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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部分

新聊斋-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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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以为就此逃脱苦海,谁知到了森罗殿上却被阎罗王批责他未满罚限私自规避,眼看着阎罗王脸上的五官都拧作了一团,两个眼睛瞪得象铜铃一般,刘平础暗叫“不妙”——果然,这回下场更惨,刘平础被罚做了一条癞狗。 
   其它的苦处不提也罢,唯独这狗的天性,一看到屎尿之属便觉得香气扑鼻,只想扑过去大快朵颐,总算刘平础投胎的时候不知是出了什么纰漏,始终能记得自己前世本是人身,才能强忍着不食。其它的狗看他特立独行,都“汪汪汪”地嘲笑个没完。刘平础捱受不住,想到上世因为自尽结果被罪加一等,便另辟蹊径,寻机把主人的孙子狠狠地咬上了几口,果然马上就被一顿棍棒活活打死,遂了他的心愿。 
   按刘本础的如意算盘,这次乃命丧他人之手,想来定可从容得脱,没想到阎罗王不但罚他转世为蛇,投胎之前还加赏了他一百皮鞭,让刘平础大呼倒霉——难道自己要把六道之中畜类都做一遍不成? 
   蛇生苦短,转眼之间刘平础已经是一条年老的蛇了,每日卧在向阳的草堆里苦渡光阴。这一天正在发懒,忽然听到草堆边车马之声辚峋,刘平础心中一动,直直窜了出去,眨眼间被车轮压为两截。 
   谢天谢地,这一次阎罗王大概认为惩罚得他够了,终于开恩让他重投人胎,带着几世的记忆刘平础投生在了一个穷秀才家。这一世正巧也是姓刘,父亲给他起名承祖。刘承祖生而能言,文章过目不忘——本来嘛,那原是他三世之前都学过的东西,十多岁上,刘承祖便轻而易举的考中了秀才,后来官至翰林。 
   ——人生在世千万不能作恶,三生的畜牲可真不是好当的,刘承祖并不讳言其事,常常对自己的子孙这样教导。 

良马 
   
   “好马!好马!”绕着飒露来来回回地走了几圈,刘司徒只觉越看越爱,虽然对于相马一道完全是门外汉,不过眼前的这匹马任谁来看也会觉得动心——不但长得身高蹄阔,而且顾盼之间神采昂扬,一身红白相间的毛色如同霞雪般漫天飞动——虽然并非是传说中真正的“昭陵六骏”,但也确实当得起“飒露”之名。 
   “就是它罢!”虽然马主开出了五百金的重价,但刘司徒还是毫不犹豫地取出了银票。 
   这匹马确实也没有辜负刘司徒的厚爱,不仅奔跑起来稳健异常,性子也特别的温良驯服,直喜得刘司徒把它当成了珍宝一样,特地为它打造了一副嵌宝镶金的马鞍子,更衬得飒露威风凛凛神骏非凡。 
   可是这一天却出了乱子——一人一马好好地走在官道上,忽然就听飒露一声嘶鸣,扭转头向斜刺里飞奔起来,任凭刘司徒如何拼命勒紧缰绳也无济于事。偏偏他因为爱惜此马,特地摘去了靴跟上的马刺,此时再无驾驭之策。见飒露象疯了一般狂奔不止,刘司徒只能紧紧拉住缰绳不敢有丝毫放松,心中暗叫“我命休矣”! 
   也不知过了多久,飒露总算停足伫立,马背上的刘司徒此时已吓得面无人色,战战兢兢地睁开眼,只见前方远远立了一匹白马正在啃食青草,而飒露则在地上轻轻刨着前蹄低声哀鸣。 
   “该死的东西!”好容易爬下马背的刘司徒只觉手足酸软,老半天才算缓过了这口气。高高举起手中的皮鞭,刘司徒却犹疑起来——要惩戒呢实在不舍得,就此饶过吧方才又确实吓得自己不轻——只见飒露睫毛一颤,眼睛里居然流露出哀伤的神情来,看得刘司徒心中一软:“算了,你知道错就好了,下次可别这样啦!” 
   但是这样的情形却又接连出现了几次,后来刘司徒渐渐发现,附近只要逢有白马出现,飒露便会象疯了一样追上前去。说它是发情吧又不象,每次总是离着十几步远便眼泪汪汪地裹足不前,弄得刘司徒晕头转向不明所以然。 
   再在市场上遇到那个马主的时候,刘司徒便埋怨着提起了飒露的这个怪毛病:“我现在简直都不敢骑它出门,生怕它见了白马又发疯,怎么回事呀?” 
   “啊——喔——”马主起初也是满脸惊疑,后来象是想起了什么,揉搓着飒露长长的鬃毛,本来粗犷剽悍的脸上居然显现出一丝温柔来:“大人有所不知,因为是名种,飒露还没断奶便被抱到了我这里驯养,而它的母亲,正是一匹白马啊!” 

