坟场之书-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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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辈子也不需要知道这个。”
她的嘴抿得更紧了,只是说:“夜魇?”
伯蒂从喉咙深处发出她教他的那种声音,就像老鹰的叫声。
她哼了一声。
“凑合了。”她说。
伯蒂觉得他简直盼不到赛拉斯归来的那一天了。
他说:“坟场里有时有一条大灰狗,你来了以后它就来了。是你的狗吗?”
卢佩斯库小姐拉直自己的领带。“不是。”她说。
“我们的课结束了吗?”
“今天的课结束了。你今晚要看我给你的那张清单,明天背熟。”
清单是用淡紫色的墨水写在白纸上的,闻起来有一股陈旧的味道。
伯蒂拿起清单,面朝小山,努力背诵那些单词,但他的注意力总是很难集中在纸上。于是,他把清单叠好,放到一块石头下面。
那天晚上没有人和他玩。夏日巨大的月亮下,没有人想玩、说话、奔跑或攀爬。
他来到欧文斯家的坟墓前,想向自己的父母诉说自己的委屈。但欧文斯夫人不想听卢佩斯库小姐的坏话,哪怕一句也不行,因为赛拉斯选择了她。而欧文斯先生耸耸肩膀,开始给伯蒂讲自己学做壁橱时的事情,说伯蒂现在学的东西,欧文斯先生自己巴不得全部学会才好。伯蒂听了,心情更加糟糕。
“你现在正应该好好学习,对吗?”欧文斯夫人问。伯蒂两只手绞在一起,一句话都不说。
他气冲冲地走进坟场深处,觉得没有人爱他,没有人喜欢他。
伯蒂翻来覆去地想着这个世界的不公,踢着小石子,漫无目的地走在坟场里。
他看见了那条深灰色的狗,于是唤它,看它会不会过来和他玩。可狗仍旧和他保持一定的距离。沮丧的伯蒂朝狗扔了一块泥巴,泥巴在近处的一块墓碑上砸得粉碎,碎泥巴四处飞溅。那条大狗用怨恨的目光看着伯蒂,然后走到阴影处,不见了。
伯蒂躲着那座老教堂,从小山的西南边下去了。他不想看见那个没有赛拉斯的地方。
他在一座看起来和自己感觉相同的坟墓旁停下。这墓在一棵橡树下,橡树被雷电击中过,现在只剩下一段焦黑的树干,如同小山伸出的一只魔爪;坟墓本身也是污迹斑斑,还有裂缝,墓顶上是一块纪念碑,碑上是一尊无头天使像,天使的长袍看起来像一朵丑陋而巨大的蘑菇。
伯蒂坐在一堆草上,心里觉得自己好可怜。
他恨所有的人。他甚至恨赛拉斯,恨他离自己而去。他闭上眼睛,在草堆上蜷成一团,渐渐沉入无梦的睡眠中。
威斯敏斯特公爵,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拜斯和维尔斯主教,他们三人长得精瘦、衣着褴褛,穿行在阴影间。他们一直在树篱背光的一边行走,不时从垃圾桶上跳过,时而大步慢行,时而躲躲藏藏。
他们身材矮小,活像正常身高的人在阳光下萎缩了。他们互相低声说话,说的是这样的话——
“如果阁下比我们更知道我们的位置,恳求您说出来吧。否则,请把大臭嘴给闭上。”
还有——
“我说的是,阁下,我知道这附近有一座坟场,我可以闻到它的味道。”
“如果你闻到了,那我也应该能闻到,因为我的鼻子比你灵,阁下。”
他们躲躲闪闪、迂回穿行在郊外花园里,说的全是诸如此类的话。他们躲开一座花园——
“嘘!”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有狗!”——说完全都沿着花园墙顶跑起来,然后跳过花园墙,动作像孩子般大小的一群老鼠。
他们走进深深的大街,走上通往小山的路。他们来到坟场的围墙,像松鼠上树一样上了墙,然后嗅了嗅空气的味道。
“当心狗!”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狗在哪儿?我说不准,就在这儿附近吧。闻起来不像一条正常的狗。”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
“有人连这个坟场都闻不到。”尊敬的阿名博尔德·菲茨休说,“只不过是一条狗而已。”
他们三人从墙上跳到地上,手脚并用地跑着穿过坟场,来到被雷电击中的那棵橡树边的食尸鬼之门。
月光下,他们在食尸鬼之门旁边停了下来。
“这是怎么回事?在我们家门口?”拜斯和维尔斯主教问。
“哎呀。”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伯蒂醒了。
盯着他看的三张脸可能是人类木乃伊的脸,干干的毫无血肉,但五官可以移动,也很有趣。咧嘴露出的尖尖的脏牙,念珠般的眼睛,爪子般的手指在轻轻地敲着。
“你们是谁?”伯蒂问。
“我们,”其中一个生物说道——伯蒂意识到,他们只比他大一点点——“是很重要的人物。这是威斯敏斯特公爵。”
最大的那个生物鞠了一躬:“我很荣幸。”
“……这位是拜斯和维尔斯主教——”
那个生物一笑就露出尖牙,还伸出长得不可思议的尖舌头来回摆动,看起来一点儿也不像伯蒂心目中的主教;他的皮肤上斑斑点点,—只眼睛上还有块大黑斑,使他看起来像海盗。
“……而我是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愿为您效劳。”
三个生物同时鞠躬。
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我的孩子,你有什么事?不要说谎。记住,你是在和主教说话。”
“告诉尊敬的主教。”另两个说。
