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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征战天下-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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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说当年这位大文豪品尝了这座酒楼的特制佳酿之后,赞不绝口,忘乎所以,把手头要做的事情都丢在了脑后,故而有了“天子呼来不上船”之说。
    从此之后,这里就成了文人酒客的圣地。在这里流传了无数的酒国传奇,更诞生了无数脍炙人口的诗篇。
    酒国豪客在这里狂饮。
    翩翩雅士在这里抒情。
    这样的所在,自然深深的吸引着一向附庸风雅的耶律慕华。
    不过,提丁对于这种文人骚客卖弄风流的地方根本没有好感。
    在他的心中真是不能理解,为什么这样一个整天无病呻吟、迷恋风花雪月的民族居然能够压服八荒、威震天下。
    这里的官员是那么的贪财,这里的士兵是那么的怕死,这里的百姓是那么的满足,然而这样的国家居然会打败骁勇善战的草原健儿,收服征战为耕的马背勇士,这是为什么?
    在他看来,男人就应该大口喝酒,大碗吃肉,手里控着马,刀口淌着血。对于这种拿着小酒盅,一口一口的品味,还要摇头晃脑的掉着文的举动,他感到非常的无聊。
    可惜还没等他想好如何推辞,就已经被这个喜好热闹、自诩风流的家伙不由分说的拉了上去,如果有人未卜先知的话,将不得不为命运出人意料的安排而叹息。
    圣龙历246年九月初七,被称为“天神之鞭”的提丁和“四海银狐”的逍遥,这两个一生的宿敌,将在那圣龙第一名楼醉仙居上初次相会。
第四章 初次相会
     外篇四海鞭扬第四章初次相会 由于圣龙三年一度的会试刚刚结束,醉仙居坐满了来自各地的文人墨客。
    “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的豪语发自圣龙历史上最杰出的帝王圣太宗,正是这位伟大的君主不拘一格的选拔人才,最终促使圣龙帝国迅速强大,在放眼所及的范围内所向披靡,成就了一番霸业。
    虽然圣太宗的继承者没有他们的父辈那么伟大,朝政再次被世家大族所垄断,但是三年一度的会试科举却幸运的保留了下来,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成为了提拔寒族才俊、充实权力中枢的一个非常好的制度。
    因为有了这样的制度,每隔三年,四面八方来的学子汇集圣京,企图用十年寒窗学来的知识搏取功名。这些天南地北的书生,在考前考后都会不约而同的聚在这天下第一名楼上,凭吊先贤风采,挥毫方遒文章。
    得意者抒发心中畅意,失败者发泄胸中块垒。
    同时还时不时的传出有某某穷书生,因为在楼上信笔所题的诗词,被某某达官贵人看见,赏识之下加以提携,甚至许以红粉美眷,从此仕途得意、青云直上。于是走马章台,于是举案齐眉……
    无论真实与否,不容置疑的是:这些美丽的传闻进一步激励了那些尚未得志的青年。所以,每年都会有许许多多的人前来题词赋诗,奢望一举成名,被那些高官显贵采用。
    当然,总会有凑巧的那么几个人,日后在科举时得意,在文坛上扬名,在官场内风光,于是这些人早年留下的文章就大大的让酒楼老板发了一笔财,同时也成了向后来者展示前辈如何成功奋斗的铁证。
    这些事迹也就自然而然的加入了传说之中,继续成为后来者的神话。
    在这样的氛围里,醉仙居的生意真的是很好。
    提丁被耶律慕华拉上楼之后,就默默的坐在了一边,并不理会那些在他看来一身酸气的秀才。
    即来之,则安之。——这,就是提丁的想法。
    提丁,这位一代霸主内心深处的坚忍,往往因为其一生璀璨辉煌的军事神话而被人忽略。人们总是迷醉于他迅速出击、一举歼敌的硬朗的作战风格,同时也畏惧于他那六情不认、顺生逆死的高压统治。在人们的认知里,历史上的提丁可汗是暴君、是恶魔,想当然的也就不可能有好的耐心了。
    事实是擅长狩猎的提丁很清楚一个好的猎人,除了要有鹰的眼光、虎的凶猛、豹的敏捷之外,狼的残酷、狐的忍耐都是缺一不可的。所以,圣龙历246年九月初七的提丁,其实是很安静的坐在桌旁,准备象征性的应付一下身边的苍蝇之后,再借故离开。
    很可惜的是,虽然提丁并没有惹是生非的打算,却偏偏有麻烦找上了他。
    无意的一瞥之间,提丁顿时感到自己的心头巨跳,口干舌燥,这些日子一直在自己梦中暗暗萦绕的那个红衣少女居然就坐在自己对面的酒桌旁,如此戏剧性的发现使得提丁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几乎怀疑自己正在梦中。
    面对着面,提丁的四周已经荡然无存,唯有那少女的一举一动、一蹙一笑,映入提丁的眼中,嵌进提丁的心内。
    她是那么的近,又是那么的远。
    弹指欲破的肌肤,笑嫣如花的脸庞就在咫尺之间;然而,雍容典雅的仪态、一尘不染的高贵,又给人一种似乎瞻仰到白云流水之外的仙女的梦幻,不由自主的产生顶礼膜拜的冲动。
    就在提丁看到红衣少女的同时,少女也发觉了这个欺负了她爱马的“仇人”。微微皱了皱小巧的鼻子,鲜红的小嘴紧紧的闭拢,在不经意间咬住了下唇,黑溜溜的眼珠子骨碌碌的转了两圈之后,突然站起了身,朝提丁走来。只见她双手背在身后,走路一蹦一跳,脸上浮现出调皮的微笑。
    提丁立刻发觉自己居然开始呼吸不畅,手心出汗。即使面对千军万马也毫无惧色,曾经独闯刀山火海亦镇定自若的提丁,居然在一个圣龙的女子面前,手足无措了。
    一阵少女的幽香飘过,令提丁头晕目眩。
    更让提丁感到飘然欲仙的是,那个少女居然将头凑到了自己的耳旁,柔软的发丝随着微风拂动在自己的面颊上,痒痒的,麻麻的,热血顿时涌上了提丁的脑门……
    “大哥哥,有个坏人想欺负我,你帮帮我好吗?”
