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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部分

魔神的游戏-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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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警方人员不该说的话。我正想回他几句时,教授开口了:“这里的地板经常是湿的吗?”
  “是的。”沙米尔回答。
  “晚上也一样吗?”
  “因为必须不断的冲洗,才不会有血腥味。”
  “唔。这个村子处处都不上锁,好像中世纪一样,说不定下次就会在某人家里的寝室发现尸体了。凶手可能在任何地方弃尸。这里和伦敦的差别太大了。”
  “教授,这就是本地的优点。只要事件没被揭发,搞得人心惶惶,这里依旧是平静的小村庄。”我说。
  “可是,发生过可怕凶杀事件的地方,就是麻烦的地方。更何况凶手就像隐形人一样来去自知,做什么坏事都没人妨碍得了他。”教授双手抱胸地说。
  “你说得没错,教授。尤其是这里只有三个员警,要逮到凶手还真不容易。相形之下,以伦敦为连续杀人地点的凶手,就是大笨蛋了。”
  “照你的说法,全英国的犯罪者,都应该来迪蒙西犯案了。凶手又老是抢在我们的前面,我们只能团团转地追逐看不见的凶手。”教授一面在潮湿的铺石地板上走来走去,一面说:“一定得设下一些障碍,牵制凶手的行动才行。”
  “我马上去设警戒线。”巴格利说,然后转向工人,开始他那散文般的问话。
  “沙米尔,这工厂里的工人中,有没有人看到可能是凶手的可疑人物?”
  工人摇摇头说:“刚才我一直在和同事讨论这件事,大家都说什么也没看到。”
  巴格利连续提出老掉牙的问题,这对案子的进展一点助益也没有,实在让人看不下去。我站在他身旁观察了半天,没听到任何一句能让我产生一丁点佩服的问话。这次的事件不同于一般,凶手也不是一般人物,实在不是巴格利这种人应付得了的。
  “你知道波妮·贝尼这个女人吗?”巴格利继续问。
  “听过这名字。和昨晚迪蒙西小旅馆旁的事件有关。”
  “你们工人中,有人认识她吗?”
  “没有。”他立即肯定地回答。
  “那么,菲伊·艾马森呢?”
  “菲伊·艾马森?这是谁?”
  “菲伊是……”巴格利开始述说。
  “巴格利,问这些没有用啦。”我实在看不下去了,便忍不住插嘴阻止他。这一来,巴格利终于大发雷霆。
  “你很吵耶!你这个门外汉!刚才就叫你出去了,你没听到吗?如果觉得外面很冷,我的车子可以借你避寒!等这里的事情结束,我会把你带到酒瓶前的。”巴格利气得头顶冒烟,他的右手食指直直指着外面的方向。面对这个让他完全摸不着头绪的案件,他已经失去冷静的态度,变得没有理性和只会叫嚣。这样的他,比酒精中毒的醉汉还没用。我很想反驳他几句,但是万一他受不了刺激,不小心气死了,这对我也很不利。不管怎么说,这里还有两位警察在场,我还是少说两句为妙。在他把我送到亚文酒馆前,我最好少说两句,才是上策。


  8
  我在亚文酒馆的吧台边一面喝酒,一面和琳达聊天时,突然觉得有个男人站在我旁边。一看,原来是那位瑞典来的教授。
  “嗨,教授。”我说。
  “晚安。我可以坐在这边吗?”教授问。
  “当然可以。对了,教授住在迪蒙西小旅馆是吧?命案的调查有进展吗?”
  听到我发问,教授一面坐下,一面说:“尹凡梅斯那边已经来了一大队帮手。目前已搜查过两位死者的住处,村子的四周也详细巡逻过,并在周围各条街道设下警戒线,接下来要做的事,就是细部调查。这家酒吧的前面,也在看守的范围内。”
  “这里?这种地方有什么好看守的?”我问。
  “我想就是要看守你吧!”教授说。
  “嘿,教授,你不是说真的吧?”
  “为了不让你喝超过一瓶以上的酒,有一队人马被派来这里看守你。”
  “是巴格利那家伙的主意吧?”我笑着说。
  “是的。给我淡啤酒……不,还是给我一品脱有苦味的黑啤酒吧!外面很冷。这样的夜晚喝点啤酒也不错。”教授靠着吧台,对琳达说。
  “外面的雪呢?”我问。
  “雪已经停了。外面并没有积雪。”
  “哈,太好了。我没穿靴子。靴子这种东西太贵了,我宁可拿买靴子的钱多买几瓶酒。”
  “而且靴子也没办法让人喝醉。”教授说。
  “完全正确。所以我不希望积雪。”
  “我早就说过,叫你去邮局上班了!”琳达拿着啤酒杯,在远处一边倒酒,一边大声说着。因为酒吧里相当嘈杂,所以每个人说话声音都很大。我用力挥挥手,对琳达的说词嗤之以鼻。我才不想去邮局上班,要我在雪中送信,早晚会把我冻死。
  “总有积雪的时候呀。”琳达又说。她是在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吧?我不理她,转头再和教授说:
  “教授,为什么要看守我呢?就算我死在路边,也和巴格利无关,他应该不痛不痒吧?对了,难道他也担心我没有付酒钱的能力,怕我因为付出不出酒钱而犯罪吗?”
