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全集-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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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看我正在活蹦乱跳,先是如释重负的长长吁了一口气,然后咆哮曰:「老头,你欠我那么多出版税,应该守身如玉,洁身自爱才对,怎敢做出乱撞摩托车之事,你死啦没关系,我的账那里去讨?」又训柏杨夫人曰:「阿巴桑,柏老脑筋不清,还情有可原,你怎么这般糊涂,过马路不拉紧他。以后他有个三长两短,俺一块钱的奠仪也不送。」说罢悻悻而去,我气的一直等他走了好远,才发现忘了向他念三字经。
柏杨先生真是一个老泼皮,屡经大难而都不死。但从此我每次过街,都两腿发软,盖北新路乃化外之路,这一带乃化外之地,车辆闯闯红绿灯、闯闯斑马线,根本算不了啥,而竟然还靠左奔驰,却没有一个人出面干涉,此路遂成为恐怖之路矣。──附带奉劝全国同胞,如果不幸驾莅此路,过街时千万小心,不但要前看、左看、右看,还要往屁股后看。
公寓的总门常开,和恐怖路上的车辆靠左边撞人如撞狗,而且似乎谁也没啥妙法改善,仅这两项奇遇,就够我心跳如捣,想起来向韩韩女士吹牛的那几句话,真想找把小刀把舌头割掉算啦。
反撞大同盟
──我们不敢争取行路优先权,能争取到行路生存权,就心满意足。
柏杨先生对于如何平安的通过马路,一向有高深的研究,铁路平交道旁的「停」「听」「看」招牌,就是我奋斗的目标,每逢带着家人,或陪着朋友,要冒险犯难时,一定再三再四的昭示小心小心,盖据我的印象,如果一旦活活的被撞驾崩,仿效外交家的口吻:「借尸还魂的可能性,似乎不大。」所以戒慎恐惧,夙夜匪懈。想不到自己却首先以身试撞,而且是被一辆靠左逆行的车辆干了一下,实在不能瞑目。
自从六月三日被撞,转眼已一月有余,北新路上靠左逆行的节目,依然如昔。这节目完全是特技镜头,马路上正尘土四扬,眼花撩乱,只见一辆(有时候甚至二辆三辆)车如春水马如龙,英勇杀入重围,杀的行人鸡飞狗跳,正常行驶的车辆,则急刹车的急刹车,干他老母的干他老母,真是惊心动魄。所以如此的原因,北新路一段和北新路二段,快车道跟慢车道之间,有一条高堤线在焉,而快车道中央,也有一条高堤线在焉,车辆要想从右边到左边,往往要前进大大一段,才能找到左转弯的缺口,而慢车道跟快车道之间的缺口,和中央堤线的缺口,又往往前后参差,如果一定依照交通规则,就非要更前进大大的一段不可,与其浪费时间和浪费精力,胆大包天份子不知不觉就发挥了抄小路、走捷径的传统文化,逆流而上。
其实北新路不是唯一的恐怖路,台北另外还有一条恐怖路,专栏作家淼森先生在《中国时报》上曾指出辛亥路充满了杀机,淼森先生曰:「辛亥路的杀机,在于一般驾驶人,对行车道的白实线视若无睹,天天时时,都有驾驶人违规越过白实线,冒犯不得在右侧超车的规定,硬是超车。私家车如此、计程车如此、大卡车大客车如此、水泥拌搅车也如此。驾驶机车的人更是左右突进,成了蛇行抢路的敢死队。」
淼森先生说,他每逢乘公共气车经过辛亥路时,都情不自禁的捏一把汗。嗟夫,淼森先生所见未免不广,如果他有暇在北新路旁站上一站,恐怕用不着捏,汗就能流出一缸。淼森先生是在辛亥路上压死了一位大学生之后,振臂呼吁的,柏老则是在北新路上挨了那么一撞,才拉开嗓门嚷嚷,人地和事件的结局虽然不同,但悲从中来固一样的也。而北新路上的那种「迎头干上」的表演,却是辛亥路上所没有的,看起来北新路的杀机更重。观世音菩萨从灵山雷音寺下望,只见这两条路上血迹斑斑,恐怕要喟然叹曰:「善哉,善哉,谁能救此一方生灵欤。」