    少女温柔的声音在提丁的耳旁响起,犹如天纶之音。
    几分哀求,几分无助,几分挑动,令人无从拒绝,毫不犹豫的涌起充当护花使者的使命感,愿意用生命和鲜血来保护这位娇艳的佳人,即使冬雷夏雪、山夷地平也在所不惜。
    迷糊间,提丁不由自主地用力点了一下头,神情之认真、态度之严肃,似乎在做出毕生的承诺。
    “谢谢!”
    少女小声地道谢,脸上开心地笑了起来,犹如绽开的鲜花,使人发自内心的感觉到为了这位美人的一切牺牲和付出都是那么的值得。
    很可惜,还没等到提丁看个够,少女突然迅速转身,一提气,一跺脚,跳下了楼去,
    一道红影,一缕幽香尚还兀自滞留在空间,芳踪却已经不知去向了。
    “臭丫头!”
    原先坐在少女身旁的男子突然骂了一句,立刻起身欲追,却很不幸的被牢牢记住自己承诺的提丁给挡住了。
    提丁这才仔细看了一下对手,说话的是一个懒洋洋的少年,一身白袍,一头散发,脸上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令人感觉是在嘲讽着天地的一切;双眸放出柔中带刚的眼神,好像无声的叛逆着人世间的全部。
    没有多余的废话,两人立刻动起了手来。
    刀剑相交,人影迭起,让酒楼中的那帮书生大开眼界。
    提丁越打越心惊,自己从八岁起就开始跟随父汗征战沙场,见惯了血腥和杀戮,十三岁时就已经杀人无数了,十八岁就夺得了草原第一勇士的称号,在这十多年的战争生涯中,还从来没有遇见如此厉害的敌人。
    每一招,每一式,都如同天马行空,了无痕迹,偏偏又简捷有效。
    永远无法猜测对手会怎样出招,然而一旦出招却又不得不佩服是绝妙好招。犹如在下棋,对手从来不按常理出牌,但是每一个棋子都蕴含深意,一个应付不对,随之而来的绵绵后招就会把你杀得个片甲不留。
    在从小的厮杀中养成了野兽般敏捷的提丁,唯有以自己独一无二的直觉去应对,蓦然发觉这场比斗对于自己的武学真是一次难得的提高。
    所谓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这些年来自己打遍草原无敌手,在得意之余,由于少了旗鼓相当的对手,而使得武功也处于停滞不前的境地。
    眼前的对手武功绝对不在自己之下,而且每一次出手,无论是防御还是进攻都是那么的有新意,令人无法捉摸,顿时让自己领悟到了不少平时根本无法获得的灵感。
    提丁越打也兴奋,越打越开心,金刀狂舞,劲气四溢。幸而被与他对敌的少年用内劲罩住,否则整个楼层恐怕就要惨受鱼池之殃了,至于那些本来优哉游哉的品尝着美酒佳酿,咀嚼着诗词歌赋的文人早已作了鸟兽散。
    “痛快!痛快!”
    提丁大叫着,早已忘记为何打架了,兴奋的问道:
    “朋友好身手,敢问尊姓大名?”
    “我叫逍遥!”
    少年懒洋洋的声音里面透露出无奈,他一直认为自己是一个好青年,自然半点都没有提丁嗜武成狂的不良倾向。
第五章 打斗交情
     外篇四海鞭扬第五章打斗交情 “哈哈,今天打得真是痛快!我们先喝点酒再打如何?”
    提丁依然处於非常的兴奋之中。
    逍遥翻了一下白眼。
    喝酒?要不是自己刚才竭力把四溢的劲气收拢,整幢醉仙居恐怕就要毁在这个家夥手里了,还喝什麽酒?
