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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2部分

日曜转生-第2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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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日曜大陆这么久,伽罗已经喜欢上了这里。
    这是个可以为所欲为,随心所欲的世界。
    世界是如此的美好,可是,他却已经没有了立足之地。
    一直以来,他像一只从树上掉下来的猫,姿态难看,却总能安全地四脚落地,就算遇到凶险,也会变成因祸得福的契机。
    可是,这种幸运,能够陪伴他多久?
    蕾米娜、真兰、多拉、芬妮……一个接一个的问题,又该如何解决?
    至少在和莉莉娅的亲热中,伽罗知道,经常脚软的自己,绝对不是那种一个晚上能够应付超过两个女人的强者。
    真正能做到那一点的人,不过是个疯子而已──一份美味佳肴可以让人身心愉快,但是一次吃上五六份,那就变成了酷刑。
    伽罗并不想变成某个人的附庸,他必须有自己的势力──在比利沙王国他无法反抗真兰,原因很简单,那里是真兰的势力范围。
    他必须想办法。
    在比利沙王国的时候,伽罗告诉过多拉有关志摩。徐的故事。
    当年,志摩。徐以装死逃开了情丝的束缚,开始了以后的幸福生活。
    同时,在地球的另一边,他的学长,和他并称为南徐北李的另一位才子─叔同。李,也遇到了和志摩。徐一样的问题,爱情与生活,如同万斤巨石一样,压在他的身上。
    无法呼吸、无法挣脱、无法反抗,也无路可走。
    每一步都要受到束缚,生活毫无滋味,于是,他出家了。
    当人万念俱灰的时候,除了死,还有另外一种选择。
    志摩。徐选择了死亡,他那如同蝴蝶一样的生命,绽放出最美丽的光芒。
    而叔同。李,割断了尘缘间的一切束缚,开始了自己的新生。
    这是伽罗为自己准备的第二条路。
    他出了家。
    日曜大陆的教士虽然也可以娶妻生子,但是高级教士,几乎都是单身,红衣主教更没有一个结婚的──年轻的教士如果想要向高层奋斗,必须保持单身,而教皇也向伽罗说明了这种情况。
    生活,其实是一种态度,伽罗的出家,也向蕾米娜表明了自己的态度,那就是,不要逼我。
    蕾米娜呀,妳看看妳,把伽罗这个好人逼到了什么地步?一个有为青年,竟然不得不出家来逃避。
    哪一个男人不是三妻四妾?伽罗那样的爱妳,妳又忍心看他孤苦一生吗?
    在庆典上,伽罗看到了蕾米娜备受打击的表情。
    唉,蕾米娜,妳又何必呢?
    伽罗现在需要蕾米娜的愧疚之心。
    他的身分已经暴露,迟早会有人用这个东西来威胁他,处理的办法有两个,一种是和蕾米娜生几个小娃娃,另一种,就是让蕾米娜感到对不起自己。
    第一个方法失败以后─虽然伽罗仍在继续努力,但他从来没有放弃第二种努力。
    就像是蕾米娜后来决定离开伽罗,其中也有伽罗让卡巴侯爵在里面劝说的功劳。
    人心都是肉长的,娜娜呀,我真的希望,妳能够原谅我。
    至于芬妮,伽罗很内疚,却不担心。
    芬妮的家人已经所剩无几,她和伽罗一样,都没有什么牵挂。
    爱上一个人,不一定需要世俗的承认。
    伽罗只想和心爱的人在一起,这样就可以了。
    反正他不会像叔同。李一样,他有自己的想法。
    一有机会,他就和芬妮私奔,或者走别的路。
    只要有了想象力,只要有了实力,那么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克服,不是吗?
    “天之涯,海之角,知交半零落。一斛浊酒尽余欢,今宵别梦寒。”
    那些逝去的日子,那些曾经相遇过的人,你们现在还好吗?
    一杯酒洒入土中,另一杯,一口饮尽。
    热辣辣的酒让伽罗整个身体热了起来,他怀念着地球上那些前辈们,来到日曜的他,最宝贵的财富,就是地球上人类积累了几千年的智慧。
    同是天涯沦落人,永远的叔同。李呀,还有风流倜傥的志摩。徐,你们那寂寞的心情,是不是也和现在的我一样?
    生如夏花之绚烂,去如秋叶之静美。
    让一切在最绚丽的一刻绽放,是不是最好的选择?
    举起酒杯,伽罗向着即将落下的红日致意。
    明天,会更好。
第二部 第四集 智慧女神
    第一章历史
    “战斗,战斗!”
