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7:新湖南报人-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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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省委指示召开编委会,就以往关于办报方针的争论继续讨论下去,并派省委书记李瑞山、宣传部长唐麟和省文教办主任华国锋三人到会听取意见。已调省文教办工作的邓钧洪和在省党委校自学的苏辛涛也奉命回来参加讨论。这次讨论涉及的问题更多,争论也更尖锐。主要有:①这年春,特别是3_月的农村宣传中连续发表毫无政治思想内容的单纯经验技术文章,是不是〃符合省委意图〃,是不是贯彻了党中央《关于改进报纸工作的决议》和省委为了促本报贯彻中央《决议》而制定的《决定》?②能不能把省级党报的任务仅仅归结为〃只宣传省委意图即得〃,并把省委个别成员和他们安排的干部的个人意见,不管是否和省委的决议相一致,也皆当作〃省委的意见〃?③强调从报纸的特点,从政治思想角度出发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决议,是不是〃脱离湖南的实际〃和〃忘记了报纸的性质和任务〃,甚至是〃闹独立性〃和搞〃特殊化〃?④能不能把中心宣传和一般性宣传,都规定为只应突出其中的业务、技术宣传?⑤在报上展开实事求是的批评,如对盲目推广青森五号稻种造成2_1_万亩早稻减产的批评等,是不是一定要经过被批评者的同意才能发表?甚至只许发表被批评者毫无认错表示的所谓〃自我批评〃?⑥争论中经过编委一致或压倒多数通过的决议上报下达,是不是搞〃宗派活动〃?⑦在干部政策上,应不应只依靠唯某人之命是听,却置党中央、省委和编委的决策于不顾的人?对这些问题,周惠和官、孟在言论上,特别是行动上的回答都是肯定的,上述行文中打了引号的话,皆摘自官、孟在争论中的发言,其他编委则皆反对。为此,连续召开好几次编委会,最后当大家同意举行闭幕会时,负责直接领导这次编委会讨论的省委书记李瑞山就指定官、孟负责把这年春开始争论以来所有的发言和书面意见编成《争论集》上报省委和发给编辑部干部;并郑重规定在这次扩大编委会上所有的发言,都由发言者自己如实写出来,不得对原来的发言作任何改动和增删。但是,官,特别是孟却擅自把自己的发言作了很大的修改。孟甚至把他在这次扩大编委会上的两次发言故意合成一次。发言次序,他们在编辑时,也没按会上发言的先后排,使人很难看清这次扩大编委会上除官、孟以外其他成员同官、孟针锋相对的争论过程。官、孟 _对他们的发言的修改情况,在《争论集》第二辑中,傅白芦、王秉乾、杨德嘉都作了如实的说明。苏辛涛等在发言中摘批过孟的话,孟虽已删去,但由于他在争论中的基本观点未变,又不敢动他人的发言,所以上述分歧,在《争论集》中仍一目了然。7月的争论结束后,苏就奉命回报社复职。由于他在7_月回来参加争论时,特别是复职后,有机会看了大小两个展览会和改进报纸运动中各部、组、室的发言纪录,觉得有很多意见需要向编委会汇报。经取得包括官、孟在内全体编委的同意后,苏就系统地谈了个人对改进报纸工作运动的意见。谈完,包括官、孟在内的全体编委,都认为苏的意见相当全面、切实,在苏改用编委会的口气写出来,交编委传阅、讨论、修改定稿后,推选一编委代表编委会去向编辑部全体干部作报告,以结束这一长期陷于自流的运动。但是,当苏用《统一认识,行动起来》为题(以下简称为《统》文)写出来交给官后,官却不让编委们传阅、讨论和修改,而是送给周惠。周惠阅后,又交给唐麟,并要唐长期密藏起来。直到1957年春末整风鸣放期间,经过报社广大干部的反复要求,周惠才从唐的手里拿回此文交给官、孟,并由官、孟把它编进《争论集》第二辑。
由于编委之间和编辑部上下级之间,长期在办报方针上得不到统一认识,省委在1956年8月17日专门开了一次会,但会上的意见也不一致,周小舟和周惠二人在意见上的矛盾更突出。周小舟最后只好作结论说:〃会上所有的发言,可由唐麟去报社召开扩大编委会传达。传达时,必须反复着重说明:所有的意见,都不是省委的结论。〃唐的传达,也载于《争论集》第二辑。由于他所传达的意见矛盾很多,唐还说:〃运动的声势可以减弱下去,不必硬要有个结论。〃这一长达四个月的改进报纸运动,也就这样不了了之。