灵迹 
   
   寂静的深夜,忽然间从西南角上升起灿烂的烟花来,绚丽的火光散射在半空中,将四下里映照得一片光明,不仅是邻近的居民,连十多里外的人们也看得清清楚楚。 
   “快看,那是什么呀?”时逢盛夏,不少居民还在屋外纳凉,半睡半梦之间,忽然见到如此耀眼的美丽景象,不由都议论起来——非年非节,哪来的烟火呀?有好事之徒便一路追察着赶了过来。 
   异象的源头很容易就确定了,偌大的空地上,只有一幢建筑物——景南寺,本来已经废弃了很久,不过听说最近有个行脚僧人带着两个徒弟住了进去,难道是这几个和尚夏夜无事,燃放烟花作为消遣?见两扇破旧的庙门紧闭着,村人们围上去敲打了老半天,才有一名睡眼惺松的小僧出来应门。 
   ——什么?烟火? 
   ——不知道。 
   ——没看见。 
   对于众人七嘴八舌的询问,那僧人满脸懵懂之状,显然与此事并无相干,弄得人们都老大疑团,若非当时看见这奇景的人甚多,简直都要当作是自己梦魇了。 
   怪事还在后头,从这天起,伴随着冲天的火光,人们还常常可以看见有一条黑影在景南寺附近出没。有眼尖的人发现那黑影居然跣足高髻,身着五彩佛衣,仿佛和庙中的菩萨罗汉一般无二。 
   ——老天爷,莫不是菩萨显灵了? 
   无论人们作出何种猜测,师徒三人均把头摇得象拔浪鼓一样:“阿弥佗佛,佛在西天,何必到此处来求!” 
   愈是这样,人们愈是觉得其中必有蹊跷,纷纷拥到庙中来探寻究竟。见那几个和尚每日里只知静坐念经,既不外出游方化斋,也不象其它庙里的和尚那样,一见有人进来就捧着功德薄颠颠地追在身后要求布施,倒是不由佩服起他们的精诚来了。加上那些有目共睹的“灵迹”,一传十十传百,这座原本破败的小庙香火渐渐旺盛了起来,成了远近近闻名的“神庙”,吸引了不少善男信女们从老远赶来,捐财捐物,唯恐落于人后。 
   说也怪,那几个和尚虽然日进斗金,却并不见他们修缮庙宇,或是重塑佛像金身。从外观来看,景南寺依然是一座破破烂烂的旧庙。不过这反倒给关于这里的种种传说又增添上了几分神秘色彩,更加吸引得人们趋之若骛,唯恐奉献不虔。众口交传,都说此处的菩萨有求必应,最是灵验。 
   不过神通广大的佛祖却没能救得了这几个和尚的命,也许是看他们每日里香火盛足又毫无花销,由此推断出和尚们必定积蓄丰厚,一群强盗趁着某个月黑风高之夜摸入了庙门,掠走所有的财物后,乱刀将三个僧人砍死在了庙堂之上。 
   官府勘察的时候,虽然没有找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却有了意外的发现——在室内的隐秘之处,寻捡出了了大量的松脂烟花,还有类同佛像身上穿的五彩袈裟——分明以前那些显灵的神迹,竟然都是这些僧侣有意为之。 
   “真是奸诈!”围在庙外看热闹的老百姓恍然大悟,纷纷骂了起来:“这种人,死了也活该!” 
   ——能想出这种点子来骗信男信女的钱财,倒也真可以算得上是智计无双了,不过有这样的好脑筋又有什么用呢?反而因财诲盗,白白断送了自己的性命! 


冤魂 
   
  砰!砰!砰!砰! 
  连着在青砖上用力磕了几个响头,一条黑影腾空而起,消失在屋脊之上。剩下呆若木鸡的唐知县和随侍的书僮砚心,两个人身子僵硬地杵在那里,如同泥塑木雕一般动弹不得。 
  “老……老爷……这……这是不是……就是……鬼……鬼啊……”良久,还是砚心先回过神来,结结巴巴地问道。 
  “是……是……快,快请曹师爷过来……快……快……”深吸了一口气,唐知县勉强按捺住狂跳不已的心,下着命令。 
  很快,睡眼惺松的曹师爷就被请了过来。看到唐知县铁青的脸色,曹师爷意识到定是发生了什么大事,再听唐知县把前后经过一说,曹师爷不由也吓了一跳。 
  事关几天前捕获的杀人重犯张青松,因为人证物证俱全,所以此刻正将他收押在死囚牢里等待刑部的批文。谁知今晚唐知县料理完公事正要进内房休息,忽然就听窗外有人大声哭泣。唐知县推窗观看,只见一条黑影跪在当院叩首无数,声称自己就是那个被杀的死者,又说杀他的人并非张青松,而是同郡的吴某,因怕官府误判,才趁深夜到此表白申诉,希望知县大人能够缉拿真凶,让自己在地下死得安心瞑目。 
  “看起来张青松是冤枉的了,应该速速捉拿吴某才对!”唐知县说完经过,下了这样的结论。 
  可是将吴某拘捕到案后,不管如何拷问,他却始终不肯承认这杀人重罪,不但如此,吴某还能举出确切的人证与物证,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曹师爷犯了难,要按证据来看,这杀人凶手定为张青松无疑,可照当夜那冤鬼所述,则又明明该是吴某。无奈曹师爷只好捧着卷宗来见知县大人。将实据、干证、口供全数比述了一遍,唐知县也犹疑起来——那天晚上枉死的冤魂明明白白地指认了凶手是吴某,这可真是咄咄怪事!难道是自己眼花耳背搞错了? 
  “砚心,你那天也在,你说说经过情形!”唐知县扭头叫出了身后侍立的书僮砚心。 
  “是啊,那个鬼满身是血,直喊杀人凶手是吴某,喊完就跳上屋顶不见了……我听得很清楚,凶手就是吴某人没错……”砚心的话显然是有力佐证,听得唐知县连连点头。 
  “是了!”曹师爷一下子听出其中端倪:“如果是鬼,应该奄然隐灭,哪里还用得着翻墙上瓦?看来其中一定有诈!” 
  果然,让衙役扶着梯子上屋顶一看,在瓦片上确有两行隐约可见的足迹,一直到后院墙畔才消失。 
  “看来一定是张家为了救儿子,买通身手高明的武林中人做的。”老于世故的曹师爷很快就作出了判断。省悟到上了当的唐知县从善如流,立刻将吴某无罪释放,另外加派人手严密看守张青松,直至刑部批文下达将他斩首为止。 
  大概是知道了奸计败露,一直到张青松伏法,再也没有出现过鬼魂喊冤的事情来。 