    不过逍遥并不反对停战,事实上这一战简直是莫名其妙,他早就不想打了,只是在这头蛮牛凌厉的攻击下停不下来罢了。想起挑起这场打斗的罪魁祸首萧弄玉,他就气得咬牙。
    自从在逍遥山庄夸下海口之後,逍遥很快就发觉事情不那麽容易──这个丫头还真不是一般的难对付。高贵的身份、惊豔的容貌、一流的身手、刁钻的性格、精怪的点子都成了她克敌制胜的法宝。天池剑宗独当一面的干将、逍遥山庄威震武林的高手,都一一败北。
    最後逍遥终於坐不下去了,只好亲自出马,费了好大功夫,才把这个丫头押回了圣京。
    结果令逍遥大丢面子的是,居然临到家门口还给这丫头耍了一下,找了这麽一个愣头青,和自己乱七八糟的大打一场。
    反正现在去追那个丫头也已经来不及了,逍遥无可无不可的决定和这个家夥喝几杯。他倒也不担心萧弄玉会跑到哪里去,逍遥山庄想找的人是永远躲不了的。如今的逍遥反而是对於眼前的对手产生了很大的兴趣。
    这个家夥简直天生就是一个战斗的机器,与生俱来的神力、起於自然的洞察力、媲美猛兽的敏捷,使得逍遥越打越心惊。
    一向生性疏懒的逍遥可不想和这头蛮牛多耗力气,所以停战的建议正中下怀。
    提丁见对方答应了自己的要求,更是高兴,当下麻利的将已经狼籍的酒楼整出一块空地,摆好桌椅,大喝一声:“拿酒来!”
    过了良久,酒店的老板方才战战兢兢得踱过来,逍遥毫不怀疑,如果眼神能够杀人的话,自己和这个草原青年一定早就挫骨扬灰了。其实,醉仙居本来也请有保镖,不过行家一伸手,就知有没有,看到两人的激战之後,当然没有什麽人愿意去做冤大头。
    这边等得不耐烦的提丁不由恼怒道:“这麽慢干什麽?这里的损失咱家来付!”
    说著把手掏到怀里,这才想起自己已经是囊肿羞涩,偏偏耶律慕华这只讨厌的苍蝇,平时紧随左右,赶都赶不走,如今却早不知溜到哪里去了,一时间,大是尴尬。这手放著也不是,拿出来也不是。
    逍遥微微一笑,从怀里掏出两锭金子,谈谈的道:“今天这场酒就由在下请吧!”
    “是,是,老汉这就去准备!”
    老板见到了钱,立刻眼睛发亮,这麽多的钱足够赔偿酒楼的损失有余了,当下态度就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的大转弯。
    “这怎麽好意思!”
    一旁的提丁不安的挠了挠头,他原先的想法很简单,难得碰到了如此旗鼓相当的对手,按照大草原的规矩,就应该大碗酒大碗肉的招待;当然,他私心里还有一个会让逍遥吐血的想法,那就是两人成为了朋友之後,就可以经常找逍遥打架了。在圣龙的这些日子,可把这个武痴给憋坏了,如今天上掉下来一个陪练的,自然是要百般巴结。只是没想到钱包不争气,还落得欠逍遥一个人情,不由使得这位叱吒草原的王子很狼狈。
    逍遥并不知道这家夥会有这麽多的想法,他也是有心结交这个朋友,当下淡淡的说道:“千金易得,良友难求!这位兄台看来是草原的健儿,想必不会婆婆妈妈的吧!”
    “说得好!”
    提丁用力拍了一下自己的大腿,这句话是说到他心里去了。他一直就崇拜那些义气为先、肝胆相照的英雄,在目睹了大草原部落因为分裂而内争不休、外侮不断之後,更是希望能够结交天下的豪杰,统一大草原,使自己的部落不再受欺负。听了逍遥的话後,他对於眼前的这个不仅武功卓绝,而且还为人如此豪爽的白衣少年更是大有好感,。
    这时候的提丁想起了一个流落到草原来的圣龙书生给他讲的故事:圣龙古时候有一个杰出的帝王,在年轻的时候游历天下,结识了几个年纪相仿、意气相投的好朋友,并且结为异性兄弟。後来在这些兄弟的帮助下,终於打出一片江山,成就一番霸业。而这几个异性兄弟生死与共、艰苦创业的故事也成为美谈而流芳百世。
    於是,在提丁的内心突然涌起了一个念头,和这个少年结拜为兄弟,让他成为自己一统草原的左膀右臂。
    怀著这个想法的提丁,大大咧咧的叫了三坛烈酒,要了两只海碗,点了几个下酒的菜,就向逍遥敬起酒来。
    逍遥也不推辞,他知道象这样的草原人,如果在他面前不能喝酒的话,是得不到他们的尊敬的。虽然逍遥的酒量并不好,不过一身深厚的内功,早在酒精下肚时,便逼出了体外。
    提丁傻傻的看著逍遥面不改色的把这一大碗酒喝了下去,顿时呆住了。
    按照他原先的设计,虽然逍遥武功不错,人也爽快,不过看他那文弱的样子,肯定不会喝酒,到时候灌得迷迷糊糊的,就可以骗他和自己结拜了。
    没想到逍遥这麽厉害,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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