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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张爱玲文集第1卷-第18部分

小说: 张爱玲文集第1卷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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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只有比我们文明些的人民。中国人臆想中的历史是一段悠长平均的退化,而不是进化;
所以他们评论圣贤,也以时代先后为标准,地位越古越高。

  对于生命的起源既不感兴趣,而世界末日又是不能想象的。欧洲黑暗时代,末日审判的
画面在大众的幻想中是鲜明亲切的,也许因为罗马帝国的崩溃,神经上受到打击,都以为世
界末们将在纪元一○○○年来到。中国在发展过程中没有经过这样断然的摧折,因此中国人
觉得历史走的是竹节运,一截太平日子间着一劫,直到永远。

  中国宗教衡人的标准向来是行为而不是信仰,因为社会上最高级的分子几乎全是不信教
的,同时因为刑罚不甚重而赏额不甚动人,信徒多半采取消极态度,只求避免责罚。中国人
积习相沿,对于责任总是一味地设法推卸;出于他们意料之外,基督教献给他们一只“赎罪
的羔羊”,无代价地负担一切责任,你只要相信就行了。这样,惯于讨价还价的中国人反倒
大大地动了疑。

  但是中国人信基督教最大的困难还是:它所描画的来生不是中国人所要的。较旧式的耶
教天堂,在里面无休无歇弹着金的竖琴,歌颂上天之德,那个我们且不去说它。较前进的理
想,把地球看作一个道德的操场,让我们在这里经过训练之后,到另一个渺茫的世界里去大
献身手,对于自满的、保守性的中国人,一向视人生为宇宙的中心的,这也不能被接受。至
于说人生是大我的潮流里一个暂时的泡沫,这样无个性的永生也没多大意思。基督教给我们
很少的安慰,所以本土的传说,对抗着新旧耶教的高压传教,还是站得住脚,虽然它没有反
攻,没有大量资本的支持,没有宣传文学,优美和平的布景,连一本经书都没有——佛经极
少人懂,等于不存在。

不可捉摸的中国的心
  然而,中国的宗教究竟是不是宗教?是宗教,就该是一种虔诚的信仰。下层阶级认为信
教比较安全。因为如果以后发现完全是谎话,也无妨,而无神论者可就冒了不必要的下地狱
的危险。这解释了中国对于外教的传统的宽容态度。无端触犯了基督教徒,将来万一落到基
督教的地狱里,举目无亲,那就要吃亏了。

  但是无论怎样模棱两可。在宗教里有时候不能用外交辞令含糊过去,必须回答“是”或
“否”。

  譬如有人失去了一切,惟有靠了内在的支持才能够振作起来,创造另一个前途。可是在
中国,这样的事很少见。虽然相信“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一旦做了人上人再跌下来
,就再也不会爬起来。因为这缘故,中国报纸上的副刊差不多每隔两天总要转载一次爱迪生
或是富兰克林的教训:“失败为成功之母。”

  中国人认输的时候,也许自信心还是有的,他要做的事许是好的,可是不合时宜。天从
来不帮着失败的一边。中国智识分子的“天”与现代思想中的“自然”相吻合,伟大,走着
它自己无情的路,与基督教慈爱的上帝无关。在这里,平民的宗教也受了士人的天的影响:
有罪必罚,因为犯罪是阻碍了自然的推行,而孤独的一件善却不一定得到奖赏。

  虽说“天无绝人之路”,真的沦为乞丐的时候,是很少翻身的机会的。在绝境中的中国
人,可有一点什么来支持他们呢?宗教除了告诉他们这是前世作孽的报应,此外任何安慰也
不给么?

  乞丐不是人,因为在孔教里,人生的范围很有限。人的资格最重要的一个条件是人与人
的关系;就连这些关系也被限制到五伦之内。太穷的人无法奉行孔教,因为它先假定了一个
人总得有点钱或田地,可以养家活口,适应社会的要求。

  乞丐不能有家庭或是任何人与人的关系,除掉乞怜于人的这一种,而这又是有损于个人
道德的,于是乞丐被逐出宗教的保护之外。

  穷人又与赤贫的不同。世界各国向来都以下层阶级为最虔诚,因为他们比较热心相信来
生的补报。而中国的下层阶级,因为住得挤,有更繁多的人的关系、限制、责任,更亲切地
体验到中国宗教背景中神鬼人拥挤的,刻刻被侦察的境况。

  将死的人也不算人;痛苦与扩大的自我感切断了人与人的关系。因为缺少同情,临终的
病人的心境在中国始终没有被发掘。所有的文学,涉及这一点,总限于旁观者的反应,因此
常常流为毫无心肝的讽刺滑稽,像那名唤“无常”的鬼警察,一个白衣丑角,高帽子上写着
“对我生财”。

