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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别跑,我喜欢你-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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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9)



  阿灿从小就爱吃棉花糖,然而很不幸的是,白雪也有这个嗜好。于是乎,白雪经常抢他的糖吃。可是,阿灿是个犟脾气。每次白雪前来“扫荡”,他总是“宁死不屈”。于是乎,他那可怜的脸蛋总是被白雪修理得像棉花糖那么大。可是阿灿的母亲对此却很少过问。因为从很小的时候起,阿灿的母亲就幻想着白雪将来能做她的儿媳妇。所以对她儿子那张日渐浮肿的脸,也总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至于阿灿的父亲,阿灿的母亲的意思就是他的意思。他老人家承袭了“惧内”的传统美德,在家里,基本上没有什么发言权。可是阿灿的父亲深爱着自己的儿子,直到现在,我也无法忘记他老人家常跟我说的那句“名言”:“俺们家小灿,是被白雪摔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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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宿舍,打开冰箱一看,找了半天,里面也没有白雪说的汉堡和牛奶。我暗想,难道白雪骗我?不,不会。我是了解白雪的,她虽然爱说脏话,但从来不说谎话。更何况,不过是两个汉堡一袋牛奶而已。
  可是,那些东西哪儿去了呢?该不会是汉堡里的“火腿”真的长出了“腿”,然后带着牛奶“私奔”了吧?
  恰逢此时,里屋内传出了一声“鬼叫”:“我是一只来自北方的羊,独自走在失恋的旷野中……迷不住女人的我,总是眼睁睁看她溜走……”
  能把一首首经典的曲目五马分尸,然后再烩到一块儿,做成一锅杂碎汤的人,除了阿灿,恐怕没几个人能干得出来。(我知道汉堡和牛奶的下落了。)
  从他改编的“哀曲集锦”里,我猜出了他今天“打猎”的收成。我猜,他今天一定是走麦城,连个鸟毛都没有逮到。而且,还踩了一坨子牛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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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不其然,当我走进厨房的时候,我看见我那两个苦命的汉堡,已被他报销得只剩下两片生菜叶了。(阿灿吃汉堡包,从不吃里面的生菜。)那袋牛奶,也未能幸免于难。
  见我进来,阿灿站起身从左屁股兜里拽出一瓶“二锅头”,接着又从右屁股兜里掏出一包用塑胶袋包着的大块儿卤猪蹄,请我陪他喝一杯。为了给我冤死的汉堡和牛奶报仇雪恨,我未加推辞。我打算以暴治暴,把他的食物吃个精光。
  席间,一番推杯换盏过后,我跟阿灿提起了那个被白雪抛弃的傻瓜。不料,说者无意,听者有心。此举,竟引得阿灿兔死狐悲。阿灿狂饮一杯,不禁仰天长啸:“唉!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人……饭前便后要洗手!我去嘘嘘先。”
  “轰!”
  我晕死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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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过三旬,菜过五味。阿灿这厮,竟然撇下我一个人流着“哈喇子”睡着了。阿灿的鼾声很大,可以动用“震耳欲聋”这个词汇来形容。我把他拖到了他自己的床上,然后又把厨房里的残席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否则,有洁癖的白雪回来,我们一定会被她骂死。
  说起请我喝酒,还要插上一句。阿灿这家伙绝对是“金口玉言”。他说让我陪他喝一杯,那就是一杯。而且,这一杯,还是以“二锅头”的瓶盖儿为“一杯”的计算单位。
  古人云:一醉解千愁。接二连三的失恋,让我逐渐对酒有了一种依赖感。刚才喝了一点,这使得“酒虫”在我的腹中不断地兴风作浪。
  我忽然觉得整间屋子里格外地空蒙,莫名地有一种想去酒吧的冲动。于是我套了件外衣,向门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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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去了一家叫“忘忧岛”的酒吧。那是我遭受失恋的打击后常去的酒吧。我喜欢这个酒吧的名字。进了酒吧,我还是选了那个靠窗的老位子,坐了下来。
  我所居住的这个城市,是一个多雨的城市。窗外不知何时又纷纷扬扬地飘起了小雨,仿佛是故意想印证这是一个雨城。透过玻璃窗,我望雨沉思。一种无名的忧郁,沉淀着我的愁绪。
  我转头环顾四周看了一圈,酒吧里的人并不是很多。人们稀疏地静坐在属于自己的那片角落里。看得出来,这里除了我之外,都是成双成对的恋人。
  眼前的这一只只“鸳鸯”们,正在用近乎于800赫兹的频率释放出约1000伏的超高压电流电击着对方的眸子。
  我不禁黯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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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静的时间,静静地流逝。静静的酒吧,静静地荡漾起那首sayyousayme。一切,皆于静寂之中。
  然而造物主似乎总是吝啬完美,当众人都陶醉于优美的旋律时,一个人工的高八度音符打破了如梦的幽静。
  “席湘美,我们分手吧!”