若干时日前,一位从香港来台湾参观的英国警官,临走时不但没有硬着头皮发表「敬慕中华文化」正义之声,反而发了约翰牛脾气,留下一封信给台北警察局交通大队,说了一大堆逆耳之言,对台北交通秩序的乱七八糟,大表惊讶。尤其对斑马线上行人没有优先权,更是震骇。他强调曰:「只要行人踏上白线,天老爷的车辆都得停下来,让行人先走。」有些发高烧的人常自说自话,说我们是「文化大国」。对于任何「大国」,我老人家都不反对,反正是自己往自己脸上抹粉,笑不笑权在别人,抹不抹权在自己。不过看情形「交通混乱大国」,倒是举世公认,当之无愧。洋大人碰都不敢碰的斑马线,我们根本没瞧到眼里。北新路上车辆日夜不绝,连红灯也都如同聋子的耳朵。而且日新又新,精益求精的结果,还出现硬碰硬场面,靠右行驶者有之,靠左行驶者有之;快车到慢车道上行驶者有之,慢车到快车道上行驶者有之。而主要的是,这种奇异的景观,竟没有人管。辛亥路上撞死的不过一个大学生;北新路上撞伤的不过一个写杂文的糟老头:五年之前,清华大学堂教习唐明道先生就是死在斑马线上的,一律「活该」「活该」;这不是「交通混乱大国」是啥。
远在巴黎的无车阶级,最近曾成立一个「全国交通工具使用者同盟」,向汽车挑战。二十五个公共交通乘客团体,发布联合宣言说,步行的人、骑脚踏车的人、搭巴士的人,要求有优先使用道路的权利,用以对抗私家车和货车滥用道路。法国的汽车密度,虽占欧洲第一位,但他们的交通秩序,也占欧洲第一位。如果换在中国,恐怕颂声在道,偏偏法国佬人在福中不知福,又提出怨言。然而也可看出事体的重大,如果把台北的交通秩序搬到巴黎,恐怕能逼出轰轰烈烈的法国大革命。儒家学派要求人们「温柔敦厚」,对于车辆违法乱纪,和别人血肉横飞,丝毫无动于衷,连哼都不哼一声,温柔敦厚也算修到了家。
判断一个国家是文明抑或野蛮,只要看他们的车辆对斑马线,对红绿灯的尊敬程度,马上就可得到结论。一个国家的汽车摩托车如果随便靠那边走都可以,如果视斑马线如无物,视红绿灯如无物,纵是写两火车引经据典,布面烫金的精装巨书,都成不了文化大国。专栏作家李寒先生在《自立晚报》曾垂头丧气曰:「那位从香港来的警官提出的问题,在我们这里可以说已经是老掉了牙的问题。十几年来,随着车辆的增多,问题越来越严重,尽管舆论批评,人民呼吁,而主管当局始终拿不出一套解决办法。以至弄得人车争道,行人没有走路的权利,只有大小车辆横冲直撞的权利,这是机械文明带给落后地区的困扰。纵然我们自诩文化高妙,但交通主管的作风是落后的,驾驶人的观念更是落后。享受着文明的恩物,却有不文明的应用方式,实在为文明羞。」
柏杨先生再加上一句:「实在为中国人羞。」夫交通秩序的维持,比不得登陆月球,断送老命也搞不出来,而只仅仅的要求车辆尊重斑马线,尊重红绿灯,严格的靠法定的一边行驶,可以说是天下最最简单的事,而我们却做不到。血淋淋的「尸谏」没有用,洋大人的训诲没有用,舆论呼吁更不如一屁,反正是束手无策。洋大人常用侮辱性的言词,指称我们没有治理一个现代化国家的能力,关于这个指称,我们不敢插嘴,但有一点却是证据确凿,我们没有建立交通秩序的能力。
在我们这些不太灵光的小民脑筋里,硬是认为把交通纳入常规,实在是易如反掌,两个字就能解决一切。曰:「重罚。」新加坡就有重罚的规定,车辆如果在斑马线上撞死人,那是唯一死刑。这条法律的结局是,新加坡车辆的屁股上,都伤痕累累,盖在斑马线前紧急的刹车,后面的车猝不及防,只好一撞,虽然如此,并没有纠纷,撞伤了车可以修补,撞死了人却修补不起来也。
交通秩序不仅车辆要遵守,行人也要遵守,交通法规不是专门管理车辆的,同时也管理行人。那种悠悠忽忽的农业社会老汉,也是一害。新加坡规定,行人如果在陆桥下过马路,撞死啦等于白撞死,谁教你不走陆桥。而四岁以下顽童在马路上撞死,司机老爷不但没事,顽童的监护人老爹老娘老啥之类,要被判二十五年有期徒刑。于是有些家伙虽死了孩子,却连尸体都不敢认领,来一个挥泪逃亡。这在台北准被酱萝卜认为不近人情,但不近人情的结局却是顽童的安全获得保障,正是政府立法者的大慈大悲。
凡是去过东西番邦的人士,对洋大人遵守交通秩序的美德,无不啧啧称赞。岂是洋大人从娘胎里生下来就比中国人高一等乎。吾友虞和芳女士告曰:「洋大人只不过被罚怕了罢啦。」虞和芳女士住在德国慕尼黑,有一天,半夜开车到近郊,遇到红灯,看看没人,就犯了中国人的老毛病,只稍微一顿,就冲了过去,想不到被附近一家该死的德国佬看见,第二天,一张罚款单颁发下来,害的她阁下三天都没吃饭,从此她开车就如履薄冰,如临深渊。
