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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葬乱世-第14部分

小说: 葬乱世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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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么····可能!”金圣带着满脸震撼吃惊的看着那跟细嫩的手指。
    “不错,很强的力量,几乎就要达到第五阶了。”霸王刀君淡淡的道,“如果不是遇到我,你足以狂傲这个世界。”他看着面如死灰的金圣,“临死之前再告诉你一句吧,力量的差距并不只体现在等级上,从开战到现在,本座从未用过····超过第三阶的力量!”他的手指在金圣的拳头上轻轻一点,一阵密集的骨裂的声从金圣全身上下传了出来,而后,金圣闷哼一声从高空中跌落下来。
    霸王刀君看着静立在低空处的一群黑衣人,又看了看聚集在夔龙两人身边的各种怪人,冷冷道,“杀光这群怪物,掘地三尺也要找到流云珠!”他转身便要向空中的城堡走去,突然下面传来两声黑衣人的惨叫,他回身一看,正见金圣红碎了两名黑衣人,一左一右挟着夔龙和剑妖放佛一道闪电向着远处逃去。
    “嘿嘿····好强的生命力!····蝼蚁而已,随他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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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燕萧的心脏砰砰跳动着,刚才一个几乎和自己揭开五层封印差不多强大的气息突然出现,而后自己先前感应到的气息也窜了出来,那力量并非多么强大,只是他却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接着那极强的气息强极而衰,一闪而逝。
    燕
    深秋的天气已经透着一丝凉意,只是燕萧却感觉身上燥热难当,他心中有一种感觉,用不了多久自己就会遇到那股恐怖气息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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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晨的露水由重,平阳王府里的花圃中几个美婢正辛勤的用一个个羊脂玉的小瓶子收集着露水,间或低声笑骂一两句——平阳王早起时喜欢喝一壶晨露沏的花茶,这是几十年的习惯。花圃外一个尖嘴猴腮的管家正躺在一把藤椅上闭目养神,似乎晨风较重,他紧了紧领口,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道,“快点儿快点儿,王爷今天起的早,一会若是喝不上茶,少不了你们几个的揍!”
    那群美婢立刻一个个静若寒喧,急忙加紧收集起露水来。
    楚平阳此刻则是满脸尴尬夹杂着几分惴惴的看着眼中带着几分失望的燕萧和一脸怒色的十三。
    今天早上燕萧看那女子还没有苏醒的征兆,便带着睡眼朦胧的十三来到了平阳王的书房。他心中急于知道那老人——也就是平阳王师尊的下落,所以估摸着楚平阳睡醒了便找了过来。谁知道这龟孙竟然摆了两人一道,一脸遗憾的告诉二人,其实他的师尊早就死了!十三怒气攻心,二话不说便要当场干掉楚平阳,幸亏被燕萧及时拦了下来。
    “当当当···”敲门声响起,“王爷,您的花茶好了。”
    “花你娘的茶!滚!!!”
    那管家端着一壶香茶满脸讨好的站在门外,却不料竟遭来一顿臭骂,摸了摸鼻子满脸讪讪的走了。
    骂走了管家楚平阳又是一副笑脸,“其实贤侄你也应该看到了,本王功夫平庸哪里有师尊大人万分之一的本事!当年七皇弟,也就是燕王路过云州,本王便带他前去打猎取乐,谁知进山不久就看到一个怪异装束的老人——就是本王的师尊——满身是血的躺在地上,旁边是一个七八岁大的幼童抱着一方襁褓,你们那时都穿着的很···怪异!呆呆的站着····”燕萧与十三对视一眼,看来那就是他们俩了,“本王刚开始还以为那老人受到了山中野兽的袭击,便将那老人和你们带了回来。”他喉咙有些干哑,自顾自的倒了一杯隔夜茶喝了进去,又接着道,“可是将那师尊带回之后才发现他身上竟然有好几处都是被一种铁弹击中,师尊当时已是命不久矣,为了感念我的救命之恩,交给了我一本秘籍让我好生钻研,可是本王天生不是学武的料,这么多年连小成都未达到,唉···”他叹了口气,“师尊嘱托我好好照顾你们两个,我当时都答应了,然后师尊就·····”
    燕萧与十三眼中同时闪过一丝黯然,就听楚平阳略为哽咽的声音再次响起,虽然知道他那份伤心八成都是装出来博取同期的,二人仍不由小小的感动了一下。
    “燕王说看你骨骼清奇,是个练武的料子留在我这里浪费了,便要将你们带走。我当时拗不过他,只好让他将你们带走,后来就是你们都记得的事情了。”楚平阳顿了一顿,转身走向书房后的一个角落,从一块青砖下面翻出一个包裹,回身放到书桌上,在二人疑惑的目光中,将那包袱打开。
    燕萧眼睛一亮,出声道,“日记本?!”