  我和众人带着惊讶寻声望去。声音,源自坐在我对面的一个男生。由于灯光昏暗,加之他又背对着我,我无法看清他的模样。但他的声音,听起来,却很有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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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10)



  “为什么?怎么会是这样?”女孩问。
  “没有什么为什么。我们分手吧。这样,对我们大家都好。”
  “能给我一个理由么?明骏。”女生的声音近似于哀求。
  “没有理由。就这样吧。”男生站起身要走,却被女孩一把抓住衣袖:“明骏,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你告诉我,我一定改,一定……”女孩说着说着流下了眼泪。然而,这并没有改变那个男生的初衷。男生最终还是狠心地走了。
  女孩,呆呆地坐在那里望着桌子上的烛光。良久,她的口中才送出一句话:“周明骏,你这个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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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偷偷地盯着坐在我对面的那个女孩子,但还是因为光线的关系,我没能看清她的脸庞。但我却看到了她有一头齐肩的长发。那发的长度,是那么的恰当。似乎多一分则长,少一分则短。
  看着她,我的心中不由自主地升腾起一种怜悯。不,准确地说,应该是同情。因为,像我这样一个爱情的“穷光蛋”,是没有什么资格怜悯别人的。
  “看什么看?没见过别人失恋啊?”正对面的那个女孩好像在跟我说话。我狐疑地向两边望了望。
  “看什么看?说的就是你!”那个女孩指着我说道。
  “我?”我机械地用手指了指自己。
  “对。就是你。喂,你过来!”
  “请问,你是在叫我么?”我惶恐不安地走到她的身边。
  “废话!不叫你叫谁?!”女孩冷冷地点了点头,接着,她猛地喝了一杯酒,然后目光迷离地对我说;“你想不想和我睡觉?”
  “啊?”我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于是又问了一句;“你说什么?”
  女孩子站起身对我大声地说:“我说,你想跟我睡觉吗?”她的声音很大,周围的人全都听到了。其中还有几个好事的吹了几声口哨。
  “同学,你喝醉了。”我说完下意识地扶了她一下。
  那个女孩一把甩开我的手;“谁要你假惺惺的,不用你管!”接下来,那女孩没有理我,她只是不停地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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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距离的拉近,我终于看清了她的容貌。以前,我一直以为被男生甩掉的女孩子都是些“陈糠败谷”。没想到;“天使”竟然也会一样。
  眼前这个叫席湘美的女孩子,漂亮得一塌糊涂。我甚至认为,像“花容月貌”这样美丽的词汇用在她身上都会黯然失色。或者说,使用这样的词汇来形容她,这本身就是对于她的美丽的一种亵渎。我想,她的美丽已经超出花以及文字所能代表的界域。
  她的五官搭配得恰到好处。双眸,晶莹剔透。皮肤,光滑细腻,在昏暗的灯光下,折射出一种道光晕。我觉得她的那份美丽以及高贵的气质足以让我窒息。我不由得开始怀疑起刚才那个叫周明骏的家伙是不是个低能儿。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甩掉这么一个颠倒众生的尤物。
  35
  席湘美把我叫到身边但却不理睬我,只是不停地喝酒,这让我尴尬万分。我呆呆地站在那里,觉得无所适从。记不得站了多久,也不知道为什么要站那么久,我的腿开始有些发软。于是,我情不自禁地在她的对面坐了下来。
  “谁让你坐下的?起来!”她凶巴巴地说。
  “噢。”我被她吓了一跳;“请问,你请我过来有事么?如果没有,我要走了。”我站起身想要离开。
  “站住!你……你刚才……是不是在偷窥我?”她醉醺醺地问。
  “我……”
  “我什么我?到底有没有?”
  “有。”我低头认罪。
  “干吗偷看我?我是不是很漂亮?”
  “啊?”我吃惊地问。
  “啊什么啊?我问你,我是不是很漂亮?”
  “喔。”
  “嘻,哎,你……你是不是看上我了?嗯?”
  “什么?!”我问。
  “我说,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不,不,不。不是!我没有!!”我提高了嗓门,试图用这样一种方式来证明什么。
  “那你脸红什么?心虚了吧,是不是?嗯?她晃晃悠悠地站起身,捏了捏我的脸。(就像拉橡皮筋那样。)
  这时,我忽然发现,她竟然穿了一件让我鼻血横流的粉红色的超短裙。老实说,比起她的超短裙,更吸引我的,是裙子里面包裹着的那双如同莎朗·斯通般性感的美腿。她的腿,看上去白皙滑嫩极富弹性。这让我看上一眼,便心跳加速,血液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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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啪!”
