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盐娘娘开写声明:我会把所有的人的外貌都予以美化,不管是主角还是配角,连晏婴这个历史上的丑男,也会摇身一变,变成一个举世无双的大帅哥,所以看时,千万不可与史实来做比较,更何况留海会把史实加以很大的篡改。留海保证这不会是一个填不完的坑,因为留海一直很努力,呵呵。第一章 下凡天河内,只见一个绝色美人正在与天河中的红鲤嬉戏,随侍在美人身边的是两个粉衣丫鬟,一个单髻,一个双髻。“我明明已经服侍六王子五百年了,可是每一次看到他还是感到惊艳。”单髻的丫鬟看着在河中玩的不亦乐乎的主子,感叹着。墨一般的秀发在天河水的滋润下,闪耀着,比一般的天人要精致的多的五官在那双乌黑灵动的眼睛的衬托之下越发的让看者痴迷。...
《不嫁,也得嫁》BY:楚梦寒 “成亲?”冬雨皱著眉瞧著自己的母亲?“我没听错吧,您叫我和礼王府的小王爷成亲?” 将军府的四夫人,冬雨的母亲满脸的愁容,坐立不安的说:“你爹、礼王爷还和容亲王打赌,稳赢的局结果输了,所以……..” “娘呀,您还记不记得我是您儿子不是女儿,如果我嫁过去了,弄不好礼王爷和容亲王给咱们家来个满门抄斩。还是您认为我穿了十几年女装就是女孩了。”冬雪带著几分无奈的说。 “我当然知道你是我儿子,但是你爹不知道呀。”四夫人小声地说。“你大姐二姐都已经出嫁了,你也已经十八岁了,女孩子到你这个年龄就不好找婆家了,所以你爹就把你许给礼王爷的儿子了,容亲王保的媒。就算你是女孩,我也不想你嫁过去,礼王爷和你爹可是死对头,到了他们府里你还有个好呀。”...
阿杰绝对是我在北京见过的最酷的酒吧侍应生。当他第一次来到我们酒吧谋求一份工作的时候,我已经在这里工作了好几个月了。阿杰是从新疆来的外省学生,在北京的大学学习外贸商务。他有着一幅典型的西北帅哥的特征:浓眉大眼,坚毅挺俊,身材更是像个专业运动员一样的好。除了拥有天赐的阳光英俊的外表之外,阿杰还特别会收拾自己,他的穿着让人感觉既另类又合身,越发衬托出了他的酷和帅气。最IN的是,阿杰在他的右臂上面刺了一只展翅欲飞的猎鹰,当他穿着T恤或是紧身背心的时候,你可以清楚地看到他健壮的胳膊上面那漂亮的纹身。尽管我们工作的酒吧是一家同志吧,而且我也知道他是同志,但我从来都不敢奢望阿杰会看上我这样一个平凡普通的男孩。不要说我太自卑,因为阿杰他实在是太帅了,自打他来我们酒吧工作之后,每天晚上来这里想讨他欢心的色狼们就像一窝苍蝇一样络绎不绝。而我总觉得自己长得很普通,身体也很单薄,说好听点是...
庭深几许?或者它是否将囚着自个儿,如同千百年间囚着无数红颜金粉?女童并未细想。她只是睁着漂亮的乌黑大眼,好奇却也不失庄重的四处望。原来皇宫竟是如此繁复华丽!不过十二岁左右,尚未及笄的孩子心中喟叹不已。方才内官已吩咐下人抬轿走了半个时辰,下轿之后,她所见的却还是层层叠叠的流檐,反反复复的游廊,似乎没有尽头。原本以为舅父大政官官邸已足够堂皇,谁知与这慕容皇宫一比,当真天上地下了。恭敬的在她前头带路的中年内官始终不发一语,只是不停的在这偌大的宫廷中绕来绕去。路过的宫女、侍婢无不低头行礼,却忍不住暗暗瞄她,都满是惊讶之色。孩子微微一笑,自幼见她的人无不如此,早就惯了。姐姐曾告知,这是她太美的缘故,太招人喜爱。招人喜爱是件好事呢。...
