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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犯罪团伙-第14部分

小说: 犯罪团伙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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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伦小姐,他们是我的老朋友。”埃斯特科特说。他的语气有几分歉意,他似乎不该冷落了如此光彩照人的佳人,哪怕一会儿功夫也是罪过。“汤米和汤米太太,请允许我向你们介绍吉尔德·格伦小姐。” 
  他那骄傲的神情是显而易见的。就单凭他有幸能在公共场合陪伴格伦小姐就足以使他万分荣耀。 
  那位女演员兴致勃勃地望着场米。 
  “你真是个神父吗?”她问道,“我的意思是,一个罗马天主教神父?因为我曾想他们是没有太太的。” 
  埃斯特科特也忍俊不禁。 
  “那真是妙极了!”他毫无顾忌地说,“汤米,你这暗地偷鸡摸狗的家伙。汤米太太,很幸运他没抛弃你,那完全是因为他还留有几分自负和虚荣心。” 
  吉尔德·格伦小姐毫不掩饰地打量着汤米,她的眼里流露出极为怀疑的神情。 
  “你真是个神父吗?”她又问道。 
  “很少有人看起来像某种人就必定是那种人的。”汤米彬彬有礼地说,“我自己不去作忏悔,却听别人忏悔——。” 
  “你千万别听他的,”埃斯特科特突然插嘴道,“他是在愚弄你!” 
  “如果你不是神父,我就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穿戴得像个神父,”她还是弄不明白,“莫非你——” 
  “我让任何罪犯都难逃法网,”汤米说,“也还履行其他类似的职责。” 
  “啊!”她皱着眉头,睁大她那双迷人的眼睛迷惑地盯着汤米。 
  “我怀疑她是否真能明白我是干什么的。”汤米暗自思忖,“难道非要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对她说,她才能明白吗?” 
  他大声地问道:“巴尔杰,你知道开往伦敦的火车是什么时候吗2我们必须尽快赶回去。这儿离火车站有多远?” 
  “走路只要十分钟。但不用着急。下一班车六点三十五分发车,现在才六点差二十分。你刚错过一班车。” 
  “从这儿到车站应走哪条路?” 
  “走出这家酒店后,直接朝左走。然后——让我想一下——沿着摩根林荫道走是最近的路,应该不会错吧?” 
  “摩根林荫道?”格伦小姐大声叫起来。她两眼充满了恐惧,直楞楞地望着埃斯特科特,“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埃斯特科特说,“是鬼。摩根林荫道的一侧是一片坟地。传说一个警察在那儿受暴力袭击致死。事后,他居然站起来沿着他经常巡逻的路线行走,就在摩根林荫道上来来回回地行走。简直成了幽灵警察!你会相信吗?但许多人都发誓说亲眼见过他。” 
  “一位警察?”格伦小姐问,她的声音有点颤抖,“那儿不会真有什么鬼魂吧?我是说——那儿不会发生这种挺吓人的事吧?” 
  她站了起来,用大衣裹紧身子。 
  “好了,再见吧。”她毫无表情地说。 
  她从头至尾都不曾与塔彭丝打招呼,甚至在这告别的时候,她连正眼也不看一下塔彭丝。她扭过头来又疑惑地看了汤米一眼。 
  她刚走到酒店大门,就迎面碰上了一位个子挺高、一头白发、脸胖胖的男人。那人意外惊喜地叫起来,随后扶着她的手臂,一同走出了门厅,一边极为亲切地交谈着。 
  “真是个绝世美人,是吧?”埃斯特科特说,“可是却长着个蠢兔的脑袋。有传闻说,她就要嫁给勒康伯里勋爵了。刚才在门厅里的那位就是勒康伯里勋爵。” 
  “他看起来可不像那类值得女人去嫁的好人。”塔彭丝评价道。 
  埃斯特科特耸了耸肩。 
  “我想,爵位的诱惑力还是挺大的。”他说,“再说呢,勒康伯里还不至于是个穷困潦倒的贵族。嫁给他后,她便可以养尊处优。说句实话,没人知道她的身世如何。我敢说她的名声并不如她人这么美。不管怎么说,她待在这儿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她没有住在旅馆里。我曾试图打听她究竟住在什么地方,而她却冷冰冰地拒绝回答我——她拒绝我的态度是相当粗暴的。也只有她才能那样做得出来。上帝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看了一下表,啊地叫了一声。 
  “我必须走了。真高兴与你们再次相见。我们应该找个晚上在伦敦相聚痛饮一次才对。再见了!” 
  他急匆匆地走了。这时,一个侍者手托盘子向他们走: 
  来。盘内故着一张未落款的便笺。 
  “先生,这是给您的,”侍者对汤米说,“是吉尔德·格伦小姐叫送来的。” 
  汤米把便笺拆开,十分好奇地看着。信封内页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字。 
  我不能肯定,但我想您也许可以帮助我。您要走那条路去火车站。您能否在六点十分去一趟摩根林荫道边的白屋? 