于是伯蒂告诉了他们。他告诉他们没人喜欢他,没人想和他玩,没人喜欢他、在乎他,连他的保护人也抛弃了他。
“我感动得鼻涕眼泪全下来了。”威斯敏斯特公爵说着,抓了抓鼻子(鼻子已经干枯,只剩下鼻孔了),“你需要做的是,去一个人们喜欢你的地方。”
“没有这样的地方,”伯蒂说,“再说他们也不准我离开坟场。”
“你需要许多朋友和玩伴。”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着,摆动着他的长舌头,“一座开心、魔法之城,在那里你不会被忽视,而会受人喜欢。”
伯蒂说:“那个照顾我的女士,她做的食物太难吃了,鸡蛋汤之类的东西。”
“食物!”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我们要去的地方,食物是世界上最好的。只要一想到那里,我的肚子就咕咕叫,嘴里就流口水。”
“我可以和你一起去吗?”伯蒂问。
“和我们一起?”威斯敏斯特公爵说。他好像吓了一跳。
“不要这样,阁下。”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看看这个小东西,不知他已经多久没有吃过一顿像样的饭了。”
“我同意带他。”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我们那里有好吃的。”他拍拍肚子,表示食物是多么好。
“那么,你敢去冒险吗?”威斯敏斯特公爵问道,“也许你想在这里浪费你的余生?”他用瘦骨嶙峋的手指指着坟场和黑夜。
伯蒂想到了卢佩斯库小姐和她那些可怕的食物、学习任务清单、抿着的嘴。
“我敢。”他说。
他的三位新朋友可能和他的身材大小差不多,但是,他们远比任何孩子都更强壮。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抱起伯蒂,将他高举在头上,而威斯敏斯特公爵抓住一把脏乎乎的草,喊了几句什么,听起来像“Skagh!Thgh!Khavagah!”然后一拔——盖在坟墓上的石板像活动门一样开了,下面黑黢黢的。
“快点儿。”公爵说。
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把伯蒂扔进黑暗的洞口,随后自己也跳了进去,跟在后面的是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
威斯敏斯特公爵灵活地一跃,也跳了进去,他一到里面就喊道:“WeghKharados!”
食尸鬼之门随即关上,在他们头顶合住了。
伯蒂像块石头一样在黑暗中翻滚下坠,惊奇得忘了害怕。他不知道这个坟墓下的洞有多深。就在这时,两只强健有力的手抱住他腋窝下面,他穿过一片漆黑向前飞去。
伯蒂已经好多年没有体验过一片漆黑了。在坟场里,他和死人一样可以看见一切,对他来说,任何坟墓或地穴都不是真正的黑暗。现在他身处绝对黑暗之中,感觉自己被掷向前方,风在耳边呼呼直响,虽然恐惧,却也让他兴奋。
后来有了光,于是一切都变了。
天空是红的,但又不是落日那种温暖的红色。这是一种愤怒的红色,伤口感染以后的那种颜色。小小的太阳似乎古老而遥远。空气寒冷。
他们正从一堵墙上下来。墓碑和雕像从那堵墙的一边凸伸出来,仿佛一座巨大的坟场被直立起来。
从后面看,威斯敏斯特公爵、拜斯和维尔斯主教和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他们三个像身穿黑色破烂西服的干枯的黑猩猩。他们从这尊雕像荡到那座墓碑,伯蒂被他们抛来抛去。他们总是可以很轻松地接住他,连看都不用看,一次也没有失手。
伯蒂想抬头向上看,看那个让他们进入这个奇怪世界的坟墓。但除了身边的一座座坟墓,他什么也看不见。
他想,他们飘荡其间的这一座座坟墓,对于带着他的这种人来说,是不是一扇扇门呢……
“我们到哪里去?”他问,但他的声音被风刮走了。
他们的速度越来越快。伯蒂看见他们前方的一座雕像向上一摆,另外两个生物像被弹弓弹出的石子一样,射进了这个有着深红色天空的世界。他们的长相和带着伯蒂的三个生物一样,其中一个穿着破烂的丝绸长袍,以前这长袍似乎是白色的;另一个穿着不合身的、脏兮兮的灰色西装,衣袖已经烂成了若隐若现的布条。他们看见了伯蒂和他的三位新朋友,于是朝他们的方向而来,眨眼就越过了二十英尺的距离。
威斯敏斯特公爵喉咙深处发出呱呱的声音,装出害怕的样子。伯蒂和他们三个飞荡在坟墓之墙上,后面那两个东西一直在追赶。红色天空下,行将熄灭的太阳看着他们,像黯淡无神的眼睛。他们似乎没有一个人感到疲倦或喘不过气来。
终于,他们在某个东西的巨大雕像上停步。雕像睑上似乎长满了蘑菇。
伯蒂发现自己见到了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和中国的皇帝。
“这是伯蒂先生。”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他即将成为我们的一员。”
“他在寻找美食。”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沃休说。
“啊,成为我们的一员之后,小伙子,你肯定有美食享用。”中国的皇帝说。
“对。”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说。
伯蒂说:“我成为你们的一员?你是说,我变成你们?”
