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顾現代] 槐树里(全)+番外 槐树里的日子 BY 流年之星槐树是所有树种中阴气最重的,因为它的名字拆开就是木和鬼。如果有个小区叫做槐树里,那么我们有理由相信那里一定发生过很多不平凡的故事…(真住槐树里的人别拍我…请默念唵嘛呢叭咪吽,一定邪魔不近)●第一章 槐树里槐树里小区在这个城市里只是地图上的一个点,它既没有文明小区的名头,也没有赖以闻名的古迹,更没有出过什么名人。然而它的名字却以一种非同一般的形态存在在经历过九十年代初的人们心里。因为那一片,曾是闻名一时的凶宅。为什么说它是凶宅,这要从91年槐树里小区发生的种种事件和传闻说起。那一年正是推倒旧基,兴建城市新貌的热火时期,槐树里因为房屋太过破旧,影响了市容市貌而被纳入建设新时代小区的蓝图中。...
一苏杭自古繁华。人群簇拥成热闹市集,来来往往川流不息。小贩吆喝声音、行人询问和讨价还价声,合著枝头蝉鸣,织成一片喧闹。阳光照在街上,青石路闪著光,并著珠光宝气和绸缎锦绣的光泽,晃了人的眼。脂粉香和瓜果香气混杂一起,更加上食物香气,成了一种奇特的味道。普通百姓也好,富家公子哥儿也罢,都来凑这市集的热闹。连富家小姐都戴了头纱,来挑选集市上的稀罕玩意儿。自然也就少不了耀武扬威的家丁,拨开人群护著自家公子小姐逛集市。“小乞丐,给我滚远点!”一名家丁抬脚踢开街角蹲著的小乞丐,恶狠狠道。乞丐看起来只有七八岁,满身脏兮兮破破烂烂,一张脸也黑得看不出颜色来,眼睛倒是大而灵动,此刻这眼中充满愤怒,盯著那家丁。...
《收妖》原创古装神鬼bl&sm。中篇完结。应该算喜剧。从来不曾想起,因为永远不会忘记。二百年前,狼妖淫乱世间,上届派驭火天尊下凡收妖。狼妖与驭火天尊于空相山大战七日七夜,二人出尽法宝,却仍未分出胜负。最后狼妖媚笑着提议与驭火天尊比试床上功夫。二人在身体的交战中难舍难分,孕育了刻骨铭心的爱情。于是驭火天尊在元阳耗尽之际,燃元神把狼妖困于塔底,转世投了凡胎。他与狼妖约定,待二百年后消掉他的妖力与狼形,赎清他的罪业,便可转投人胎,二人在人间再续前缘,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但是经过几世轮回的驭火天尊对当初的记忆已经渐渐淡去;而狼妖又在转世后被至善天尊封于佛胎,消蚀了大部分记忆,两人都几乎忘却了当初的约定。于是狼妖虽然投了人胎,遇到了转世的驭火天尊,却仍演绎出一段爱恨交织的故事。就在痛苦磨难之中,生死离别之后,驭火天尊竟然又一次那样刻骨铭心的爱上了狼妖,抛去世俗理念,不顾神妖之别,...
画者 玉玲珑出版社 龙马文化小说系列 妖狐系 列 迴梦056书号(ISBN) 978-986-7063-21-2出版日期 2006-06-25文案碧阳,妖狐族的第一美人。他被多少帝王拥抱过?多少昏庸的君主死在他床上?当邑晨虏获碧阳的时候,他就知道,这位「第一美人」绝对不是他可以碰的。可是,为什么他的眼光会不自觉地追逐着他?为什么他的心会为了他悸动?什么是可耻的?什么是下流的?碧阳不知道。无论身体被玷污了多少次,他的眼神依旧如清泉般纯净。他不懂恨,也不懂爱,可他却如此渴望能得到邑晨的一个专注的眼神。但是对方不但不碰他,连看他一眼都不屑。当碧阳沉溺在自卑自惭中的时候,他忽视了那道充满痴迷的灼热视线……...
第一章我的名字叫斌。因为我老爸老妈希望我能文能武。而我也不负众望满足了们取名的初衷。初中时就拿下某概念大赛的头甲。与x寒、x维称兄道弟。说起我那俩弟兄那可都是人物啊!一个大批中国教育,红到连老爸也跟着出书。另一个虽然没有锋芒毕露,但几场抄袭事件下来,也大有红遍祖国大江南北之势。与我那俩弟兄比起来,我也写文贴文,但文体不同。我写得是玻璃们的故事。(圈内人称耽美或BL)我有一偶像名叫风x。由于一进玻璃圈,啊不,耽美圈就拜读她的作品。因此她在我心目中就像初恋一样。以至我经常幻想她一定是个美若天仙的神仙姐姐。发展到后来,就连和我妈吵架我的口头禅也变成:“再吵!再吵我离家出走去广州!(注:广州是我偶像的家乡。多好呀,美食之都耶!)...