    只见包裹中的是一种透明的材料包着的本子,那本子封面雪白,上面印着“笔记本”三个简体字,底下还有“地球联邦中国区第三十五厂出品”一行几个小子。
    “这本子是在为师尊入殓时从他的衣服中翻出来的,”楚平阳道,“我也是看了其中的记载才知道····你们或许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第二十三章 日记
    阳历17139年1月1日。晴。
    老天!这将是我要写满的第382个日记本了!看着满满一书架的日记本我终于找到了一种久违的成就感!
    阳历17139年2月11日。晴。
    今天上面的彭怀民将军过来视察工作,他是个很随和的人,没什么架子。例行公事之后给全研究院的人放了一天假,并且自己掏腰包请我们吃了一顿饭——虚兽的肉还真是够硬的!
    ················
    阳历17139年3月4日。晴。
    每当写天气的时候总感觉有些好笑,这个世界里的温度永远都是恒温,各种天气都不过是表象而已。
    今天是实验的第两千个年头,呵呵,当长生不死真的变成现实的时候才发现原来活着也是一种痛苦。
    今天是第三号实验体和十三号实验体的完成日,两千年的努力终于等到最后的时刻了!看着隔离室里那两个可爱的孩子,不!孩子似乎不太恰当,毕竟严格来说其实都是两千余年的生命体了,可是感觉他们就像我的孩子一样。只要他们能够完成,我们就不用继续关在这个封闭的世界里了,逃出去,回到地球!回到家乡!
    阳历17139年3月18日。晴。
    已经两个星期了,水星,也就是三号,始终赖在我的身边喊我爸爸。我真的好高兴,毕竟已经几千年没有听到如此亲切的称呼了。水星很聪明,无论是次元运算还是空间平衡理论他一点就通,机甲同飞船的操纵看过一遍就会,只是那种力量始终没有显现出来,我曾给他做过几次检查,可是数据显示一切正常。
    哦,对了,还有木星,那个小家伙···呃···比较暴躁,昨天他眼睛睁开的时候就不曾闭上过,似乎在打量这个世界。我试图接近他可是却被他咬了一口····呵呵,小家伙的力量好强大,我这具被强化了十一次的身体竟然被他咬破了,这可是低阶磁暴都无法伤害的身体呢!不过,毕竟是用那个····的基因重组进化的人类,我倒是感觉很正常。
    阳历17139年3月29日。晴。
    今天欧洲区的史密斯博士来了,他们的实验很不成功,六号实验体米迦勒突然发狂,杀死了六个T…72生化人并且险些冲出了6A实验室,他们无奈之下只有将其销毁了。史密斯很恼火,希望可以截取一段水星的基因片段用于克服天使系列的狂暴情绪。我考虑了一下没有答应他,水星的基因组成很复杂,其中一条基因链是我们杀死了一个所谓的神祗才得到的,如果将这种平衡的基因受到外力干扰我不知道会变成什么样子,但·····绝对要比那个所谓的炽天使可怕的多!
    史密斯大概也知道,只得唉声叹气的去美洲区想办法,我倒是真的想帮帮他,可是对于天使的数据····就好像他们对于内力的理解一般,根本一片茫然,看来他只有自己辛苦了。
    阳历17139年4月6日。晴。
    木星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他不再吃生肉,也可以叫我爸爸了,只是他的眼神····像是鹰的眼睛一样,似乎随时都在准备咬断谁的喉咙。还好水星可以控制住他。
    昨天领他们去31分区的游乐场玩,两个孩子都很开心,木星始终都被水星抱在怀中,像个乖娃娃一样咯咯笑着。让我恼火的是遇到了我最讨厌的一个人——井下三草,他是一个典型的生化研究疯子,曾经因为活人生化实验被监禁了五百年,不过我必须承认,他是一个天才!一万年前的长生计划中有他一半的功劳!
    他很礼貌向我问好——虽然在实验室里他是个冷血的疯子,不过走出实验室就是一个文质彬彬的学者——我也礼貌的回应了,只是他临走之前却问了我一个奇怪的问题,人与魔的界限在哪里?
