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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1部分

满愿石-第4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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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言未毕,铺天盖地的血红淹没了在场的每个人。
    光茧里的黑发少女动了动,原本平静的清雅容颜浮起痛苦的波动。
    红色的拱顶,红色的墙壁,红色的地板和红色的祭坛,倒塌的神像旁散落着碎裂的金箔和玉石,形成一幅华丽而凄美的画面。
    影象突然歪斜,他的视野映出刻有浮雕的天花板,而身上,传来一阵阵难以忍受的剧痛。
    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大脑像抽空一样空白。
    '竟然跑出镜子,真不知该佩服你的意志,还是感叹你的愚蠢。'
    熟悉到刺痛的清亮嗓音拉回稀薄的意识,动了动唇,他挤出无意识的哀求:'不要…伤害他们……'
    '呵,你还认得他们是谁?'快活的男性嗓音渗入恶意的嘲笑。
    又是一波激烈的痛楚,饶是他坚强,也忍不住闷哼了一声。又一个女性嗓音传入他的耳中:'肖恩师父!席恩,你这个王八蛋!'
    '别紧张,莉,我只是给他一点小小的苦头吃。你可别忘了,杀了他,我也会死啊。'
    他循声望去,首先跃入眼帘的是坐在祭坛上的年轻男子。打成长辫的棕发被手指随意拨弄,褚色衣摆下的双腿优雅交叠,轻松的姿态仿佛诸事尽在掌握之中。琥珀色的眸子笑着瞅了他一眼,随即转开,带着欣赏的神情看向不远处的黑发女郎。但吸引他视线的,却是躺在她旁边的身影。
    '你……'
    澄碧的眼定定瞪视他,盈满惊愕和混乱。银发遮住大半边脸,也覆盖住伤痕累累的躯体,四肢关节被砍断躺在血泊里的模样就像破布娃娃。
    他是谁?混沌的脑海跳不出一个对应的人名,却有一股热流不受控制地涌出眼角,伴随着撕心裂肺的痛。
    见状,绿眸里的疑惑和恍悟都如潮水退去,取而代之的是宁和的笑意:
    '不要哭,我没事。'
……(本卷结束) ……
第二十一篇 鸣动
序
    “我一生最大的遗憾,是没能见到神官最后一面;最大的庆幸,是那个时候和肖恩一起接受开封魔法。如果不是这样,他恐怕真的会被记忆的重担压垮。”
    “对于席恩这个人,我根本不想去理解。不管他有什么苦衷,他的行为又有什么原因,他所做的事都是不可原谅的,尤其是他带给肖恩的伤害。”
    “现在回想起来,我真正走出悲伤,就是在那时吧。维烈将我拉出仇恨,他的故事又隐隐让我有了一种超脱感;而肖恩,他的经历之惨我连一个零头也及不上,可他还是那么顽强地活着。我再苟且下去,就太不象话了。实际体验他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也让我不再沉浸于自己的情绪。”
    “倒是诺因捡了个大便宜,哼。这小子还敢对他的岳父和岳父的好朋友吹胡子瞪眼睛,实在应该把他们一天三柱香供起来才对。”
    ——摘自卡萨兰满愿师杨阳的回忆录《在异世界的日子》,第六章第三十页。
第二章 缘起
    狂乱的月夜,昏暗的小巷和奇怪的少年,这一切让肖恩感觉自己好象堕入一个荒诞的梦境,过了好半晌才回过神。
    “呃……服务?”
    傻傻地搔搔头,他老实地道,“我是来超度的啦,这里怨气特别重——话说回来,你是哪家的孩子?这么晚还在外面闲逛,不要紧么?”
    对于他完全不着边际的回答,银发少年的反应是玩味的一挑眉。
    他早就在观察他了,从他打倒他第一批不成材的部下开始。就是那时,他决定亲自来会会他。因为他已经好久,没见到气质这么纯粹的人。
    “你是圣职者?”不像,他脸上没有那种讨厌的正气。琥珀色的眸子纯净而坦白,像一头被牵进狼群的小绵羊。
    可怜的人啊,难道他不知道“好奇心杀死猫”这句话?更别说好心了。
    果然,肖恩摇了摇头:“嗯…我应该不算圣职者,只是学过超度。”银发少年暗叹,挥了挥手:“来,我带你出去。”小绵羊应该回到小绵羊当中。
    “咦,可是……”
    “别废话,我可是难得大发慈悲。”
    不容反驳的语调,散发出强势的魄力。肖恩哑然:这孩子和露西好像,都是人小气派大。
    因为已经养成条件反射,他不由自主地跟着对方。走出暗巷的一刻,少年回首,碧眸疑惑地半眯:“你……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这张脸,好眼熟。还有那明朗的声线,他一定听过。
    想起来了,在村子的时候,他还带着一个黑头发的女孩。
    人生真是无处不相逢。
    “哎?”肖恩一怔,凝神回忆,“好象没有耶。”这么特别的孩子,他如果认识,绝对不会忘记。银发少年牵了牵嘴角:“是我认错人了,别放在心上。”
    一回到那条颓废的大街,几个混混模样的青年立刻围上来,用凶狠的眼神瞪视肖恩,询问少年:“费尔南迪大人,您制伏他了?”
