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中短篇科幻小说1000篇 (一)-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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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对不会。玛格特会因为他揭发吉姆而永远恨他。她会是他的敌人,而他也将永远只身一人。
突然,他清楚地记得他曾给过玛格持他的灰白色的羊毛衫。“那件羊毛衫和斯尼克放在一起。”他说。他看见玛格特下楼,肩上搭着毛衫,抱着的斯尼克回望着亚瑟,神情恍憎,毫无疑问害怕被带去见兽医。他想,全部的爱都离开了。我现在只身一人了。
罗·佛兰粗略地汇报了她与吉姆的谈话。吉姆说艾威只是朋友,但她觉得他只是在伪装。他说了亚瑟很多坏话,这使她很生气。如果他陷害亚瑟,他应该不露声色。但更可怕的是,表现的自然是为了不露声色。她需要做更多的调查。她让亚瑟找些以前的照片,来证明那件衬衫是礼物。
大雨扫住了那晚的落日。亚瑟翻着相册,痛苦地回忆着玛格特。她搬出后,相片就很少了。他只有二十几张玛格特的照片,一半还是玛格特来看斯尼克时照的。他发现6月6日她穿着那件毛衫。他不愿看到这张照片,就把它放进一个信封里。
星期一下午,罗·佛兰不请自来。她竟直走进亚瑟的怀抱,拥抱着他。这使亚瑟很惊讶。让他更惊讶的是,她的结实的身体在怀里移动的感觉。她紧靠着他。一双非常舒服的鞋,你不愿意脱掉,也不愿意再买一双代替它。奇怪的是,她感到很舒服,而这个他爱过的女人有一种稳妥的感觉。
罗挣脱开,直看着他的眼睛。“吉姆没干那件事。”
亚瑟勉强说:“解释解释。”
“他8月14日那天当班。不仅他的打工卡上的时间可以证明,并且他老板与他一起从3点工作到6点。凑巧的是,他们有一项紧急任务,所以星期六去了康普凯公司。艾威·格林艾姆在3点到五点间被杀。不是吉姆杀的。”
亚瑟感到一阵眩晕,瘫倒在地上。他盯着那块华丽的有浅绿边的蓝宝石的深红百合花。“你肯定吗?”
“百分之百。”他跪坐着。“我明早出庭。”
“我知道。”
“我没有什么为自己辩护的。”他的声音很干枯,听起来很机械。
罗深深吸了一口气。“除非你知道谁是真凶。”
斯尼克过来看亚瑟在地板上干什么。“但我们不知道。”
“是的,我们不知道。”罗顺从地说,但很坚定。“我们有办法和动机,双倍的动机。有人想继承财产并干掉另一个女人。如果她再想要斯尼克,就是第三个动机了。”
“你错了。完全错了。”他想笑却笑不出来。
罗依旧沉着地说:“她懂得法律,知道如何逃避责任。她知道如果他们没核对她的资料,他们不可能找出猫毛与纤维的附和物。她是计划好了的。我愿意打赌,这是她将斯尼克送还给你的真正原因,她仅有的推测是你不会有借口,不愿放弃你孤独的生活,这是一个值得利用的机会,对吗?你磁带录下了她怎么对你说的,亚瑟,她根本不尊敬你。”
“别说了。”
“她让你替她顶罪。她劝你让她作为你的辩护律师,以致你被软禁在房中,在她的掌握之下。她想做的就是让你的罪名成立。这是她不满你雇我的原因。她从没想过你会寻找外界帮助。”
他感到好像在溺水,肺被撕裂一样。他不得不抓住最小的救星。“那血是怎么回事?只有吉姆能得到我的血样。”
“她知道你的血样抽测是在13日。我有一个目击证人,说她在十一点前来接吉姆。证人说他记得清楚,是因为那天是星期五。他看见她在看一些小瓶,就告诉她不要那样做,那是很秘密的。”
亚瑟恳求说:“我求求你,你走吧!”
“好吧。”罗拍拍他的肩膀。“我把口供放在你桌上。噢,要带上你的移植片去法庭,以防他们检查。”
星期二,九月十四日,九点,汤姆·温特就座之后法庭全体起立。“请坐。”
玛格特递给他一杯咖啡。
亚瑟没喝。玛格特对艾威感到气愤,对他的收入感到气愤,这些他可以理解。但陷害他是凶手,等于让他去死。他不相信她心中竟有这种预谋。如果他出示罗·佛兰的证据玛格特就会死。他不知道他会不会幸免无罪。
亚瑟伸手抓住玛格特的手。“我做了什么会碰上这种事?”
