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土-第4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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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汽车驶向市区的时候,吴珍恳求司机先生开得慢一些,她要把祖国、家乡的面貌永远地印刻在她的脑海里。她一直抓着天明的手,好象一松开,就又会失去一样。她惧怕再失掉他,没有他的生活,就象没有祖国的生活,是一片可怕的空虚。结束了,永远结束了,她又回来了,用孱弱的脚,踏在祖国坚实的地面,正如安泰靠在母亲大地的怀里。
汽车驶进水洼子胡同。胡同里站满了人。这都是天明的邻居。他们从居委会那里知道,将有一位远离祖国的北京人,如今又回到故土。也许,他们之中不少是好奇者,要看看自己的乡亲在那边浮沉多年之后是什么模样。但即令是这种好奇吧,也含有浓郁的乡土气。因为他们是来观望自己的乡亲,承认她还是故乡人。故乡人,还有什么比这称呼更能使游子的心满涨起爱和感激的春潮呢!
吴珍在天明的搀扶下走出汽车,站在晴秋的阳光下。邻里们发出一片赞攻的嘘声——她在北京的灿烂阳光下,多象一位圣洁的天使啊,只是她奔走得太长、太久,显得过于疲乏了。她向大家笑,又向大家流下热泪。郭大娘代表邻居向她道过平安,她象见到了母亲,把头扎在这个劳动妇女的怀里。
走近了庭院。她站住,用贪婪的目光巡视这个小小的院落。她来过这个院落,而且在一九五九年的暑假里,她还同姑母一起,在这里住过一个月。她们和天明象一家人那样,和睦相处,那是天明考入医学院那一年的夏天,也是最令人难忘的五十年代的最后一年。此后,便是严重的困难时期,全国人民都束紧了裤带,拖着浮肿的身体从事自己的事业。可是,那时候,很少有人叫苦,很少有人奔出国门,在灾难面前,中华民族艰苦刚毅的精神支撑了年轻的共和国。全体人民踏平了困苦的荆棘,用双手,用血汗,用理想的力量,用无畏的牺牲,开辟了道路。那一年的暑假留给吴珍的印象是永难磨灭的。如今,她又来到这个院落,似乎每一块砖瓦,每一寸地面,都响起了当年的笑语欢歌。只是这院落显得过于狭小了,陈旧了,正如自己,经过二十多年的沧桑,变得老了,老了。
吴珍走到丁香树前,用手摸摸那些将要干枯的叶子,轻声说:“我记得姑姑说过,用丁香叶子煎水洗眼,可以治眼病呢!天明,那年,你是不是天天用它洗眼,才治好了跟睛?你那时候眼睛又红又肿……”
天明不说话,只是向她微笑,鼻子却发酸,好象要流泪。
“进屋吧,外面风凉。”他说。
吴珍转向屋门,忽然看见门口站立的叶倩如。她穿着一件绣花的雪白高领毛衣,一头蓬松的黑发,脸色红红的。她手扶着门框,痴痴地望着吴珍。
吴珍走向她,伸出手来,问着:“这位女士是……”
“她是……”天明不知该怎么介绍倩如。
“我是白大夫的学生,叶倩如。”倩如伸出双手握住吴珍的手说,“欢迎您,大姐。我是来给您做一顿家乡菜的。”
“哦,谢谢,谢谢,太谢谢您了。”吴珍连连摇着叶倩如的手。
她们走进屋子,宽衣,落座,寒暄。叶倩如走到吴珍面前递上一把鲜花,说:“我代表白大夫的朋友,欢迎您。”
吴珍连连道谢,把脸凑近鲜花,深深地吸着它的香气。
一杯杯香茶送上来。街坊,还有刚刚赶来的新华医院的几位年轻的护士都挨挨挤挤地坐立在屋里,象众星捧月似地围绕着吴珍。
童先生忙不迭地从提兜里取出从美国带来的糖果请大家吃。他对这间小屋的布置十分满意,招呼吴珍不要太劳累,坐到沙发上休息一下吧。
吴珍的眼睛四下里张望,巡视着小屋的每一件东西,最后总是把目光停留在天明的身上,贪婪地凝视着,仿佛要把他溶入心底。
叶倩如靠在门边,呆呆地看着吴珍。哦,她多美呀,那么苗条,又那么婀娜。她的身上洋溢着一股雍容之气。既不是娇艳,又不是淡雅,而是一种中年妇女的大度与尊贵。然而,她并不让人感到有一点点倨傲之气,谁都可以从她身上感到她内心曾经装满了痛苦。她象是那种经风霜而不凋的颇有自尊的梅花。的确,她一点也不显老,容颜不必说了,服饰也象年轻的姑娘,就连她凝着哀怨的眼睛也透出青春的刚强——假如没有这种韧性与刚强,大约她很难有身患绝症还要飞回祖国的勇气。这性格与气质,是属于中华民族的,是中国女性特有的。
倩如看着她,忽然觉得身边也站着一个人,以自己同样的目光在审视着吴珍。她侧过脸来一看,原来是袁静雅。她文静的脸上是庄严的神色,她的目光里有一种悲戚。看得出来,她从内心里同情这个面对死神依然坐在那里微笑的女人。倩如悄悄抓住静雅的手,静雅看着她,把另一只手放在她的肩上。谁也说不清,这两位公开宣布竞赛的对手,如今为什么这么亲密。她们自己却知道,她们如今都不恨那个女人,相反,却对她感到亲切。不过,这亲切里都有一种难言的淡淡的苦涩。
童先生站起身,说他要去北京饭店了,把吴珍的护照还给她。白天明劝他留下来,吃一顿北京的家常饭,并且感谢他这次艰难的行程,把吴珍平安地送到家乡。
邹大娘看见护照,忽然想起自己的职责,笑着说:“天明,这位,这位——不知道该怎么称呼她了……”
“您叫我大侄女儿吧。”吴珍笑着说,“咱们北京不都这么叫吗?”
