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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部分

末日枪手-第48部分

小说: 末日枪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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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孩子一起并肩战斗过!怪不得我觉得他身上有一种我很熟悉的感觉!天哪!我居然失忆了十年!”塞拉忽然意识到自己曾经和自己的孩子在一起战斗,只是当时她失忆了!
    “塞拉,告诉我杰森什么样子。”纳逊亲王不急不躁的继续问道。
    “杰森大约比你矮一点,头发是黑色的,眼珠是棕黑色。外表上和他的父亲非常相似,对了,我遇到杰森的时候他是一名美国陆军下士。可能是拥有我和邓肯的血统混合基因,他的能力很强,但是只是人类的血统觉醒,血族的血统还没有觉醒,只是比普通人类要稍微强一点而已。”塞拉想了想回答。
    “我已经见过他了,他现在是一名少尉了,我们还打了一仗。”纳逊亲王已经确定了和自己在火奴鲁鲁那里打了一场短暂而又困难的战斗,让自己遭受到损失的那个杰森就是自己的孙子杰森…邓…纳逊…妥芮朵。
    “什么?他怎么可能和自己的祖父打仗?他没认出来您吗?”塞拉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自己的孩子和自己的父亲打仗?为了什么?
    “他没有认出我,相反的,他否认了自己是血族一员。而且他好象也没有关于我们的记忆,可能和你一样被做了手脚。”纳逊亲王抚摸着自己的下巴,若有所思的说道:“很可能,是那个叫詹姆斯的家伙,我和你母亲在印度遭到自杀式袭击估计也有他的份儿。如果能找到你丈夫,可能什么事儿都清楚了。”
    “邓肯?”塞拉仔细的回忆了一下,皱着眉头回答:“这不对,父亲,我的记忆里面居然没有邓肯最后离开的回忆,这很奇怪。”
    “你最后见到邓肯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大约。”纳逊亲王也觉得邓肯消失的很奇怪,因为这个中国小伙子只要是出远门,没有哪次不给自己打招呼的。对于这点,亲王觉得很好,因为这个女婿始终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不管去哪里总是先征求自己的同意,这点让亲王觉得自己还是一个有威严的父亲,当然,军事行动是不能通知的。
    “记不起来了,只记得邓肯说要去执行任务。对了,好像是战争爆发的时候!您记得吗?我们和人类有段时间和平,我就是在和平的时间里面认识的邓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又打了起来,我们这边不是赞同和人类和平的吗?所以美国军方也没有为难我们夫妻……”塞拉忽然打住了话头。是啊,没有为难?那么那名詹姆斯上校是哪里的?不就是美国陆军总部的吗?如果邓肯不是美国陆军的士兵,那么还有谁能更了解邓肯家庭的构成?
    “天哪……这一切都是……”塞拉想到这里,终于发现了。
    “我们都上当了,这是人类的阴谋!他们查阅了邓肯的资料,然后找到了你和杰森的资料,然后他们就用你们做实验,天哪,邓肯估计也在实验品之内!”纳逊亲王也担心了。这是一个很大的阴谋,面对的是整个血族。
    人类打算用血族来攻击血族,于是就到处寻找在和平期间和血族有联系的人。而恰好邓肯居住在美国,战争前和塞拉相识结婚生子,战争爆发时根据美国国民战时应当主动参军保卫国土的规定加入了军队,由此美国陆军部找到了最合适的人选!
    看吧,血族,人类,还有一个人类和血族混血的孩子,而且是男孩子,完全可以作为专业士兵培养!这一定是另外一个课题,人类和血族的混血士兵是否比血族或者人类更强悍!人类真的很可怕,天生的充满了毁灭的欲望,甚至他们已经完全不顾及可能的灾难性的后果!
    生物兵器!这是人类一直都在秘密研究的武器。核弹污染性太强,人类只能拿着当威胁用,一旦发生战争依然是人与人,常规对常规武器的作战,如果用生化武器对抗则达不到好的收益,那么人类就转向生物兵器方面发展!
    首先研究的是加强人类体质的激素,然后是加强细胞分裂的药物,后来研制刺激人类神经的病毒,再后来……人脑和电脑结合……而这一切只是为了战争!无休无止的战争!