“你将变得聪明、睿智。深夜之后,你就会忘记一切。”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真的,成为我们的一员,像我们一样强壮、迅疾、不可征服。”
“你将拥有强健的牙齿,它们可以咬碎任何骨头;你的舌头将会又长又尖,足以吸出骨头最深处的骨髓、舔掉胖子脸上的肥肉。”中国的皇帝说。
“你将从这个阴影飘到那个阴影,永远不会被看见,永远不会被怀疑。自由如空气,快捷如思想,冷如霜,坚如钉,危险如——如我们。”威斯敏斯特公爵说。
伯蒂看着这些生物,“可是,如果我不想成为你们的一员呢?”
“不想?你当然想了!还有什么比这更好的呢?我觉得,在这个宇宙中,没有谁不想像我们这样。”
“我们拥有最好的城市——”
“戈莱姆。”美国第三十三任总统说。
“最好的生活,最妙的食物——”
“铅馆里的黑色腐液多么美味可口,”拜斯和维尔斯主教插嘴说,“比国王和王后、总统或首相、英雄还要位高权重,差距之大,就像人和甘蓝相比——你能想象吗?”
伯蒂说:“你们是谁?”
“食尸鬼。”拜斯和维尔斯主教说,“哎呀呀,看样子有人没好好听我们说话呀。我们是食尸鬼。”
“看!”
坟墓之墙下面是一大群这种身材矮小的生物,他们蹦跳着,奔跑着,朝一条小路而去。
没等伯蒂再说一句话,一双瘦骨嶙峋的手抓住他飞奔、跳跃,和下面的大队人马会合了。
他们离开坟墓之墙,踏上了那条路。看样子,这条路经常有人踩踏,它穿越贫瘠的平原,穿越岩石和骨头的沙漠,蜿蜒通往许多英里之外、建立在—座红色巨岩之上的城市。
伯蒂抬头看着城市。厌恶、恐惧,还有震惊,种种感情混合成一股大潮,淹没了他。
食尸鬼从来不是建设者。他们是寄生虫、食腐者。这座被称作戈莱姆的城市也不是他们建造的,只是他们很久以前发现的。岩石上有蜂窝状的坑道和高塔,但没有人知道修建它们的是什么生物。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除了食尸鬼,没有人愿意待在这里,或者哪怕是接近这个地方。
虽说身在戈菜姆下面的小路,离它很远,伯蒂还是看得出来,那座城市的一切都不对劲:它的城墙歪斜得厉害,像疯病发作,像长了满嘴歪歪斜斜犬牙的巨嘴,像他做过的所有噩梦都变成了现实。建造这座城市的目的就是抛弃它,参与建设的生物在建设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恐惧、疯狂和厌恶,都具化成石头。食尸鬼找到了这个地方,兴奋不已,把这里称作自己的家。
食尸鬼的动作非常迅速。他们在穿越沙漠的那条小路上聚集,速度比秃鹰飞得还要快。有力的食尸鬼手臂将伯蒂高举在头顶,把他从一名食尸鬼手里扔到另一名食尸鬼手里。
伯蒂觉得恶心欲吐,觉得害怕,觉得自己真是蠢透了。
头上红色的天空中,长着巨大的黑色翅膀的东西在盘旋。
“小心,”威斯敏斯特公爵说,“把他藏好,别让夜魇偷走他。他妈的强盗。”
“对!我们恨这些强盗!”中国的皇帝喊道。
戈莱姆红色天空中的夜魇……伯蒂深吸了一口气,像卢佩斯库小姐教他的那样,从喉咙深处喊了一声,声音像老鹰的尖叫。
一个长着翅膀的影子朝他们下降,低低盘旋。
伯蒂又喊了一声。一双粗糙的手捂住了他的嘴。
“把他们喊下来,这个主意倒不错。”尊敬的阿奇博尔德·菲茨休说,“但请相信我,他们不能吃;要吃也要等到至少几周之后,等他们腐烂了再说。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