着脸用鼻孔看着裁缝说了起来。
    “好,不过……,里面是加天鹅绒还是上好的细棉呢?”裁缝开始与默林讨论起细节来,他开始担心,默林是有心来找碴儿的。如果做好了到时不付钱,说是初春的天气冷之类的,那可就糟了。
    见裁缝试探自己,默林把银币拍在了身边的柜台上,“我只要布衣,速度!”。
    “好嘞!”裁缝将银币拿到了手中,这下算是放了心。
    没过多久,那裁缝就拿着成衣回来了。穿上衣服后,默林高兴地笑了笑,“你还真不是吹牛的,手艺没话说,花式的缝制竟然可以达到这种速度,我满意了。”。
    光是目测就看出了默林的身材,光是看默林的打扮就猜出了他的生活习惯,这个裁缝果然精于此行,手艺了得。而当默林准备离开时,他喊住了他,“先生!”。
    “嗯?”默林停下来,转身挑了下眉。
    “您忘了换靴子,这身衣服远不值您出的钱,我给您一双好皮靴,希望您下次还来光顾。”裁缝从身后拿出了一双同样是黑色的软皮靴,穿在脚上,一点也不影响活动。
    默林点了点头,“很好,我记住你这里了,等着我回来打赏吧。”。
    “谢谢!”裁缝礼貌地向默林鞠躬告别,但当他起身时,发现自己面前已经没了人。他甚至没有听到开门声和脚步声。
    追出去看了看,根本没有默林的人影,天色将晚,裁缝打了自己一个嘴巴。
    ‘啪’的一声,打得他眼冒金星,再拿出刚收下的银币,他笑了,“管他是人是鬼呢,有钱就好。嘿嘿,挣了一大笔。”。
    入夜,风吹动着较厚的云层,遮住了整个斯格瑞姆的上空。站在城主的城堡下,默林擦了擦汗。制造出乌云的魔法,并不是他现在的魔力所能承受的,但他还是成功了。用真力让自己的精力和体力迅速地恢复着,默林看向了高处,自己瞄准已久的一个窗户,它没关起来,正好是一个突破口。
    “金币,我来了!”默林轻轻地自语着,两脚一发力,一下就蹿上了高有十米的窗台,手一扒,立即飘了进去。
    落地后,默林刻意将身子变轻,发出的声音连猫都听不到。接着,一个全身都是黑衣的人,开始了他的财富之旅。
108 安排邂逅
    “啊哈哈哈,你是说那小妞咬了你的那个?”一个警卫从值班室里走了出来,与身边正与他对话的两人都是脑满肠肥,腰带都省下了。
    “可不是,下次我可不叫她了。听说塔达尔内这个老家伙最近跟格林山庄勾搭上了,这下我们的饷钱可是不愁发了,说不定还能涨一笔呢!”稍瘦一些的警卫像爆料般地讲着小道消息。
    “那是必须的!昨天拉进地下室的那些箱子还记得吗?那里面全都是钱呀,据我所知,是金币,整整七十箱!”
    两个警卫打闹着下楼换岗了,而默林却心情舒畅。看来他这次来对了。
    慢慢向地下室,默林小心地避过了城堡里的下人们,一层层地下到了最底层,找到了地下室的入口。这种贵族的城堡,建筑风格几乎千篇一律。默林感觉有些好笑。
    入口像一下地下墓室的入口一样,实际上,如果城主真的死了,有很大可能被埋在地下室的最下层。这是贵族的传统。一般地,那些准备陪藏或是已经陪藏的财宝也就都堆在地下室中。
    两边的守护兽分别是一头狼一只狮,代表了敏捷与力量,证明了这家主人的信仰,是光明教庭。而在光明教庭刚被恶魔控制的时候建好的城堡,有这种风格也并不奇怪。默林敢肯定,现在不会有什么神的使者来帮他们守护财宝了。但肯定还有些机关之类的。
    轻松地推开了厚重的石门,默林像蜘蛛一样爬上了墙,灵巧地将墙顶的箭弩都拆掉,默林又看了看地面,陷井做得太明显了,证明了这家主人的怕死。他一定经常来看这里的财宝,又怕自己误中陷井机关,所以才会这样做。能突破城外防守来到这里的人,根本就不会把这些机关当回事儿。
    终于走到了地下室的尽头,一面看起来平整光滑什么也没有的墙立在了面前。默林笑了,路过那些放银币的大箱子时,他都没有看一眼,他知道,真正的财富,一定会隐藏得更好。而最好的伪装,莫过于外面那些已经很**人的钱财。
    默林闭起了眼,用手感触着墙体,那是很高明的魔法布置。但逃不出默林的手。
    片刻之后,默林终于进入了真正的藏宝地。金光闪闪的金币像小山一样堆在那里,在金山的最顶层,是一个从地下一直伸出的建筑,上面的衤果女雕像是守财的灵魂图腾,默林能感觉得到那孤独的灵魂还存在于图腾之中。为了防止有魔法的人查知这个位置,他们下足了本钱。
    钱,已经不是这里最有价值的东西。默林将两边的箱子开,从里面挑出了他最感兴趣的东西。那些魔法的戒指和手环,项链之类的。这些东西每一件都价值连城。一翻扫荡后,默林已经得将包装得满满的了。而实际上,这个财宝地看起来还是那么金壁辉煌,根本就像未动过一样。
    顺手又抓了一把金币,默林开始原路返回了。
    就在那一天的夜里,大半个斯格瑞姆的大户都被洗劫了。但他们都没有察觉,默林的手法可谓高明。而**过后,默林已经成为了这座城里最富有的人。