    可以容纳超过二十万观众的竞技场上,无数的兽人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吼叫。
    他们渴望鲜血,他们崇尚战斗,这是暴力的时代,兽人成为了最高的主宰。
    他们将精灵、侏儒、矮人掳入了竞技场,让他们与猛兽搏斗,与同类拚搏,而高高在上的兽人,则是哈哈大笑。
    伟大的兽人王阿卡巴利十六世,与身後的重臣们含笑交谈。
    兽人历三五八年一一距今四千五百年前。
    兽人,得到了神的恩宠,他们统治了整座大陆,血色的半月旗飘扬在大陆的每一个角落,然後,他们向龙族发起了挑战,两个最强大的种族,两败俱伤。
    “美丽是最重要的。”人们曾经认为,精灵们的统治将会永远。
    兽人之後,就是精灵的世界。
    这些长耳朵的美丽生物,优雅而充满智慧,虽然体质虚弱,但是并不妨碍他们成为出色的神射手以及魔法师。
    精灵是食物链最顶端的生物,长达几百年的寿命,让他们如同俯视蚂蚁一样,看著那些生命短暂的生物。
    但是,精灵帝国,最终还是灭亡了。
    红颜祸水,绝色倾城,美丽,有时候,会导致灾祸。
    来自东方大陆的商人,将丝绸带到了日曜大陆。
    这种无与伦比的纺织品,很快成为了精灵们的最爱一一精灵们绝对不会披上动物的毛皮,而那些手工纺织出来的布匹,又怎么能配得上那细腻柔滑的肌肤呢?
    丝绸的价格很快的超过了黄金,精灵全体为之而疯狂,丝绸成为了精灵帝国的热门货,每一个精灵都渴望著更多的丝绸。
    可是,精灵们无法从狡猾的东方商人那,得到制造丝绸的办法,当所有的手段无效以後,精灵们做出了历史上最荒诞的决定。
    三十万精灵大军,连同上百万的各族联军及後勤部队,穿越无边无际的大沙漠,跋涉数万里,前往东方,企图得到丝绸的制造方法。
    二十万水军,数千艘战舰,沿著茫茫无边的大海,从另一个方向,向东方前行。
    “美丽无罪!”精灵王面对著长老们的质询,毫不退缩:“为了让所有的精灵都能够穿上丝绸的衣服,再大的牺牲,也值得。”
    那一刻,台下掌声雷动。
    精灵的偏执,让他们走上了不归路,数千年後,当人类看著手中黑色的蚕茧,始终无法想像,精灵为什么那样疯狂。
    倾国之战,一战倾国,大沙漠的狂暴和茫茫大海上的风浪,让精灵大军损失惨重,但这还不是最致命的情况一年後,当他们相继到达了东方大陆的时候,却发现,自己要面对的是一个空前强大的帝国。
    在出发前,精灵们通过各种手段,得知东方大陆处於四分五裂的状态,数十个国家相互征伐,混乱不堪。
    但是,他们没有想到,两地间的距离真的是太远了,他们得到的,是八、九年前的情报,当那些长耳朵的美丽生物来到了东方大陆,局势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雄才伟业的君主,统一了整个大陆,而此时的君主,正为了裁减从战场上活下来的上百万精锐战士而苦恼,而这些美丽的生物,让东方的君主喜出望外。
    於是,筋疲力尽的精灵大军,全军覆灭,精灵们为东方帝国君主的後宫平添了一抹春色,或者是成为了那些战士们的妻子。
    那一段历史,直到很久,还有人在传唱。
    这也是为什么,风闲大帝后来能够穿越沙漠的原因一一精灵们用生命和鲜血换回的经验,对他的帮助非常的大的。
    然後,是妖精们的世界。
    他抬起了头,看著星空,星星的映射在他的瞳孔中,宛如梦幻。
    那是一名普普通通的人类,和别的同伴一样,他一出生,就是其它种族的附庸,他只能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抬头看著天上的星星,更多的时候,只是谦卑的低著头。
    人类,是弱者。
    没有兽人的强壮、没有精灵的天赋,没有龙族的魔法,人类,是路边任人践踏的草。
    他们被统治,被奴役,没有人会在意他们的死活,就像人类不会怜悯家畜的死活一样,很多与人类相似的种族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人类艰难的延续下去。
    两千一百年前,转机出现了。
    当妖精帝国开始崩溃的时候,从异界逃到了日曜大陆的人类,与原住日曜大陆的人,开始了合作。
    整军备、储粮草、积累人才,联络别的小部落,人类抓住了每一个机会,开始壮大自身,一千年的积累,一千年的奋斗。
    然後,魔族入侵。
    魔族为什么入侵日曜大陆,最终酿成大祸,直到现在,都还笼罩在历史的迷雾中一一一个没有基地的外来者,面对拥有数■人口的日曜大陆,怎么能够酿成那样可怕的灾祸?