  对于生命的来龙去脉毫不感到兴趣的中国人,即使感到兴趣也不大敢朝这上面想。思想
常常漂流到人性的范围之外是危险的,邪魔鬼怪可以乘隙而入,总是不去招惹它的好。中国
人集中注意力在他们眼面前热闹明白的,红灯照里的人生小小的一部。在这范围内,中国的
宗教是有效的;在那之外,只有不确定、无所不在的悲哀。什么都是空的,像阎惜姣所说:
“洗手净指甲,做鞋泥里蹋。”

必也正名乎
  我自己有一个恶俗不堪的名字,明知其俗而不打算换一个,可是我对于人名实在是非常
感到兴趣的。

  为人取名字是一种轻便的,小规模的创造。旧时代的祖父,冬天两脚搁在脚炉上,吸着
水烟,为新添的孙儿取名字,叫他什么他就是什么。叫他光楣,他就得努力光大门楣;叫他
祖荫,叫他承祖,他就得常常记起祖父;叫他荷生,他的命里就多了一点六月的池塘的颜色
。除了小说里的人,很少有人是名符其实的,(往往适得其反,名字代表一种需要,一种缺
乏。穷人十有九个叫金贵、阿富、大有)。但是无论如何,名字是与一个人的外貌品性打成
一片,造成整个的印象的。因此取名是一种创造。

  我喜欢替人取名字,虽然我还没有机会实行过。似乎只有做父母的和岁下的塾师有这权
利。除了他们,就数买丫头的老爷太太与舞女大班了。可惜这些人每每敷衍塞责;因为有例
可援,小孩该叫毛头,二毛头、三毛头,丫头该叫如意,舞女该叫曼娜。

  天主教的神父与耶稣教的牧师也给受洗礼的婴儿取名字(想必这是他们的职司中最有兴
趣的一部分),但是他们永远跳不出乔治、玛丽、伊丽莎白的圈子。我曾经收集过二三百个
英国女子通用的芳名,恐怕全在这里了,纵有遗漏也不多。

  习俗相沿,不得不从那有限的民间传说与宗教史中选择名字,以致于到处碰见同名的人
,那是多么厌烦的事!有个老笑话:

  一个人翻遍了《圣经》,想找一个别致些的名字。他得意扬扬告诉牧师,决定用一个从
来没人用过的名字——撒旦(魔鬼)

  回想到我们中国人,有整个的王云五大字典供我们搜寻两个适当的字来代表我们自己,
有这么丰富的选择范围,而仍旧有人心甘情愿地叫秀珍、叫子静、似乎是不可原恕的了。

  适当的名字并不一定是新奇、渊雅、大方,好处全在造成一种恰配身份的明晰的意境。
我看报喜欢看分类广告与球赛,贷学金、小本贷金的名单,常常在那里找到许多现成的好名
字。譬如说“柴凤英”、“茅以俭”,是否此中有人,呼之欲出?茅以俭的酸寒,自不必说
,柴凤英不但是一个标准的小家碧玉,仿佛还有一个通俗的故事在她的名字里蠢动着。在不
久的将来我希望我能够写篇小说,用柴凤英作主角。

  有人说,名字不过符号而已,没有多大意义。在纸面上拥护这一说者颇多,可是他们自
己也还是使用着精心结构的笔名。当然这不过是人情之常。谁不愿意出众一点?即使在理想
化的未来世界里,公民全都像囚犯一般编上号码,除了号码之外没有其他的名字,每一个数
目字还是脱不了它独特的韵味。三和七是俊俏的,二就显得老实。张恨水的《秦淮世家》里
,调皮的姑娘叫小春,二春是她的朴讷的姊姊。《夜深沉》里又有忠厚的丁二和,谨愿的田
二姑娘。

  符号运动虽不能彻底推行,不失为一种合理化的反响,因为中国人的名字实在是过于复
杂。一下地就有乳名。从前人的乳名颇为考究,并不像现在一般用“囡囡”“宝宝”来搪塞
。

  乳名是大多数女人的唯一的名字,因为既不上学,就用不着堂皇的“学名”,而出嫁之
后根本就失去了自我的存在,成为“张门李氏”了。关于女人的一切,都带点秘密性质,因
此女人的乳名也不肯轻易告诉人。在香奁诗词里我们可以看到,新婚的夫婿当着人唤出妻的
小名,是被认为很唐突的,必定要引起她的娇嗔。

  男孩的学名,恭楷写在开蒙的书卷上,以后做了官,就叫“官印”,只有君亲师可以呼
唤。另他有一个较洒脱的“字”,供朋友们与平辈的亲族使用。他另有一个备而不用的别名
。至于别名,那更是漫无限制的了。买到一件得意的古董,就换一个别号,把那古董的名目
嵌进去。搬个家,又换个别号。捧一个女戏子,又换一个别号。本来,如果名字是代表一种
心境,名字为什么不能随时随地跟着变幻的心情而转移?

