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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部分

小魔女的礼品店-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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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寒毒,虽然一时被压制下去,又是各种补药调养着,暂时还没有大碍,可是,他绝对不能动气焦急,否则一旦寒毒发作,那就是神医在世,恐怕也要回天乏术。如今那人失踪了这么久,大哥又怎么能受得住?如今,那人就是不是欧水眉,他有要她变成欧水眉!
    季常在那里算计着路西,而我们路西却也在烦恼,她烦恼的,却是一个动人心魄的大帅哥。
    路西看着低着头,缩着身子,站在门口,不肯进屋的林夹,再看看站在一边,虽然在跟自己讨论沐家这一大家子的衣服问题,但是都眼巴巴地瞅着小帅哥儿的大姑娘,小媳妇儿们,心里忍不住长叹,谁说只有美女是祸水的,男**水起来,可是半点不比女人差啊!
    “各位,就按着一个人一套四季衣服算吧,先扯布做冬衣,过几日怕更冷了。”路西尽量让自己的声音柔软一些,却是提高了音量。
    “知道了,姑娘。”大姑娘们总算还没因为贪恋美色忘记正事儿。
    好不容易打发走了这一伙人,路西这里终于变得安静许多,其实她很容易适应环境,并不是像她外表表现出来的那么讨厌喧闹,相反,他们礼品店里消停的时候并不多,只要有张美佳那只小麻雀在,那就是阎罗宝殿也能够变成菜市场的。所以,她很早就习惯了一心多用,她甚至可以一边和张家小姐搭讪,一边算帐,一边单手帮自己的老板钩拖鞋(路西不会织毛衣,就是钩简单的平针拖鞋也足足和藏马学了半年多,才勉强学会)。只不过,她对这些明显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女人们实在是有点应付不了。
    好不容易把女人们打发了,可是眼前的祸害处理起来可不那么容易,首先,绝对不能让他在沐家乱逛,万一要是一不小心妖气外泄,这一家老小恐怕都得变**干。
    “我看,你最好把他塞进药鼎里面熬烂了就地掩埋,记住,千万要熬足七七四十九天,把骨头都化成浓水之后才能开封,另外,埋的时候一定要掘地十米,否则都不能算安全。”张美佳拼命地给出馊主意。
    路西苦笑,知道自己对那小疯子的话最好右耳朵进,左耳朵出,这么多年来她还没有神经衰弱,实在可以算得上是奇迹了
    也罢,考虑了半天也没有结果,还是先把他带在身边吧,等老板把传送门做好之后,就直接带他回基地。虽然路西一向不好美色,但是有一美人朝夕相伴,想必不会太难过。
    “从今天起,你呆在我的身边,我去哪儿,你就去哪儿,可以吗?”
    林夹迟疑地点头,脸上浮起一抹羞涩的潮红,即使上在大红的披风遮盖之下,依然让人目眩神迷。
    路西微笑:“你不用担心,等过几日,我带你去一个不会有人打搅,但是绝对不会让人觉得寂寞的地方。”是啊,基地最基本的配置是一个守护型智能机器人,三个服务型智能机器人,虽然这个基地荒废多年,大概没有那么多的能量,但是至少也能留下一个机器人来的,其实智能机器人和真的人类也没有差别,让林夹有一个可以随意接近的人做朋友,想必会让他快活吧!
    林夹怔怔地看着路西的脸,张了张嘴想说什么,一时却说不出来,他已经太久没有和人交流了,已然不习惯用声音来表达自己的情感。就在这个时候,沐恩泽敲门进来。
    路西看他阴着脸,神色不定。连忙问道:“怎么了?出什么事儿了吗?”
    “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云公子和沐公子跟一帮北国人对峙起来,温如玉温公子,温七小姐,还有季常季大侠都在,如今这向华城可真是英雄好汉云集,热闹得不得了!”
    “在哪儿?”
    “城南的颐园,温公子和季大侠暂住的地方。”
    路西的眼睛微微眯起,长长的睫毛掩盖下,眸内寒光四射,难得的有了些许兴奋,她虽然不像张家那位一般喜欢热闹,但是也决不害怕乱局,事实上,云风和沐风与温家兄妹近距离接触,绝对是一件好事情。
    “路西,我已经帮你做好了传送门。这便请叶岚传过去给你。”
    “老板?”路西心里一喜,面孔自然地柔和起来,刚刚想和老板再说几句话,就听见法器专家爱迪奥尔一连串的英语法语德语葡萄牙语,不知道在和什么人争论,之后,自家老板便无了声息,显然被叫走了。不由得一怒,想着回去之后,定要叫那个不识趣儿的金毛外国猴子好看。
    偏生现在这一腔的怒火无处发泄,便只得冷哼一声,“林夹,走,咱们去颐园看看,你已经很多年没有瞧过热闹了吧。”
    沐恩泽惊讶地瞪大了眼睛,不知道这个一向冷淡,从来没表露过什么感情的女子,为什么竟然会突然生气! 