  “混蛋!乱看什么?”我毫无防备地被她扇了一记耳光。
  由于作贼心虚,所以我并没有狡辩什么。我只是捂着发烫的半边脸,看着周围的人向我投来鄙夷的眼神。一时间,我臊得恨不能钻进酒杯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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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跑,我喜欢你》第一章(11)



  “喂,你还没说呢!”
  “说……说什么……”我战战兢兢地问。
  “你是不是看上我了?”
  “不是说过了,没有么?”
  “喂!你的意思是说,我配不上你喽?”她拍案而起,大声吼道。桌上的蜡烛和酒杯被她吓得一起投“地”自尽。
  真是冤死了!为什么所有的女孩子都这么问我?好像我是一坨烂牛屎,谁都配不上。
  “不。不是的。我不是那个意思。”我试图想解释点什么。
  “不是那个意思?这么说,你就是看上我喽?”她阴森森地问。
  “啊?喔……”无奈之下,我只好坦白以求从宽。
  “喂!谁让你看上我的?你配么?”她大声问。
  “我……我……”我想说些什么,但却又不知从何说起。
  看这架式,我想我是无论如何也说不清楚了。想必,她是存心找碴儿的。罢了,三十六计,走为上。我打算开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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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跑?自然是没那么容易。我刚想转身而去,就被她一把拉了回来。
  “哎,干吗去?”她掐着小蛮腰问。
  “哦。我……我……我想去洗手间。”
  “洗手间?呵,你是想溜吧?”(不会吧?这么容易就被她看穿?)
  “不是的。我真的是想去洗手间。不信,你跟着我来好喽!”
  其实,我只不过就是这么一说。说穿了,就是想增加一点说谎的成功率。凭我的经验,毕竟男女授受不亲。一般情况下,女孩子出于羞涩是不可能跟来的。
  然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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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就跟,本姑娘,还怕你不成?”
  “啊?你……”我的舌头一下子打了结。
  我就这么被她押解着进了洗手间。不幸中的万幸,是她没有要求跟着我进男洗手间的内门。我躲进了一个暂时的自由世界。不过,获取自由,历来是要付出代价的。这里的味道,实在是太那个了。
  我在洗手间里寻望了一圈,想试着找个通风窗什么的逃走。找了半天,通风窗倒是真的有一个。而且,其直径也足可容我全身而退。不过,我却没有逃之夭夭。
  这绝非是我对门外的那个席MM有什么眷恋,而是这个窗子与地面的距离太高了,保守估计也有八九米高。我若是强行突围,恐怕下半生就要用轮子行走了。
  无奈之下,我只好在马桶上和她打起了“持久战”。对于胜利,我是有信心的。反正,她是个女生又不敢进来。时间久了,或许会自讨没趣地走开。
  然而,我又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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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概过了五分钟左右,门外传来了她的催促声:“喂,你好了没?”
  我没有理她。
  “哎,你怎么比女生还麻烦呀?好了没?”
  我还是没理她。
  “哼!臭小子,和本姑娘玩这套!喂,我限你三秒钟后乖乖地出来投降。要不然,我让你死得很难看!!”听起来,这像是最后通牒。不一会儿,她便开始倒计时。
  “一!”
  “二!”
  “三!”
  “咣当!”
  一声沉闷的响声过后,我听到了男洗手间里响起了清脆的高跟鞋声。天呐,我心头一惊。她该不会是破门而入了吧?我下意识地看了一下我这个蹲室里的门栓,MyGod!屋漏偏逢连夜雨,这个蹲室的门上,居然没有横栓!!
  救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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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吱……”我所在的蹲室的门开了。(我躲在门后。)
  不久,门关上了。于是我那颗提到嗓子眼儿、只要一张嘴就可以吐出来的心,终于落回了原处。可谁知,此时门外传来一声冷笑:“哼。出来吧。我都看见你了。”
  万般无奈之下,我只好推门出来缴械投降。不料,当我走出来的时候,那个叫席湘美的女孩儿却站在另一个蹲室门前。我猜,她一定是把那个蹲室里的人当成了我。我当时只觉得头晕眼花,整个世界在我头顶旋转。我想,世界上最大的痛苦,莫过于自投罗网吧!
  “咦?原来你在这儿。呵,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啊。看来,落在我手里,是你的宿命。臭小子,你就认命吧。”
  “喂。你……你到底想怎样?”我问。
  “不怎么样。哼,跟我来!”她把我连拉带扯地拽到了吧台。“想喝什么,自己点。我请客。”她把酒牌扔给了我。
  事实上,我对酒牌上所写得那些什么“夏威夷之春”、“红色回忆”、“冰岛爱恋”这类东西是一窍不通的。(我很少喝调制酒。)所以,我看了半天不知该要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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