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说四十二章经讲记-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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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无我者」,平常每一个人都说这是「我」,但是假如详细地去研究一下,究竟「我」在什么地方呢?我们把身体分析到最后,都离不开这四大,实在没有一个独立的「我」存在。换句话说,我们这个身体,也是缘起的,由四大因缘聚集而成,当四大不调时,身体上种种毛病就出现了,可见身体也是无常的,既然是无常,当然是「无我」,没有实体的「我」存在了。
「我既都无,其如幻耳」,既然找不到一个真正实在的「我」,我们这个暂时所组成的臭皮囊,根本不会永远存在的,就好象变魔术一样,临时幻化出来的,还有什么好执着的呢?
讲到「无我」,在经典里面,有好多譬喻和故事,现在,我就从《大智度论》中,引一个有趣的,鬼的故事。说明「无我」的道理。
这故事是离婆多尊者刚刚发心学佛的时候所发生的。
离婆多本来是位商人,好象现在的「亚兴智」(推销员),经常出远门去推销货物。
有一天,他走到荒郊野外,已经是傍晚了,看不到一户人家,更别说有旅店了,晚上到那里歇脚呢?他心中未免感到着急。忽然,他看到远远的地方有一座屋子,真是喜出望外,于是三步拼成两步地向那地方跑去。原来是座破庙,但总比露宿在旷野好,就决定在那里住一夜。由于他走了一天,双腿早就酸软,也的确是太累了,顾不得吃干粮,马上倒卧在地上,就迷迷糊糊地睡着了。
他在朦胧当中,看见一个很高大的身影冲了进来,而且还拖着一具死尸,用力把他摔到地上。
他仔细一看,这一定是鬼,这个鬼的身体虽然非常大,但是头颅却很小,那种怪相,实在让人看到就发抖。不过,境界既然已经当前,怕也怕不了,只好听随事情的自然发展。我们姑且把这个鬼叫做小头鬼吧。
不久,又来了一个身体更大,而且头也非常大的鬼,我们就叫他是大头鬼吧!
大头鬼一进来,马上要抢死尸,可是尸首是小头鬼拉进来的,怎么肯让他不劳而获,享受现成的呢?所以,两个鬼为了尸首而争执不下。这时候,看见离婆多躺在地上,就请他评理,看看这具尸体是谁拖来的。
这无异是给离婆多出了一个难题,尸首明明是小头鬼拉来的,他要是依据事实说的话,恐怕那大头鬼不会放过他,说不定要把他害死;要是叫他昧着良心讲话,未免违背事实,而且也于心不安,使他非常踌躇,思量了一下,他决定依照事实来讲。
「这是小头的仁兄拖得来的。」
大头鬼一听,马上大发雷霆:「你这个人真可恶,尸体根本就是我的,你反而帮他说话!好,我就吃你吧!」
就这样,好生气地硬把离婆多的手臂用力拉断,掷在地上。
小头鬼看到了,知道是为他而遭殃,心中很难受,于是,马上把死尸的一只手安到离婆多的身上去。
大头鬼看见,更愤怒,又用力把离婆多的大腿扯断,摔在地上。小头鬼接着又把尸体上的大腿为他安上。就这样,一个扯,一个安,离婆多的手脚、头,全部更换上尸体的,仍然完好如初,而且天衣无缝。
这个时候,大头鬼对小头鬼说:「好吧,我们一起来用餐吧!」
于是,把离婆多鲜血淋淋、肢离骨碎的肉体,当成了美餐,津津有味地啖着,不久,就吃完了,把嘴巴一抹,扬长而去了。
天亮后,离婆多如梦初醒,怀着疑惧的心情走出破庙,逢人便问:
「这个身体是不是我的呢?我的身体在那儿?」
谁也没有办法为他解答这个问题。
有一天,他遇到了一位比丘,立刻就告诉他:
「你问你的身体那里去了?你这个身体到底是真或是假的呢?我告诉你,本来就是假的,是各种因缘条件和合而成的。」
离婆多听了这个道理,若有所悟,也就出家了,再修持,终于证了四果,成为阿罗汉,出离三界了,因此,称他为尊者。
佛说这个故事,目的是要让我们知道,身体是四大假合而成的,没有一个实在的「我」。
佛为什么要强调「无我」呢?因为佛知道,我们每一个凡夫,都执着有一个真实的「我」,什么东西都是「我的」,为了满足「我」的欲望,不择任何手段,造作了好多烦恼、罪恶的事,以期达到「我的」一切都能够实现的目的。也因为有「我」的执着,我们才在六道中不断地生死轮回。
因此,本章讲「推我本空」,推究这个「我」,本来是四大缘起的,是空的,没有实性的。「我」,连自己都作不了主,碰到身体四大不调时,我不能叫自己不要生病;遇到寒暑不同的季节,随着就会有不同的冷热感受,我没有办法控制自己不增减衣服,让自己的身体对自然界保持固定的觉受。「我」既然不能自主,为何不放下「我执」呢?