    “我需要立刻回到血族议会把这件事情向议会宣布,人类根本没有想和我们和平共处的想法,最少在这片土地上没有!我们必须撤回和人类亲密接触的人员以防万一。”纳逊亲王想到这种威胁立刻站起身来,准备离开:“塞拉,你要和我一起去议会,带上你的人类护卫作证明。来吧,我们走。”
    正当塞拉站起身和约翰准备一起和纳逊亲王去建立在法国巴黎的血族议会的时候,内室的大门被推开了,一名一身银白色长毛的血狼护卫走了进来对着纳逊亲王单膝跪地行了一礼。
    “妥芮朵族的纳逊族长,议会长老派遣我通知您,从人类基地传回的消息,救世主已经出现,请您立刻回议会参加十三氏族决议,讨论从人类基地撤出相关人员并讨论寻找救世主的有关事宜。”
……(本卷结束) ……
第二部 全面战争
第一章:十三氏族
    巴黎,一座举世闻名的城市,他的名字来源于荷马史诗《伊利亚特》中的特洛伊王子帕里斯,所以他的英文名字是Paris。这座城市是欧洲大陆上最大的城市,也是曾经最繁华的都市之一,埃菲尔铁塔、凯旋门、爱丽舍宫、凡尔赛宫、卢浮宫、协和广场、巴黎圣母院……
    不过现在,这一切都消失了。如果说在哪里还能看到巴黎在半个世纪以前的风貌的话,你只能到原来的戈博兰区去感受,也就是巴黎第十三区“唐人街”。这里以意大利广场为中心成星状向外辐射的六条大道上还能够看到以前的法国风格的各种建筑物,在战争初始的时候,由于中国方面和血族方面的协调,这里没有遭受到大的伤害。
    当然,法国人,除了那些依恋故土的老人尚未离开之外,基本上都离开了这座曾经繁华的都市,其余的只剩下在这里和血族狼族做生意的中国人了。
    而血族的议会所在地就在巴黎的第五区——万神殿区。血族之所以选择这里,是因为这里本来就是拉丁区。拉丁区包括有先贤寺、植物园、教堂、著名的索邦大学、法兰西学院、还有理工、专科学院等各种类型的学校;博物馆、纪念碑、书店,是属于巴黎顶尖的文化、艺术、学术气息最浓厚的地区,别有特色的露天咖啡馆,让人垂涎的各国食物极多,漫步在有名的圣米歇尔大道、或圣热尔曼大道的游客如鲫。
    不过上面所述的也已经成为了历史,现在留下的只有植物园、纪念碑(残破的)、索邦大学(只剩下图书馆)、以及一家非常大的书店。血族议会所在地就是那座非常大的书店,最少长老们认为知识才是最高权利的象征,那么最大的书店里面的书最多,况且这间书店同时也是一个书籍博物馆,甚至连中世纪的羊皮卷都有保存,那么这里作为议会所在地再合适不过了。
    为什么不用巴黎圣母院?开什么玩笑?血族在圣母院开会?圣母啊!难道让血族们都去朝拜圣母吗?这当然是一件不可能发生的事情。
    凡尔赛宫等皇家建筑?呃,这也是让血族最心疼的地方。战争爆发的时候,首先攻入巴黎的是狼族部队,你能指望那些野蛮的家伙们明白皇家宫殿的精美绝伦之处吗?你能想像得到一个赤裸着上身的狼人用粗大的爪子抱着一本精美的诗集悠闲地坐在摇椅上阅读吗?答案很明显,不能。
    所以那些美丽的华丽的金碧辉煌的带有浓重的皇家尊严的建筑也不能挡住野蛮人的袭击,它们被烧成了一堆堆的瓦砾。虽然血族赶来阻止并进行了抢救工作,但是无论怎样,大火还是燃烧了一天,即使用暴风雪来灭火依然还是烧掉了很多珍贵的文物和文献。
    不管怎么说,曾经繁华的都市已经完全没有了以前的模样了,以前的城市可能是一名妙龄女郎风情万种,现在,她已经成了面黄肌老的乞丐了,这一切都是战争带来的后果。
    纳逊亲王带着塞拉伯爵以及她的人类护卫乘坐从法国军队缴获的波音CH…47SD双螺旋桨中型运输直升机从美国死谷来到了这座曾经繁华的古老都市参加血族十三氏族会议。会议的主要目的是讨论是否和欧美人类继续合作以及寻找已经出现的救世主方法及事宜。
    而纳逊亲王则要通知血族议会各方氏族首领人类已经在暗地里对血族动了手脚,要求议会作出决议,通过战争或者别的什么来解决这件事情。
    古老的图书馆前插着十三根旗杆,旗杆上是十三个氏族的旗帜。
    天蓝色打底,暗金色十字分割开,每个空格里面有一只暗金色小鸟的,是梵卓族的标志,它象征着骑士和国王。其实梵卓族也的确是血族中最骁勇善战的氏族,唯一的缺点就是太过于骑士了,以至于战争中还会发扬骑士精神要求与对方公平决斗。但是不可否认地说,每一名梵卓族人都有与生俱来的的领袖气质,往往在血族军队中的指挥者基本上都是这个氏族的成员。
    草绿色打底,白色裂纹线横着划开,中间一个深红色神话传说中的手持弓箭的美杜莎形象的是棘秘魑族的标志,它象征着美貌和无情。棘秘魑族住在高山上,有着自己的领地,他们氏族的人们都长得美得令人惊奇,人类的传说中称他们精灵。不过,他们对于侵入自己领地的人类并没有一点怜悯,基本上都杀了。
