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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网人-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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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过几秒钟就得靠硅胶来支撑门面。这样说真有点恶毒,但恶毒毕竟没有与她性交那样令自己倒胃口。我算想明白了,每一个女神迟早会被生活折磨成一个婊子,不再有羞涩的笑容,只有蓬勃的像野草一般茂盛的情欲。 

  这便是酒神的歌舞。起初,神创造天地。地是空虚混沌,渊面黑暗;神的灵运行在水面上。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于是,我们得见世间万物。在日神阿波罗的光辉下,万物显示出美的外观,让我们赞叹并吟颂神的伟大,并觉得有活下去的必要与勇气。但黑暗隐藏在万物的内心,并不会因为光芒而消失,反而愈渐深陷于悲伤的躁动与莫名的恐惧中。这种躁动与恐惧像绳索勒在人们的脖子上,并时刻都在被用力拉紧,让人窒息,趋于癫狂。于是酒神诞生,并有望成为未来的上帝,因为它获得了最接近人本性的黑暗力量。光明其实是一个弥天大谎。神的光芒迟早有一天从会太阳身上消失殆尽。那时,人类还能往哪里去?神之所以要有光,或许只是为了寻找食物,正如人们在阳光下狞猎动物。酒神远离开诸神的盛宴,因为摆在诸神宴席上的酒食都是人的血与肉。酒神在人生存的最丑陋与最悲惨处游荡,日夜与色鬼、酒徒为伍。生存的荒诞也许只有用身体的狂欢才能消解,毕竟没有了身体也就无所谓生存,毕竟肉体的欢愉同样可以让人拥有拒绝神喻的权力。 

  自从她爬到另一个男人肚皮上后,我已经对爱情不抱希望;自从前些日子与她上过床后,我已彻底不相信爱情了。爱情是一种比性还具危害性的幻觉,如果说性是鸦片,那么爱情便是海洛英。不管是谁,在被自以为是的爱情缠上身后,他注定要亲手把自己送入地狱。这没有半点折扣可打。 

  就是这样悲哀。一片死寂。这死寂还散发出一股粘稠的腥味。这腥味令人想掩起鼻子,但人却四肢麻痹动弹不了,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身体被这腥味一点一点无声无息地侵蚀。身体就这样在时间中慢慢融化,像一块变了质的巧克力糖,看起来有点恶心,可人们还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它一块块咽下肚,发出极为美味的咀嚼声,而且尽量不剩余一片碎屑,并用舌头舔着嘴巴,似乎它真的是香浓可口滴滴意犹未尽。只能苦笑。不过,不咀嚼这个,还能咀嚼什么?坏掉了的巧克力多少还有一点热量,而空气可填不饱肚子。 

  我越来越喜欢黑夜。虽然人们常说白天追赶着黑夜,黑夜又被另一群白天所追赶。但这两者根本就不是同一级别的对手。任何光线在无穷无尽无始无终茫茫黑色的虚空中连一只萤火虫都不可能是。我喜欢在酒巴呆。听各种各样的人说话。自己也大声说话。在互联网面前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在酒巴里同样如此。这里有酒精、音乐、欲望等。它们的存在让我平静下来,虽然其强度足以称得上震耳欲聋。但大家都是这么活着。我也没有什么好抱怨。活着,也就够了,虽然我们都渴望,但我们必须学会妥协,学会向身体妥协,向他人妥协,向社会妥协,最后向死妥协。在这个漫长的像钝刀子割肉的妥协过程中,也许我们真的能够忘掉疼痛,忘掉一些不应该奢望的东西。 