第二十一章 名声丧本
佛言:人随情欲,求于声名;声名显着,身已故矣。贪世常名,而不学道,枉功劳形。譬如烧香,虽人闻香,香之尽矣;危身之火,而在其后。
前一章,释迦牟尼佛告诉我们,我们的身体,是由地、水、火、风四种元素组织而成的,离开了四大而外,找不到一个实在的「我」,可以说人身就是空、无我的。佛又恐怕我们误会肉体的我不足轻重,又要执着「名」是实有的,不妨去追求它,于是把它看得非常重要,因此,本章佛再告诫我们,「名」也是假的,喜欢好的名不但没有益处,反而有很大的损害。尤其是求名,更是要不得,所以佛要我们破除「名欲」。
俗语说:「豹死留皮,人死留名」。豹的皮非常漂亮,尤其在寒带的地方,用它来做皮袍,穿起来是非常温暖的。豹死了以后,最主要的,是可以把它的皮留在世间,而我们一个人辛苦了一辈子,死了以后,都希望留下好的名声。因此,孔子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意思是说,做一个君子,最怕的是死了以后,他的名声不能在世间流传,让大家称赞他。
孔子也说过:「恶四十五十而无闻焉!」我们在世间,活到四十岁、五十岁了,在社会上还是没没无闻的话,那末,你这个人算是没有出息了,从这一点看起来,孔子虽是一个世间的圣人,但对于「名」还是非常看重的。
孔子又说:「三代以上,唯恐好名;三代以下,唯恐不好名。」在古时候,夏、商、周三代以上(前),大家都没有争权夺利之心,要是有人想出风头,要争名的话,大家都会认为他很无聊。但是,在三代以下(后),要是有人希望他有好的名声,这个还是很好的,因为一个人希望争取好名誉,他就会朝着好的方面去努力,他在社会上才有地位。
中国关于名的成语太多了,好象「名垂千古」,希望我们的大名能够千秋万世流传下去。还有,「留芳百世」和「遗臭万年」,是说好的名誉「千秋万世」流传下去,象古代的岳飞,他精忠报国,虽然被奸臣陷害了,而他的芳名永远流传在人间,这就是留芳百世。好象秦桧,把岳飞害死了,他的臭名永远在世间流传着,永远为后代的人所唾骂,这就是遗臭万年了。但是,有人说:「纵然不能够留芳百世,也希望能够遗臭万年。」他主要是希望能够留名于后世,即使没有好的名誉,也要留个坏名在世间,使大家都能够认识他,这未免「好名」得太过份了。
现在也有人认为「名誉是人生的第二个生命」,并且受到法律的保障,如果犯了诽谤罪,会遭到判刑,还要赔偿名誉的损失,可见,大家对名誉都非常看重的,都希望获得社会人士的赞叹,这就是现在所谓的「知名度」。
好名并非绝对不好,它的过错,在于一个「求」字。古人说:「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窃名。」上等的人,他是不要名的;中等的人,是要建立他的名望;等而下之的,就是沽名钓誉,硬出风头,让大家都认识他,而事实上,他对社会人类并没有真正作出一番贡献,只希望求得一个空名,这是没有意思的。你假如对社会有贡献,对苦难的人家有帮助,纵然你不要名,人家也会赞叹你的。平常我们看见报上的广告,祝贺人家「实至名归」,你实实在在有那一份道德,你的名望自然而然就有了。
以上所讲的,都是世间法,很普遍的,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在佛教讲起来,这个「名」是财、色、名、食、睡,五欲的魁首,其他的四欲,是属于物质方面的,研究它的恶性,比较容易了解,至于「名」,属于心理上的希欲,就较为复杂了。佛教并不赞成沉溺在五欲当中,所谓「财色名食睡,地狱五条根」,就是说一个人要是追求五欲的话,为了达到欲望,最后难免不去作恶,它的后果,难免不会堕入地狱去的。所以,佛教诫我们不要去追求空名。
「人随情欲,求于声名」,我们一般人,都是随顺世间的欲望,大家都去追求好的名誉、声望。
「声名显着,身已故矣」,要是一天到晚,随顺世情和欲望,盲目地追求好的名誉,有一天,果然让你达到了,名声的确非常显赫,可以说是名满天下了,受到大家的赞叹。可是「身已故矣」,故,是死的意思,这个生命已经到了尽头,死了。一个人既然死了,徒有空名,又有什么用呢?