    在大陆联军与魔族的战斗中,人类一直扮演著不光彩的角色。
    双方的第一场决战,就是因为人类的首先溃败,导致了联军大败,魔族在日曜大陆站稳了脚。
    後来的战斗中,人类的军队是懦弱无能的象徵,沦为大家嘲弄的对象,就连地精也不愿意和人类并肩作。
    但是,那些勇敢的种族,最终却消失在历史的长河中。
    人类在赌注,以所有人的命运进行赌注。
    那是一个赢者通吃的时代,魔族与精灵、兽人没有任何的区别。
    没有正义与邪恶,生存下去,才能扼住命运的咽喉。
    “在人类的浴血战斗下,终於击败了魔族,但是,整个大陆却为之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很多种族彻底消亡,无数的城市成为了废墟……”
    七百年前,人类推翻了以前的所有的纪元,开始了自己的历史。”卜类的英雄打败了魔王,精灵与矮人因为损失过大,而决定退出大陆。”
    人类开始记载历史,并掌握历史。他们把历史这个小姑娘打扮得漂漂亮亮,让她成为人类的新娘。
    人类得到了最高的奖赏,他们统治著日曜大陆。
    这就是历史,人类是幸运的,终於成为了这片大陆的主人。
    但是,谁又能保证,人类将永远的坐在这个位置上?
    这个世界上,有太多的未知。
    历史,是由人类,或者任何掌握了历史的种族书写。
    东方要塞外一百三十公里处,二支车队正艰难的行进著,简陋的道路早就被沉重的车撵压得粉碎,每前进一步,都要用尽所有的力气。
    这是一支兽人的运粮队,这些日子里,无数这样的队伍将携带著兽人辛辛苦苦积累下来的粮食,向著前线运整个荒原上的粮食都被搜刮一空,如果不能攻破东方要塞的话,那么大饥荒将会夺取很多人的生命。
    这已经是黑夜,黎明还很远很远。
    风如同刀子一样的吹过,其中夹杂的雨点打在肌肤上,隐隐作痛。
    “快些赶路!不然不能按时到达大营!”卡里大声的喊叫著,胸腔处痛得厉害,他负责押运这批粮草,但是糟糕的路况让车队吃尽了苦头。
    疲倦得厉害,头一晕,他的身体向著前方栽倒,弟弟扶住了他,然後递过来今天的晚餐,雨水就著饭团,卡里三两下就将其解决掉了。
    “休息一下吧?弟兄们都累得不行了。”
    这些日子里的辛苦,就算是铁人也无法支撑。
    看著弟弟充满血丝的眼睛,卡里摇了摇头,“军令如山,我们必须尽快赶到军营。”
    不是害怕军令,更不是为了升官,卡里的心中只有一个念头,不能因为自己失误,拖了大军的後腿。
    听起来似乎有些可笑,一名小小的军官有这么大的理想?
    但是在大陆历七二四年的日子里,整个兽人部落,大家忘记了往日的仇怨,携起了手,为了一个目标而奋斗。
    那就是胜利。
    三天後,当那名叫做卡里的军官退下以後,兽人王提马克欣慰的吁了一口气。
    十馀年的努力终於有了成果,兽人的新一代已经长成。
    对於这场战争来说,兽人最需要的是什么?
    不是粮食、不是魔法师、不是武器、不是攻城器械、也不是人类的内应,兽人王最需要的,是大量合适的军官。
    合格而优秀的军官,是军队的灵魂。他们在胜利的时候控制军队、失败的时候收拢军队,士兵以军官为轴,军官将士兵凝结成了整体。
    勇猛的战士很容易寻找,但是合格的军官,往往需要很长时间的培训。
    好在,经过了十馀年的努力,终於有了今天的成就。
    这一次战争,将动员整个荒漠所有的兽人部落,从启动到现在,就进行了七个月。
    而为了准备这场战争,兽人积累了整整二十年,近百万的大军,数百万人的後勤供给,恐怖的数字,繁琐的工作,会让任何人发疯。
    这也是为什么哥特王国的特使一直催促,但提马克却始终没有发动攻击的原因。
    他没有把握,但是他会尽到所有的能力,这么大规模的战争,已经不在於对手有多么强大,而是看兽人能够发挥出多大的力量。
    他渴望胜利,他追求胜利。
    “尊贵的兽人王馈下,光明教会希望能够与你进行和谈。”人类的特使将信件奉送到兽人王面前,然後退下。
    这是怎么回事?提马克仔细的听著手下的报告,心中却充满了疑惑。
    兽人的行动,没有想过能瞒过人类,不要说近百万人的军事行动,仅仅是这么多人的搬家,都需要两三个月的时间,加上修筑工事,囤积粮草……所有的这些工作,如果能够瞒过对面的人类,才是怪事。
    当然,人类的调动,也是一样。
    亚述帝国的大军深陷在哥特王国境内,这些军队如果要从北方调集到这里,至少需要半年乃至一年的时间,至於从别的地方调集军队,也是非常麻烦的事情,一旦形成了权力的空档,地方势力乘机崛起,那么危害更大了。
    双方都在积累著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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