    阳历17139年5月17日。晴。
    事情似乎变得有些糟糕了,欧洲区的26分区已经被划为禁地。该死的史密斯!他竟然把吸血鬼的基因段移植到了天使的身上!这个白痴!我虽然不懂天使之类的组织成分,但是就像强行把磁铁的两个正极融合一样,黑洞!那些变异天使生来就是一群贪婪的吞噬者!看来如果还是得不到控制就只有动用次元炮将那里抹杀了。
    木星这段时间似乎出了些问题,那强大的力量几乎全部消失了,**也变得异常脆弱,但是就同水星一样,根本找不到问题在哪里!该死的,难道又失败了?不过也好,总比变成2号和7号那样的杀戮者好的多!这么久的时相处下来,我已经深深爱上了这两个孩子。我想,如果有他们陪着,被困在这里也不错。
    ············
    阳历17139年11月4号。晴。
    上面已经放弃水星与木星了,已经观察半年了,正常的实验体在苏醒后的3到10天内就会成熟,可是他们不但没有反而力量却呈直线下滑,根据万年以来的定律,如果30天内还是没有力量感崭露,只能说明是失败品。于是我拥有了水星与木星的监护权。他们现在已经是联邦的正式公民了,是我林子星的孩子!
    ··················
    日记到这里还有最后一篇,燕萧看着十三叹了口气,“臭小子你说对了,我们····果然是人造人!”日光透过雕刻细腻的窗棂朦胧的洒在他的脸上,一种淡淡的哀伤流出。
    十三脸上也是一片黯然,却强笑着道,“呵呵···我们不是还有一个老爹么。”
    燕萧亦是苦涩的笑了笑,“对啊,父亲·····”他突然打起来精神,“看着日记里写的,他对我们应该是真正在乎的,那么·····看看这最后,看父亲·····究竟写了什么!”
第二十四章 太子的踪迹
    虽说已是深秋,可是南方的天气依旧湿热,被汗渍浸湿的衣衫粘乎乎的贴在身上更是分外难受。知了不知疲倦的吱吱叫着,像是在为即将死去的秋天哭丧。
    太子有些郁闷的看着这个跟在自己**后面已经三天的小姑娘。
    从皇城中出来已经有一个月了,诈死虽然不符合他一贯表现出来的风格——自大,偏执加上一点点的愚蠢——但是只要能摆脱那个烂摊子怎样也好。因为心情不错,所以三天前他路过一处小城的时候顺便赏了这小乞丐一两银子,可是这小乞丐便似乎吃定了他,一路上像个蹩脚的刺客,偷偷摸摸的跟着他。方才太子看着她在远处探头探脑的样子实在有些受不了了,一个眼神便要侍从将她擒了过来。
    “为什么跟着我?”太子阴森森的开了口。
    “······”小姑娘看着太子那坚毅却又俊俏的脸庞,脏兮兮的小脸上泛起一道绯红,低下头小声嗫嚅了一句。
    “什么?”太子没听清楚,又问了一遍。
    “我说,”小姑娘一句话差点没把太子擂得晕过去,“我说,你人很好,我要以身相许!”
    “·········”太子差点没背过气去,“快走吧·····你妈叫你回家吃饭呢!”
    “呔!”突然一声大吼自二人身后传来。
    “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此路过,留下买路财!”
    太子有些痴呆的看着面前突然蹦出来的几个土匪,大脑一时间有些当机。
    他抬头看着那几个一脸凶相的土匪忍不住问了一句,“几位是····土匪?”
    “废话!他妈的你白痴啊?”一个头领模样的大汉走了出来,将那磨得雪亮的大刀重重的挥了一下,“快把钱交出来!”
    “······”太子用眼神制止住了一个侍从,淡淡笑道,“我没有钱!”眼看那些将要发飙的土匪就要过来送死,他急忙又加了一句,“不过这个小姑娘你们可以带走!”
    “相公!”那小姑娘好生恶毒,眼角却流下两行清泪,“相公,我知道我不应该逃婚,可是····奴家现在知道你的好了,求求你再给奴家一个机会吧!”
    太子:“··········”
    那些假扮成仆从伺候太子的隐星:“·········”
    众土匪:“·······”
    “呀喝?”那土匪头头满脸八卦的**,“想不到还有意外收获!”他本就觉得这么一个衣装考究的年轻人身边跟这一个乞丐不对劲,现在恍然大悟,他的突然脸色一遍,恶狠狠的冲太子道,“娘的!看你这个小白脸斯斯文文的,想不到为了自己的钱财性命竟然连老婆都送人!老子今天便替天行道除了你这个祸害!”
    一听那土匪竟然要杀了太子,那小姑娘本来得意洋洋的面色马上变得一片惨白,想也不想的就跑到太子身前一栏。
    那土匪亦是愣了一下,“小娘子快让开,这种人有什么好珍惜的!待我打发了他便找人将你送回故乡去!”
    太子看着那挡在他身前簌簌发抖的小姑娘,心中突然闪过一丝淡淡的暖流,“下手轻些,留下他们的性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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