“那我可不敢当,叫您老妹妹吧!”
“都行。”吴珍说。
“您可别见外,”郭大娘说,“都这样儿,这是咱们这儿的制度。打外边儿回来的,探亲访友的,咱这溜儿可有几位。来了呢,都得报个临时的户口。天明,这户口是你给报去呀,还是怎么着?”
白天明站起来,走到吴珍身边,拉住她的手。吴珍看着他的眼睛,慢慢站起来。
白天明用一只手揽住吴珍的肩膀,激动地说,“她不走了,永远不走了。她是我的妻子。我们马上就举行婚礼。”
全屋的人一时都愣住了。
吴珍的眼里涌起了泪花,把头扎到天明怀里。
童先生一步跨到天明面前,激动地扳住他的肩头,喃喃地说:“白先生,我,祝福您!”
这时候,安适之正在办公室里,赶写一篇文章。这文章将要附在一本叫做《现代中西医综合医院的组织与管理(大纲)》的小册子前面,作为序言。在这篇文章里,小册子的作者安适之满怀深情地悼念“为本书提供了大量资料的郑柏年同志”,并且感谢“为本书的写作无私地提供资料、建议和设想的白天明、袁静雅诸同志。”
认真地说,这个小册子安适之也是花了劳动的。但是,其基础却是郑柏年拟就,经白天明补充修改的那份提纲。他只不过增加了在日本的一些见闻,在文字上作了润色,并且把内容的次序作了修改,搞得比先前更有逻辑性罢了。然而,这也算“创作”,因此,他毫无愧色地署上了他的大名。他要借此起飞了。
第四十二章
白天明要和吴珍结婚的决定,不但使所有的亲朋吃惊,连白天明自己也未曾预料到。
在听说吴珍要归来以后,白天明所想到的第一个问题便是如何接待她。他既不能让吴珍感到失望,又不能不让她知道,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他的心已经给了袁静雅,或者,起码在他自己主观上已经认定,他爱的是静雅。毫无疑问,他会让吴珍在北京愉快地生活一段,但是他会始终守定姐弟关系这条国界。当他知道吴珍这次归来,实际上是要把自己化为灰尘溶入故乡的大地的时候,他被震动得麻木了。他对吴珍的敬重立地升华为景仰。倘说原先他还为她的归来感到难堪的话,那么后来,他便想应该尽力地作点什么来使吴珍得到愉快。当他在机场第一眼见到她时,二十年前的吴珍突然又回到他的心里。此后,吴珍连一秒钟也不愿离开天明,一双手始终拉着他,一双眼始终看着他,终于使天明知道,自己在吴珍心目中,早已经不单单是初恋的爱人,而是她过去、现在、未来,一切的象征和希望,是她全生命所系的纽带,是她对故国、故土、故人全部深情的寄托。他是祖国和亲人的化身,青春与生命的代表。他不能拒绝吴珍的恋情。故乡能拒绝游子的眷恋吗?祖国能不给她的儿女以宽厚博大的爱吗?更何况,吴珍每一瞥爱恋的目光,每一次温存抖颤的抚摸,甚至她那瀑布般流泻的黑发,那在风中拂动的发丝,都牵动着天明心底二十年前的情思。初次的恋情是永难忘怀的。它顽固地越过时间的阻隔浮现在心头。当初恋的对象,以依然新鲜活泼的旧貌出现在眼前,天明沉睡着的对吴珍的柔情,一下子又复活了。这旧日的恋人,一只腿已经走入了死神的怀抱,他有责任把她拉回来,以爱的力量增加她同死亡搏斗的信心。至少,也该让她毫无遗憾和怨恨地离开这个使她如此眷恋的人世。
所以,那一刻,他连想也没有想,就冲口而出,宣布了他要同吴珍结婚的决定。
这决定,将会给他个人的生活投下一道阴影,爱他的人将会远离开他。而且,无论如何,吴珍是从大洋彼岸那个光怪陆离的土地上飞回来的,她究竟传染上了什么政治细菌谁也语焉不详。就算如今的世风已经改变了对“海外关系”的看法,但传统的势力依旧盘根错节,他的前途谁也不敢说不会因此而多外。但是,能够使吴珍获得情感上的满足,能够怀着对故土故人的深爱,平静地走完人生的旅程,这牺牲是值得的。是的,他们的婚姻,在实际上只能是名义上的结合,任何欢情的冲动都只能加速吴珍的死期。然而,这爱情的结合毕竟是二十多年苦涩思恋的收获,这情感上的丰收,其庄严与神圣远超过亚当和夏娃留传下来的男女的欢爱,假使真有这一对老祖宗的话。
对于他们的婚姻,医院的同事们,人言言殊。大多数钦佩白天明的自我牺牲精神。不过,总觉得娶一个死神的女儿,不无遗憾。更有人猜测,这种献身必定有金钱作后援,指不定那女的要留给白大夫多少万美金呢。崇高的情感总被有些人套进金钱的锁链,费尽了唇舌也白搭,何必为这些流言气恼?