  顺致敬意。 
  吉尔德。格伦汤米对那位侍者点了点头,在侍者走后,他把便笺递给了塔彭丝。 
  “这简直太离谱了!”塔彭丝说,“这是因为她还在认为你是神父?” 
  “恰好相反,”汤米沉思着说,“我想这是因为她最后确定我不是牧师。喂!你看那位是谁?” 
  汤米讲的“那位”是一个长着鲜红色头发的年轻人,他看起来桀骜不驯,穿着一身极不合体的旧衣服。他已进入屋内,一面跟舱地快步向他们走过来,一面咕哝着什么。 
  “真是活见鬼!”那红头发的年轻人大声吼道,“我就是要说——真是活见鬼了!” 
  他一屁股坐在靠近这对年轻夫妇旁边的一张椅子上,极不高兴地看着他们。 
  “让所有的女人都见鬼去吧,我就是要这样说。”那年轻人说道,恶狠狠地看了塔彭丝一眼,“嗅!简直是有意作弄我。让我离开这家酒店到外面去折腾。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难道人与人之间就不能推心置腹地交谈一下吗?为什么我们必须控制自己的感情呢?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毫不走样地像其他人那样假装笑脸、那样说话呢?我并不认为这是讨人喜欢或者是出于礼貌的举动。我感到这就像卡住某人的咽喉,让他慢慢地窒息而死。” 
  他停下来喘了一口气。 
  “你这话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呢?”塔彭丝问道,“还是针对任何人而言?” 
  “当然是针对特定的人。”那年轻人冷酷无情地说。 
  “这就非常有趣了,”塔彭丝说,“你能再给我们讲详细一点吗?” 
  “我的名字叫赖利,詹姆斯·赖利,”那红头发的男人说,“你们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我曾写过一部宣传和平主义的诗集——不是我自夸的话,颇有点小名气。” 
  “你写过和平主义的诗?”塔彭丝显然很吃惊。 
  “一点不错——有什么疑问吗?”赖利先生挑衅地反问道。 
  “噢!没有。”塔彭丝仓促地回答道。 
  “我这人一生酷爱和平。”赖利先生语气坚定地说,“让战争下地狱吧:还有女人,女人也应下地狱:你们刚才看见了那个在这儿扭来扭去的活宝吗?她称自己为吉尔德·格伦。哼!吉尔德·格伦!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多么地祟拜那女人。我对你们说,倘若她的心是肉做的,她就应该体谅我的心。如果她能倾心于我的话,我将百倍地爱她。但如果她要把自己卖给那个臭粪堆——勒康伯里的话,哼!那我就立刻亲手杀死她。愿上帝能拯救她!” 
  说到这儿,他突然站起来,飞快地跑了出去。 
  汤米扬了扬眉毛。 
  “真是个感情冲动的绅士。”他小声地说,“好了,塔彭丝,我们可以走了吧?” 
  他们出了酒店,外面空气非常凉爽,这时一阵薄雾慢慢袭来。根据埃斯特科特指引的方向,他们直接朝左面走去。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一个拐角处,路牌上标着:摩根林荫道。 
  薄雾渐渐变得愈来愈浓了。潮湿灰白的雾气形成小小的旋涡不断地从他们身边漂流而过。他们的左侧是用高墙挡住的墓地,右侧是一排矮小的房子。这时,他们停住了脚步。一排高高的灌木树篱横在他们面前。 
  “汤米,”塔彭丝胆怯地说,“我感到有点心惊肉跳。雾这么浓——这地方又这样寂静。我们似乎到了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任何人都会产生这种感觉的,”汤米同意道,“我们好像与世隔绝了。这是浓雾产生的效果,我们无法看清前面。” 
  塔彭丝点了点头,“现在只能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在人行道上的回音了。 
  听!那是什么声音?” 
  “什么是什么声音?” 
  “我仿佛听到我们身后响起了其他人的脚步声。” 
  “你像这样神经紧张,待会儿,你还会看见鬼魂呢!”汤米和蔼地说,“你不要紧张。你是不是害怕那幽灵警察会把他的手搭在你的肩头上?” 
  塔彭丝发生一声刺耳的尖叫。 
  “汤米,请不要再说了。你的话反倒使我想起了那一件令人毛骨依然的事来了。” 
  她扭头朝后使劲伸长脖子,竭力朝紧紧包围着他们的白蒙蒙的浓雾深处望去。 
  “那脚步声又响起来了,”她耳语般地说道,“啊!现在离我们愈来愈近了。汤米,这一次你不至于会说你没听见了吧?” 