第二十三章
           第二十三章
    颐园
    华都的教坊体制仿照前朝,共分为两部,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延政坊。有所谓“右多善歌,左多工舞”之评。
    如今,右教坊雅乐部的二十余歌女,却离开繁华的京师,来到这个边陲小城,为北国的贵人献歌——春月楼的姑娘尚且能够清高自许,她们这些正经官署里出来的却不能了!朝廷积弱至此,她们这些无辜弱女,又如何得以保全?
    晓春堂是颐园最大的厅室,虽然年久失修,但是多少还有些以前兴盛时候的堂皇气度。堂内,依旧是精雕细刻,缕绘双绝。
    宴席已经开始了,主人是温家兄妹和季常,客人自然是那位不请自来的北国显贵,还有云风沐风这两个不速之客。
    温如玉虽然无论在朝在野,都颇有声望地位,所见所识,也不能说不多不广,可是看着眼前之人那双如鹰般尖锐的眼睛时,仍是忍不住心中不安。因为这人就是名动天下的北国第一高手萧鹦哥。
    萧鹦哥看起来不过四十上下,虽然冬日寒风凛冽,但是他身上也只着了一件儿薄杉,那把饱饮鲜血宝刀平平地搁在那双看来极硬的膝盖上面,虽然隔着刀鞘,却还是让人能够清晰地感到寒意刺骨。
    他将季常从头到脚仔细地打量了一遍,目光凝起,似有期许之意。“你们华国一向重文轻武,男人们也多以偏偏佳公子自许,唯一可以称得上文武双全的便是布衣帝师季长公子,季平,你身为季平的弟弟,却能不被他的光华遮掩,在江湖上闯出一番名号,也算难得了。”他这番话,是用长辈教训晚辈的口气说出来的,季常听在耳朵里虽然不舒服,却说不出什么不是。只因这人的确有说教的资格。
    云风冷冷一笑,对于萧鹦哥,他所知甚多,自家三妹妹燕风就专门负责调查萧鹦哥的一干情报。他十三岁才正式习刀,十年小成,二十五岁时出师,出师后的第一件事儿,便是以师试刀,断了师傅——周寅的一条左臂。随后名动江湖,三十岁时被北国皇室招揽,加入军队,如今,这人已经是北国赫赫有名的一代军神了。
    虽然如此,云风却看他不起,一个不知道尊师重道的人,即使本事再高,也不过是一匹夫尔!
    萧鹦哥似乎对云风沐风两兄弟也颇为不屑,除了始见面时两句冷语之外,再无只言片语。但是他言谈之间,对于曾经固守江北的叶岚却颇为称许。
    “其实,你们华国也是有过英雄的,如当年执掌十年的叶家公子,他虽不会武功,所行之大业却比我辈习武之人强上万千,只看他指挥着明——翟宏,暗——慕容,区区几千人马,就逼迫着我们北国十万大军不敢南下牧马,就足让我铭辈记于心一生一世了,只可惜,华国却容不得英雄啊!可悲,可叹!”
    他这一番话,说得温如玉面红耳赤,当年温家和叶家交好,他父亲更是以叶三姑娘的门生自称,但是六年前祸事起时,他们却也和大多数人一般,急忙抢夺好处,争夺利益,却从不曾念过叶家兄妹于社稷国家的天大功劳,虽然,如今夜半时刻父亲也时时长吁短叹,说叶家公子命薄,姑娘红颜薄命,时有感慨,却丝毫不曾说过,也不敢说,这整个华国,是浸透着叶家兄妹的无数血泪的,这整个华国,应该也有叶家兄妹一半儿!反而是与叶家一向没有太大交情的季家长公子季平,直言敢鉴,最后虽然无法扭转局面,却也封冠退隐,以示自己为叶家的不平之意!
    温家七小姐如碧,却因为是女儿身,从没接触过这些东西,当年叶家兴盛的时候,她年纪还小,所以对于曾经风头甚盛的叶家兄妹印象不深,等到她长大,懂事儿了,叶家已经落败,那一双绝代风华的兄妹,也早就成了禁忌。
    如今,听了北国这位高手夸赞华国的英雄,却不肯说自己心目中最出色最英雄的兄长,自然不服。忍不住道:“我不知道什么叶家,李家,论起英雄,自然要数我二哥温池,他不但文比状元,武功也难有敌手,更是我华国最年轻的骁骑督尉,难道当不得少年英雄吗?”
    “七妹,大人说话,你插什么嘴!”温如玉面上大怒,心里忍不住责怪妹妹不懂事,这话要是传了出去,自己二哥,恐怕又要惹上不少口舌是非。
    “呵呵,温池?若是叶岚知道,他会被拿来和温家二公子比,不知道会不会哭笑不得?”一个极生硬冷淡的声音响起,声音并不高,也缺了几分女子的婉约柔媚,可是听在人的耳朵里,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就一动——这人必是个美人!