  “想要钱喝酒而抢邮局吗?”教授满不在乎地说。
  “好耶!这是个好点子。那我就暂时去那里工作一阵子,了解邮局的作业时间,要动手的时候就容易多了。”我冷静地说。这样可以让人知道我还没有醉,我脑筋还很清楚,也可以思考。
  “狗急跳墙。人在被逼到走投无路的时候,就算是很有理性的人,也可能做出出人意表的事。不过,依我看,丹弗斯局长大概是不希望你得到食道癌,所以才会派人看管你喝酒!”教授说。
  “曾经对我说,希望凶手下一个杀害目标是我的人,会为了不想让我得到食道癌,而派人看守我?”
  “是的,他把你当作好朋友。”
  我口中的酒差点因为教授的这句话而喷出来,那就太可惜这口酒了。我脾气好,不会瞧不起任何人,或许迪蒙西村子里的每个人都可以成为我的好朋友,但是,我也有选择朋友的权利吧?我可不想和那个胖局长成为好朋友。我正想这么说时,教授的啤酒来了。
  “来,乾杯。”教授举起大啤酒杯,对着我说。
  “为了我的食道癌而乾杯吗?”
  “为了你们的友情。”
  我们的杯子碰在一起了。
  “为什么说我会得食道癌?”喝了一口酒后,我提出问题。但是我在听对方回答前,又说:
  “不过,我大概来不及得到食道癌吧?因为我觉得我会在癌症发作前,就去那个世界了。”
  “是吗?那么局长一定会很寂寞,因为少了一个可以吵架的对象了。”
  “我不会让癌细胞追上我的,所以我现在要尽情的喝酒。不过,教授为什么会这么想呢?”
  “推理呀!”教授说。
  “啊!对噢!教授是欧洲第一名侦探。那么,你是怎么推理的?”
  “你的脸是红色的。”他盯着我的脸看,然后说。
  “啊,我并不是随时如此,不过,我一喝酒就会脸红。然后呢?”
  “喝酒的情况有两种。一种是自然的、自主的情况下喝酒,另一种是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一般人喝酒的情况都属前者,但其中有些人渐渐变得不由自主地想喝酒,也就是后者。变成后者的人,大部分的人脸是红色的。”
  听他这么说,我不禁想起从前的事。我开始喝酒时,还是个学生,那是几乎已被我遗忘的时代。
  “哈,或许是吧。我年轻时确实喜欢喝闷酒。”我点着头说。
  “酒精被胃或肠壁吸收后,会集中在肝脏,然后转变成乙醛。乙醛是有害的物质,是一种致癌物,对人体有不良影响,它会伤害细胞,在身体的各个部位引发癌细胞的活动。不太会喝酒的人,喝了酒之后会有不舒服、呕吐等醉酒的感觉,就是从肝脏散发到身体各处的乙醛,所引起的作用。”
  “哦。”
  “不过,肝脏里有某种酵素,可以将有害的乙醛转换成对人体无害的物质。”
  “哗,太好了。”
  “一个人的酒量如何,就看体内这种酵素力量的强弱。这种酵素的力量强的人,酒量就大;反之,酒量就小。一般爱喝闷酒的人,他的酵素通常是中等强度。”
  “例如我吗?”
  “有这个可能吧?”被他这么说,我点头了。
  “比例上,这种人的脸会呈现红色。还有,刚才说的乙醛如果没有被妥善分解的话,就会积存在肺部,然后借着呼吸,从气管跑出去。这种时候,周围的淑女就会皱起眉头,和散发出酒臭味的醉汉保持距离。”
  “这个你就不必替我担心了,因为我周围的淑女和我是同类。琳达,我说得没错吧?”我说着,就呵呵呵地笑了。
  “那个气息也会进入食道。如果唾液中饱含乙醛,就会不断地从食道流入胃里。这是喜欢喝闷酒,酒精中毒的人常有的现象。这样你明白了吗?巴尼,你每天这样喝酒,不仅你的呼气中有乙醛,你嘴巴里的唾液也饱含乙醛。这种致癌物质会持续不断地伤害你喉咙或食道的黏膜,总有一天会引起你体内癌细胞的活动。”
  “教授,不要说了。”我心惊胆战地说。教授的这席话实在太刺耳了,我可是希望死前的那一天,还能够畅快痛饮的人。喝酒是我的权利。万一得了癌症,那就只能乖乖地躺在床上等死了。万一藏在枕头下的酒瓶被发现了,我的头一定会被人用金属脸盆锵锵锵地敲破吧!想到尹凡梅斯皇家医院凶悍的护士,我就毛骨悚然。
  “不过,真的会那样吗?”