    大人!?肖恩再次目瞪口呆:虽然这孩子一看就知道是上流社会出生,但也应该称呼少爷而不是大人啊。
    而且……不知是否他的错觉,这些人看他的眼光,似乎在恭敬畏惧中有一丝鄙夷?
    “没有,我要带他走。”
    “可是……”
    “他没钱,我一看就知道。”这也是银发少年如此善心的原因之一。肖恩讪讪地笑了,他确实是穷光蛋一个,钱包被徒弟没收,零花钱又老是救济穷人。混混们齐声嘘道:“切——没钱还来这里!”
    “要不把他卖给欧莱先生吧?他就喜欢这种类型,这小子的身材也不错。”
    “是啊,为兄弟们出口气,又可以大捞一笔。”
    “我说了,我要带他走。”少年神色微沉,“你们再罗嗦,我就把你们统统丢到温特莉夫人那儿,叫她好好调教你们。”当了整整十一年的哑巴,他还不太习惯用声带,说话时间一长就感觉力不从心,所以格外讨厌有人害他多费唇舌。
    众人吓得当场腿软,连连摇头表示不敢造次。
    “闪。”言简意赅,命令也被完美地执行。
    一头雾水的肖恩走了一会儿,忍不住问道:“那个,你们刚才在说什么?”少年含笑瞥了他一眼:“你听不懂?”真少见,这年头居然还有纯得这么彻底的人。
    “也不是完全听不懂啦,是不是那个叫欧莱的人在招工?我想去试试。”
    “啊哈哈哈哈!”
    银发少年放声大笑,直笑得前仰后合,眼角沁出泪水。
    “你…你真是个有趣的家伙。”断断续续地说着,他擦干笑出来的眼泪,重重拍打还傻愣愣的青年,“我喜欢你,我会罩你。”这样稀罕的人物,死了太可惜了。
    “哎?”肖恩更加困惑。这种明显属于道上的话,应该由一个五大三粗,满身刀疤刺青的粗汉来说才合适吧,怎么会出自一个气质如皎月的少年口中?
    其实肖恩并不是不谙世事。他一向在底层赚钱养家,浮生百态都见识过,只是他都挑正经的工作。为了不让菲莉西亚学坏,也从来不靠近**。因此,活到二十六岁,肖恩的精神世界还像白纸一样。
    “我的全名是帕西尔提斯费尔南迪,你呢?”
    “肖恩!”感到对方的善意,棕发青年也回以爽朗的笑容,随即烦恼地蹙眉,“你的名字和姓都好拗口,我可不可以用简称叫你?”帕西斯浮起淡淡的笑意:“可以啊,你就叫我帕尔好了,我妈妈都是这么叫我。”
    “哦,很可爱哩,可惜我的名字太短,不好叫小名。”
    “那就一直是昵称了,不是吗?”银发少年展露出勾魂夺魄的惑人微笑。但是被他放电的一方太过迟钝,只觉这孩子笑得比他的宝贝女儿还甜蜜,着实招人疼,情不自禁地以长辈自居:“帕尔,你这么晚还不回去,很危险的。还有刚才那些人,是你家的仆役吧,怎么好象瞧不起你似的?”一边说,他丰富的想象力一边开动,猜测这孩子是否在家受了歧视,才半夜出来游荡。
    “他们瞧不起我很正常,因为我是他们主人的娈童。”
    “娈童?那是什么?”
    “呵呵,你果然不知道。”帕西斯毫不意外地笑了,状似无谓地摊摊手,“就是一种不好的营生,没有人格和尊严的一批人。”肖恩又震惊又愤怒:“那很过分啊!”
    帕西斯但笑不语,说了一长串话,他多少有些疲倦。
    “帕尔……”肖恩前所未有的心痛,这孩子眼里没有他常见的悲哀愁苦,也没有鲁西克那种看透人性的苍凉和漠然,甚至是快乐的、享受的,但他直觉这情绪决不正常。
    “总之…咳!”干咳了两声,沙哑的声音才恢复原先的清越,只是虚弱许多,“快回去吧,你不适合这儿。”
    “那你呢?”