中国古代,有个名叫杨朱的,曾经说过:「假如在世间的时候,名声是好的,当你死了,好的名声对着你的枯骨头,又有什么用呢?」这话,同佛教的思想,不谋而合。
「贪世常名,而不学道,枉功劳形」,一个修道的人,贪恋人世间很平常的虚名,而不肯精进去修学佛道,冤枉地浪费时间,白白地辛苦几十年,到头来是一场空的。
「譬如烧香,虽人闻香,香之尽矣」,说个譬喻,一个求好名声的人,就好象我们烧檀香,或者乌沉香,大家都闻到很香的味道,可是,这枝香已经燃成灰了。
「危身之火,而在其后」,我们学道的人,假如舍本逐末,只是企图虚名,这一辈子没有好好地尽自己的本分去修持,危害身体的烈火,还在后面,贻患无穷的,那就是还要随业流转。因为我们没有修行,所作所为,还要随业受报轮回不息的,所以我们学佛的人,虽有好名声,就象香烧尽了成为一 灰,那有什么用处呢!
佛教有句话说:「万般带不去,唯有业随身。」我们一个人活在世间几十年,辛苦了一辈子,到临终的时候,什么都带不走,只有一样可以带去的,那就是我们的「业」──我们在世间所作的好或不好的行为,到死的时候,它的影响力会跟随着我们去的。要是我们做了不好的事,「业力」随着我们去受果报。因此,经文说「危身之火,而在其后」,就是指果报是后患无穷的。
第二十二章 财色招苦
佛言:财色于人,人之不舍;譬如刀刃有蜜,不足一餐之美。小儿舔之,则有割舌之患。
前一章说明追求五欲当中的「名」,是有损无益的。本章说明财与色,对我们的法身慧命,伤害更大。虽然,五欲中的食与睡,没有谈到,只列举这三种,其实已经把它也包括在里面了。
「佛言:财色于人,人之不舍」,释迦牟尼佛讲:财,就是金钱;色,指女色。钱财和色欲,一般人往往恋之不舍,时时刻刻念念不忘,舍不得放下,为什么呢?因为我们人生一切所需要的,都缺少不了金钱;而色欲,可以说是人类的本能,因此儒家说:「食色,性也。」本性就具备了色欲这一种冲动的力量,一般的常人,是很难把它舍弃的。
「譬如刀刃有蜜」,财和色,一般人只感觉它非常的好,却不知道它的危险性。现在,说一个譬喻,好象一把刀,刀口很锋利,稍微碰一下就会把皮肤割伤,流血了。要是在刀口(刀刃),抹了一点蜂蜜,是非常甜的。但是,「不足一餐之美」,这蜂蜜只有一点点,抵不上一顿饭给我们享受的。而「小儿舔之,则有割舌之患」,没有智慧、无知的小孩子,为了贪吃甜的,就用舌头把它舔一舔,结果,舌头被刀口割破了。同样的道理,财和色对我们这些无明众生,也有这样的危险性,我们追求财色,得到了一点点,就希望求得更多,总是没有止境地追逐,越陷越深,不能自拔,也因此不断地造业受报,在六道中生死轮回不息,没有办法解脱。
这一章是佛接着空名不可求,而后再教诫我们,不论是出家,或者在家的佛弟子,对于财色应当要看淡,要能够放下,否则的话,等于是舔刀口的蜂蜜一样,会把舌头割破的。释迦牟尼佛这样苦口婆心地教导我们,我们应该多少要能够用心学习一点,才有受用。
最近我看报,曾经报导了我们宜里示八这一带,发生了好几椿抢劫事件,前天第四条街,有一对夫妇遇到劫匪,一个当场遭杀害,一个受重伤,被抢走了一百多万元。难怪佛教把钱财譬喻为毒蛇。至于色,「色字头上一把刀」,是要我们命的,因此,我们对财色不要太过于追求,必须把它看淡才好。
第二十三章 妻子甚狱
佛言:人系于妻子舍宅,甚于牢狱。牢狱有散释之期,妻子无远离之念。情爱于色,岂惮驱驰?虽有虎口之患,心存甘伏。投泥自溺,故曰凡夫;透得此门,出尘罗汉。
前章举出财色招苦,就是我们一味地追求财和色,一定会遭受很大的痛苦,不过,讲得比较笼统一点;本章再具体地举出色欲(妻子)和财欲(舍宅),来加以说明。
首先,我要特别声明一下,《佛说四十二章经》,从一开始,有关情欲,色欲的问题,提起了十九次,佛一再警告我们,这是人生最大的问题,往往会埋葬了我们的一生,尤其是出家人,对这一点更要特别注意,必须远离,当然,也包括了一般学佛的人(信众)。
「佛言:人系于妻子舍宅,甚于牢狱」,释迦牟尼佛对我们说:一般人对于太太和房屋,时时刻刻地牵挂着,心心念念的,总是放不下,由于这一种心念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