治鬼 
   
   
  一脚踹开房门,将包袱扔在满是灰尘的床板上,曹司清大马金刀地坐了下来,一边扭头对随侍的小僮道:“你去吧,这里不用你服侍!” 
  早已吓得面色惨白的小僮如蒙大赦,一声“谢”字甫出口,人已经远在数十米开外,惹得曹司清又好笑又好气——若非亲眼所见,一定绝难相信,光凭人的两条腿居然能有如此神奇的速度。 
  不过这也难怪,自己的好友、此屋的主人杜衡早前已经苦口婆心地劝了老半天,几乎连唾沫都说干了,再三地告诫他说后花园的这间屋子一直闹鬼,已经几年无人敢住。不过曹司清仗着自己有一身武艺,素来胆气雄壮,加上晚饭的时候又喝了几两酒,便硬嬲着住了进来。 
  所以别说小僮了,便是杜衡方才看他的眼光也象是在诀别一般,仿佛曹司清今夜必死无疑。 
  “等着瞧吧!”啐了一口,曹司清也不解衣,倒在床板上呼呼大睡起来。 
  果然睡到半夜,曹司清便听到在悉悉索索的声音从门外传来。睁眼细看,只见一条黑影正从门缝中硬挣着挤了进来,最初仿佛薄如蝉翼,等全部进到室内后便慢慢展开变成了一个女子,看上去倒也可算是中人之姿。曹司清微微一笑,好整以瑕地拍拍身边的床板,示意对方近前。 
  见曹司清毫不畏惧自己,那女鬼举袖往脸上一拂,顿时变了一副形容——头发散乱如枯草,一条鲜红的舌头几乎垂到了脐下,瞪着两只白多于黑的眼睛,那女鬼向着曹司清咯咯而笑——这下总该怕了吧? 
  没想到曹司清索性长身而起扑了过去,将那女鬼一把摁倒在桌边,大笑着道:“虽然头发乱了一点,不过下身肯定和寻常女子还是一样的吧……” 
  伴着啾啾的怒骂声,那女鬼挣扎着腾空而起,从窗棂缝隙中一溜烟地逃窜无踪。第二天曹司清出现在杜衡面前的时候,人们几乎以为他也已经变成了鬼,曹司清费了半天口舌才力证自己确实安然无恙,听他说出了昨夜的遭遇,众人都不由捧腹大笑起来。 
  “好了,我要起程了,多谢杜兄款待,等我下个月收帐回来,我可还要来叨挠的哟!”谢过杜衡,曹司清大步上了路。 
  一个月后曹司清如约归来,自然还是大模大样地住进了这间屋子。袒腹睡到半夜,门缝处又起了响动,曹司清便支起手肘静观其变。 
  只见那鬼刚伸进半边身子,大约是借着月光看清了床上所睡者的面容,便愤愤啐了一口唾沫道:“真晦气,又是你这个败兴的东西!”说着用比来时快了数倍的速度,猛缩回门外再也不曾出现。 
  人不怕鬼,鬼便怕人!还真是千古颠扑不破此的至理啊! 


扶桑洲 
   
  揭开新妇的大红盖头,借着高烧的龙凤花烛烛仔细端祥,罗新初不由在心中暗叫一声“侥幸!”——烛光下,只见新娘子眉目端丽,肤若凝脂,可以称得上是一个绝色佳人。 
  可是当新娘子娇羞地抬起头来,罗新初的笑容便凝固在了脸上——新娘子端正小巧的下巴上,竟然长了十多根胡须——虽然早就预料到了这样的情景,可如今真的亲眼所见,罗新初还是忍不住在心底长叹一声,怏怏地坐倒在了床边。 
  他本是中原人氏,在福建泉州的来远驿司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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