  41 

  她说,你说的都是真的?这未免也太恐怖了些吧?你说,你相信它们是真实的吗?她说,我情愿这是你编出来骗稿费的。你说,我确实在生活中遇上过他们。原话不是这么说的,但大致的意思却差不多。何况这种文章写出来要骗稿费恐怕有点难度。尽管大家皆心知肚明,但没有人愿意去相信。还记得皇帝的新装吗?小时候学过的课文。说真话的总是不谙世事的孩子。她说,如果我在那儿,我就说。我不怕。你说,无知者无畏。我能理解。我相信你在没看到后果之前有说真话的勇气。她说,你这是什么意思?你说,你现在敢不敢把手伸入插座里去?她说,你疯了?你说,这就对了。除了孩子,也只有疯了的人才敢说真话。还有些话不是疯了就可以说出来,比如人人肚子里皆是粪便,这是个常识,但要认识到它,你需要向自己从小到大的习惯与审美情趣挑战。她说,为什么要把脏的露在外面?你说,因为人是脏的。人被这个物质社会弄脏了。因为脏了,所以人们就喜欢将自己裹紧,以为裹紧了就不脏了,这只是掩耳盗铃。裹得越紧就越脏,那些霉变了的细菌会把他们的灵魂吃得一点也不剩。必须找出把手术刀剖开他们,把五脏六腑晾在阳光下暴晒。如斯,人才能获得拯救。她说,你对人这么悲观?你说,不是悲观。只是正视事实。她说,我感觉你这些文章像是为一百年前那个主张“性欲论”的老疯子做例证。无论是男是女都是在强大的力比多牵引下的可怜生物,只是面无表情在这个由欲望构成的鬼魅世界里茫茫然做布朗运动,生活的主题无非是男人想女人,怕女人,恨女人,然而离不开女人,女人需要男人,利用男人,玩弄男人,然后玩火自焚……你只停留在“一个人”的过于表面生活化的生活体验,没有融合自己更深刻的思考而上升到'人'的类体验。你只在个体狭小空间里徘徊,如果说在个体空间里也可以换的最大的生命提升的话,比如,卡夫卡就只在世界上打了一个洞,结果穿透了地球,你的洞也只能算是个小坑。另一方面,文学经过现代主义的洗礼,表现手法从《百年孤独》到《似水流年》从《喧哗与骚动》到《迷宫》,早已经非昨日黄花,直到现在,经过了现代主义的喧嚣,后现代已经以一个螺旋式上升的形式在表面上回到“望尽天涯”后的“蓦然回首”,传统的现实主义叙事手法已经是两个世纪前的可以当出土文物卖的老古董,艺术的活力之源就是创新,人家已经踏进二十一世纪了我们还在十九世纪闭门造车?我总是看着无数老的已经啃不动的传统文本在眼前晃来晃去,心里叹息着悲观着,连艺术手法也被人家甩的远远的,还有什么可以与人家比?一个优秀的作家应该勇于尝试各种各样的手法,经过若干年后,才能找到一种融合生命体验的真正属于自己的艺术手法的表达。你说,你似乎在转移话题。你说的都是一些堂而皇之的大道理,它们都对,但似乎与我无关。她说,你该多看看现代主义大师的作品。比如意识流,黑色幽默等等,百年孤独追忆似水流年城堡变形记尤利西斯……它们能将你的文字技巧千锤百炼,化成绕指柔。技巧是让人家肯静下心来看你。人是喜欢新鲜的。若表现手法一味因循守旧,哪怕里面的东西再好,别人亦有可能不加一眼。不妨先沉在水底呆上一段时间,再浮上来,这样往往更能事半功倍。你说,还是教科书上的大道理。写作的技巧无外乎两种,一是借鉴大师的文本;二是没有技巧,我就是我,大巧无工,大象无形。当然这得建立在能娴熟地使用种种技巧的基础上。大师的存在意味山峰,山峰的高度让人仰为观止,但高度也意味难以逾越。就算老天开恩,我们辛辛苦苦终于爬上山峰,那只也是对大师的再一次重复,有多大意义?大师之所以要存在,是因为他等着被超越,真正的大师绝对不会喜欢人们老站在他的阴影下。文章只是表达态度与情绪的东西,现代主义写实主义魔幻主义等众多名词根本就是故弄玄虚。文章的实质就是说话,爱怎么说,就怎么说,说腻了的时候,自然会去换一种方式。整天强调技巧,强调如何把废话说得更好听些,那毫无必要。她说,以前我也相信技巧是不重要的,但是希尔伯特告诉我们形式就是内容本身,内容再好也好不过形式的好。何况技巧本身也会成为小说。你说,我不关心希尔拍特是谁,我只知道自己不是别人的嘴巴。花拳绣腿富有观赏性,但一力降十会。形式的重要性,不容置疑。很多时候,形式往往大于内容,尤其是在公平这个概念上。但无论怎么样的形式,都不可能让人潸然泪下。眼泪如何流下来,这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为什么要流眼泪。让我们心碎的不是是那些文字本身,而是文字背后隐藏着什么。第二,我以为我在小说中的写作是自出机杼。我不接受你批评我乏了技巧没有新意的指责。窃以为,你是对我的文章感到无话可说,所以胡乱找些话来搪塞。她说,是的,我承认。你的东西我无法评论。它超出我的经验与阅读范围。你的小说无疑是一个开放性的文本,一个圈套接一个圈套,你我他走马灯似的晃来晃去,我都快晕掉了。你这篇小说比高先生那本《灵山》还要过份,他毕竟是在不急不缓地讲着故事与风景,而且还有极为深厚的中国文化底蕴以为支撑,但你不,你似乎是在急不可耐地把几根粗大的钉子用锤子敲入木板中。尽管你的语言漂亮得吓人,但它确实太另类了。小说也可以这么写吗?你说,为什么不可以这样写?在写的时候我根本就没有想到技巧两字。我觉得这篇小说天生就应该是这个样子。她说,你到底想阐述什么?或者说是寻找什么?你文章中的政治色彩并不强烈。就算有那么一丁点也是极为隐晦的。你说,如果说这篇小说阐述的是一个“社会人”逐渐转变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个体人”的过程,即,“网人”。你是否能够理解?当然,我并不是说所有的“网人”都是“个体人”。她说,你是在说生命的一种可能。一种推向极致的生存方式,它把虚无与现实揉合在一起,两者水乳不分。我的理解到位吗?你说,是其中的一部分。与聪明的人说话真有意思。她说,你在“红磨坊”遇上的那个小姐是否就是那个导演以前的女朋友?你说,可能是,但我再也没有见到他们。我无法去证实这一点。她真的很美,他也真的让人厌恶。她说,在一个女人面前夸奖另外一个女人这可不是绅士风度。女人,不管是怎么样的女人,多多少少都有点嫉妒心。不过,那女人真像上帝他老人家深恶痛绝的邪神。她说的话听着都有道理,可感觉就是不对味。尽管我也是个女人。她说话也真有水平,特像中文系毕业的。你咋老遇上这么厉害的人?这个导演也是,虽然脏话满口,骨子里却是冰凉。还有你最早提到的那个与你有过一夜情的略胖的女子,就更了不起,对爱的理解算是臻了化境。我只讨厌那个生意人。他太会算计了,纵然他讲得头头是道,可他不能让人感动。你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吧。冥冥中或许真有一样东西把我们牵扯在一起。你也挺不错的。要不,我们怎么会坐在一起说话?她说,你脸皮真厚。怪不得胡子都长不出来。一点都不像个男人。你在小说中提到的这些女人都曾与你那个了吗?你说,女人就是关心这个。她说,我明白你为何要从城市回去老家了。你想把自己洗干净来。可你不是回老家了吗?怎么又离开了老家,走在路上?你在老家发生了什么事?你说,没发生什么事。只是老家与我离开时仍然一模一样,自己觉得窒息,所以出去溜达。她说,真的?你说,真的。 