第三阶段是1956年11月。这一阶段的争论特点,是〃不谈过去,只谈今后〃。这本是苏辛涛在这年7_月的争论中提出的建议。苏这样提,是因官,特别是孟在争论过程中的言论,都斤斤计较他们这年春农村宣传稿子的是非,对今后如何改进报纸工作都缺乏兴趣。11月初,傅白芦、蔡克诚、李冰封、袁家式四位编委,深感以往争论造成涣散的情况拖下去很不好,又先后用这一主张来征求官、苏的意见。当苏得知官已同意,他当然也同意。接着,就在编委会上一致通过,由他们四人先就今后应改进的问题和改进办法进行研究。他们开会研究时,官也常参加。但李冰封参加一段后,突然奉命调往省委办公厅文教组。他们研究的结果,曾由傅白芦、袁家式分别作了一次发言。发言题目依次为《一些急待解决的必须研究的问题》和《待讨论的六大问题》。两人发言均见1_9_5_7_年6_月印的《争论集》第二辑。到1_1_月底,编委正准备就傅、袁提出的意见进行讨论时,由于省直属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的党内整风运动已开始,周惠又命令报社重谈过去,官也扬言他对傅所提的改进报纸意见也皆不同意。从而,傅、袁写出来的意见,也就变成了废纸。紧接着12月初,周惠在省委召开的动员省直属机关处级以上干部开始整风的大会上讲话时,公开批评了除官、孟二人外的全体编委;但又只有帽子,没提任何具体事实。已调离报社快半年的邓钧洪,觉得很难理解,立即去请示坐在最前排、负责主持会议的周小舟。周小舟当着坐在他身旁的省委常委的面大声回答说:〃这不是省委的意见。你们有不同意见,完全可以提。〃周小舟和邓钧洪这次对话,1959_年深秋,周惠在湖南指挥批斗周小舟并同时对邓钧洪、苏辛涛等进行逼供时,周小舟和邓、苏也皆如实说明过。
第四阶段是1957年3月。这月月初,苏辛涛出席即将在京召开的全国宣传工作会议而离湘,苏走的那天,官就把他早已写好却一直密而不宣的《关于去年改进报纸工作所争论的几个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抛出来,要在家编委赶快传阅、讨论和通过。但是,在家编委,除官、孟外,都不同意这个《意见》。苏回来看到后,也表示不同意,并对编委们说:〃这个《意见》,同我在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听到的毛主席在2月召开的最高国务会议上的讲话录音和这次会上的讲话,以及会议主席团成员之一邓拓关于经验技术宣传的讲话和胡乔木在记者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都有很大距离,请大家听了我的传达后再讨论官的《意见》〃。但当苏传达完前三个讲话时,官就强行收回他的《意见》,不让讨论。后经编辑部广大干部的要求,这个《意见》也收入了《争论集》第二辑。
基本上能够进行比较平等地讨论的争论,大致就如上述。在这以后的和风细雨的整风转向开始大鸣大放的初期,编辑部干部由于以往对编委们的争论曾有所闻,但却不知其详,为了在今后工作中知所适从,都纷纷要求:一、把以往的争论纪录原封不动地编印出来,发给大家,让编辑部各部、组、室进行研究、讨论和提意见;二、接着,编委会还应召开扩大会,让各部、组、室都选一代表参加;三、编委扩大会应请省委派代表来听取意见和作出结论。在这些要求中,关于公开争论的要求是得到同意并落实了。这就是1_9_5_7_年5_、6_两月先后印发的《争论集》第一、二两辑。但是,此后面对面的平等争论是再也没有了。就是在整风鸣放后期,中央指示准备反右派的5_月下旬,周惠在他的农村工作试点的长沙县高山乡召开有报社干部尹岳中、周孝本二人参加的干部会时,就不列举任何事实,公然宣布:〃报社的问题,同裴多菲俱乐部在匈牙利制造的反革命事件是一回事。苏辛涛则是它的头子。〃会后,并要尹岳中、周孝本立即回长,告诉报社干部:〃不要跟苏辛涛走,要跟官健平走。〃他们二人回来告诉苏后,苏立即为此事去请示周小舟:〃知不知道这回事?〃周小舟说,他也刚从高山乡回来的省委干部口中得知。苏说:〃我有错,希望省委当面教育,并具体说明错在哪里。如果不当面教,又不指出错误言行,我想改也不知从哪里改起。〃周小舟说:〃是呀!我也觉得这种作法很不对。〃苏又说:〃我早向省委报告过,我的能力是不足以担任副总编辑任务的,请省委把我调离报社,另行安排一项我能胜任的工作。现在,省委第三书记既认为我的错误很严重,我更希望省委尽快对我的工作进行新的安排。〃 周小舟说:〃省委完全信任你,不要胡思乱想,要继续好好干。〃周小舟和我这次谈话,在所谓〃反右倾〃运动中,二人都如实交代过。1957年6月8日,整风鸣放转为反右派后第二天,编委会立即开会一致通过如下决议:发生在这以前一年多报社关于办报方针的争论是人民内部矛盾问题,应按照中央指示,等待反右派结束,恢复党内整风时再处理。与这同时,还一致通过把整风鸣放办公室改为反右派办公室,原任整风鸣放办公室正副主任的官健平、蔡克诚仍继续担任反右派办公室正副主任。这两个决议上报省委后,也立刻得到以周小舟为第一书记的省委批准。这就说明,周惠把本报在以往关于办报方针的争论诬蔑为所谓〃匈牙利事件〃,是被省委否定了的。
强加的所谓〃罪状〃与事实