    深蓝色打底,中间一本翻开的魔法书,旁边围绕着金色皇冠的,这个是睿魔尔族。前面说过,这个氏族是由一群魔法师为了研究魔法的奥秘而投奔血族建立的,在他们眼中,魔法元素就是统治一切的国王,所以旗帜上将魔法书和皇冠画上去不足为奇。
    纯白色打底,上面一朵盛开的紫色玫瑰斜躺在金色竖琴上的,这是妥芮朵族的旗帜。妥芮朵族就是各种美的爱好者。美对妥芮朵族意义非凡,因此,他们把全副精力用于感觉美,让自己沈浸于美的世界里。妥芮朵族自认是美的保存与守护者,也是灵感之火的传承者。
    纯黑色打底,左面用银色划着一把匕首和一把钥匙交叉着,右面则是捆绑好的铺卷和一堆整齐的木柴。这是雷伏诺族的旗帜,雷伏诺族是旅行者与盗贼,像风中稻草般散布于整个欧洲大陆。虽然现在稳定多了,但是他们依然不会忘记祖先们的艰难,将祖先们的职业和行头放在徽章上警示自己的生活来之不易。
    纯黑色的布面上用各种色彩画出的一张抽象派扭曲的脸,背景是白色的十字架,这是诺费勒族。诺费勒族可能是最丑陋的血族了,但是他们是最好的情报搜集者。因为他们不得不学会怎样隐藏自己来逃避人类的追杀,所以他们学会了如何不引人注目,可以说血族对外的情报基本上是来源于这个氏族。
    鹅黄色打底,画面是一只巨大的眼睛,背景是蓝色的星空,这是末卡维族的旗帜。末卡维族也许是最混乱的氏族。有时优雅而精明,有时却陷入严重的精神错乱。但是所有的血族都认为,天才和疯子只有一线之差,末卡维族就是最明了的例子,他们在正常的时候,分析一件事情透彻到你无法想象的地步,不过,他们大部分时间都在精神错乱。
    后面还有各色各样的旗帜,分别代表了十三氏族的特征或者是他们的历程,最夸张的可能是乔凡尼族,他们的旗帜上居然画着缩小版的发动机,汽车,飞机等等。乔凡尼族族人大多是企业家或死灵法师。藉由玩弄世俗凡人的商品与经济,乔凡尼族获得了巨大的权力和财富。作为向血族炫耀的资本,他们每在一个领域获得成功就会把这个领域的标志画在旗帜上,以至于他们的旗帜看起来更像一部人类科学、商业以及工业发展的压缩版精装图解历史书。
第二章:会议之前
    纳逊亲王和塞拉伯爵只是看也不看这些旗帜的从旗杆下走过,但是跟着他们一起来的约翰可就算是开了眼界了。在约翰的记忆里面,除了历史上讲述的贵族皇室才有自己特有的徽章和旗帜,没想到血族这里居然有十三面旗帜,相当于十三个领主或者国王。
    “哦,上帝,难道地球上的国家还不够多吗?”约翰扭了扭因为仰头看旗子而酸疼的脖子,再抬起头的时候发现纳逊亲王和塞拉伯爵已经走了老远,赶忙小跑着跟了过去。
    “哪里来的人类!站住!”一名浑身银白色毛发的血狼近卫拔出腰间的长剑追了过去。
    “我是跟着塞拉伯爵和纳逊亲王来的,我是塞拉伯爵的护卫!”约翰当然跑不过强悍的狼人,没跑多远就被血狼近卫追上,拎小鸡一样的被狼人提了起来,看着架在自己脖子上雪亮的长剑,约翰很无奈的解释。
    “胡说!亲王和伯爵怎么可能有一个这么柔弱的人类护卫?你能保护得了吗?老实交代你来这里干什么!不要想撒谎,我们绝不在乎你的生命!”血狼近卫当然不相信约翰的解释,血族的亲王和伯爵还用得着一个连狼人都对付不了的人类护卫?这简直就是笑话!这名人类说谎都不会。
    “救命呀!长官!!!”约翰看解释是没希望了,遇到血族他还敢拔出手枪抵抗一下,但是狼人?是个人类士兵都知道,狼人的身体强度太高,手枪打狼人那跟给狼人抓痒痒没什么太大区别。这次来这里纳逊亲王特别交代不许带高杀伤性武器,只许带手枪做做样子,约翰哪想到这里还有狼人护卫?眼看再不求援自己小命难保,约翰只好扯开军队里面练出来的大嗓门求救。
    “嗯?约翰的声音?”塞拉停住已经跨入大门的脚,回过头看了一眼。可怜的约翰正被一个血狼近卫单手拎着向别处走,约翰拼命挣扎,看上去就像一只被人拎在手里准备去屠宰掉的黑兔子。
    “唉,这个家伙对什么都好奇。父亲,我去把他接过来。”塞拉无奈地和纳逊亲王说了一声就走向那名血狼近卫。
    “把他放下来吧,他是我的护卫。”塞拉走过去,叫住了那名血狼近卫。
    “你是什么人?人类?不对,你是血族成员,你怎么穿着人类的服装?”血狼近卫转过头,看到了一身军装的塞拉,鼻子传来的嗅觉告诉这名血狼眼前的女人是血族成员,但是没见过血族成员穿人类服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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