  “现在还是假设的状况。不过,可能性很高,相信总有一天会得到证明。”教授很直接地说。
  “巴尼,这是医生说的,一定没错。”在一旁认真听着的琳达说。
  “教授,你的话很有意思,下次请开堂课,专门讲解这次的命案吧!好吗?”我很赞成琳达的要求。与其听他解说可怕的乙醛,我更想听他谈论命案的事。
  “我现在还分析不出这命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不过,若像电视新闻那种程度的报导,我大概还办得到。”
  “教授,那么我们先来讨论一下菲伊吧!我们可以认定消防车上的女尸就是菲伊·艾马森吗?”我问。
  “综合附近邻居的说法,以及柯妮·达文生的保证,那具尸体应该就是艾马森女士没错。”教授点头、很肯定地说。我和琳达面面相觑。
  “果然就是她!那么,她是怎么死的呢?”
  “被勒死的吧!”
  “勒死的?”
  “她的皮肤上留有明显的勒痕,而且身体上没有别的伤痕。”
  “那么再来谈冷冻库里的无头裸尸吧。那是波妮的尸体吗?没错吗?”
  “没错,那是波妮的尸体。那具尸体的骨骼组织、血型、DNA和细胞组织,都和之前所发现波妮的头部一致。所以不用怀疑,那确实是波妮。”
  “她又是怎么死的?”
  “也是被勒死的吧。这具尸体比较难判断的原因是身首异处,无法清楚分辨脖子被勒的痕迹。不过,从其他状况看来,她应该也是被勒毙的。”
  “其他状况?”
  “例如尸体颈根的销骨附近,有抓伤的痕迹,这是被勒毙之人的尸体特征。虽然也有例外,但因为菲伊的皮肤上也有相同的状况,所以才会判断波妮应该也是被勒毙的。因为被勒住的时候,死者通常会痛苦地去抓自己脖子一带的皮肤的关系。还有,在飞机里发现的手臂指甲里,有艾马森女士颈部皮肤的皮屑;从这一点可以判断出,飞机里的手臂是菲伊的手臂。”
  “原来如此。”
  “身体本该是完整的。”在吧台里的琳达感叹地吁了一声,她双手抱胸地说:“我知道了。头部和身体被撕扯开的是波妮;现在虽然已经找到了头和身体,但是手和脚还没有被发现。”
  教授听着琳达的发言,无言地点了头后,才说:“是的。”
  “而菲伊的头部还连在身体上,所以头和身体同时被找到,并且也可以判定葛利夏机场外跑道上飞机里的手臂,是她的手臂,所以她只有脚还没被发现。”我说。
  “较晚被杀的人,被发现的部位比较多。”
  “巴尼,菲伊确实是较晚被杀的吗?”琳达说。
  “对了,教授。已经检察过她们肚子里的食物了吧?她们的死亡时刻是什么时候呢?”我问。
  教授说:“我不想说出准确的时间数字。说大概的时间就可以了吧?”
  “好呀,反正我们是外行人。”我说。
  “和你们这样程度的人谈论,是很愉快的事。关于死亡的时间,目前可以拿来推理的资料,已经相当充分。根据推测,波妮死亡的时间应该是十一月二十九日的黎明前,也就是说是二十八日的深夜。”
  “果然嘛!”我说。“巴格利那家伙错了。”
  琳达双手抱胸,问:“教授刚才的意思,是说波妮遇害将近二十小时之后,她的尸体才被人发现吊在那棵树上?”
  “是和狗组合而成的尸体。”我补充说。
  “是的。至于那只狗的死亡时间,大概还要再提早一天。”
  “狗比波妮早一天死亡吗?”琳达问。
  “是的。”
  “这么说来,狗的尸体被隐藏了两天,波妮的尸体也被藏了一天。这样的话,凶手必须拥有可以掩藏这些尸体的场所。”
  “是的。”我说。“要缝合撕裂的尸体,也需要场地。”
  “两位的感觉都很敏锐。”教授也说。“你们的推论非常合理。凶手应该是拥有此种场所的人。如果这是事实,那么外来的流浪汉,就没有涉案的可能了。”
  “意思是:凶手是住在这个村子里,并且拥有自己房子的人?”
  “凶手不一定是那房屋的所有人。”琳达说。
  “凶手不是房屋的所有人?这是什么意思?”我问。
  “只要这村子里有他可以使用的空间就行了。”
  “你的意思是:凶手也可能利用一般的空屋?”
  “是呀!”
  “这个村子里有无人居住的空屋吗?”教授问。
  “我没听说过。琳达,有吗?”我说。但是琳达摇头了,并且说:“唔……我想是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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