[唐卡密钥 / 罗语萍 著 ]书籍介绍:神奇的藏獒之眼,唤醒神兽的骨笛,开启宝藏的密咒,两个肩负着特殊使命的家族,一对继承了神秘基因密码的双胞胎……随着一幅隐藏了惊天秘密的黑金唐卡现身,一系列不可思议的事件和巧合便相伴而生。树欲静而风不止,各色人物彷佛受到召唤一般,悄然集结在黑金唐卡的周围,一场旷世争夺即将拉开帷幕……--章节内容开始---《唐卡密钥》第一部分 开篇2009-10-15 9:14:45 本章字数:84435岁的我,顺利得让我都不好意思:读书、留学、回国创业、结婚生子、公司在海外上市,我几乎为中国所有的进步青年诠释了“成功”的定义。但就在这种危险的虚荣和光环之下,就在我熟视无睹的生活之中,却一直埋伏着一个充满玄机的惊天秘密,我的妻子我的孩子我的家人,包括芸芸众生之中的这个我,都因为这个秘密而变得面目全非。...
第1节:伪幸福(1) 1 方云慧决然没有想到,林胜利会洞悉她的一切,那场曾叫她锥心刺骨的初恋,还有时时在提醒着那一场耻辱落下的孩子。 林胜利说出那个孩子时,脸上的表情平淡极了,他不看方云慧,目光遥远得像个圣人,那目光却极空洞,没有一点内容,好像面前空无一人,没有他一心爱护过的妻子,也没有那么个事,那么一种伤害。 你还有一个孩子! 林胜利轻飘飘地又说了一句,还是那种淡得没有表情的表情。 他们刚结婚那阵,林胜利太想要一个孩子了,可是,方云慧坚持不要,说孩子是负担,将来要是教育不好,后半辈子就得在牵心扯肺的痛苦中度过。话虽然说得理偏了些,可林胜利没往别处想,女人嘛,生孩子怕影响身材,他能理解。可他绝没想到,方云慧婚前给别的男人生过孩子。正因为有过孩子,才不想和他有孩子,林胜利算是弄清楚了。这个欺骗对他来说,伤害太大,他无法说服自己接受这个事实。...
当今易学扛鼎之作:《大易识阶》 作者:米鸿宾天时不如地利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三里之城,七里之郭,环而攻之而不胜。夫环而攻之,必有得天时者矣;然而不胜者,是天时不如地利也。城非不高也,池非不深也,兵革非不坚利也,米粟非不多也;委而去之,是地利不如人和也。故曰:域民不以封疆之界,固国不以山溪之险,威天下不以兵革之利。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寡助之至,亲戚叛之;多助之至,天下顺之。以天下之所顺,攻亲戚之所叛;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 朱熹的《四书集注》在讲到这段话时说:“天时,谓时日、支干、孤虚、王相之属也。”这些都跟自然气候毫不相干!也可以说,语文课本上在讲到这一段时纯粹是既不知其然,也不知其所以然。在朱熹的这段话中,所谓“时日、支干”,“时”指的是时辰,古人把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日”指的是“天”:天有阴阳、刚柔之分。刚为阳,柔为阴。古人还有“...
我小的时候,就对钱相当敏感,说好听些就是特有经济头脑,说得不好听就是见钱眼开。记得在我三岁的时候,我就特喜欢跟着隔壁的阿姨转。为啥?因为她有前呗!每当她发现身后有个可爱的小孩子——我时,她总会蹲下来捏上一把小脸蛋儿,然后跑去买两根棒棒糖来给我,要是她忙,也会丢两毛钱给我自己去买。现在想起来,为了区区两毛钱我就让她捏我粉嫩粉嫩的小脸好象有点不值,至少也得五毛!但我还是为我为金钱不惜“出卖色相”的“崇高品质”而骄傲。(众:……-_-b)我上幼儿园后,已经练就了一门“独门神功”,真可谓“大遍天下无敌手”。是虾米挖糕?嘿嘿,那就是“超级无敌霹雳闪亮放电神功”。不过你放心,我的“电流”与人体绝缘,仅对幼儿园里的阿姨及小朋友具有“杀伤力”。一旦发现“猎物”,我就会穷追不舍,死缠烂打到底,对着“猎物”狂眨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直到“猎物”满脸黑线的被我“真挚的眼神”所“打动”,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