「重罚」,只有重罚──当然公正的重罚,才是治疗交通混乱的特效药,其他任何办法都不过是转移阵地的胡捉八拉。你不是靠左乱干乎,好吧,银子一万两。你不是闯斑马线、闯红灯乎,好吧,银子五千两。罚的数目必需超过他所能负担的──再大的大亨,第一次罚他美金十万,第二次罚他美金一百万,第三次罚他美金一千万,依此类推,他也受不了。也就是说,只要厉行使他心如刀割的重罚,交通秩序就能正常。这点小事似乎不必重金礼聘洋大人来亲自站岗,如果连这一点也没有能力,而仍有脸皮瞎扯淡,我们就没啥好说的,只好仿效法兰西那一套,无车的穷朋友联合起来,组织一个「誓死反对被撞大同盟」,自己动手,争取过马路时的生存权利。──可不是争取优先权利,小民可没这个胆,能争取到不被撞死的权利,就心满意足啦。
珍惜中国文化
中文横写,天经地义的应从左向右。
《伊索寓言》上有一则故事,蜈蚣先生正爬的高兴,小白兔问曰:「老哥,你这么多脚,走路时先伸那一只呀?」蜈蚣先生挨了闷棍,想了半天也没想出来,而且觉得先伸那只脚都不对劲,终于寸步难行。
中文横写应从左向右?抑或从右向左?跟蜈蚣先生的尊脚一样,本来毫无问题,不知道怎么搞的,被有些学问庞大之士那么一搞,反而搞出大大的困扰,议论纷纷,使人紧张。
呜呼,中文横写,天经地义的应从左向右,不但横写应从左向右,就是直写,天经地义的也应从左向右。──读者老爷且莫瞪眼,我可是有「古」为证的焉。吾友董作宾先生已蒙主宠召,不能出庭,但研究甲骨文的朋友固多的是,拜托千万说两句公道话。甲骨文时代,即纪元前十四世纪,甚至更早,够「古」了吧,直写的中文就明明有的是从左向右的焉。以「崇古」为生命的朋友,似乎应该把脖子往屁股后多扭一扭,当可发现现在流行的直写从右向左,并不一定完全合乎古法。
中国文字在构造上,全都从左向右,所以再僵硬的朋友,写字时都得从左向右。我们建议举办一个「写字大会」,请一些酱萝卜或干屎橛,当场表演从右向左的写字手段,让我们开开眼界。甲骨文时代那种直写从左向右的写法,应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最可贵的一部份,却被后人当破鞋一样的抛弃,实在泄气。盖直写从右向左的最大坏处,一是写过的东西全被右肘遮盖,不能随时回顾,要回顾就得停下来,使思路中断。一是写好一行之后,必须耐心的等它晾干,如果没有耐心,硬要写下去,就灾情惨重,胳膊上全被沾的墨迹斑斑,而已写好了的字也会被摩擦的一塌糊涂。用毛笔固然屡试不爽,用钢笔或用原子笔,如果挥汗如雨,也同样狼狈不堪。信件字数不多,还可以将就,慢慢的等。如果写稿,那才教急死人也。如果写的是十万火急的军情文书,恐怕还没写完哩,前线已吃了败仗。
直写原本应该从左向右,现在反而从右向左的成了正统,是中国文化一大反动,教人叹息。现在既已如此,力难回天,说也等于白说。想不到横写时天经地义的从左到右形式,在二十世纪的今天,也撞上了霉运。有些人下定决心,颠而倒之,非把它改为从右向左不可,不但向中国同胞推销,而且还英勇的硬往日本人头上猛罩。记得十年之前,日本航空公司台北分公司,在它的顶楼竖起从左向右的「日本航空」横写招牌,大家义愤填膺,群起而攻之,逼着执法人员取缔,取缔了好几年,不敢动它一根毫毛,原因很简单,中国字一旦被日本吸收,就成了日本字,日本人想怎么写就怎么写。日航公司老爷回答曰:「你们只能管中国字,怎么管起俺日本字啦。」台北某报上有一篇短文,坚绝的主张中文横排应从右向左,奇趣丛生,且照抄小一段,恭请读者老爷御览。文曰──
「当年日本开办万国博览会时,我们中国馆有个从左向右的横写匾额,被彼邦人士纷纷物议,认为失去了东方人的色彩,违反固有传统中文横写顺序的体制规定,大以为不当,当时已详见诸报端。」
这是一种阮大仁先生所称的「奋不顾身式」的雄辩,尤其请出洋大人助威,更使人一时眼如铜铃。但仔细一想,却疑问丛生,第一,「当时详见诸报端」,这是物证人证,但不知道这些报端有谁详见过,又不知道内容到底是啥,不敢随便肯定。但有一点却是敢肯定的,从左向右不但没有违反固有传统中文横写顺序的体制规定,恰恰相反,反而正是固有传统中文横写顺序的体制规定。这一点必须弄清楚,才不致于瞎缠。第二,「传统」已经很明显的是从左向右,把目光如豆所看到的眼皮底下的现象,不分青红皂白的都当成传统,那么,飞机大炮、电脑原子弹,都是中国固有的玩艺矣。第三,「东方色彩」,就更奇怪,不知道啥叫东方色彩,中文从右向左是东方色彩,中文从左向右就成了西方色彩乎?中国人自己应有自己的道路,应有自己奋斗的目标,不是为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