  “我确实听到有什么声音。是的,是从我们身后发出的脚步声。我猜想,会不会有其他人也走这条路去赶火车他突然停下脚步,一动不动地站着。塔彭丝也吓得屏住了呼吸。 
  他俩面前的浓雾犹如舞台幕布被人哗地一声拉开,在离他们不到二十英尺处,突然出现一个巨人般的警察。这似乎是鬼魂从烟雾中猛然显形,一会儿不见了,一会儿又出现了——这也可能是这两位观众极度恐惧所造成的幻觉。随着那浓雾滚滚后退,背景渐渐清楚,恰似舞台效果。 
  眼前出现一个身材高大、身穿蓝色制服的警察,一个竖立的鲜红色邮筒,路的左侧还慢慢现出了一栋白色楼房的轮廓。 
  “红色、白色和蓝色,”汤米说,“构成了这该死的图像。 
  塔彭丝,别害怕,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因为这时他确确实实已看清那警察是个真正的警察,并且,他根本不如刚才在迷雾中时隐时现那般高大。 
  正当他俩准备继续前进时,身后响起了一阵脚步声。一个男人急冲冲地从他们身旁走过。他到了那栋白色楼房的大门前,上了台阶,抓起门环连续吟吟地敲打着,门终于开了,他走了进去。这时,汤米他俩正好走到那位晋察站的地方,他的目光一直在注视着那个男人。 
  “刚才那位绅士似乎有急事。”那警察说道。 
  他说话的语气显得缓慢而严肃,似乎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做出这样的结论。 
  “他是那类总是雷厉风行的绅士。”汤米评价道。 
  那警察慢慢地转过头来,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汤米。 
  “他是你的朋友?”他问道,语气中透露出明显的怀疑。 
  “不,”场米说,“他不是我的朋友。我只是偶然认识他的,他叫赖利。” 
  “是吗?”那警察说,“好了,我应该走了。” 
  “请您告诉我白屋在哪儿?”汤米问道。 
  那警察的头向旁边一歪。 
  “这儿就是。这是霍尼科特太太的住宅。”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显然是想给他们提供点有价值的信息,“她是个神经质的女人,总是怀疑她的周围有窃贼,老是要我监视她的房子的四周。中年妇女总是如此。” 
  “中年妇女?”汤米问道,“您是否碰巧知道有一位年轻女士也住在这儿?” 
  “一位年轻的女士?”那警察沉思片刻后说,“一位年轻的女士,不,我不太清楚。” 
  “汤米,大概她不住在这儿。”塔彭丝说,“或许,她现在已不在这儿了。在我们动身之前,她可能就已经走了。” 
  “啊:“那警察突然说道,“我现在想起来了,是有一位年轻的女士走进这个大门。当我沿着这条路走过来时,我见过她。那大约是三四分钟以前的事。” 
  “穿着一件韶皮大衣?”塔彭丝急切地问道。 
  “她的脖子上是围着一件有点像灰白色兔皮的东西。” 
  那警察赞同道。 
  塔彭丝笑了笑。那警察朝着他们来的方向走去,他俩也正准备去那栋白屋。 
  这时,从那房子里忽然发出一阵微弱而压抑的叫声。几乎与此同时,房子的前门开了。詹姆斯·赖利慌慌张张地跑下台阶。他那扭曲的脸显得很苍白,双眼茫然地看着前方。 
  他步履蹒跚,就像一个醉汉。 
  他与汤米和塔彭丝擦肩而过,却似乎没看见他俩,口里反反复复地低声自语道: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啊,我的上帝!” 
  他双手抓住门柱,好像要稳住身子。紧接着,他似乎遭到惊雷轰顶,拔腿朝着与那警察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 
  汤米和塔彭丝困惑地相互看了一眼。 
  “很明显,”汤米说,“那栋房子里发生的事情吓得我们的朋友赖利魂不附体。” 
  塔彭丝的手指漫不经心地在门柱上移动着。 
  “他的手肯定摸到过刚刚漆过红油漆的什么东西。”她心不在焉地说。 
  “喂!”汤米说,“我认为我们应该赶快到那所房子里去。 
  我还真捉摸不透那儿发生了什么。” 
  房子的过道处站着一个戴白色帽子的女仆,她气愤得连话也说不出来。 
  “您见过刚才的那号人吗,神父?”正当汤米走上台阶时,她突然大声地说,“他来到这儿,说要找那位年轻女士。 
  也不说明原因,也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就自己跑上楼去。不一会儿功夫,她就像野猫似地怪叫起来一这真令人奇怪,可怜的漂亮女人。紧接着,他跌跌碰碰地跑下楼梯,脸色惨白,好像刚碰到鬼似的。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跟谁在前门说话,埃伦?”从门厅里传来尖利的质问声。 
  “太太,有人来了。”埃伦答道,她显得有点不痛快。 
  她往旁边一站,汤米发现面前站着一位白发的中年妇女。她那蓝色的眼睛藏在不合体的夹鼻眼镜后面,令人不寒而栗;骨瘦如柴的身子罩着一件饰有长形玻璃珠的黑衣服。 
  “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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