    肖恩看着他,有股冲动带走他。但是,他有什么资格?有什么立场?他们萍水相逢,彼此根本不了解。帕西斯深深凝视他,眼底有一抹真正的愉悦:“我喜欢你的眼神,没有自以为是的怜悯,也没有高高在上的同情。”语毕,他一手伸进衣摆的口袋。
    叮铃!随着一声清澈得不可思议的脆音,一只小巧的金铃出现在白皙幼嫩的手掌间:“拿着这个,系在身上,就没人会找你麻烦。”肖恩下意识地接过,不解地歪着头。帕西斯的唇角扬起高傲的笑弧:“我可不会让人永远踩在我头上。所有欠我的,我会十倍奉还。”
    “是谁这么待你?”肖恩实在放心不下。
    “你啊,爱管闲事的笨蛋。”没有回答,帕西斯笑着转身,挥手作别,“我会再来找你玩。”
    肖恩踏出一步,最后还是没有追上去。少年的背影充满了拒绝的意味,他不会接受任何人的关怀和帮助,除非他自己敞开心门。
    怅然注视手上的金铃,想到帕西斯的许诺,肖恩这才稍微松了一口气。
    至少他们还会再见。
    ******
    落到这一步,帕西斯并不怨天尤人。
    因为成为娈童固然是被迫,当时他也没有拼死反抗。
    用魔曲杀了全村的人后,他带着母亲的骨灰一路往南,想看看她口中温暖的南方。结果,看到的是一个比他出生的小村庄更冷酷肮脏的世界。
    在国境就被当作是来自污秽之地的小叫花子,差点被一帮士兵**。进入内地后更惨,最靠北的普雷尼亚王国至今还有一条“凡银发者,杀无赦”的法令,这都拜他的父亲罗里兰塔所赐。当年他为了保护异族,使计坑杀了二十万大军,其他借助魔曲的破坏行为更是不计其数。难怪莉拉带着他逃到北方,这个混蛋通缉犯老爸。他倒好,眼一闭太平了,害得他们母子不得安生,活得比畜牲还不如。
    幸好他的头发不像鲁西克,可以染黑,漂亮的脸蛋也涂得脏兮兮,才覆险如夷地走下来。期间,被拉去当童奴三十八次;被征兵的看中他细皮嫩肉逮住充当军妓十五次;被眼睛利的贵族佬看穿花容月貌洗干净扔上床八次;至于被当野狗踹,当乞丐赶这种小节他都懒得数了。在魔法师公会又测出是天生的亡灵属性,连圣域也不敢去,被一个自命正义的圣职者追杀得狼狈万状,历经千辛万苦才逃掉。就这样挣扎着来到与南方联盟相邻的小国迪亚,才找到一座风景优美人烟罕至的翠谷,把骨灰洒进波光粼粼的小湖。
    那里妈妈应该会喜欢吧。
    '人死后会去冥界'——母亲曾用憧憬的口吻这么说。所以她的灵魂不会陪着他,肯定去找他那个混蛋老爸了,留着骨灰也没用。
    即使如此……即使如此……那一刻,他还是流泪了。没有哭,只是静静地流泪。
    之后,他开始过得浑浑噩噩,只是活着。因为被母亲拼死守护的生命,连自杀的资格也没有。
    也因此,当终于身陷绝境时,他没有选择玉石俱焚。
    他的声带太脆弱,无法使用亚利安族最强大的能力'咒歌',一旦双手失去自由,和一般的小孩子没两样,只有任人宰割的份。
    而且……那人看他的眼神,让他想起那些村民看母亲的淫亵目光。
    当场放弃抵抗。
    他想知道母亲是什么感受;想知道她为了他这个废物累赘,付出了什么代价——也必须知道。
    然后,他听到自尊碎裂的声音;看着灵魂被撕成两半,践踏成泥,不曾哭叫一声。
    前所未有的自厌。
    被打碎的尊严可以重组,浸血后反而更牢固。至于身体,反正已经脏了,他不介意更脏。他只心疼母亲,也不明白——她为什么要为他做到这地步?
    莉拉一直谆谆教导儿子做一个好人,却没有教他如何爱自己,也没有想到:她所做的牺牲,会化为沉重的罪恶感,压在儿子的心底,成为他一生的负担和枷锁。
    而要活下去,如她所愿地活下去,年幼的孩子也只有当恶棍、骗子、甚至是一个最卑微的男宠。
    ******
    帕西斯跷着腿坐在纯白玉雕成的梳妆台上,津津有味地吃香梨。
    比起脆脆的苹果,他更喜欢甜甜的,多汁的梨。
    他的表情很愉快,因为吃东西是愉快的事,他尝过饥饿的滋味。
    对面镶金框的大镜子照出他的身影,灿银的短发;宛如祖母绿的双瞳;白净而秀丽的脸蛋;大翻领的外衣长及膝盖,模仿制服的设计,纯白的底色,在边缘缀以金色和紫色的花纹,华贵而不失优雅,更衬得他粉雕玉琢,整个人像可爱的娃娃。
    除了这一面,四周还有六面同样的大镜子,角度正好对着中央有华盖的丝绸寝床,地上铺着厚厚的羊绒地毯,显然是一间为闺房乐趣布置的卧室。角落的熏香炉散发出粉红色的烟雾,里面不用说含有催情成分。
    不过这对帕西斯没有作用,吃药草是他的兴趣,体质早就被锻炼得不受寻常药物影响。
    听到开门声,低垂的绿眸闪过比冰片更锐利森寒的光弧。这波情绪被隐藏得极好,没有落入来人眼中。
    “我的小心肝,在吃水果啊。”
    “不要这么叫我。”帕西斯没好气地扔去一个白眼,“我只是来关照一声,今晚我不负责陪睡。”他不怕耍大牌会受到惩罚,事实上,对方就吃他这一套。
    同为男人,他很清楚这种心态。
    然而,帕西斯忘了,他今年只有十三岁,还不到可以被称为男人的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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