  “蒸的”当然假不了。中国的拼音就是伟大,所以当一个男人说“真的”时,哪怕他讲的确实是“真的”,女人也万万不可轻信。你微微笑。手感觉到痛,手心有十几枚刚从路边灌木上剥下来的苍耳。它们已经老了,挤做一团,竖起硬的黄褐色的刺,宛若一只小小之刺猬。风,一朵一朵,吹来,白云苍狗总也让天空喜笑颜开。太阳宛若一位殷情的女子将一件衣裳给你披上。你站在阳光中,感受着天地之间的热量。 

  42老家没有多大改变。爸爸妈妈却衰老得厉害,一些话老车辘轱着推来念去。其实也没有什么,不过就是一天问上好几次你是什么时候回来的,又打算什么时候走,还有你也该再娶个老婆了。他们每问一次,你就赶紧应上一声,心里颤颤的。爸爸手上的皮肤与一块干裂的树皮没有多大区别,手指肚上那些黑乎乎的污垢似乎怎么也洗不掉。你把爸爸的手浸在温水里,拿了块香皂,使劲儿地搓。爸爸有些窘迫,嘿嘿地笑,说,干嘛干嘛。 

  那天晚上你把爸爸妈妈的手都握在手里。妈妈的手比起爸爸也好不到哪里去,干冷、粗糙、生硬,整根食指都是青紫色的,这是长期在冷水中洗衣、刷洗各种事物所造成的后遗症,到了阴雨天,青紫色就会变成乌黑色,而且肿大,骨节就疼,什么事都干不了,还好现在爸爸已经退休,也懂得体恤妈妈做一些家务活。老伴,老伴,老来相伴。爸爸妈妈年轻时的感情并不好,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也许是贫贱夫妻百事哀,就算是逢年过节,他们也会因为多买几斤肉而争吵起来。小时候真馋,越没吃,越想吃。每个月吃肉的次数屈指可数,就算青菜,那也得小口吃,不能放平筷子去挟,否则爸爸会重重地把碗往桌沿上敲。有一年中秋吃包子,妈妈提前做好几笼。你半夜去偷吃,吃撑了,还想吃,就把包子撕开,只吃里面的肉馅。第二天爸爸发现了,气得发抖,抄起厨房里的锅铲就抽你嘴巴。你牙齿都被打掉了几颗。妈妈也拿鞭子抽你,然后就掉了眼泪。这包子还要敬祖宗的,你这样吃法,不仅家里其他人没得吃,而且是对祖宗的大不孝,你太自私了,确实该打。 

  自己现在变得如此嗜好红烧肉应该是与小时候的这些记忆有关吧。你用力握着爸爸妈妈的手。如果说你比城市里长大的同龄人吃的苦多十倍,那么,爸爸妈妈所吃过的苦恐怕要比你多千倍、万倍。那些心酸的事情还是不提也罢。毕竟日子总算熬到现在,家里的经济条件也算得上小康了。但你还是感到愧疚,为自己这几年未能陪伴在爸妈身边而深感不安。这几年辛苦大哥了。他开了几家店,从早到晚操劳着,就像一台永不知疲倦的发动机,每天晚上不到十二点钟没法睡觉,而第二天早上五点就又得起床,年复一年,日复一日。 

  你送给爸爸一套鄂尔多斯牌羊毛衫,他的身体已经越来越抵挡不住秋寒冬冻。你帮妈妈买了个金手镯。给了哥哥一套金盾西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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