玛格特勇敢地笑了,她的嘴唇有些颤抖。“我猜,是倒霉。往好处想吧。”
亚瑟尽力地去做。他想起他们的婚礼,他们结婚的第一个晚上。从一堆灰白色的小猫中选出斯尼克。但这些记忆混杂着她对他选择的不良企图和自己往日的惰性。他的一生中什么是最美好的?他在屋顶的夜晚,落日,还有罗·佛兰在他怀里的感觉。为了让他死,玛格特竟无意中让他过上一生中最美好的日子。
法庭用了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完成了控方律师的发言。艾威·格林艾姆在申请保险时遇到了斯耐尔。他们相爱了。她穿上了他的衬衫。粘在衬衫上的猫毛与他养的猫毛吻合。作为一个人身保险的分析家,他对死的方法很熟悉。他知道气泡注射是最隐蔽的谋杀手段。他的外形属于那种做案“滴水不露”型的罪犯,他偏爱桔黄色,属于完全患有精神忧郁症的孤独人物。艾威被杀的那天下午,他没有证据。最有力的证据是艾威死时牛仔服上的血同他的DNA相符合。控方结束了控告。
汤姆·温特审查了一下摘要文件。“辩护开始。”
亚瑟·斯耐尔举起了手。“法官大人,我自己为自己辩护。”
玛格特猛地拉下他的手。“反对。”
有些人笑了。汤姆·温特从眼镜框上面看了看,“为失去你的报酬而反对,嗯,贝肯女士?”
“我的当事人没有能力为他自己辩护。”
是的,亚瑟想。这就是她如何看待他的。没能力的,可以牺牲的。想让懦弱的亚瑟替她去死。
汤姆·温特用手指敲了敲桌子。“考虑好了,斯耐尔先生?为自己辩护是你的权力,但有个律师会更好些。”
“不是这个律师,法官大人。”亚瑟的声音在颤抖,但他还是一字一句说出来了。“我想证明是玛格特·贝肯杀了艾威·格林艾姆。然后诬陷我是凶手。”
“他疯了!”玛格特尖叫。“他不能为自己辩护!不能让他这么做!”
汤姆·温特敲了敲小槌,让人们安静。“安静!安静!书记员,记下贝肯女士的反应。斯耐尔先生,开始吧。”
亚瑟站了起来,瞥见了旁听席上的罗·佛兰,她向他竖起了大拇指。亚瑟开始了他的辩护。
《池塘边的小怪物》作者:戴·坎普顿
“小家伙!”生物老师李姆先生的嗓音永远是那样的刺耳。他从不叫学生的名字,只是一声“小家伙”!一听到这声音,就意味着有人要倒霉。
特斯蒙德抬起头张望着,李姆先生的目光直射自己的座位。他屏住呼吸,想悄悄地抽掉练习本底下的一张纸,可是已经来不及了。
“就是你!”李姆先生气恼地嚷着,露出满口大牙,“我在黑板上写,你却在下面做小动作。把那张纸给我拿上来!小家伙!”
特斯蒙德乖乖地向讲台走去,脸上火辣辣的,背后传来一阵压低了的吃吃笑声。他是个好学生,从不在墙上乱涂乱画,也很少拿弹弓打人家的窗户,看到他也被逮住了,同学们都有点幸灾乐祸。
当他把那张纸放到讲台上,就听到“嘘”的一声一那是李姆先生的大牙缝里倒吸进去的一口长气。
“这是一幅画,先生。我本想下课后拿给您看的,也许您会对它感兴趣。”特斯蒙德努力想解释清楚,可是听起来却成了毫无用处的借口。
“胡闹!你还想在课后给我看,简直是胡闹!”李姆先生突然咆哮起来。不过很快他就故作姿态地清了清嗓子,指壁那张纸说:“写生画,是吗?”
特斯蒙德看了看自己的画,又抬头看了看李姆先生的脸,然后又将视线重新移到画上,天哪,这怎么可能呢?他画的是一个动物:它长着一个长长的脑袋,严厉地微微向后仰起;眼神凶巴巴的,下巴沉甸甸的,嘴唇稍稍张开……特斯蒙德禁不住又瞟了生物老师一眼,嘿,两张脸有绝妙的相似之处。
“你究竟画了什么?”李姆先生瞪着凶巴巴的眼睛。
“蝾螈。李姆先生,我是在池塘边画下来的。”
又是“嘘”的一声,李姆先生气得说不出话来,他猛地扑向特斯蒙德,揪住小家伙的肩膀拼命摇晃: “那不是蝾螈,你知道这一点,在哪个池塘你也休想见到它。这是一条TyrannosaurusRex(拉丁文,意即恐龙),6000万年前就绝种了,你懂吗,TyrannossurusRex,T·R。 ”
特斯蒙德突然想起来了,生物老师的名字是汤姆斯·李姆,简称T·R——真是不幸的巧合。
“这是一种远古时期以凶猛著称的动物,巨大的兽王。”李姆先生一发怒,话就多了,“它可以一口把你吞下去,就像你吞下一只蚜虫那么容易。可惜它现在已经绝迹了,懂吗?”