“二月二,龙抬头。今天是个普天同庆,天下太平,万民欢腾的日子——我要告别师门,步入江湖了!从此江湖上又会多了一个,艳压群芳,技压群雄的隐世高人!我几乎已经听到百姓的赞美声,美人的尖叫声,史官的惊叹声。其实我是个本分自谦的人,这种虚假的荣耀是从来不会入我法眼的,我会把这些声音当作天空中的一片云彩。不过偶尔我也会委屈自己去听一下这种声音,毕竟聆听也是一种美德嘛,谁叫我这么善良呢? “今天我离开师门,不是为了游山玩水,不是为了行侠仗义,更不是为了保家卫国。我深深地感受到我的肩头承受着一个重担!但是,既然我已经下定了决心,我就会义无反顾地朝着这条路走下去,不达目的誓不罢休!我定不会辜负师父师爹对我的殷切期望,三年之内,一定会带一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回凤无崖,拜谢师父师爹多年来对我的养育之恩!...
楔子有人说,每一段爱情的能量都是注定的。爱得愈激烈,消耗也愈快。就像焰火,漫天绚烂以后,片刻就化为灰烬。只有恬淡从容,才能相爱一生。如同碳火,温热而恒久。哥哥和戬哥相恋,准确的说是结婚,已经八年了。几天前,哥哥刚过完30岁生日,如果说八年前刚刚从大学毕业的大男生还可以用可爱来形容的话,那么30岁的男人就应该是成熟世故了,可是哥哥却仍然是一池清水,只不过被爱情染上了些许玫红,让他显得更加纯美诱人。简单而温馨的家庭宴会之后,有些微薰的他抱起哥哥,就像抱着一件无价的珍宝,哥哥在他的怀里脸红得要命,于是“一干闲杂人等”立刻识趣地转移阵地,把偌大的客厅让给这对“恩爱夫妻”。有的时候真的好嫉妒他们,嫉妒哥哥拥有戬哥这样的爱人,更嫉妒戬哥抢走了从小温柔呵护着他的哥哥,哥哥之于他一直是这世界上最重要的人。...
1“我打,我踩,我踩踩踩!”仇大地奋勇直追,拼命践踏脚下生物。蟑螂发出惨叫,……噢,不。是张朗发出惨叫。“哇!饶了我,大人。小的下次再也不敢了。”“下次!还有下次?你还有什麽不敢做出的事情?你这只死蟑螂!变态蟑螂!今天我要给你施以宫刑。叫你再也没有办法到处播种!他娘的,你竟然敢把种播到我身上来?!我……啊!我要杀了你!垛了你!把你切碎了喂王八!”大地是怎麽想怎麽痛苦,一觉醒来,天翻地覆哪!继续以45码的大脚蹂躏脚下已经变形的面孔。把张朗的求饶声当伴奏音响听。他,仇大地。堂堂七尺男儿,就算不能称之为英俊潇洒的白面小生派,也能被赞赏几句有男人味,是条汉子!当然和柔弱多娇的美少年派根本就是八竿子打不著边。但就是他这样一个怎麽看怎麽男人的男人被另一个他妈的不是东西的天下第一好色的外加皮厚无人能比的混蛋男人给……糟蹋了!!?...
1自从那天从街上抢了一个美人回来,我就开始了我的血泪史。我叫龙毅,二十岁,是当今皇上唯一同父同母的弟弟,我皇兄很宠我。作为一个执!子弟也不容易啊!上街时眼睛要像扫荡一样快速分析出哪位是可以调戏,哪位身体容貌都是上佳值得我去调戏的品种,有些是不能动手的,比较说宰相的千金、太傅的千金之类的,他们太容易到我皇兄面前告状了,虽然被叫去不会受皮肉之苦,但是一顿语重心长的念叨是少不了的,所以,我只好挑那些告不了状的下手了。话说那天,天气晴朗,我摇著我的白玉扇子,扇子的扇骨是用上好的白玉做的,扇面是上好的白绢,绣著国画大师的作品,单单这把扇子就可以养活京城里普通的一家人一辈子不愁吃喝了,当然我是不管这些的,只要喜欢就好,而且对我来说,太容易喜新厌旧了,没多久这扇子肯定又不知丢库房哪个角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