    两匹白马拉着的金边黑棚马
    车行驶在大街上,引来了所有路人的注目。在一个大户的庄园前,马车停了下来。车夫拉开车门,放下车梯,弯腰行礼请出了车内之人。
    一只上好的软魔兽皮直接表成的长靴,靴尖和跟部都是用最好的亮钢钉成。踩在车梯上,发出了‘当当’的响声。一席紫色的长裤整齐的笔挺的三排扣礼服,雪白的衬衫,带金点的领节,讲究的外翻袖口,一根金头手杖闪闪发光。
    银灰色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用银色的线扎在了身后,如果萨伯威见了这个风度翩翩的男人,一定会惊掉下巴。那张看起来气质反转了一百八十度的脸,竟然是默林的。
    “您好,我的主人,想买下你们的花园。”车夫的打扮都堪比上流人士,默林的派头摆得足足的。
    “可是!”门口的一个老家丁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来自遥远东方的奥古斯都,默林·赞恩伯爵想在这里买一套住所。去叫你的主人出来吧,亲爱的,他一定会奖励你的。”车夫小声说着,脸上充满了笑意,显然他在这个主人身上已经得了不少的好处了。
    不多时,几个看样子很有钱的人走了出来。本来他们也是一脸的惊愕。可当他们看到那辆只有默林一个人坐的马车后,高兴地架车离开了别墅,房契和钥匙全部交给了默林的车夫。
    很快,斯格瑞姆城就传闻四起,多了一个新的伯爵在这里入住,而几天下来,却没有人见过他。
    “咳”一声清咳出现在门前,打断了萨伯威的灵感。
    他暴躁地站起身,向门口大叫道,“谁让你们开门的?谁让你们在我这边咳嗽的?我……”,他定在原地。
    “默林?”萨伯威揉了揉自己的眼睛,之后激动地抓住了默林的肩,“哦,太好了,太像样了,你从哪掏弄的这身衣服?让你看起来整个人都变得像一个贵族。好,等会儿我再给你弄些钱打点一下,我们就是来这旅行的贵族了。哈哈,接下来,快,把衣服脱了,换一套普通的衣服,我们开始进行第一步。”。
    默林两眼淡没,脸上没有任何表情地说道:“萨伯威子爵,请注意您的形象。如果在我的仆人们面前这样说,会让人误会的。”。
    萨伯威眨了眨眼,后退一步看向默林,“你……,真的是默林?”。
    突然,默林笑了,身子一放松,又变回了平时那个老实的农民。他快速进屋,把门关紧。并边脱衣服边将自己手中的钥匙和一枚戒子交给了萨伯威,“我去进行计划的第二步,这是我别墅的钥匙,那戒子是我权力的象征,带上他,下人们自然会认你。你现在就是我的叔叔了,明白了吗?”。
    “啊?你,你是说你买了房子?”萨伯威疑问着。
    “是的,还有,你不能再做子爵了。我是奥古斯都的伯爵,您,我的叔叔,您必须是候爵,而且,不是我的亲叔叔。”默林解释着,他相信萨伯威这只老狐狸一定已经明白了他的意思。
    “哦,太对了,伯爵侄子,如果我要跟非一个家族的人攀亲,就必须是候爵。那接下来,因为我们的一次争吵,你决定离家出走,然后,在街头等着吧,记住,我找的人出现时,你只能被打败,伤得越重越好。搏取同情是最常用的烂方法。”萨伯威边将戒子带好,连对默林说着。
    默林已经换好了一套自己原来的衣服,虽然不算破烂,但也够寒酸的了。将头发上的银线打开,换上了草绳后,默林觉得一切都差不多了。如果再要装,就要去厨房里被油菜味熏一天了。
    “为什么用最烂的方法,我现在有上百种更高级的方法。”默林从穿回了贵族打扮后,就开始觉得自己又变回了那个在冥界叱咤风云的将军,那种自信,那种骄傲,他又恢复了自我,而不是成为人类农民的自我。
    “呵呵,我的侄子,最烂的方法针对最单纯的人却是最有效的。你很快就会明白这一点,现在,去街上流浪吧,午餐晚餐都不要吃了,我们在出门后右手边五百米处的胡同见,我已经查看好了,她每天晚上都路过那里,而那时,正是人最少的时间。”萨伯威说明着,利落地收拾好了房间。
    交待了房子的地点后,默林开始上街游荡,从上午一直到晚上,看着这世态,他又一次路过了那条满是乞丐的街,并稍稍地蹲在了骂过自己的那个老头身边。
    老头儿看了看默林的打扮,并不记得他。开口自言自语地说道:“身子骨儿这么好,也来跟我们瘦老病弱挣饭吃,不要脸的东西!”。
    默林笑了,为老人保持着自己一惯的口**而笑。他敬重这种有骨气质老人。慢慢移到老人身边,默林压低声音说道:“这里有一个银币,别让别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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