“可是,先生……”
“别插嘴,小家伙!否则,我要重重罚你!”他三下两下撕碎了那张画,气:中冲地把碎纸片扔进废纸篓里。由于用力太大,纸片飘洒在篓子外面。坐在第一排的小克劳利悄悄离开座位,拾起支离破碎的T·R,重新放进废纸篓里。教室里死一般寂静,谁也不愿意在这时候惹人注意。
“好了,言归正传。”李姆先生露出满嘴大牙,呆板地笑了笑,“现在我继续讲解阿米巴虫。”
特斯蒙德忍气吞声地回到了课桌边坐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他原以为李姆先生看了他的画一定会很高兴,说不定会拍拍他的脑袋称赞说:小家伙,你是一个未来的杰出生物学家。现在倒好,画撕了,还得为此关晚学。放学晚点回家没什么,可这将记录在他的成绩报告单上,这太不公平。再说他画这张画是经过仔细观察,下了一番工夫的。它只有6英寸长,决不会是恐龙,是一只蝾螈。
“画得像他吗?”同桌的斯普拉特在一旁做鬼脸,“可惜他把它撕了,你能重画一张吗?”
特斯蒙德蹋了他一脚。
受了委屈总会觉得很怨恨——无休止的怨恨,特斯蒙德直到半夜还在想着这件事。他梦见李姆先生变成了40英尺高的大恐龙,张着长满锯齿的大嘴在追赶他。他从噩梦中惊醒,不管怎么说,他明天一定要向李姆先生解释清楚:自己绝不是有意冒犯他,池塘边6英寸高的小东西也绝不是恐龙。对,明天去给它拍张照片,比起那幅写生画,李姆先生一定更愿意相信照片。
第二天,特斯蒙德拿了照相机早早守候在池塘边。小东西倒是出现了,只是它不停地东张西望,很难对准角度。就在此时,一只田鼠钻了出来,还没弄清怎么回事,小乐曲就猛扑上云。“喀嚓”一声,就在它大嚼田鼠的时候,特斯蒙德赶紧按下快门。很可惜,田鼠没在照片上出现,照片上布满一片细细的蟋蟀草,由此非常清晰地表明了动物的大小,否则它的确有点像恐龙。特斯蒙德仔细地把照片夹进了生物课本,他提醒自己,别忘了问问李姆先生蝾螈是不是喜欢吃田鼠,这当然得在李姆先生看了照片后,心情愉快的时候提出来,不然,李姆先生龇牙咧嘴时准能嚼碎一只田鼠。
不料,李姆先生看了照片后仍然勃然大怒。“你给我好好听着,小家伙,别以为我是那种轻易被人捉弄的人。”李姆先生咆哮着,“我看得出这是一张照片,照的什么?是‘人造怪物’吧,一个用橡皮泥捏的玩意儿。我警告你,胡闹该结束了,再这样,我非亲自揪着你的耳朵去见校长不可。哦,他真不该取消对坏孩子的体罚。”
特斯蒙德感到很难过,他怀着一丝希望跟着李姆先生进了实验室。
“听我说,先生。”特斯蒙德决定再冒一次险。
“站住。”李姆先生又吼了起来,“你至少再等上4年才有资格进实验室。如果到那时你还分不清恐龙和蝾螈……”
“如果我逮住那东西,给您拿来,您信吗?”
“别再提什么‘那东西’,出去,你给我马上出去……”结果是他第二次被罚关晚学。
晚上,他把这件事告诉了正在看报的父亲。
“这不可能是条恐龙,您说呢?”
“嗯。”他父亲说。
“李姆先生不该生气,他应该亲自到池塘边来看看,
“嗯。”父亲正注视着体育栏的新闻。
“我想它一定在地底下生活了好多年,偶尔发现了一条出路,就独自出来了。”他知道父亲并不在听,但他至少有个讲话的对象,而讲话又帮助他理清了思路,“我得逮住它,逮住以后,就把它带到学校去。”
不过,要逮住它谈何容易,比躲在一边照相难多了。小东西一出现,他就用一个扑蝴蝶的网罩住了它,可它用锯子般的牙齿乱咬一气,很快就脱身了。幸好他及时把手缩了回来,小东西狠狠地瞪了他一会儿,咬了咬竹竿,得胜地跳进草丛里去了。
这真是只了不起的小动物,特斯蒙德又惊又怕,还带了几分敬佩,不过总得逮住它。最后,他不得不从厨房里取出一只生鸡腿,埋伏在掀起的饼干铁桶下作诱饵,终于把它扣住了。
也许它不满意别人为它安排的新住所,拼命地乱踢乱撞,把饼干桶敲得震天响。幸好它非常贪吃,一块肉从夹缝里刚塞进去,就被猛地抢走了,只有这时候才有片刻的安静。为了这,花去了特斯蒙德整整一个星期的零花钱。
第二天一早,特斯蒙德提着饼干铁桶上学去了。他知道不能把它带进课堂,就直接走进了实验室。
几分钟后,李姆先生来了。
“我逮住了它,在饼干桶里,先生。”特斯蒙德一边说一边打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