  《儿女英雄传》里的安公子有一位“东屋大奶奶”一位“西房大奶奶”。他替东屋题了
个匾叫“瓣香室”,西屋是“伴香室”。他自己署名“伴瓣主人”。安老爷看见了,大为不
悦,认为有风花雪月玩物丧志的嫌疑。读到这一段,我们大都愤愤不平,觉得旧家庭的专制
,真是无孔不入,儿子取个无伤大雅的别号,父亲也要干涉,何况这别号的命意充其量不过
是欣赏自己的老婆,更何况这两个老婆都是父亲给他娶的!然而从另一观点看来,我还是和
安老爷表同情的。多取别号毕竟是近于无聊。

  我们若从事于基本分析,为什么一个人要有几个名字呢?

  因为一个人是多方面的。同是一个人,父母心目中的他与办公室西崽所见的他,就截然
不同——地位不同,距离不同。有人喜欢在四壁与天花板上镶满了镜子,时时刻刻从不同的
角度端详他自己,百看不厌。多取名字,也是同样的自我膨胀。

  像这一类的自我膨胀,既于他人无碍,何防用以自娱?虽然是一种精神上的浪费,我们
中国人素来是倾向于美的糜费的。

  可是如果我们希望外界对于我们的名字发生兴趣的话,那又是一回事了。也许我们以为
一个读者看到我们最新的化名的时候,会说:“哦,公羊浣,他发表他的处女作的时候用的
是臧孙虫带虫东的名字,在×××杂志投稿的时候他叫冥蒂,又叫白泊,又叫目莲,樱渊也
是他,有人说断黛也是他。在××报上他叫东方髦只,编妇女刊物的时候他暂时女性化起来
,改名蔺烟婵,又名女S範。”任何大人物,要人家牢记这一切,尚且是希望过奢,何况是*
鑫娜耍*

  一个人,做他自己份内的事,得到他份内的一点注意。不上十年八年,他做完他所要做
的事了,或者做不动了,也就被忘怀了。社会的记忆力不很强,那也是理所当然,谁也没有
权利可抱怨。大家该记得而不记得的事正多着呢!

  我在学校读书的时候,与我同名的人有两个之多,也并没有人觉得我们的名字滑稽或具
有低级趣味。中国先生点名点到我,从来没有读过白字;外国先生读到“伍婉云”之类的名
字每觉异常吃力,舌头仿佛卷起来打了个蝴蝶结,念起我的名字却是立即朗朗上口。这是很
慈悲的事。

  现在我开始感到我应当对我的名字发生不满了。为什么不另挑两个美丽而深沉的字眼,
即使本身不能借得它的一点美与深沉,至少投起稿来不至于给读者一个恶劣的最初印象?

  仿佛有谁说过:文坛登龙术的第一步是取一个炜丽触目的名字。果真是“名不正而言不
顺,言不顺则事不成”么?

  中国是文字国。皇帝遇着不顺心的事便改元,希望明年的国运渐趋好转。本来是元武十
二年的,改叫大庆元年,以往的不幸的日子就此告一结束。对于字眼儿的过分的信任,是我
们的特征。

  中国的一切都是太好听,太顺口了。固然,不中听,不中看,不一定就中用;可是世上
有用的人往往是俗人。我愿意保留我的俗不可耐的名字,向我自己作为一种警告,设法除去
一般知书识字的人咬文嚼字的积习,从柴米油盐、肥皂、水与太阳之中去找寻实际的人生。

  话又说回来了。要做俗人,先从一个俗气的名字着手,依旧还是“字眼儿崇拜”。也许
我这些全是借口而已。我之所以恋恋于我的名字,还是为了取名字的时候那一点回忆。十岁
的时候,为了我母亲主张送我进学校,我父亲一再地大闹不依,到底我母亲像拐卖人口一般
,硬把我送去了。在填写入学证的时候,她一时踌躇着不知道什么填名字好。我的小名叫Y*
牐臲茽两个字嗡嗡地不甚响亮。她支着头想了一会,说:

  “暂且把英文名字胡乱译两个字吧。”她一直打算替我改而没有改,到现在,我却不愿
意改了。

造  人
  我一向是对于年纪大一点的人感到亲切,对于和自己差不多岁数的人稍微有点看不起,
对于小孩则是尊重与恐惧,完全敬而远之。倒不是因为“后生可畏”。多半他们长大成人之
后也都是很平凡的,还不如我们这一代也说不定。

  小孩是从生命的泉源里分出来的一点新的力量,所以可敬,可怖。

  小孩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糊涂。父母大都不懂得子女,而子女往往看穿了父母的为人。
我记得很清楚,小时候怎样渴望把我所知道的全部吐露出来,把长辈们大大的吓唬一下。

  青年的特点是善忘,才过了儿童时代便把儿童心理忘得干干净净,直到老年,又渐渐和
儿童接近起来,中间隔了一个时期,俗障最深,与孩子们完全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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