    可是举目回首看到真人,第一眼却又忍不住失望——原来很普通!但是仔细看来,却恍然大悟,不错,这的确是个美人,但并非传统意义上的倾国美人,而是个有根骨,有气节的美女!极消瘦,也极有力的身体,素淡的眉眼。
    “路姑娘?”
    “大嫂?”
    温如玉季常和云风,沐风同时惊叫。
    路西对他们点头回礼,扫过温如碧时,却难得地有了轻蔑之意。她是个有傲骨的女人,虽然对于叶岚,她无所谓喜欢不喜欢,但是那人却曾为了这个华国呕心沥血,身丧命殒,于她来说,叶岚不是这个朝代的其他人所能相比的,即使是一向被人尊崇的温池,也不配与他相提并论。
    “哟哟,路西何必生气?”张美佳笑眯眯地插话,“叶岚那懒散孩子,别人不知道,你还不知道,他哪算什么英雄,你可不能因为他是老板的朋友就偏心偏向啊!”
    路西挑了挑眉,心里冷笑,她便是偏心偏向了,又待怎得?她就是觉得自己家老板的朋友,在这里高人一等,又怎么样?温池有什么功绩,哪里能和叶家那个祸害相比?
    “是是,护短有理,行了吧!”张美佳闭嘴不言。其实,她也知道叶岚为那个华国尽力很多,甚至回到圣联盟之后,也足足修养了两年才算恢复过来,因为这件事情,自家老板还忧心了许久,只是叶岚和那些古人实际上是没有可比性的,其差距,便如同神仙与凡人,那些神仙再怎么,入世修行,悲天悯人,同情大众,和真真正正的凡人还是有区别的。
    “你,什么意思?我二哥怎么了?”温如碧听着路西话里带刺儿,登时大怒!
    “也没什么!只不过你二哥做骁骑督尉之前,在江北军营里任将军的时候,华国三年内丢了江北五个郡县,实在算不得什么大事情,比上一任丢掉大半个国土的‘功绩’要少得多了。”
    “你,你……”温如碧气得双眼通红。
    温如玉苦笑连连,他虽然知道,江北郡县的丢失,实在非二哥之罪,那时候,能保持这般局面,二哥功是大于过的,可是路西所言,却又反驳不得,毕竟丢弃国土,可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
    “七妹,来者是客,你少说几句,来人,给路姑娘看座。” 
第二十四章
           第二十四章
    萧鹦哥定定地看着路西,微微皱眉,心中难得地起了一丝疑惑。
    路西身上穿的,是一身皂白的长袍,布料滑润,虽然只是在袖口衣领处点缀了几枝红梅,再无其它装饰,却还是可以看出,这衣料做工,都不简单,眼前的女子显然非富即贵,但是她身上,却没有千金大小姐的高傲矜持,反而有着战士沙场饮血,漠视苍生的气度。
    她的手,修长有力,虽然白皙,却并不细腻,指甲修得极为干净,衣袖被两只墨色的镯子扣住,绝对不会影响到那一双手的灵活度。
    一个很有修养,武功不错的将门虎女!这是萧鹦哥对路西的定位。
    可惜,冷剑季常却并不这么认为。
    此时,他顾不得外人在场,只盯着路西道:“大嫂,你已经在外多日了,还是快跟小弟回家去吧,这世道,并不像你想象的那么平安单纯,你一个女子,总是在外游荡,无论对于我们季家还是你自己,影响都不好。”
    路西皱眉,冷声道:“我已经说过,你认错人了,我并不认识你,也不知道你大嫂是谁请不要再纠缠下去。”她说完,转头看着云风和沐风,“这熙园的饭菜比沐老蔫做得好吃吗?”
    云风苦笑了一下,连忙道:“当然不会。”他哪里敢说沐老蔫做的饭菜不好吃,那家伙没有别的爱好,只喜欢做饭,还老觉得自己的手艺天下第一,若你说他做的饭菜不好吃,他非得一天做十八顿让你全吃下去不可!
    “那还呆在这儿干什么,难道不知道,老蔫已经做好饭再等你们?”
    路西冷哼一声,站起身来,就要带着这两位离开。
    云风和沐风面面相觑,不知道路西今天怎么了,为什么这么大的火气。要知道她平时虽然也极冷淡,却鲜少动怒的。他们何尝不想赶紧离开这虎狼之穴,只是事情已经到了这种地步,北国第一高手亲至了,又怎么可能由得他们说走就走?
    这两位正不知道该怎么办好时,萧鹦哥忽然悠闲笑道:“姑娘,这两位恐怕不能跟你回去了。”
    “哦?”路西似乎此时才注意到萧鹦哥,视线从他那张坚硬的脸滑落到他的双手上,最后定格在那一把黑鞘的宝刀身上。“为什么?”
    “因为他们要跟萧某回北国。”
    路西眉头一皱,故意扭曲萧鹦哥的意思,瞪着云风和沐风道:“你们在华国呆溺了,想投靠北国?”
    云风大笑,“我跟随慕容大哥多年,一直是铭记着叶公子的训令长大的。虽然没有学到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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