但是,周惠并未放弃他原来的把报社反右派斗争矛头指向邓钧洪、苏辛涛等人的打算。1957年7月,周小舟接到中共中央通知,出席由毛泽东主持在山东青岛召开的中共省市委书记会议,周惠就利用了这种特殊时机,带唐麟来报社宣布:现在天气热,报社反右派的宣传任务重,报社内部的反右派斗争应暂停。所谓〃暂停〃,是趁机把蔡克诚从反右办公室副主任的位置上换下来,改由孟树德担任。同时,周惠还从省委调来一位副部长和两位处长,协助官、孟尽快把反右派斗争从党外转向党内。从7月底开始,周惠就指示官、孟,先后揪斗蔡克诚、傅白芦、苏辛涛、邓钧洪四个编委,并在8月19和24两日的报纸上公开发表消息,把他们定性为〃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党内右派小集团〃,还把他们的所谓〃罪状〃分列为三大部分,即:〃企图把新湖南报办成(资产阶级)同人报〃、〃反对省委领导〃、搞〃独立王国〃和进行〃宗派活动〃。三大〃罪状〃又依次开列了若干条所谓具体〃罪状〃。但是,所有的〃罪状〃都找不到任何真实事实来作证。如果说也有点事实,只是对我们在争论中的言行完全采取断句(不仅是断章)取义、捕风捉影、指鹿为马、颠倒黑白和无中生有等手段制造出来。为了弄清这种靠捏造事实才弄颠倒了的是非,往下就把所谓三大〃罪状〃中的具体〃罪状〃与有白纸黑字为证的真实史实一一加以对照。
一、关于所谓〃企图把新湖南报办成(资产阶级)同人报〃这部分〃罪状〃中的具体〃罪状〃与事实。
第一条所谓具体〃罪状〃是:〃对'党报是党委的机关报又是人民的报纸'〃这一根本性质的理解是:〃抽象的一致,具体的矛盾〃。〃根据这种理解〃,就〃强调〃在报上开展〃批评〃,〃拆党的台〃。
这条〃罪状〃能举出事实来作证吗?不仅没有,而且〃罪状〃强加于我们的,正是我们一贯反对的。
能够证明我们对〃党报是党委的机关报又是人民的报纸〃的一贯理解的主要成文言论就有:
①苏辛涛1951年7月作的《关于中南局报纸工作会议的传达》(已印成小册子,存报社资料室),就着重批判了借口〃充当人民的喉舌〃和〃为人民服务〃,〃而不用或很少用党的思想,党的政策去教育人民〃的观点;并着重指出:〃只有党的报纸,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的报纸〃。
②苏辛涛在1955年5月,向初来的党员记者作《关于〃党与党报〃的学习报告》时又指出:〃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所以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是一回事的两个方面。我们党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为利益的,这也是人民的集体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以一个具体的人来说,他固然也包括在这个集体之内,但还有其个人利益和目前利益。因此,这中间还有一定的矛盾。……人民群众当其还未觉悟的时候,这种矛盾就存在。所以提高群众觉悟,就可以克服这种矛盾。只要我们能够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最大利益,又能教育群众为他们的最大利益而奋斗,我们就是真正对党对人民的利益负责。〃(全文载当时印发的报社内部刊物《新闻业务通讯》)
③苏辛涛在《统》文中也说:本报〃是党和人民的报纸,……如果以为代表天线(党委)和地线(人民)说话的立场和态度是不同的,那么,实际上就会犯1950年流行一时的工团主义错误〃。
④傅白芦1_9_5_7_年春受编委会的委托,根据1956年11月的编委讨论整理出来的《一些急待解决和必须研究的问题》(载《争论集》第二辑,以下简称《问题》),谈及党报和人民报的关系时也指出:〃党的利益和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为党说话和为人民说话是一致的〃。
能够证明我们对在报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看法,同这条所谓〃罪状〃的诬蔑完全相反的言论也很多。如:
①傅白芦1955年冬代编委会起草的《新湖南报工作规划》(草案)就规定:〃在报上发表任何形式的批评,事实必须经过调查研究,批评的态度和观点必须正确,严格按照党的原则、中央的决议和省委意图办事,做到实事求是〃。(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曾上报省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