奇怪的是,头一个理解白天明的却是静雅。
当白天明当众宣布他的决定时,静稚差一点激动得流下眼泪。她知道,她也会这么做的。假如白天明病入膏肓,人世间唯一使他憾恨的事,便是自己曾在天坛公园拒绝过他的求爱,那么她也会勇敢地挽起白天明的手,宣布嫁给他,用自己青春的力量帮助他战胜死亡。自然,在她,这是幻想,而在天明却是实践。幻想同实践中间有一段遥远的路,并不是每一个幻想者都能勇敢地投入实践。她因此而更加敬重天明,更加意识到,这是一个可以把一生托付给他的男人。她甚至有一点后悔,后悔自己没有勇敢地接受天明的心。但她也因此宽慰。正因为自己的后退,才使天明没有情感上的包袱,可以毫无内疚地挑起吴珍这个担子。这么说,自己在间接上帮助了天明,不愧是他的知心朋友。
倩如呢,当她听到这个决定,一刹时,她的心沉入了北冰洋。她的预感证实了。这个从美国飞来的老姑娘夺走了她的爱。以一个面临死亡之身,战败了她活泼泼的青春。她悲哀,同时,那隐藏在内心的嫉妒也浮上心头。她没有在白家呆多久。为了保持礼貌与自尊,她为他们做了饭,然后回家,躺在床上,从下午一直到第二天清晨。她目不交睫,妒火在心中燃烧,在心里咒骂吴珍,说她是“出土的文物”,咒骂天明,说他是“寡情薄义的小人”;咒骂自己,是“不要脸的傻姑娘”。接着,她蒙头大哭。眼泪浇灭了妒火,在黎明时分她清醒了,自己打了自己两个不重但却值得纪念的耳光。她低声诅咒自己:“倩如哇,你真丑恶,你真坏,你真残酷,你真毒。她是个要死的人了,你还去忌妒她?骂她?要是你自己是吴珍,你该怎么办?也碰上你这样一个坏丫头?那不是让人家早死吗?她是个真正的女人呐,一心一意地爱了几十年,为了这爱,临死也要翻山过海地追了来,多了不起。她爱的是谁呢?是你也爱的男人呐。这说明这个男人是值得爱的,是值得为他死的。这说明你这傻丫头眼光不错呀,挺会挑人的。这就值得自豪,你爱的不是小白脸儿的风流小生,是个真正的男人。就算他现在不爱你,你这个追求还是高尚的。何况,吴珍不久就会……哎呀,你该死,该死,坏丫头。你怎么这么下作,会盼她死?不,让她活着吧,活得长长的。让她把自己的爱分去一点儿,一半儿,一多半儿吧!她该得到的,全让她得到吧!原谅我,我不是故意的,是倒霉的妒忌让我昏了头……”
清醒以后便是决心,她想告诉天明,告诉吴珍,她要当吴珍的伴娘,参加那婚礼。不过,请原谅,让她偷偷地悄悄地问一下天明:“你,真的爱她,还是只是一次牺牲?”她不愿听见天明说“爱”,但也不愿听见他说牺牲。吴珍这样的女人,值得男人去爱,哪怕这男人是自己心爱的人。你得爱她,有这样爱情的男人,值得倩如去爱。
林子午、袁亦方、魏旭之这些老年人,对这个消息的观感,相当复杂。反对吗?没多少道理。赞成吗?又多少觉得事出乖张。魏旭之(他不死而复生,连舌头也灵活了许多,只是走路还不大方便,每日在外甥女陪同下,散步不止。)觉得,天明和吴珍倒也算得青梅竹马,抓髻夫妻。只是这婚配,有点“冲喜”的味道,就未免使欢乐的婚礼,带上悲剧的色彩。这一结婚,就给天明拴上了已婚的徽号,将来再有了意中人,无论如何也算“再娶”。续弦,在他心里总有点对亡妻不恭的意味,男子汉轻易别这么干。可天明正当中年,中年亡妻,是人生之大不幸。天明偏自找这大不幸,虽忠勇